IG Story快閃廣告

Facebook近年成為了不少大中小廣告客戶的寵兒,原因很簡單,除了落廣告埋單的預算豐儉由人,相比起Google,Facebook稍勝一籌的,就是他們會不斷推出新的廣告產品,數位營銷的潮流瞬息萬變,廣告客戶也份外貪新鮮,這方面,Facebook的確滿足了不少人的需要。 說回Facebook的廣告產品,因為收購了Instagram,而Instagram亦無可避免地成為了該公司挑戰Snapchat的主打產品。事實上,IG Story廣告已經推出了好幾個月,雖然是IG Story廣告的翻版,但始終Facebook已經有一個很成熟的廣告投放平台,對於已經習慣在Facebook下廣告的廣告客戶或廣告公司來說,這幾乎只是一個新的投放窗口。 最近,看到廣告圈的朋友分享,知道不同的本地廣告客戶,已經也有廣告推送在IG Story之上,其中,包括HSBC、Netflix和Expedia。但要留意的,是如果要充分發揮IG Story廣告的優勢,廣告客戶就要在視覺創意上花多少許功夫。 第一、由於必定是在手機上看,無論是15秒短片好、純圖片加文字也好,畫面必須是直度,好好佔用整個手機畫面; 第二、訊息內容一定不可以複雜,一個搶眼球的簡潔畫面,一條簡單的標題,戶外廣告的3秒法則,在這裡同樣適用; 第三、目標為本最重要,這類廣告的優勢,除了幫品牌搶眼球,讓更多人認識,此外,就是一個直接了當的Call to Action訊息,以優化轉換率為目標,但一如任何廣告,貪字得過貧,所以,每個廣告創意的投放,目標應該只有一個; 第四、有別於Facebook News Feed廣告,用戶看到IG Story廣告,即使想回帶再看,也未必能找得到,所以,廣告快閃無Take 2,內容更要直接了當。 當然,歸根究底,我們要先弄清楚,Facebook和Google這兩家數位廣告巨擘,其廣告邏輯是好比兩套南轅北轍的功夫。 Facebook的優勢是較為主動,可以幫廣告客戶找到他們想針對的消費者。 而Google卻可以讓有某方面需求的消費者,找到相關的廣告客戶,更有效完成交易。 在Facebook的世界,身份最重要,而在Google的世界,意圖優先。 《原文刊登於2017年7月晴報》

IG一秒生存攻略

「老人家才會玩FB(Facebook)!」 多得較早前某家補習學校拍攝的網絡視頻,街訪了好些00後,大家都異口同聲宣布FB已步入侏羅紀時代,於是,為怕錯失下一代消費者的商機,不少當廣告客戶的朋友都問:「我們是時候開個IG(Instagram)或Snapchat帳號嗎?」 事實上,2014年左右,我已陸續替部分客戶經營IG帳號,當時,品牌在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下,只可讓帳號自然增長,直至兩年前左右,IG才開始正式商業化,推出不同廣告產品。品牌現在終於開始可以在IG打廣告了,加上不斷推出如IG Stories及FollowHashtag等新功能,旋即令這社交平台成為品牌的寵兒,但問題是,站在品牌營銷的角度,此消彼長下,距離IG取代FB的日子,到底還有多遠? 我認為,投入IG營銷前,品牌經營者有幾點是先要注意的: 一、你目前的目標客戶群,主要活躍的平台在那裡?不要為了追潮流,而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及浪費資源,按目前香港的情況來看,FB還是眼球集中地。 二、的而且確,按目前用戶習慣的趨勢,Engagement在FB的世界只會持續降低,廣告客戶追數的難度高了,但要留意,即使轉到另一個較受追捧的平台,這依然是一個不能改變的用戶生態。 三、除非是直接和Influencer合作,否則,作為品牌帳號,Engagement在IG的世界,隨時會比FB更低,再者,IG用戶的注意力,一般會比FB更短。 四、影像先決是IG重點,如果三秒法則適用於FB,關鍵時刻在IG就可能只有一秒,你會放怎麼樣的圖片、文字、色彩、動態影片等創意來吸眼球?直接把FB的內容放到IG?相信此路不通。 五、不要期望在IG打廣告,就可以獲得較高的Engagement,那個同樣是追接觸率的廣告遊戲,尤其是用戶注意力極短的IG Story,可是,品牌卻可以藉此建立形象,以及接觸到較年輕的社群。 《原文刊登於2018年2月晴報》

Madonna Madame X 流行女皇回歸凡間

人始終會老。 問題是,如果,那些年,你曾經是走在潮流尖端,然後榮膺潮流教母,受到萬人景仰。 今年,你已經過了60大壽,你還很努力在開山劈石,尋找新的聲音,試圖再與天比高,你還要繼續四出巡迴演出,跳跳紮紮,演出巴辣。 人言可畏,對你批評得毫不留情的大有人在,因為,這是娛樂圈,不是樂壇。 但奇怪的是,可能是男女大不同的關係,年紀比你大,還在活躍樂壇的Bruce Springsteen、Mick Jagger,卻會被稱讚是老而彌堅。 說的,正是剛剛推出第14張專輯《Madame X》的Madonna。 我是喝MTV奶水長大的那個時代的樂迷,當時的音樂影像,重新定義了不少流行音樂人的形象,亦幾乎改寫了整個流行音樂史。 印象中,在當時的電視公仔箱,音樂錄像響起,其中最令大家為之雀躍的幾個名字,除了Madonna,就是已經先後作古的Michael Jackson和Prince。 如今,只剩下Madonna還在單打獨鬥,想起這刻,難免有點唏噓。 在今年的Billboard Music Awards中,60歲的Madonna,在後台遇上青春無敵的後起之秀K-POP少男組合BTS,在社交媒體上載合照後,居然有網民留言“LEGENDS MEET LEGENDS”。 我不知道,當年Madonna如日方中,像面前20多歲的BTS的那個年紀的時候,是否已有資格被封為LEGENDS? 我只知道,在屬於年輕人的流行音樂的世界,的確歲月不饒人,長江後浪推前浪亦一定是真的,這個世代,K-POP的確已經席捲全世界,包括美國。 可是,這麼多年來,我依然欣賞Madonna無論在形象,以及音樂品味上的勇敢嘗試,看她絕對超越了她那個年紀的體力的飛躍舞台演出,這麼多年來,試問有誰還可以比她更光芒四射? Madonna實在沒有像大部分在享受「收成期」的樂壇中人般,每次出場,隨便唱幾首經典歌就可以了事,有留意到的話,都知道她每次推出新專輯後的巡迴演出,依然是以新主題新形象新歌曲作主打。 不要說與她同期的,即使是她的後輩,環顧整個樂壇,我真的找不到多少名歌手,這麼多年來,可以比她更多堅持更加賣力。 Madonna的對上兩張「近作」,《MDNA》(2012)和《Rebel Heart》(2015),同樣被不少樂評批評為「口水多過茶」,銷量亦每下愈況,插水式下降。 如果你問我,Madonna近十年來的作品,相比起全盛期的她,實在需要更多時間去消化,有些作品,初聽時,你甚至會覺得不知所措。 而事實上,近兩三年,除了世界巡迴演出,這位昔日的Material Girl已經深居簡出,住在她於葡萄牙里斯本的城堡,試圖吸收不同的養分。 流行女皇回歸凡間,為小眾發聲。 新專輯取名《Madame X》,據說,這個名字,是源自Madonna在19歲時,舞蹈老師給她的暱稱。 這張專輯推出前,Madonna已煞有介事地,宣稱她這名戴上一邊眼罩,如獨眼龍海盜化身的Madame X,是一名出沒在世界各國、擁有多重身份的特工,她隨時可以以一名舞者、馬術師、教授、修女、歌手、老師、國家元首等等的角色出現。 有不少樂評人批評Madonna的Cosplay概念故弄玄虛,老實說,這張新專輯《Madame X》,我也聽了超過一個月才開始「入戲」,但我卻聽得出她的用心良苦,在專輯的概念上所尋求的突破。 這可能是Madonna目前為止,在語言上及音樂風格上最多元化的專輯,整張專輯亦涵蓋了Latin民族風、Reggaeton(Hip-hop與南美音樂的混種)、Fado(葡萄牙怨曲)、EDM、Disco、Art Pop等等不同的元素,語言上,除了英語,當中還夾雜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大家還記得La Isla Bonita嗎?)。 《Medellín》是為專輯打開頭炮的第一首主打歌,Madame X與哥倫比亞新晉歌手Maluma合唱的歌曲,全曲充滿南美風情,是她徹頭徹尾對南美音樂的愛的呼喚。 《Dark Ballet》以像特務電影般、充滿懸疑的序曲展開,音樂到達中段,卻像如夢初醒,急轉成電子管弦樂曲,背景彈奏著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夾子組曲,Madame X則成為一名舞台上的說書者。 《God Control》以Gospel Choir的聖詠展開,然後歌曲卻變成Daft Punk風格的電子舞曲,後半部更出現了弦樂伴奏下的Vocoder歌聲,有點70年代的士夠格的聲色犬馬味道。 《Future》找來了美國年輕一代的rapper Quavo合作,歌曲內容涉獵到弱勢群體的抑壓,歌曲風格糅合了Reggae、Hip Hop及流行舞曲。 《Batuka》是一首深受位於非洲西岸的佛得角(Cabo Verde)共和国民族歌曲影響的作品,歌曲以民族合唱吟詠,以及如傳統軍鼓般的敲擊樂作骨幹,伴奏的是清一色女性的Batukadeiras Orchestra,歌曲充滿革命歌曲的意味。 《Kill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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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你的耳朵懶惰

你知不知道,耳朵也會變得懶惰? 我身邊有很多喜歡聽歌的朋友,都會抱住種「有聲就可以」的心態去的聽歌,所以,有時聽到我向他們發表的「偉論」,總是不以為然。 因為,我總是認為,聽歌既是一種享受,也是一種欣賞過程,而過程中,有很多值得你仔細咀嚼的細節,要用一定水平的音響器材及軟件播放,才可以聽得出來。 更何況,若果你任由耳朵變得懶惰,你的耳朵對於分辨很好與好、好與普通的聽力,會自然地消失。 我不是音響發燒友,但因為從小就開始學音樂,經常進出大會堂音樂廳。 什麼是好聲音?我的耳朵大概有個概念,所以,對於播放音樂的軟硬件,我一直都有最基本的要求。 像Spotify或Apple Music這類串流音樂平台,帶來了無限方便,亦令我夢想擁有一個大型音樂圖書館的這願望成真,其實,我是很喜歡的。 但問題是,當我靜下來,想以欣賞和享受音樂的心情來聽歌時,串流音樂平台在音響質素上,與我理想中的聲音,始終有一段距離。 平日,在家或者在我的辦公室聽歌,我用的都是KEF LS50W喇叭,不是什麼名貴音響器材。 雖然我老早已經主打電腦聽歌,但在家的時候,我還是會盡量用無損音樂檔播放。 因為,播放Spotify或Apple Music,很容易就感到聲音的混濁感,樂器亦始終欠缺質感與層次。 平日出外,即使智能手機老早都可以聽歌,但好幾年前,我還是一直會帶著我的iPod Classic。 我的iPod 裡面,收藏了好些我直接從CD rip出來的ALAC無損音樂檔,讓我在上班的途中,或者在辦公室裡享受音樂。 但大概是四年前左右,有位好朋友見我如此Old School,於是便送了照片中的這台Sony ZX100 Walkman給我,讓我可以享受到Hi-Res音樂檔的樂趣,相比起ALAC的CD質素,更上一層樓。 於是,今時今日,我還是會經常帶著這台Sony Walkman出外,掛在耳朵的,是這對有線的舊款耳機UE900。 有朋友看到,問:「這是什麼年代啊?你不嫌麻煩嗎?」 我告訴他/她,聽歌的過程,「麻煩」往往就是一種樂趣哦。

廣告人啊,你們都是賣花讚花香的戲子?

「你正在替這個品牌效力做廣告,你當然會賣花讚花香。」 我們這些做廣告的,離開了自己的工作崗位,走在非廣告業朋友們的圈子的時候,總經常被人這樣質疑。 雖然,正所謂「受君之祿,擔君之憂」,這當然是無可厚非的。 就像很多年前,我曾經為桂格這品牌效力,因為有段日子日對夜對,日久生情,於是,每天早餐煮個麥皮,已經成為了我的生活習慣,而這個習慣,持續了差不多20年。 雖然,在我首十年做廣告的生涯中,也曾經為過全球三大香煙品牌效力,但我卻是從來沒沾過一口煙(二手煙除外),也沒有和這些品牌發生任何感情。 因為,我心知肚明,這只是工作哦。 但回想我從前還在國際4As廣告公司打工的日子,大部份國際客戶,都是被總部「恩賜」給我們的,基本上,本地辦公室亦無權拒絕。 這些被總部「恩賜」的客戶,始終「有辣有唔辣」,於是,有部份要被逼就範的同事,會做得分外氣餒,邊做邊罵。 但其實,客戶的那一方,又何嘗不是都一樣?這段廣告公司與品牌的本地婚姻,始終都是盲婚啞嫁。 因為做得氣餒,如非必要,有些同事,在工作以外,就會堅決惠顧該客戶的產品。 我舉個例(但大家不要當是真的哦),譬如你明明是做麥當當漢堡的,你在午餐叫外賣時,居然買了肯德德炸雞回辦公室吃,你還不特止,居然要筵開幾席,幫同事一起買回來吃。 「我只是打工的,你買到我的靈魂,但你不要指望能夠買得到我的肉體。」同事B於是說。 湊巧有外國人高層路過,看到,勃然大怒。於是,馬上回到自己的辦公室,霹靂啪嘞,使出一貫外國人高層最厲害的招數—–出email給全宇宙。 「我們公司大部份同事,出糧都是靠這個客戶的,你們豈有此理,竟然在這個地頭作出這不忠不仁不義的事情?由即日起,我鄭重宣佈,這個辦公室,一律嚴禁炸雞!」 我覺得這位外國人高層所說的,其實真的不無道理,因為,這其實已經牽涉到一個工作道德的問題了。 可是,我卻經常反省,究竟我們這些廣告人,替客戶效力的時候,究竟要對客戶的品牌有多忠貞? 的而且確,我真的認識有些朋友,做得百事,就永遠不會飲可樂;做得Nike,就永遠不會穿adidas;做得Canon,就會一世反Nikon,即使轉了工,也依然不變。雖然未至於要發毒誓,但卻真的是義無反悔地,100%投入。 「你們這些廣告人和廣告代言人,其實都只不過是品牌妓女(Brand Prostitute),那個客戶給你錢,你就會為那個品牌說好話。」 某一年,有位從總部剛剛調任到香港,客戶方新上任的外國人高層,在第一個會議上,就這樣地狠狠恥笑我和我們的一眾同事。 因為這始終是一個大客戶,席間,我見我的老闆,繼續強顏歡笑,唯唯諾諾,沒有絲毫反駁。 那一刻,雖然很難受,但我明白,我的這位老闆,始終是一個大局為重的人,他和客戶翻了臉的話,我們這些繼續要每天面對這個客戶的小兵,生活會不好受。 自此之後,我的體會是,如果有一天,我有機會開自己的公司的話,我會盡我所能,只選擇和我及我團隊喜歡的客戶及品牌合作。 職場生涯好,人生也好,最痛苦的,莫過於沒有選擇。 可是,如果我還是在某個工作崗位的話,我會堅持使用客戶的產品。 舉個例,我明明本來是用iPhone的,但有一段日子,因為同時效力Microsoft和Nokia關係,我換上了當時剛剛推出,行Windows OS的Nokia手機。 這款手機好不好用?老實說,其實不容易用,但我卻堅持用了一段時間,因為,不是這樣的話,我根本沒可能全情投入,替客戶把這個品牌的廣告做好。 最近,在網絡上,見到有朋友討論,某個政治光譜的朋友,明明頭上戴著某個顏色光環,還應否接手或投標政府委任的廣告工作云云。 有朋友問我看法如何,說真的,我真的沒有答案,我只覺得,這是一個自由的商業社會,大家都應該尊重人家的商業決定,何必對人家的決定,彷彿大義凜然,指手劃腳? 如果你批評我「賣花讚花香」就是廣告人的特質,這一點,我會欣然接受,因為,如果賣花的人不讚花香,我反而會自問:「我會否已是精神分裂?」

排名必分先後的廣告作品Credit

廣告公司作品的參與者名單趣聞 就好像奧斯卡大星得獎,上台時向所有幕後人員致謝的名單一樣,每次見到廣告公司新出品的精彩創意,新聞稿都會出現如水蛇春般長的參予者名單。 但有趣的是,有別於奧斯卡大製作,很多時候,這些廣告公司的精彩創意作品,通常都是精緻小品為主。 而這些作品,一般只會在廣告頒獎禮中大放異彩,一般平民百姓,通常只可緣慳一面。 一時間,你會驚訝為何製作一個如此小規模的作品,為何要驚動全公司十多廿人?其中包括一些月薪20、30萬的高層,莫非大廣告公司就不用講求工作效率? 其實出作品Credit這回事,在大廣告公司來說,是一門學問。 除了排名必分先後,但凡有份開會,參與過腦風暴會議,甚至是CC電郵中有回覆過一句Thank You的,很多時,由於是跨部門的參與,即使將來未必有機會一起上台得獎致辭(九成都沒有),作為管理高層,好好醜醜,都會懂得給每名參與者派糖,而這一粒糖,通常就是作品Credit。 當然,你也可以說,廣告創意是集體創作,尤其是影片廣告,所牽涉的人物,實在眾多,因此,台前幕後,作品Credit是水蛇春一般長,實在是長得有道理的,這一點,我深表贊同。 一家廣告公司的作品Credit,某程度亦反映到那家公司的權力核心,譬如,我見過某些創作部高層,除了在全公司的出品也有他的冠名參與,他/她更可以在同一作品中,幾乎在每一個工作崗位上,你都會見到他的名字,彷彿他/她就是有三頭六臂。 作品Credit,其實也是辦公室政治。 有些明明有份參與的朋友,因為剛好離職,他/她們的名字就會自動被消失。 又或者,一家公司內,某部門/人士因為政治籌碼較少,於是被用完即棄,即使本來明明是水蛇春般長、正所謂「多你一個唔多」的作品Credit,他/她們也會榜上無名。 當然,我也見識過不少「純粹搭枱」的朋友,也有本事在作品Credit上爭取到一個席位,好讓將來見工,又可以多一件作品入袋。 說穿了,一如任何頒獎典禮,作品Credit其實都是一個名利場,每個人都隨時可以是居功至偉,每個人亦隨時只是搭順風車的乘客。 至於何許人才最是勞苦功高,其實真的沒甚所謂,只要是榜上有名,大家就心安理得,人人有Credit,部門間就可以減少摩擦,天下太平了。

Nike致Kobe Bryant的告別式

When I retire, I want to look back the way I walked past, every day, I have paid my all! Kobe Byrant 不需要重溫昔日的精彩畫面與片段,簡單的聲音與文字,竟勝過千言萬語。 因為,長存在腦海中的記憶,原來,單靠聲音與文字,已可以令人感到歷歷在目。 人生匆匆,來到盡頭一刻,不必在乎你得到了什麼,而是要自問一聲:「你究竟留下了什麼?」 Inspiration is forever.

adidas Orginals 都市系列 | 利物浦 Liverpool

任你說有很多人都是行屍走肉也好,我相信,世界每一個的城市,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靈魂。 70年代,adidas以城市之名,推出了她的城市系列球鞋,以最基本沒花巧的球鞋造型,為歐洲大陸及後北美各大城市,各自打造一對屬於某個城市的球鞋。 80年代,香港很多球鞋迷都可能擁有過的ROM、Montreal,及London,都是屬於這個系列的經典。 來自英國的運動鞋專門店Size?,最近與adidas合作,推出了2020年版本的Liverpool。 依然是一貫經典生膠底麂皮面,有點像硬地足球鞋的造型,無論你是18歲抑或是80歲,一穿起來,就馬上變成在利物浦市來穿梭的都市型人。 我為什麼會覺得是這樣? 看看以下的短片,你自然就會感受到,這個城市的靈魂,都已經灌注了進這雙球鞋內了。

坂本龍一香港音樂會門票火速售罄說明了什麼?

因為見過我多年來寫過的文章,好多朋友都知道我是坂本龍一粉絲,實不相瞞,我甚至在撰寫一本關於他的作品的書,只可惜一直未找到合適的出版商。 於是,可能因為這樣,這兩天來,很多好朋友都過來私訊問我,我有沒有買到坂本龍一即將來港的音樂會門券。 我昨天(1月13日)確實有嘗試在10點左右上網購票,但結果,連龍尾都沒機會見到,過了20分鐘左右,就已經見到網站說全部售罄。 那一刻,我除了大聲仰天爆了幾句粗口之外,我一直都盡量保持佛系地冷靜。 後來,我亦問了好幾位長期是坂本龍一擁躉的友人,他們有沒有買到票,但他們都和我一樣,只是撲了個空。 我心想,看不到坂本龍一這一次在香港的演出,真的不知道有沒有下一次了,但沒辦法,如今一切只可隨緣。 之不過,我覺得錯愕的是,雖然坂本龍一的音樂,在香港來說,算是小眾。這個音樂會,亦將會演出一些較為另類的實驗音樂(除了電影配樂,坂本近年作品,大多都是以旋律性較低,近乎無調性、實驗性電子化噪音/環境聲響為主要素材),門券依然可以大賣,這是否證明了,香港並非文化沙漠? John Cage如果泉下有知,相信他也會打算來香港紅館開十場八場音樂會。 說穿了,「坂本龍一這四個字,始終有一定的商業價值(包括AsiaMiles的9萬分積分換飛,以及地下炒賣市場),於是,這次音樂會的門券,依然火速售罄。 音樂會門券炒賣,我不知道這個是否全球普遍現象,但我想告訴大家,在香港,其實還有很多很多經常乏人問津的精彩音樂演出,當中,尤其是古典或爵士音樂的,譬如,包括了我最近經常向大家推介的香港管弦樂團、香港小交響樂團、香港國際爵士音樂節等等的音樂會。 每次在大會堂或文化中心,見到台上優秀的演出者,台下觀眾席卻是冷冷清清,我的心裡,總是感到不好受。 我今次和坂本龍一緣慳一面,固然感到有點可惜,但深想一層,在香港,其實還有很多值得我們赴會的高水平音樂會,再說,其門券亦不難買到。 這個世界,不是人人都在搶的音樂會,才值得大家欣賞哦。

忘記和記 奧美有你

「從前的世界(廣告圈),是不是真的比現在好很多?」 不經不覺,我終於去到那個會被人問這類問題的年紀了。 當面對目前的不如意,人往往總會回頭看,並且會將回憶完美化,這是人之常情。 但我還是會迴避自己有這類的想法,當下的生活,是苦是甜,我們只要努力尋找快樂的源頭,快樂就自自然然地出現在我們的面前。 我是1992年加入那個時候還在太古城柏嘉商業大廈的奧美中國香港支部的,這是我的第一份廣告公司的工作。 想當年,我寫了兩封求職信到奧美,這是我唯一求職的4As廣告公司,除此之外,因為自知毫無經驗,我也寫了接近一百封的求職信,到那些會在報紙登請人廣告的獨立廣告公司。 後來,我一共獲得了三次的面試機會,其中兩次,都是奧美。 因為連實習的工作經驗都沒有,我讀的專科又是風馬牛不相及的音樂,最後,那些獨立廣告公司都沒請我,而且,在云云近百封的求職信中,我只獲得過一次面試機會。 但冥冥中注定,我當時寫給奧美的兩封求職信,都被兩位不會單憑履歷表而決定要否給新人面試機會的管理層打開了,最後,我又幸運地被取錄了。 期間,我又經歷過筆試,第二和第三次面試的機會,恕不盡錄。 如果你問我,當年所謂的廣告黃金年代,最令我懷緬的是什麼? 那就是一些像我這樣誤打誤撞,履歷表一點都不光鮮的年輕人,也有機會加入到像奧美這類稱得上是執業界牛耳的大公司。 「做了廣告這一行業27年,那現在的你,做得比從前快樂嗎?」 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因為人長大了,現在的我,確實比從前更懂得尋找快樂,不快樂的回憶,我亦會努力淡忘。 我曾經兩次進入奧美這個大家庭,一次在太古城柏嘉、一次在中環中心,兩次的感受都非常不一樣,但無論是苦是甜,都是成就了今天的我的經歷,所以都同樣珍貴。 奧美香港辦公室快要離開中環中心,搬到新的家園,感謝這晚把我召喚回來娘家,一起參與這個告別式的舊同事。 離開了這麼久,還會被人記起,其實就已經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奧美實在是一家有趣的廣告公司,曾經入過這扇門的,離開後,就好像都變成了這家公司的畢業生。 祝願奧美搬到新的辦公室後,在新環境中,又會開創另一番新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