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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思議社膠網絡行為

小學老師都有教我們,切勿誤交損友,來到網絡世代,更要步步為營,誤膠損友,膠誤一生。 以下7不思議社膠網絡行為,是他也是你和我,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可免則免。 1.劇透膠:你開開心心看完星星大結局,也要體諒那些連第三集都未看到的朋友,為大家提供劇情輔導,沒有人會多謝你,但我最討厭的,還是與美國沒時差的你,你第一時間看完今個禮拜最新一集Game Of Thrones,立即公告「阿邊個最後無事」、「點解連邊個都要死呀」、「你唔好以為邊個係好人」。難怪,當Google 「劇透」二字,最佳答案會是「劇透死全家」這溫馨提示。 2.求Like膠:作為一眾可愛B仔狗仔貓仔的父母,我明我明,大家都只不過想各位朋友派下Like,正所謂Like尚往來,其實我也從來不吝嗇。只不過,當你走火入魔,成為狂Po派,一日最少五次,最近還參加了「愛心BB靚相日日鬥Like大行動」,逼朋友每日陪你洗版,見Like數落後大市,就Tag齊全體小學同學然後人人邀Like,你真的為了想贏到兩箱奶粉而出賣朋友? 3.表態膠:不知何時開始,無論你是撐三叔或是愛蘋果,支持私煙BB抑或是靜心妹妹,你除了要急於在Facebook表態,你更喜歡逼其他毫無性格如我等一眾無膽匪類,不得不開誠佈公,甚者,更會直接tag齊我及眾街坊,逼大家非表態不可。其實我想知,你是否認為在Facebook上表態才代表夠決心?Facebook表態其實值幾錢斤? 4.早知膠:正所謂「有早知,無乞兒」,事後孔明是你的強項,無論我放什麼上Facebook,你的回應十居八九都是「係人都知」、「一早都知」、「老早話你知」等冷言冷語。對待你這類先覺先知的朋友,我會直接問你下期六合彩頭獎號碼,你每次卻是無言,何解? 5.厚多膠:坐地鐵,見到有人偷食了兩粒果汁橡皮糖、有人裝睡不讓座給婆婆、小朋友打尖霸位等惡行,你第一時間拍照Po上Facebook,然後用判官口吻,與一眾花生友口誅筆伐,一口咬定人家罪該萬死。但依我認為,既然做得厚多之士,你就不要鬼鬼祟祟,和人家當面對質吧,那怕被罵厚多士?說不定,下次生果動新聞,主角就是你。 6.受害膠:你老闆虧待你、你老公冷落你、就連個天都針對你,你是天生的受害者,但你很幸運,每次呼天搶地公開譴責的時候,身邊總有人鼓勵,叫你Add多一點Oil。但其實,在Facebook上聲援,其實與吃花生無異,稍為關心你的朋友,這個世上,有件東西叫電話。做受害膠和經常聲援受害膠者,一般交情,好極有限。 7.邀請膠:中學同學邀請大家出來吃的生日飯局,你每次都零回應,但每次有新Game上場,你要江湖救急找朋友借運,你卻可以連環向所有朋友喪發遊戲邀請。夠了夠了,我對自己是否像某某劇集那個角色、又或者你剛剛參加了的團購活動,完全沒興趣,你再邀請我,就真係要和你絕膠了。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 想追蹤更多我所分享的廣告情報?歡迎點擊這裡加入我的facebook紛絲頁。  

Instagram第二春

Instagram於2010年10月成立,一眨眼三年多,在互聯網世界,大概可以類似貓齡狗齡相對人類歲數的倍數運算,屈指一算,目前Instagram正好是廿八歲左右的壯年。 由當初的黃毛小子,Instagram現已成長為剛好嗒得杯落的型男,因此,近期傾慕者突然倍增,當中又以女性為主。 我眼見不少90後妙齡女士,口口聲聲說Facebook已經老餅過氣,決意離棄, 紛紛向Instagram投懷送抱,認為此乃時下潮人象徵。另一邊箱,作為她們旗下的觀音兵,也有不少紛紛跳船,誓要飛甩老土(Facebook),轉投Instagram陣營。 最新現象,分享照片之餘,Instagram已迅速發展成一個虛擬活動社區,每天24小時,都幾乎有不同大小規模的活動在進行。 繼2013聖誕節前,LOG-ON叫大家上Instagram拆禮物之後,容祖兒亦在她的1314演唱會期間,呼籲歌迷齊上Instagram點歌。因此,我極有理由相信,在2014年,一定會有更多吹雞行動,逐一在Instagram發生。 有見及此,我特別提供以下想法,可供各大團體機構作為參考。 1.Instagram叫外賣:街口茶記可以在每朝早先將午飯時間的ABCD餐放上官方Instagram帳號,讓熟客預先點菜,按圖自Tag即可,一來方便大家,連聽電話的時間都慳番,二來廚房可先作約略統計,決定每款餐所需預備份量,夠環保。 2.Instagram報案:警方設立999 Instagram專線,市民如有任何舉報 ,可直接拍照上載兼打卡簽到,除了有圖有真相,位置也可報得一清二楚,提高破案效率。 3.Instagram報新聞:上述999專線方便市民及警方之餘,更可做福傳媒,讓新聞工作者不用竊聽,也可追蹤第一手新聞猛料。事實上,外國各大傳媒如CNN 或Time等,早已聘用專業Instagram攝記,香港各大傳媒亦可以嘗試仿效。 4.Instagram報天氣:每天早晨,尤其在冬天,只告訴你溫度是多少未必有用,每朝早幫你在中環旺角路邊拍張路人甲乙照,看看那誰冷得騰騰震那誰好似太陽咁溫暖,即可減低天氣不似預期之風險。 5.Instagram統計遊行人數:無謂每次口同鼻拗,不如每位參加遊行的朋友都自拍上載,順便打卡簽到,每張照片亦緊記使用大會指定#Hashtag。再玩盡一點可以同步使用Runkeeper或Nike+等一類手機app,然後把遊行路線截圖分享往Instagram,走數正衰人。 除了上述活動,大家可以探討一下例如Instagram選港姐、Instagram公佈六合彩攪珠結果、Instagram選特首、Instagram派利是、Instagram放榜等活動的可行性,搞搞新意思,讓香港成為Instagram活動之都。 以下是我的個人Instagram帳號,請多多指教。 http://instagram.com/rudileung (原文刊登於e-Zone周刊,本網誌可能略經修改)

求數大作戰

自出娘胎,除了學叫媽媽爸爸奶奶,父母親最緊張我們要學懂說的,就是由一數到十,然後由十一數到一百,如此類推,假使天資聰穎的,最好就快快學懂念九因歌。 數字,是神聖偉大而性感的,這不是我說的,而是我上課時聽過不知多少個老師說的,number is sexy呀、numbers won’t lie呀等等,由中學、大學到我去了讀MBA,大大話話,我最少聽過八千六百七十三次。 但凡任何事情,拋幾個數字則來繪影繪聲,便格外顯得有說服力,香港一眾特首高官說話空洞無力,百分之九十二點四的原因,就是永遠未能拋出一些確確實實的數字(譬如倒數七百三十四日香港就會有真普選),因而每次聽起來,我等小市民都總覺得他們背後一定有所隱瞞。 近期有本毒男喝采OL至愛的週刊100毛,號稱期期內容都有一百個Most,你說你說,多有霸氣!如果改為毛週,就有點不雅兼弱底了。 好,騙夠三百六十三個字稿費,應該回來探討一下本欄專題的數字媒體Digital Media世界了,我們整個行業最引人入勝的是什麼?有名你叫,當然又是數字。 我們每天向客戶推銷的,什麼每天四百二十六萬次瀏覽量、每月平均三百四十萬登入用戶、近期至高無敵人人都喜歡以此作為開盤目標的「夠十萬個Like我就當眾切……蛋糕畀你睇」之類,看吧,多麼「萬」水「千」山縱橫! 我可以肯定,萬一facebook實行去數字化,即是說,今後無論你的facebook朋友有多少個、你祝願世界和平的生日願望收到多少個「讃」、BB有便便這好消息有多少個人「些牙」,大家都看不到的話,這還算是facebook嗎?你還願意繼續玩嗎? 由於鬥「讃」鬥「些牙」等數字太平凡,於是又有人開始用Nike+或Runkeeper的那類app,替自己度步,譬如用了五十二分鐘跑了十點三公里,燃燒了三百三十七卡路里,全部公諸同好,多威風! 最近,更上一層樓,就有或Nike Fuelband或Jawbone UP這一類手帶,除了幫你度步,更幫你向朋友公開在各大社交媒體挑機。後者更厲害之處,是除了運動,連你睡得有多久有多好,食得有多健康,一日廿四小時,時時刻刻,全部有數得計排名有分先後。 我百分之九十九點七肯定,求數大作戰將持續升溫,今後,連晨早刷牙刷了多少下、揭了多少頁報紙、咇了多少次八達通,全部都可以「些牙」,人人分分鐘都有十萬八萬上落。 (原文刊登於778期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  想追蹤更多我所分享的廣告情報?歡迎點擊這裡加入我的facebook紛絲頁。

如果我有Google Glass

「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所以,我很討厭Google Glass。 討厭到什麼程度?討厭到我在e-Zone寫了一篇文來力數它如何不是,告訴廣大的讀者,此物害人匪淺。 我更一口咬定,Google Glass的原創意念,是來自鳥山明先生,Sergey Brin的,其實是老翻。 如果你真的擁有一副Google Glass,我祝你好運,行路要小心。 Google Glass不是Google發明的,那是鳥山明先生在八十年代尾九十年代初的構思,原型設計於七龍珠中出現,由撒亞人王子比達所配戴。 由於是「初號機」,印象中,當時那個裝備尚未有聲控功能,要探測對手戰鬥力的話,比達還是要手動按一按,然後資料才會出現在眼罩前的屏幕。 那個年代,除了香港,我肯定美國西岸的矽谷小子們譬如後來創辦了Google的Sergey Brin等,早就中了七龍珠的毒,被鳥山明先生將他偉大的構思,如電影Inception中的橋段般,植入了他們的腦袋裡,待時機成熟,他們就會自動波做事。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如果有一天Sergey Brin因Google Glass拿諾貝爾獎的話,他將會在台上公開多謝鳥山明先生的悉心栽培。 較早前,Google Glass公開招募首批用家, 但凡你年滿18歲,只要在鬼佬版微博Twitter或Google+上,以#ifihadglass為題,寫一篇50個字的短文,你就有機會,率先以$1,500美元訂購該產品。 這個#ifihadglass活動雖然已經結束,不少網民還在熱烈討論中。 但正所謂「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加上我這份人向來愛唱反調,所以我認為,Google Glass這東西弊多於利,以下是我本應打算以反諫計贏取這活動的八段申請文本,反正我已成功無望(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姑且就拿出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ifihadglass 遊行時單眼怒啤阿Sir,被控襲警好平常。 #ifihadglass 戴著上公廁扮型,被維園阿伯一口咬定,我係督伯一名。 #ifihadglass 陪老婆行Victoria Secret扮乖仔,反而被靚女顧客罵我無禮,幹嘛用眼睛幫她度三圍。 #ifihadglass 成日瞄住單邊眼鏡電子屏,廣東道遇上夏蕙姨仍單眼眨不停,姨姨問我是否對她一見鍾情? #ifihadglass 長期眼睛想旅行,失驚無神,跟了小明上深圳。 #ifihadglass 習慣兩手Fing Fing,聲控對住電腦落命令,見到老闆都未識停。 #ifihadglass 事事問Google,向判斷力Say No,蕉皮近在眼前兩步路,都要問聲:Google呀Google,我踩好唔踩好? #ifihadglass Google Map上腦,依賴到無譜,入到屋企,居然蕩失路,點算好?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  想追蹤更多我所分享的廣告情報?歡迎點擊這裡加入我的facebook紛絲頁。    

潮流興Unfriend

  「我尋晚KO了起碼廿個。」 「我仲犀利,最近歲晚大清貨,送客上路過百位,其中包括我老闆。」 「邊個夠我狠?我大義滅親,送走唔少屋企人。」 以上疑似電影「人肉叉燒包」或「沉默的羔羊」之對白,全部真人發聲,是我最近不止一次,在搭車搭船搭地鐵甚至是行山時聽到的。 他/她們難掩興奮地所講話題,不是打War Game或Diablo,而是在互相較量,大家最近在facebook上,unfriend了多少個friend。 本來,在facebook上九成都只是泛泛之交,所謂的朋友,就連「得閒約出來飲茶」這類敷衍說話都不用說的,試問相煎何太急? 但偏偏就是,某一天,大家發現部份facebook朋友,突然變得面目可憎,去到一個地步,要非與他們絕交不可。 以下是常見導致「被絕交」的七宗罪,看看你自己有沒有份? (一) 愛玩Game,常中Spam: 這類朋友,有點像電影中的喪屍,他/她們時時刻刻也在facebook上浮游,終日卻默默無言,只沉迷於大量如開酒店耕田泊車之類的遊戲。喪屍特色之一,就是會不停把喪箘散播,廣發邀請;特色之二,就是他/她們其實是行路不戴眼的,所以會經常中那類如Dislike Button的典型facebook陷阱,中了毒,下一步就是累街坊。 (二)人地開趴地,你入場放屁:當人家在facebook興高采烈地談論某餐廳東西多好吃某電影多好看時,你這不速之客卻走進來拋下一句「我試過食到曱甴」或「看到一半我就瞓了」之類的晦氣話,英文諺語有句The skunk at the picnic,指的就是這類人,你想繼續留他/她在朋友圈嗎? (三)Tag人成癮,Tag到剋人憎:把人家整容前或極樣衰的咸豐年舊照放上facebook,還要怕我的現任另一半看不到,tag完再tag? 又或者,你像某政黨的朋友們一樣,成功爭取了什麼雞毛蒜皮事,公告天下時,又怕你這新post朋友會看不到,如是又逐個tag,一個post,tag足成村人。 (四)有病不尋醫,話畀facebook知:有病,其實第一件事是應該要休息,或者第一時間去看醫生的,但有些朋友,生病的時候,第一時間卻偏偏要先在facebook公佈,除了搏同情或為請病假提供在場證供外,我真的找不到一個更好理由。朋友,我不是不想知你有病,但有病的話,拜託你還是先去看醫生,而不是呻到花兒也謝了。 (五)衰鬼波士,facebook當正CCTV:老闆主動在facebook add了你,你以為會更容易升職加薪?其實你老早心知肚明所為何事,於是你努力扮勤力,日日晨早九點前在公司扮打卡,又頻頻扮OT完再加句我要做好呢份工(查實明明去了蒲),好了,工轉了,戲演完,老闆拜拜。 (六)弊傢伙,facebook有隻偷窺魔:有些朋友明明add了你,卻立即人間蒸發,平時不會like你的post,更完全不會留言,看看他/她的wall,簡直就像是寸草不生的荒廢國度。但某天,一班舊朋友相聚,言語間,卻發現他居然對大家的一舉一動瞭如指掌,實在令人心寒哦。 (七)負能量洗版,密罵當三番:那些怒罵港女狂插毒男的負面新聞,他/她一定會第一時間和大家分享,然後加連珠炮發惡毒說話煽風點火 ,務求將該post不斷重複置頂,令罵戰升溫。在他們的世界裡,人生是苦短的、前路是茫茫的、老闆是無良的、工作永遠是忙到要死的(但還是有時間上facebook哦),哎喲,寫出來我連自己都開始受不了,再見了,分手吧。 我非聖人也,以上「被絕交」七宗罪,我絕對也有可能犯過,但希望我的老友叔伯兄弟姊妹們高抬貴手,unfriend前,拜託通知一聲,好讓我死得瞑目。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

舉頭望明月,低頭See哎瘋。

「人世間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明明在你面前你卻他媽的在玩哎瘋。」 最近,在微博看到這番發人深省的話,回到家裡,我按捺不住,執着老婆的雙手,熱淚盈眶對她說:「老婆,我從前辜負了你,我答應,以後和你同台食飯的時候,我一定不會再頭耷耷玩哎瘋了。」 和人家講話時,雙眼要望著對方,本來這是基本禮儀,但多得智能手機的出現,所謂的眼神交流,彷彿已成為博物館內名畫肖像般的懷舊事了。 還在「我看著你你看著我」(《你令我快樂過》)?舊曲新詞要改寫,我們現在都習慣了用頭殼頂望對方,真心話只敢隔著手機講。 筆者本來也是這一類近代青年,但最近我已「洗心革面」,戒除手機惡習之餘,我更加入了「國民手機教育組」,希望能喚起大眾對這股社會歪風的關注 。 身為廣告界一份子,筆者當然想盡多點棉力。以下是我絞盡腦汁創作的七大標語連同建議使用方案,各界政府高官立法局議員特首辦新華社國民大小先峰或各位街坊,任君轉貼,拿來作路邊橫額廣告好,宣傳單張也好,無任歡迎。 「成功爭取零覆蓋,手機齊齊放入袋。」西隧口區區議員 「唔想隨街仆,路上行人咪facebook。」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 「除本國公民,本範圍內,嚴禁Check-in。」日本駐尖閣諸島領事 「手機玩唔停,靠右企定定。」港鐵扶手電梯安全組 「情願頭岳岳,勢不低頭玩微博。」秋官金句 「淨飲免費,手機餸飯雙計。」好運茶餐廳 「你《Whatsapp》到佢個人,唔《Whatsapp》到佢個心。」情投意合介紹中心 看過以上廣告標語,可能你已熱血沸騰,巴不得將哎瘋劈開,昂首闊步、重新做人。 說不定有一天,你會赫然醒覺,發現閣下的眼前人其實比AKB48還可愛,抬起頭做人的感覺又是那麼棒,晨早空氣哦,原來是如此清新開朗。 其實,此刻的我,正頭耷耷地忙着,在哎瘋上努力用Evernote趕完這篇稿…..@_@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

我向你求粉,我求你應呀承。

「你知道嗎?我們都很粉你哦。」 「哥們兒,來,大家就互粉一下吧,我先粉為敬,粉!」 某次到內地工作,首次聽到以上對白,聽到那個「粉」字,我還以為自己得罪了人,遭人家問候父母。 哦,後來我才明白自己的無知,原來這個「粉」,是「粉絲」的「粉」,是內地網絡圈的術語,來到微博年代,關注人或被關注,一般都會「粉來粉去」地形容這段微妙關係的。 是這樣的,最近新浪微博新增了一項「要求關注」功能,即是說你可以直接邀請人家「粉」你,也有內地朋友稱之為「求粉」。 可能多得e-Zone給我機會在這裡寫專欄,滔他人之光,我間中也會收到不少「求粉」的私信。 只可惜,這些「求粉」宣言,一般都像林公公向香港市民發表的錄音機言詞一樣,無誠意更無說服力之餘,未聽完你已經會打足最少三個呵欠,我真不明白,能夠成功「求粉」的,可以有多少個人。 好吧,就舉幾個例子給大家參考參考,引以為戒哦。 「有你粉我,我必粉你。」喂喂,這個未免有點太江湖味吧,你是來收跎地的嗎?拜託拜託,老哥你最低限度可以給我一個理由嗎?就是為了你這個「粉」? 「你知道我在粉你嗎?請快快來粉回我。」這個更離譜,一聽見就讓我先打了個冷震,感覺真有點像當年173173的寂寞怨婦俱樂部。 「我向你求粉我求你應呀承。」哎喲,你以為你是家英哥我是明荃妹嗎?問世間,可能只有家英哥,才有資格把肉麻當有趣,這位施主,請過主吧。 「刷粉達人,要求互粉。你我成功互粉,即可以特惠價$150人民幣刷粉一萬個。」刷粉者,幫你增加粉絲的買賣活動也,雖然這個價碼我付得起,但當我看看這位自稱刷粉達人的朋友,原來自己也只有50名粉絲時,你覺得還有說服力嗎?當然,這$150人仔我也可以省下來了。 說到最出位的,可能便要數號稱中國第一Showgirl的吳梓嫣ChinaJoy了@Cgirl吴梓嫣。最近,在某個內地舉行的動漫活動中,她便索性在其性感露臍熱褲裝之間的肚皮上,大大隻字寫上「微博求粉」,毛筆字字體極之粗劣,口味超重。但看來她頗成功呢,紛絲已過三萬。 輸了給這位內地靚模,我現在正痛定思過,密謀「求粉」大計,在我未度出驚世絕橋前,麻煩大家也來粉一粉我 @路迪涼,但凡粉我者並註明是e-Zone讀者,我必「回粉」。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可能略有修改)

來生不做蘋果人

上星期,我在e-Zone出了這篇文,很多朋友只讀標題,所以在Facebook、MSN一見我就開始罵,說我為人如此虛偽相煎何太急云云。 哈哈,罵還罵,但勞煩大家將全文讀完才罵吧。蘋果人,我才不怕你們罵的。 「最憎蘋果人。」那管你e-Zone老編出了個Apple to Apple還是Apple to Orange的規格比較表,清楚列明iPhone規格中,幾乎每一項也遠不及其他品牌手機,兼且每次推出新型號時,通常又問題多多,最近的天線門事件東窗事發,依然死不認錯,送塊藥水膠布給你止痛就當了事,仿如浩蕩皇恩,小學生也知道這是「屈機」事件。轉過頭來,你們這些蘋果人已討論著何時會有行貨出售,還要心大心細不知應買黑色還是白色好。 「唉,可悲!」 那個iPad嗎?更無聊,連Flash也播放不到,說什麼這是隨身多媒體閱讀及網絡瀏覽器?你還要句句將軍人家Adobe,什麼?人家的做的軟件沒有娘親生出來的嗎?還有眾多學了這麼多年Flash要靠寫Flash幹活的朋友們,你怎麼可一句「不支援」就勒令人家要職業再培訓?但大家還未罵完,iPad代理商登個全版廣告說這星期五早上十時有售,連賣什麼也不用說,你們這一眾蘋果人又自動乖乖地去排隊,甘心被人當免費宣傳佈景板。所謂的蘋果「潮人」或者「人潮」不單是個現象,簡直是個異象。 「唉,笨獃!」 你永遠只會聽到有人自稱什麼蘋果人Mac人,但你聽過有人會這麼囂張,叫自己做Dell人或者三星人嗎?我還未罵完,蘋果人你實在太傲慢,你看,人家HP明明真金白銀贊助了電影Sex & The City 2內的角色Carrie,她居然明顯在整齣電影或甚至在廣告中,左閃右避生怕被人看到她在用HP,不要說電影了,她從前在電視版中,不是幾乎集集也與大大隻Logo的蘋果電腦出雙入對嗎?莫非做蘋果人才馨香一點?Carrie你怎可讓人家HP這個真命天子沒名沒份? 「唉,卑劣!」 有人說蘋果是個宗教,我覺得這根本是個邪教。試問有多少個品牌的產品,能令消費者如此喪失理智不能自已?一旦晉身為蘋果人,不少人更仿如得道成仙,繼而加入宣道行列,見人Sell人見鬼Sell鬼,全力硬銷勸人轉會,非我族類者,一律看低幾線再加冷語冷言。有人奉上銀兩買你的產品後再為你免費傳教,狂熱宗教份子更會替你四出揶揄對手以至對手的用家或全家。 「唉,過份!」 我覺得最最最離奇的,還是有些蘋果人可以當玩Barbie般把玩蘋果產品,周不時會幫她換件新衫呀、加點飾物呀,找一間屋呀諸如此類。更甚者,他們會視其蘋果產品為出雙入對的好朋友,間中自言自語,與她促膝談心,不管是男女老幼,戀「蘋」程度皆各具特色各有千秋,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蘋果人會對此病態引以為傲。 「唉,心寒!」 「唉唷,你是不是有病,自己罵自己?」 站在我背後的另一個我,看著我正在用我心愛的MacBook Pro寫這篇文,同時又撫摸著左邊的iPhone右邊的iPad時如是說。

知之為知之

我經常被邀出席大型講座的主講嘉賓,事前事後每每被朋友以專家身份相稱,雖然我相信大部份都只是客套話,但我心知肚明,直至講座前幾天,我對我當日的主講內容,其實只是略懂而已。 實不相瞞,每次演講前,其實我都是要經過一輪又一輪的資料搜集,然後將內容修再修正,滲入了個人的看法當然是有的,但最重要還是,當中的材料,其實都是集思廣益,靠人家多個不同的觀點加上案例,東湊西併而成。 專家我絕對不敢當,但如何將一些自己尚未經歷的事情說得栩栩如生,反而才是我事前的準備功夫的修成正果,多得互聯網的協助,更感謝網絡世界好些高手們的無私分享,讓我這類資訊饑民的視野,如今可以無遠弗屆。 Guy Kawasaki是筆者最欣賞的其中一位高手,他在2000年出版的大作「策略革命家」(Rules For Revolutionaries)一書中就曾經指出,於這個資訊開放的年代,大家都要掌握得到「密吃如小鳥,拉屎如大象」(Eat like a bird, and poop like an elephant)這能力,吸收資訊宜要密且快,融會貫通後,更要有本事「大大舊」地消化出來,納為己用。 我自問肯定是這個資訊開放時代的既得利益者之一,透過電腦也好,智能手機也好,接通互聯網,利用一些簡單的工具如Google Reader或iTunes上的Podcast等,每天早上我就可輕鬆地在網海吞噬無數知識,將有用的內容整理好,日後就可以成為我工作上的應用材料。看,我們這代人,多幸福。 上個月,我便有幸被全港最具規模的國際保險集團邀請,為他們的周年大會作客席演說,我將題目定為「個人品牌學」。我肯定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所以雖然是短短四十分鐘的分享,事前我卻花了近十倍的時間,來作網絡資料搜集,表面上很花功夫,但我卻對這剛學習即分享的過程,樂在其中。 你有興趣和我再次分享這場講座嗎?今晚7點左右(3月4日),我將會和HKU Space舉辦一場「個人品牌學」的分享講座,有興趣的話,可電郵hkim@hkuspace.hku.hk或致電2867-8326查詢。 雖然,先旨聲明,對於這題目,我只是略懂。

我打三份工

有朋友經常罵我為何不把我在e-Zone及信報所寫的文放上來,為免繼續被咀咒,我今後會陸續將我的一些舊文在這裡和大家分享分享,獻醜獻醜。 我打三份工。 第一份是我的正職,我是某大網絡廣告公司的傳訊策劃總監,我靠這份糧供樓仔養狗仔。 第二份是我的兼職,我為某大學好幾個本地及海外兼讀學位課程當講師,專教授品牌營銷。 第三份工,我要每朝早七點前起床,邊吃早餐邊上網,東找找西找找,整理好些資料及抓到靈感後,便開始在文字處理器上寫字,每天大概花半小時。文章寫好,九成不是用來投稿,而是投進網海。這份工不像上述那兩份般要交稅,這份工,有人叫BLOGGER我更喜歡叫博客,我雖然不一定每天也有新文上架,但我幾乎每天也像早禱般持之以恆,上上網抓靈感,和打另一份兼職分別不大。 我也不知道如何替自己的網誌歸類,大概我可稱之為一個廣告人眼中的世界吧,因為幹我們這行的人,除了愛看不同的廣告及營銷案例,平日也寓資訊於娛樂,因為正所謂書到用時方恨少,我們廣告人平時表面上不務正業的八八卦卦生活隨想,其實他朝都有機會成為工作上相關的靈感所在,信不信由你。 「你大概很無聊吧?」我有位在讀MBA時認識的同學,相信她是那類從小無論在學業、工作,以及家庭生活也在她如意算盤內安排妥當的尖子吧,對於她來說,見我居然有如此多的「雅興」花在寫網誌上,不知道是否替我不值,所以這樣問我。 我的BLOG齡不算長也不算短,我的第一篇網誌在Yahoo!BLOG發表,當日是2005年11月1日,一寫四年。在邁向2010年前的最後兩個星期,我做了一個相信我這位同學會覺得更無聊的決定:為了讓網誌經營得更完善,我買了個域名,開了個網頁寄存的戶口,我做博客的這份工,從此不僅沒糧出,更要每個月交租。 「為什麼要花時間打這份沒糧出的工呢?」我間中會被人這樣問,但我的太太很好,她從來沒有這樣過問我,她只會間中問我這篇和那篇有她或我家小狗的網誌,有沒有為我的網誌增添了瀏覽量。她不懂得讀中文,所以又間中會找同事把我的新網誌讀給她聽,覺得有意思的,她又會轉介給她懂得中文的朋友看。我的這個域名,也是她到GoDaddy.com買給我的。 最近看了Julie & Julia這電影,戲中講及一個苦悶的上班族,如何透過網誌展開了人生和事業的另一頁,是一個真人真事的勵志故事。我慶幸自己不是一個苦悶的上班族,但的而且確,因為成立了個人網誌,我的生活逐漸起了點點微妙的變化。 譬如,我會間中因這個博客身份而見報或上電視接受訪問、久不久在街上會有陌生朋友過來與我的小狗或我打招呼,更重要的是,透過這網誌,我認識了好些我從沒有想過會認識、生活背景與我迥異的新朋友,包括本欄的三位作者和e-Zone老編。 如果你未成為博客,我會鼓勵你一起來打這份工,但不要想太多計算太多,寫自己熱愛的事物,記載自己想記憶的,你已可以很快樂,這份回報,金錢換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