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nd Management

ViuTV與她的12廣告門徒

2021年廣告界的熱門話題,不是那個新媒體新平台新技術的出現,而是行內人都在議論紛紛,最近那個品牌找了那位MIRROR的成員作廣告代言、他們出席了那個公關活動,又有那位MIRROR成員的廣告牌,成為了粉絲們的打卡熱點,大家要趕緊在廣告下架前湊熱鬧云云。 暫時沒法獲得官方的統計數字,但根據不少新聞的報導,2021年以来,MIRROR 12子合共曾經接拍的廣告及出席公關活動,保守估計,最少已超過一百個。 踏入2021年第三季,這熱潮似是有增無減,而所涵蓋的廣告產品類別,亦相當廣泛。 代言廣告類別無處不在 由最初大家認為理所當然由年輕偶像代言的FMCG(快速消費品)和電子消費產品、到近期無處不在的銀行、保險、電子金融產品,以致是旅遊服務平台、外賣訂餐服務、時尚奢華品牌,處處都有MIRROR蹤影。 另一個反常規的現象,就是昔日主要由女性代言的護膚及化妝品,如今亦被MIRROR成員成功搶灘,人人各佔一方,攻陷萬千女性消費者的心。 基本上,除了樓盤廣告,差不多全香港最願意投資在廣告的廣告商戶類別,MIRROR成員都登陸已成為代言。 快速回顧一下,廣告商找名星偶像代言時亦有之,並非什麼新鮮事,廣告商之間為爭取成為茶餘飯後的佳話,曾幾何時,於90年代,當香港電訊商業踏入戰國時代,四大天王曾一度成為了幾大電訊商的寵兒。 香港經歷2014年及2019年兩次的大時代事件,令向來忌諱在政治或敏感話題取態的香港廣告商,曾經苦惱無明星代言可用,直至MIRROR的出現。 來到2021年,香港踏入後疫情時代的新常態,商業活動重新活躍起來,在政治及敏感話題上似是近乎免疫的MIRROR 12子,旋即成為各大廣告商的新寵。 MIRROR廣告潮 除了時勢做英雄,為何MIRROR所引發的廣告潮,卻會成為了一個深入每個階層的社會現象? 要討論MIRROR的廣告現象,先要由MIRROR的起源,ViuTV的《全民造星》開始。 每個主流媒體都需要造星,無論是盛世時代的TVB、革新時代的叱咤903,都一手捧紅了不少天皇及星級藝人。 當踏入社交媒體時代,媒體的造星模式再進化,選秀節目加入了觀眾互動和真人秀的元素,整個偶像的育成過程,受眾都有機會主動參與,因此,亦成就了偶像與粉絲之間的微妙關係。 事實上,類似的選秀節目,在歐美及不少亞洲地區一直盛行,但在香港,當坊間對舊時代媒體的厭惡,同時飢餓著新一代年輕偶像出現,到了《全民造星》,終於來到一個引爆點。 偶像經濟學 從前的粉絲,除了購買偶像的商品(唱片、演唱會門票、周邊產品等等),頂多只會流連在偶像出沒的地方,等星、追星。 這個時代的粉絲,卻因為心靈上與偶像經歷過整個育成過程,大多已明白到,參與網絡投票、在社交媒體上幫助偶像造勢等行動,都會直接影響到偶像的命運。 更重要的,就是粉絲們開始意識到,人氣如浮雲,要令偶像長做長有,在網絡上衝流量還不夠,要增加偶像的商業價值,才是成功關鍵。 如何增加偶像的商業價值?就是要令廣告商覺得,投資了在偶像代言後,能夠獲得相應的商業回報,而並非單純的話題及人氣。 經常會有人質疑,明星代言是否值得,如何計算投資回報?這一代的偶像代言廣告,似乎找到一個前所未有的商業模式。 偶像代言的商業模式 首先,偶像代表流量。 這一邊廂,當品牌的社交媒體帳號Organic Reach(自然觸及率)持續低迷,必須靠媒體費廣告帶動,而媒體投資換取流量。 另一邊廂,MIRROR成員各自擁有的社交網絡帳號,本身已經累積了固定的追隨者,本身已經是一個自媒體,再加上MIRROR成員在品牌的社交媒體帳號亮相,在鐵粉效應下,品牌能夠換取用單純用媒體費都未必能夠賺取的網絡流量及用戶互動。 MIRROR成員所帶動的流量,亦不止於社交媒體,近期好幾個有MIRROR成員出現的戶外廣告牌,亦成為粉絲或甚至是普羅市民拍照的景點,打卡後,又能帶動在社交媒體的二次曝光。 第二,偶像代表盈利。 為了向廣告商證明,代言的偶像有一定的帶貨力,不少粉絲會堅持購買偶像代言的產品,令廣告商除了能獲得知名度的虛榮外,更有實質的商業回報,能向財務大臣好好交代。 當然,這方面還是因不同的偶像及產品而異,一般的FMCG產品支持不難,假使代言的是高價位產品,相信就有點難度。 但偶像能動員的購買力,仍然不能忽視,看見坊間此起彼落的偶像生日廣告,大概你已可感到粉絲經濟的團結力量。 本文只提及了MIRROR,其實是因為篇幅所限,近期的人氣廣告代言人,當然還有ERROR,以及一批快速冒起的歌手和演員,而其中,不少都是活躍於ViuTV的不同節目。 聽到有廣告界朋友抱怨,近期的廣告預算都給廣告代言人搶走了,但我反而覺得,這一浪的廣告代言熱潮,其實帶旺了整個廣告市場,至於如何以廣告創意把代言人的角色發揮得更好,與品牌創造協同效應,反而就是我們行內人下一步要努力的地方了。 原文刊登於2021年9月18日信報專欄《經管錦言》,我是本文作者。

你的廣告還有效嗎?

我買了的,其實也不是什麼名貴貨品,這個盒子裡,只不過是一條不用一千蚊港幣的Paul Smith皮帶而已。 而我的整個購物體驗就是,即使明明是虛擬店舖,網站上的照片、文案、電郵、購物過程,卻又讓我感到賓至如歸。 尤其是,當我在下單後第四天,就收到從英國DHL寄來的貨品的那一刻,那一份隆而重之的包裝盒,那一種感覺,就實在遠超我付出的價格了。 這個年頭,用心為客戶服務的商家,就是會投資在產品及服務體驗上的每一個環節。 那管只是卑微如一個直銷郵件,一個像我們這類的廣告人,可能會覺得太微不足道的直銷郵件。 可另一邊廂,卻還有一些商家,會以為大花金錢製作亮麗的廣告,然後卻把平庸的產品及服務體驗,販賣給顧客。 20年前,販賣所謂的Aspiration,找個明星找個靚model拍一輯廣告,還可能是有用。 但來到這年頭,消費者頂多給你騙一次,之後,他們不在朋友圈之間,甚至是上Forum唱衰你,你就應該已經要偷笑了。 作為一名廣告人,我可能正在倒自己的米,但作為一名消費者,有很多時候,我實在深深感受到,廣告的功效,其實並非再如廣告人所想般這樣萬能的了。 當然,這亦可能會牽涉到,究竟這個年頭,廣告客戶應如何定義,什麼是廣告? 品牌找幾個KOL試用產品,然後分享使用體驗,算不算廣告? 品牌做一批與產品有關的應用內容,放上YouTube,又算不算廣告? 品牌製作一隻App,令消費者更方便使用你的產品,甚至是鼓勵他們透過App與你互動,這又算不算廣告? 品牌為消費者悉心設計的售前售後體驗,人人掛在嘴邊的所謂用戶體驗,又算是廣告嗎? 廣告的形式有很多種,千變萬化,但說到底,如果能夠在一個價值鏈的關係上,為消費者提供價值,你做的廣告,才有真正的價值。 這些價值,無論是娛樂好、有用資訊也好、實質方便更好,都可以成為建立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的橋樑。 但只是為塗脂抹粉所創造的價值,一般不會長久。 廣告,其實還是能有效地,幫助建立品牌和促進銷售的,但昔日「廣告」的定義,今天卻變得愈來愈廣了。 *本文並非贊助廣告,純粹個人自發感想。

廣告營銷界的整蠱專家 | Burger King

自從有了社交網絡協助催生病毒式傳播,掀起大眾對「話題廣告」的注意力,不少營銷人都會花盡腦筋,意圖憑著網絡熱門的話題借勢宣傳,甚至是製作所謂的Hackvertising(惡搞廣告)。 但說到Hackvertising成功案例的鼻祖,當然不得不提美國的Burger King。 相信沒有多少個品牌能夠及得上Burger King,除了夠膽直接調侃,或甚至是揶揄競爭對手,更經常會惡搞自己,無傷大雅地,戲弄自己的顧客。 Burger King給我第一個最深印象的Hackvertising,是十多年前(2007)的《Whopper Freakout》。與其說這是一個廣告,倒不如說這是一個社會實驗。話說某一天,在某家Burger King店舖,店員告訴顧客們,本店的皇牌漢堡Whopper已經全面停售,從此消失在餐牌之上。 這其實是Burger King趁Whopper推出50週年的時候的宣傳把戲,企劃的目的,就是想嘗試「考驗」一下他們的死忠顧客,如果有一天,當Burger King的餐單上不再出現Whopper,他/她們的反應將會是怎麼樣。 實驗拍攝當日,店舖當然都已經安裝好隱藏的鏡頭,捕捉顧客當發覺停售Whopper一刻的Freakout反應。實驗結果相當成功,不少顧客果然發難,這一個PR Stunt,亦令Burger King成功上了電視及報章新聞。 開啟了這道Hackvertising之門,自此以後,Burger King這個品牌似乎變得更放肆,幾乎起碼每年一大搞,每兩個月一小搞。 2015年,Burger King以《世界和平日》作為借口,向麥當勞發出鋪天蓋地的邀請,希望能夠達成一項破天荒的合作計劃:就是把兩家人的皇牌產品,Whopper與BigMac合體,推出McWhopper。 最後,麥當勞叔叔斷言說不,計劃未有促成,麥當勞全球CEO回應,說合作可免,但可以得閒打個電話再傾。 可是,McWhopper事件已經鬧得火熱,報已上、新聞已播,Burger King再次惡搞成功,搶得全球無數人的眼球,這個Hackvertising企劃,亦獲獎無數,成為廣告及營銷界的一時佳話。 眾所周知,以餐廳的數目而言,幾乎在全世界不同的國家,Burger King都一定鬥不過麥當勞,這是個既定事實。 既然如此,Burger King便索性以自己的劣勢作為綽頭,推出了《Whopper Detour》,告訴消費者:「你肯轉軚,一仙你食Whopper」。 2018年12月的第一個星期,只要在全美國14,000家麥當勞餐廳的600英呎範圍以內,打開Burger King手機訂餐app,就可以用一仙美金,買到一個價值5元美金的Whopper。當然,顧客明明到了麥當勞門口,最後,還是要乖乖地親自到Burger King的餐廳,領取用一仙美金買到的Whopper。 同時間,Burger King亦在駕駛導航app植入了廣告,當用戶搜尋附近的麥當勞的同時,就會見到最近的一家Burger King餐廳的座標。 此舉可謂一舉三得。 第一,這項宣傳促成了Burger King手機訂餐app的下載。 第二,為了獲得至著數,顧客需要登記成這手機app的註冊用戶,Burger King成功地獲得了用戶資料。 第三,Burger King透過這個惡搞活動,引發連番話題,同時,「即使店舖比較少,但為了吃到Burger King的美食,你還是值得多走幾步」這潛台詞亦呼之欲出。 今年3月20日舉行的MarketingPulse 2019,便請來了Burger King的環球品牌總監Marcelo Pascoa,作為演講嘉賓之一。 Burger King的精彩案例不勝枚舉,相信不少廣告界中人,以及營銷行家,都會對Marcelo的演講有所期待。 事實上,這位前DDB巴西的創作總監,亦曾經當過可口可樂的環球創作總監,由廣告創意人,進入了大品牌當客戶,他在Hackvertising上究竟有什麼心得,可以和大家分享? 由HKTDC主辦,堪稱亞洲最大型的營銷盛宴,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用我這個七折優惠的Promo Code: XRL02A3P,到這裡登記。

流行文化營銷第一人Bozoma

造型突出作風敢言 曾經被Ad Age選為50名最佳創意人之一,Fortune雜誌40位40歲以下的Disruptors,還有無數銜頭及獎項,過去十年,相信沒有多少位國際級的營銷人,人氣可以比得上Bozoma Saint John(以下簡稱Boz)。 現任Endeavor首席營銷官的Boz,是當代美國最出眾的營銷及流行文化代言人之一。她除了造型突出,出場氣勢彷如搖滾巨星,同時,亦正能量爆燈,口才了得,經常在社交網絡發聲,Soundbite一籮籮。 再加上,她作為有色人種女高管的身份,亦勇於為少數族裔及職場女性發聲,頻頻現身大氣電波,難怪是不少人年輕人的偶像。 由於人生故事迂迴曲折,她的職場傳奇,已經拍攝成紀錄片,日後將會於Starz network中播出。 縱橫廣告及營銷界 大學畢業後,Boz立即加入了廣告界,先後效力於Arnold,以及由傳奇黑人導演Spike Lee領軍的廣告及品牌營銷公司Spike DDB。 及後,她成為了PepsiCo音樂及娛樂營銷團隊的主管,這份工,她一做就做了十年,期間,亦奠定了她在流行娛樂及文化界的地位。 2014年,音樂品牌Beats創辦人之一Jimmy Iovine,親自向Boz招手,羅致她為品牌的首席營銷官。 未幾,Beats被Apple收購,Boz亦順利過渡,旋即成為Apple Music & iTunes的全球營銷主管,負責推廣Apple音樂品牌。 2016年,她以Apple首位黑人女高管的身份,出席了WWDC全球開發者大會,以別開生面的活潑手法,向全球推銷Apple Music的新介面,在演講舞台上大放異彩,被傳媒譽為「史上最具個性的Apple高管」。 一直為女性爭取平權的她,2017年,卻戲劇性地,成為性醜聞及是非多多的Uber的Chief Brand Officer。 當Uber形象插水之際,她繼續以她一貫的樂觀兼具創造力的姿態,高調地為企業進行形象革新,並簽訂了不少策略性合作夥伴,令公司逐步納入正軌。 就連前老闆Dara Khosrowshahi(Uber CEO)在Bozoma離職前,也公開發電郵聲明大讚:「Boz在我們處於窘境的時候加入,短短一年,我們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她絕對是其中關鍵。」 美國娛樂、體育及時尚界的Rainmaker 話說Boz剛剛加盟的Endeavor,是一家非常低調,背景極之有趣的傳播集團,背後主要由WME及IMG兩家公司組成。 WME的前身WMA(William Morris Agency)成立於1898年,是美國荷里活藝人經理人公司的鼻祖,旗下經典藝人包括差利卓別靈、貓王皮禮士利、以及瑪麗蓮夢露。 WME被譽為Harvard School of Showbusiness,合作藝人包括兩大商業名導Christopher Nolan和Michael Bay、演員 Christian Bale、Mark Whalberg和Hugh Jackman,歌手則有Adele和Lady Gaga,星光熠熠,不勝枚舉。 此外,可能連廣告界中人都未必留意到,近年幾乎每年都在Cannes Lions掃獎的創意熱店Droga5,WME正是其主要投資者之一。 WME與IMG於2014年合併,更於2016年把UFC(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羅致旗下,業務範疇多不勝數,業務主要包括藝人管理、版權銷售及內容投資三大板塊。 IMG則為不少大型體育運動的幕後推手,旗下IMG Academy培育無數體育明星,其中包括Serena Williams和Maria Sharapova,此外,亦涉足時尚圈活動,簽約多名國際級模特兒,亦是New Yo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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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銀行官方臉書頁

話說兩個多月前,獅子銀行終於開了個官方臉書頁,一眾花生友,人人等睇戲,包括我。 原因無他,除了獅子銀行是香港幾家大行中較遲開臉書頁的一家,眾人都好奇他們會如何出奇制勝;再說,這年頭,各大企業或公營機構某程度上都成了普羅市民對社會不滿的洩憤對象,樹大招風,獅子銀行沒仇家?你信嗎? 可是,這個年頭,無論是大品牌小品牌大薯小薯都好,為建立形象好、為公關宣傳也好,開個官方臉書頁已是常識吧,基本上是避無可避,獅子銀行要開臉書頁經營社群,即使一點也不容易,商業回報亦未必會立竿見影,就長綫宣傳策略而言,始終有此必要。 較早前,獅子在官方臉書頁出了一條標題《滙豐總行地底有隧道?》的貼文,惹來坊間熱烈的回應,短短兩三天已經累積了8,000多個「讚」、600多個分享,200多個留言——表面上看來,成績算是不俗。當然,「識睇一定要睇留言」,留言及分享的對話中毀譽參半。但作為一個我聽見名字本來已想打呵欠的品牌,這段貼文起碼吸引了我兩分鐘的目光。 我經常和客戶說,社交網絡世界,haters無處不在,更是避無可避,他們之中更可能混雜了競爭對手的五毛槍手。要知道,在網絡發言,人家是幾乎零成本的,所以一定要以平常心面對。發明了Net Promoter Score基準、專門研究品牌忠誠度的Fred Reichheld便認為,一個成功的品牌,必定會同時吸引正反兩面的追隨者。以Starbucks為例,便同時存在了30%的lovers及23%haters,在這社交網絡盛行的時代,兩者的發言機會均等,這最正常不過。 因此,作為品牌的管理者,不應因為有一面倒的支持者而一味感覺良好,也不要因為被haters攻擊而驚惶失措,以為關公災難會讓你萬劫不復。品牌管理者在社交網絡的首要工作,是要好好經營社群,為追隨者提供有用的資訊或娛樂,而並非視之為賣花讚花香的渠道,或更甚者,只淪為發放新聞稿的Out Tray。

P&G囑數碼媒體要規範化

原圖來自P&G公關網站 向來快人快語的P&G(寶潔)的首席品牌執行官Marc Pritchard,幾乎每次公開發言,都會觸動到營銷及廣告業界的神經。在剛過去的周日,他出席美國IAB(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的周年大會時,便以警告性的口吻指出:「P&G將要求其僱用的媒體廣告公司,以及投放廣告的媒體供應商,劃一採用MRC(Media Rating Council)的標準,今年年底前必須生效。」 令Marc覺得忍無可忍的,主要是各大數碼廣告媒體供應商各自為政的數據規格,最為他詬病的,便包括了Facebook和Google兩巨頭,一直以來遲遲都未有一套統一標準,用以釐定廣告怎樣才算是「被看過」(要知道,部分廣告商要按曝光次數支付廣告費的)。 其他罪狀,還包括平台提供數據的透明度不足,兼且又沒有被第三方機構監察,廣告表現的數據全由供應商提供,令人覺得有點兒是「自己的試卷自己改」之嫌。 根據MRC的標準,若果是顯示廣告(Display Ad),便需要有50%或以上的畫面,在屏幕上停留過最少一秒,才算是「被看過」;至於影片廣告,同樣需要有50%或以上的畫面在屏幕展示,停留時間則要有最少二秒。 雖然,MRC的一套標準也有其爭議之處,最近,就連數碼媒體界的龍頭Google也被其DQ過。但Marc卻再三要求,在不久的將來,想要繼續和P&G做生意的話,必須符合MRC的標準,不許再以「我的平台與別不同」為藉口,自己設計一套有利自己的準則。 P&G是全球最龐大的廣告商之一,近年亦積極於數碼媒體投放資源。繼去年揚言大減Facebook的精準營銷廣告,今次Marc的發言肯定又會帶來業界一定的回響。我相信,compliance之風,終於也吹到廣告界來。

品牌管家與托兒服務

話說上個星期和公司同事到台灣休假兼順道取經,我冒昧地要求拜訪舊公司奧美的台灣支部,獲得當地素未謀面的朋友接見,分享交流,非常感恩。 因為大家都是奧美人,份外同聲同氣,席間我們聊起「品牌管家」這個在奧美根深柢固的企業文化。奧美人都認為,廣告公司的責任,不是單純的幫客戶做廣告想點子就了事,而是要承擔起幫助客戶管理品牌這責任,這個年頭,「品牌管家」要守護的「家」,當然離不開品牌社群媒體Social Media。 我聽見人家的ECD龔大中兄也卷起衣袖,親力親為參與並籌組Content Table這虛擬部門,他還了不得地拖了客戶落水,和他們一起集體創作,最近全聯在社群媒體引發的連串創意,就是這樣誕生。除了感到敬佩,更覺得此舉的確值得香港廣告公司的高層們借鏡,不要再以為Social Media是什麼BTL或公司暗角那個小部門事不關己的小事。 當然,客戶的那一方都要付出,而不是付了錢就了事。事有湊巧,正在拜讀另一台灣廣告創意人盧建彰先生的新作「跑在去死的路上,我們真的活著嗎?」,內裡亦談及廣告客戶與廣告公司關係這話題。 話說,作者曾經聽過有客戶向廣告公司說:「品牌當然是代理商(廣告公司)要負責啊,我可是有付錢呢。」 之後作者作了這個比喻,說到底,代理商其實只是一家大型托兒所,要照顧的小孩不止你一個,品牌是你的孩子,你怎可能把孩子交給代理商就以為可以了事?代理商沒可能24小時照顧你的孩子,你不願意花時間去理睬,出事的風險,很高。 話題回到香港,我便經常有客戶向我們公司要求,希望能幫助他/她們管理品牌的社群媒體,同時又要求要多開幾個頻道,但我通常劈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貴公司有足夠可作決策的同事和我的團隊一起攜手合作嗎?(你們夠人手Approve我們的東西嗎?/你們那一方的負責人可以作出決定嗎?) 以為付了錢找了一家托兒所和學校小孩就會健康成長的父母,他/她們小孩的未來,命運堪虞。 品牌都是一樣。

每個人都可以是Social Customer

正在拜讀Adam Metz的Social Customer一書,獲益良多。 當中提及了Value Innovation這個來自Blue Ocean Strategy的概念,筆者用心良苦,再三強調,品牌/產品/服務的成功,絕非基於娓娓動聽的營銷策略或該書討論的Social CRM,而是品牌/產品/服務與消費者之間,如何創造雙贏。 「你能否幫我找些槍手,在社交網絡上為我的品牌搞一搞口碑?」 工作上,遇上過無數向我有這樣要求的客戶。但我每次也苦口婆心對他們說:「口碑不能無中生有,我們的工作,只可以幫你整理所有在網絡上的正面口碑,然後將其發揚光大。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幫你監察網絡上的負面口碑,讓你們在改善產品體驗上,對症下藥。」 過去幾年來,眼見不少靠打「口碑」口水戰而表面上成功獲得短暫注視的品牌,但一般效果都不能持久。 而博客試用、博客試食等這類活動,廣告公司當然可以幫客戶安排,大部分情況下,博客們更可以獲得VIP式的款待。 但到最後,真正願意拿真金白銀出來惠顧的消費者,可能以為過了海就是神仙,品牌反而很少「照顧」他們的用戶體驗。 感謝舊同事L君借來照片一用。 最近在Facebook上,有一個罕見「奇景」,就是看見一班朋友,近乎洗版式地,每隔兩三天就分享他們購買了某型號數碼相機後的體驗,他們不是我平日見慣有品牌贊助一班博客朋友,而是一班攝影的發燒友。 這部相機,來自向來被專業攝影人士看扁的Sony,想當年,Sony剛推出單反時,我是朋友間唯一的一位Sony用家,被人喝過不知多少次倒采。 相機型號,分別是A7及A7R,是一台體積細小輕盈的Full Frame照相機,甫一推出,好評如潮,口碑不絕。 我給過不止一個客戶建議,認為如果他們要認真地做Social Media Marketing的話,拜託將資源放在第一批你支持的消費者身上,他們的用戶體驗愈好,將來你成功的機會愈高。 他們也不一定是什麼人氣博客,重點是,他們有最真實的用戶體驗,他們所講的話,除了可影響他們身邊的朋友外(我們俗稱為放毒),品牌若果能夠好好整理並發揚光大,隨時可以比廣告更有説服力。 當然,這是一個較為長線的做法,如果品牌營銷人要馬上「交數」,有點難度。 但正所謂路遙知馬力,品牌懂不懂借力打力,好好把握,還看今朝。 伸延閱讀 The Secret To Delighting Customers The Social Customer Value Innovation Delivering Happiness    

麥當勞2013‘可口可樂®’杯AR大玩轉

近一兩個星期,見到同事們密密到麥當勞開餐兼換隻限量版可樂杯,就知道學生哥的暑假又已來臨了。 這個每年暑假的指定動作,對於某些朋友來說,實情是換不換到一兩隻可樂杯事少,能否換齊一套給男/女朋友事大,難怪,大家最近會搞到肚餓又一餐,唔肚餓又一餐。 今年麥當勞x可口可樂杯2013,以【邊個話唔好反】為題,將經典的可樂樽樽型,實行反轉做倒立。 杯身旁邊及形狀似汽水瓶蓋的杯底,都刻上經典的Coca Cola字樣,甚有Vintage味道,可樂迷,中伏係必然。 平時我只是參與換杯給老婆,或者是間中收到可口可樂公關贈杯,今年有少少特別,就是我和我們公司的創意團隊,為這個年度活動,製作了一個【麥當勞2013‘可口可樂®’杯AR大玩轉】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手機遊戲。 透過此手機或iPad app,大家可以在麥當勞用餐時,將托盤內的餐紙變成立體的遊戲場(下面有個遊戲示範)。同時,在銅鑼灣SOGO門口,我們也另設了一個可玩互動AR的巴士站廣告牌,同樣可以搖身一變,將廣告牌變成遊樂場。  一般情況下,這類跨區域的品牌宣傳活動,大都會是外國來料加工。 可是,今次卻罕有地,全程由電視廣告到網絡宣傳,都一律交由香港團隊創作,並且同時在多個亞太區國家推出,這的確是令人鼓舞,希望大家能支持支持,並且給點意見哦。 iOS版本下載連結 Android版本下載連結 想追蹤更多我所分享的廣告情報?歡迎點擊這裡加入我的facebook紛絲頁。

微信微營銷時代

內地上不到facebook及Twitter,人人網、開心網等等受歡迎程度也今非昔比,所以近期談及社交網絡,仍離不開一支獨秀的微博。 最近,新浪微博換了新版面,也新增了好些功能,試用過後,發覺其意圖要成為facebook與Twitter混合體這動機,愈來愈明顯。 但微博的困局,亦一如facebook與Twitter,用戶人數縱使再增長,盈收方面,始終仍未找到一個用戶和廣告客戶皆大歡喜的商業模式。 微博營銷雖然火紅,但能否持續下去,還是一個大問號。 微博營銷一波未平,最近內地又有新話題登場,是為微信營銷。 微信是什麼?它是一個透過智能手機提供即時短訊服務的應用程序,香港人較熟悉的Whatsapp或Line,就有類似功能。 可是,微信除了文字短訊分享的功能外,野心其實更大。語音短訊,一種類似對講機的功能,就是令微信火速竄紅的原因之一。 當然,語音短訊並非微信首創,但微信厲害之處,除了有騰訊QQ撐腰的海量用戶群外,更有技術上支援的強大後盾。 難怪微信推出才短短一年多,僅僅433天,用戶便突破一億,據說,在香港下載數字也達到一百萬。 微信最近剛剛推出了4.3版本,又熊吞了好些新功能。基本上,你可以說得出的智能手機社交網絡應用程序,只要是外國大熱的,類似人家已有的好些功能,它都老實不客氣,照拷貝可也。 由一對一及群組的文字及語音短訊、透過手機數據傳送的語音及視像通訊、多媒體內容分享、狀態更新、群組內以至陌生人社交圈等等,看來,微信的野心,明顯就是要為SoLoMo(Social-Local-Mobile)營銷舖路。 品牌透過設立官方微信帳戶,邀請消費者加入,就能夠對粉絲進行點對點溝通,到達率可達百分百,作為客戶服務的平台,相當方便。 可是,始終微信的社交化屬性,與微博或甚至是facebook及Twitter大不同。 主流的社交網絡如微博等,是非對等的單帳號多向關係,而微信與用戶間,則為對等的雙向關係,微信對話的廣播性,只限於已加入該帳戶的用戶,而用戶與品牌間若有對話的話,都是止於點對點的私底下情況中進行,口碑傳播有所局限。 品牌進行微信營銷,首先,要替官方微信帳戶進行粉絲大規模徵集,粉絲未有儲夠一定人數,事倍功半。 (近期見內地不少品牌如星巴克或Nike等,都陸續在宣傳海報上印上官方微信帳戶的QR Code,邀請微信用戶,加入品牌帳戶於好友清單內,就是其中一個方法。) 再者,由於粉絲接收資訊的到達率是百分百,微信營銷所發訊息,不適宜太頻繁,如果都是非客製化純宣傳的垃圾資訊,即使是隔天一條,都容易對用戶製造成干擾,不勝煩擾的話,隨時會與品牌帳戶絕交。 所以,既然用戶都是選擇性地接受品牌透過微信所發出的訊息,品牌必先從用戶的角度設想,寧缺勿濫。時間性、相關性,都要比起在做微博營銷時所發的內容,更為精準。 基於以上幾點,加上智能手機的屬性,筆者認為,微信的最大潛力,在於客製化及或定點地域化的客戶服務,而並非以廣播式宣傳的營銷手法。 除了定時或定地點向粉絲提供優惠及實用資訊外,品牌更可以透過微信,作為手機會員卡及優惠券的發放平台,免卻了自行製作及管理品牌手機應用程序的煩惱。 雖然下載數字已達一百萬,微信在香港使用的滲透率仍有待考驗。但作為一個透過移動平台進行營銷的試點,我仍然是會鼓勵各品牌話事人儘管一試的,起碼可以考驗一下,貴公司品牌在手機平台能否與消費者互動的實力。 說到底,品牌在社交媒體上的影響力,需要時間累積,所以,愈早開始和消費者打關係愈好。 (原文刊登於2012年9月11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