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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人煩厭的YouTube Bumper Ad

每天下班回家,已經很累,有時間的話,我會看齣Netflix短劇,又或者,我會打開YouTube看片。 農曆新年將至,最近,幾乎每次上YouTube,每十次,會有十次見到某連鎖個人護理店的新年發財利是廣告,逼你看的6秒Bumper Ad,那段短片,好像是用PowerPoint堆砌出來的學生作品。 因為播放次數頻密,廣告已具洗腦效果,可惜的是,效果卻是令我生厭的負面效果,下次路過這家店的分店,我可能會選擇繞道而行。 相信是多得Google的sales team推波助瀾,成功向各大廣告商及媒體代理公司遊說,最近打開YouTube,看片前出現的6秒Bumper Ad,明顯地成為了指定動作。 無可否認,絕大部分的廣告,其實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干擾,是思路攔截。 愈是有財有勢的廣告商,理論上,話語權就在他們手上,他要逼你看廣告,你就要看,尤其是,當你所消費的,是網絡上的免費娛樂。 YouTube 6秒Bumper Ad成為了不少廣告客戶及媒體代理公司那杯茶,原因不外乎兩個。 第一,廣告客戶可以確定,他們所花的廣告預算,能夠接觸到多少人能夠逼觀眾看多少次,你多有錢,你就可以多任性。 第二,至於媒體代理公司,他們除了樂見廣告客戶任性地花錢,更重要的是,6秒Bumper Ad只是逼你收看,期間沒有任何互動,好吧,我直接點說:「大家都不用交數」。 那麼,6秒Bumper Ad究竟有沒有存在意義? 我覺得是有的。站在媒體策略的立場,因為它能夠主攻播放頻率,達到一個reminder的效果,但這個宣傳的層次較低,只可視為整個媒體策略的一部分。 如果只考慮YouTube的媒體生態,其實可能還需要有不同長短版本的影片廣告。其中,需要分析觀眾對每個版本廣告影片的接受程度,跳過不看片的,下次你要給他/她們看其他什麼;沒有跳過,繼續看完超過影片一半的,你又要考慮給他/她們看其他什麼。上述的分析,6秒Bumper Ad因為完全沒有數據提供,所以什麼都做不到。 此外,個人覺得,大部分媒體主導的網絡廣告策劃者,都會認為,廣告播放的次數比起創意或設計的美感更重要的。 能夠用最少的預算給最多的人看到,愈多愈好,表面上,這是無可厚非的傳播思維。 但很多時候,來到網絡世界,大家有時卻忽略了,給最多人看到和給最適合的人看到你的廣告,這兩者之間的微妙關係。 最後,不得不提廣告品味的重要性。 雖然正所謂「百貨養百客」,但我還是覺得,廣告的品味,某程度反映著品牌及它的消費者,所以,有某些類型的廣告,即使表面上有多effective,數字有多好,我還是會謝絕參與。 你可能會和我爭拗,這家大型連鎖個人護理店針對的,都只不過是家庭主婦,談什麼品味?何必曲高傲寡? 我的師傅教落,千萬不要看扁你的消費者,即使他/她們喜歡垃圾,也不代表你要給他/她們垃圾;即使垃圾是主流,也不代表你需要隨波逐流。 作為廣告人及營銷人,我們就是有責任,努力找到未被人發掘的好品味,而不是繼續鼓勵壞品味。 6秒Bumper Ad有沒有好東西?多的是。以下是一些例子。

WordPress達人分享7個SEO秘訣

從事Digital Marketing的工作可謂五花八門,雖然我個人主打的是創意部分,但我向來對某些表面上看來不太Sexy,但卻是非常實用的範疇,份外有興趣,而且,我亦對進攻這些實用範疇的專家,份外尊敬有加,業界好友Ivan So是其中一位。 Ivan除了積極推動WordPress的應用,他個人亦是一名SEO(Search Engine Optimisation)專家,經常幫不少客戶,甚至是博客網友如我等解決難題。 顧名思義,SEO就是要提高你的網站在搜尋器上的排名,讓更多潛在客戶或讀者找到你。在這個人人只顧著在Facebook開Page的年代,經常備受忽略。 如果你都是和我一樣,相信長尾效果的重要性,除了Social Media策略,你其實更需要一個SEO策略。 Ivan向來很願意把自己所累積的經驗和大家分享,點擊以下SEO課程連結,填寫你的名字及電郵,你就可以免費獲得由Ivan主講的SEO課程短片,聽他分享7個SEO貼士。 SEO課程

2018年數碼廣告風雲及前瞻

一個既定事實,就是社交媒體的光環已逐漸消失,無論是廣告客戶或者是用戶們,對社交媒體的熱情亦驟減,熱鬧情況,明顯不及三、四年前。 可是,單憑宏觀數字看,2018年全球數碼廣告仍然持續向好,收入更首次超越電視廣告,高達2,203億美元,佔全球廣告媒體支出38.3%(Dentsu Aegis Network Ad Spend Report)。其中社交媒體廣告冒起,大大話話已有超過十年光景,過去五至六年,正式踏入了一個引爆點,廣告收入飆升,根據eMarketer報導,預料Facebook 2018年全年營收將達544.4億美元,升幅高達36.3%,明年預料升勢放緩,但依然可威脅到數碼廣告界一哥Google的領導地位。與此同時,這兩個新世代廣告媒體市場的天之驕子,不少問題亦隨之出現。 廣告圈也風起雲湧,集團WPP創辦人兼CEO Martin Sorrell 突然下馬,引發了集團旗下多家廣告公司及部門的整合風潮,新任CEO Mark Reed銳意令整個廣告集團走向數碼化,揚言今後集團要禁止使用「數碼」二字,因為這個年頭,廣告不應再以數碼或非數碼(傳統)之分,所有Commerce亦應該是e-Commerce。但新老闆磨拳擦掌之際,卻先宣布將要來個全球瘦身勁炒3,500人,WPP是廣告界的龍頭,此舉具備示範作用,Winter Is Coming絕非危言聳聽,人心惶惶在所難免。 雖然最後在WPP走得不太風光,但Martin Sorrell始終不是省油的燈,廣告沙皇已立即另起爐灶,搖身一變轉型為數碼廣告人,新公司S4 Capital主攻Programatic Media Buy及大數據策劃的Digital Content Marketing兩大範疇,還要擺明車馬說不會再染指盈利屢創新低的傳統Creative Agencies,並且狠批那些老字號傳統廣告公司已死,某程度上,這亦可能是對業界未來發展的重大啟示。 《社媒數碼   多事之秋》 事實上,2018年的社交媒體及數碼廣告界,負面消息多籮籮。YouTube網紅拍攝並上載自殺遺體影片,被猛烈抨擊之餘,亦引發新一輪網絡廣告安全憂慮;網絡假新聞繼續纏繞整個數碼媒體界,英國劍橋分析公司事件,更是牽連甚廣,引發連串訴訟風波;Google及Facebook兩大數碼媒體龍頭CEO,先後被美國國會聽證會傳召質詢;歐盟推出GDPR個人資料保護法辣招,直接威脅到歐洲數碼廣告市場的發展;Facebook影片數據篤數疑雲,繼而引發連番集體訴訟,期間被逼令一些內部「黑心」電郵曝光,進一步影響該社交網絡之形象;2018年踏入第四季,Google旗下社交網絡Google Plus終告關門大吉、執筆之時,Facebook又再次傳出被黑客盜竊個人用戶資料,篇幅有限,不能盡錄。 可是,Google及Facebook這兩大互聯網廣告界龍頭,依然壟斷了2018年全球數碼廣告收入過半江山。當中,多番涉及個人私隱事件訴訟的Facebook,尤其被各地政府窮追猛打,更有政客揚言,建議應考慮透過反壟斷法,逼使Facebook分拆旗下業務。可是,即使負面新聞不絕於耳,這寡頭壟斷之局面,在可見未來繼續是牢不可破,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目前為止,還沒有被他們做得更合乎成本效益,正所謂更高「性價比」的社交及數碼廣告產品。 這一邊廂,用戶們終於發現,社交及數碼網絡服務並非免費午餐兼且問題多不勝數;另一邊廂,廣告客戶亦開始質疑數碼廣告數字上的真確性,大家開始對社交及數碼媒體出現信心危機,過去十年的天之驕子,剎那間,會否隨時被打落凡間? 說穿了,社交及數碼媒體已經與大部分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沒可能回到從前,但正所謂變幻原是永恆,2019年相信會是整個社交及數碼廣告界的梳理整頓期,在賺取豐厚廣告費用之餘,各大社交及數碼媒體平台,首要條件,就是要重拾用戶及廣告客戶的信心,同時要承擔起保護公眾利益的責任,最後,就是要提供更佳的用戶體驗(包括廣告客戶)。 《信任為先  其餘免談》 因為出現了信心危機,因此,除了媒體平台,這亦是一個是整個數碼廣告業界需要正視的問題。從前,因為社交網絡的病毒性傳播效果,在網絡上吹風、放煙幕、甚至是放誤導消息,都是不少廣告或甚至是媒體中人常用的傳播伎倆,更嚴重的是,當這些不道德的操作,再加上數碼廣告極之有效的廣告推送,所能達到的傳播效果,可以隨時倍增,這亦是過去一年備受爭議的不少個案所在。 英國劍橋分析公司事件令這爭議白熱化,部分用戶及廣告客戶,亦開始對網絡個人私隱略略提高了警覺(雖然,我覺得大部份普羅用戶還是會繼續懵然不知或不聞不問),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議員們對各大社交及數碼媒體CEO咄咄迫人的質詢,其實也反映了位高權重的議員們,一方面對網絡世界的無知,另方面亦對數碼科技持不理性的惶恐態度,兩個世代人所產生的矛盾,一時間不易解決。 各大社交及數碼媒體平台的高層們終於明白到,不可能再以為自己是上帝,其中,被首當其衝的Facebook,對廣告埋單客戶亦訂下了更嚴謹的審查制度,尤其是政治廣告。同時,他們亦大舉招聘人手(2018年第三季財報顯示,其人力資源支出較去年多了40%),輔以人工智能工具,追查及打擊假帳號、假新聞等不良訊息傳播。 Facebook品牌專頁的organic reach的演算法,亦進一步被收緊,事實上,去年大家在Newsfeed上所見到的廣告,數量已大幅減少,操作品牌專頁亦愈來愈困難,廣告商亦不再會是「有錢就可以任性」,未有能提供令用戶有興趣的廣告內容,曝光會被進一步的自動減低,此舉一定會對Facebook的廣告收入有短期影響,但長遠而言,這才是以用戶體驗優先,讓用戶重拾對社交網絡廣告信任的正途。 預料在2019年,廣告商將減少在Facebook上盲目追Like,除了成本愈來愈高之外,因為再多的Engagement,似乎亦未必能兌換成實質的生意,對廣告商而言也開始愈來愈沒意義。 香港區的Facebook用戶,吝嗇派Like冠絕全亞洲,看完內容不派Like是主流文化,這是難以扭轉的社會現實。再加上,用戶口味的轉變,能否靠一個Facebook Page經營社群,開始意義不大,反正網絡世界資訊流量太高,一般用戶已經不會有閒情刻意走進品牌的Facebook Page閱讀內容。 不再糾纏於建立社交社群,直接為用戶提供個別有用資訊或娛樂、高水平經反覆測試的Branded Content,串聯直效廣告,將會成為一個更有效的廣告模式。 但奉勸各位品牌話事人,在部署任何廣告攻略前,永遠要把品牌網頁及客戶數據放在重點首位。花錢做廣告前,先好好經營網頁和CRM(Customer-relationship management)。 《電商廣告 乘勢崛起》 上述廣告審查上的轉變,整體而言,會對以電商主導的品牌或企業可能較為有利。所謂廣告的質量,除了見仁見智的創意,沒有實際得過,當用戶看到合眼緣的產品、又有合理的價格或甚至是特別優惠後,可以直接點擊選購。純粹為了譁眾取寵而獲得大量網絡流量的廣告,娛樂至上,依然會是網絡世界的主流風氣,但我覺得,電商賣貨推貨的廣告,或甚至是能為用戶提供服務的廣告,將會陸續在不同的廣告平台中更加成形。 2018年的Black Friday、Cyber Monday、雙11購物節等等,除了在世界各地都看到整體數字繼續上升,此外,值得留意的是,用戶透過手機直接訂購的趨勢,亦同樣在各地市場飆升。如何透過優化的手機用戶體驗,以及互動內容吸引消費者,將會是2019年的重點。 說到底,因為網絡世界人人可發言的特質,電商也必須要好好經營口碑,提高用戶對他們的信任,昔日單純靠一方面唱好的廣告模式,將會愈來愈難做,亦未必可行。用戶對看到的廣告是否有信心,相信廣告內容的真實性,這方面將會是2019年網絡廣告界的一大課題,除了社交平台的日常操作,廣告商也要承擔起一定責任。 但廣告始終不可能一味硬銷產品,要提高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先令大家加深對產品及品牌的了解,用故事打動人,然後才用產品和合理的價格吸引消費者,在不同的接觸點進行整合式的游說,才是廣告的不二法則。 著名網絡分析師Ma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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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囑數碼媒體要規範化

原圖來自P&G公關網站 向來快人快語的P&G(寶潔)的首席品牌執行官Marc Pritchard,幾乎每次公開發言,都會觸動到營銷及廣告業界的神經。在剛過去的周日,他出席美國IAB(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的周年大會時,便以警告性的口吻指出:「P&G將要求其僱用的媒體廣告公司,以及投放廣告的媒體供應商,劃一採用MRC(Media Rating Council)的標準,今年年底前必須生效。」 令Marc覺得忍無可忍的,主要是各大數碼廣告媒體供應商各自為政的數據規格,最為他詬病的,便包括了Facebook和Google兩巨頭,一直以來遲遲都未有一套統一標準,用以釐定廣告怎樣才算是「被看過」(要知道,部分廣告商要按曝光次數支付廣告費的)。 其他罪狀,還包括平台提供數據的透明度不足,兼且又沒有被第三方機構監察,廣告表現的數據全由供應商提供,令人覺得有點兒是「自己的試卷自己改」之嫌。 根據MRC的標準,若果是顯示廣告(Display Ad),便需要有50%或以上的畫面,在屏幕上停留過最少一秒,才算是「被看過」;至於影片廣告,同樣需要有50%或以上的畫面在屏幕展示,停留時間則要有最少二秒。 雖然,MRC的一套標準也有其爭議之處,最近,就連數碼媒體界的龍頭Google也被其DQ過。但Marc卻再三要求,在不久的將來,想要繼續和P&G做生意的話,必須符合MRC的標準,不許再以「我的平台與別不同」為藉口,自己設計一套有利自己的準則。 P&G是全球最龐大的廣告商之一,近年亦積極於數碼媒體投放資源。繼去年揚言大減Facebook的精準營銷廣告,今次Marc的發言肯定又會帶來業界一定的回響。我相信,compliance之風,終於也吹到廣告界來。

不用擔心,Yahoo!還會是Yahoo!

正當Verizon收購Yahoo!塵埃落定的消息甫一公佈,一時間,「Yahoo!將正式改名為Altaba」,幾乎成為了各大報章雜誌的標題,當中包括華爾街日報、時代周刊、波士頓環球報,今日美国日報等等。 但原來,大家都跟車太貼(包括筆者在內),Yahoo!這個陪伴著我們已經23年的名字,暫時不會消失。你使用中的Yahoo!Mail亦不會變成Altaba Mail,這只是虛驚一場。 根據雅虎財經的再三證實,將會改名為Altaba的,是還沒有給Verizon收購、名為RemainCo的控股公司,當中,阿里巴巴擁有15%股權、雅虎日本則為35%,旗下還包括一個名為Excalibur的小型專利組合。 Verizon的收購項目,包括Yahoo!旗下的搜尋引擎和電郵,以及該入門網站旗下的內容及廣告業務,包括了財經、新聞、體育等垂直平台,這些業務將會與母公司Verizon旗下的數位媒體公司AOL整合,其中還包括了Huffington Post、TechCrunch及Engadget等數位內容平台,一如這些先前被收購的平台,Yahoo!將會保留自己的名字。 Verizon的願景,當然就是想在數位媒體,尤其是以手機為中心的領域中,與目前兩大龍頭Google及Facebook一較高下。因為,如果單單以在美國的每月瀏覽人口計,Yahoo!緊貼前兩者於第三位,超過2億,而AOL亦排在第八位,超過1.5億,將來兩者加在一起,將會成為一股龐大的媒體新勢力。 但話說回頭,全球數位媒體的商業模式,今年將會進一步被程序化購買,以及社交媒體等廣告產品進一步取代,昔日以坐擁高流量首頁,輔以聲畫俱備的動感創意,從而收取昂貴廣告費的Yahoo!,此優勢將進一步被削弱。現今的數位媒體如何在廣告模式,或者是收費訂閱內容之間,尋找一個最理想的盈利空間,依然是一項無止境的挑戰。 《原文刊登於2017年1月20日 晴報專欄 | 進擊中的Social | 我是本文作者》

網絡新聞誰來監察?

又是假新聞一則,圖片來自這裡 話說現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出口術,勸喻Facebook、Twitter、Google等等要乖乖地幫手杜絕假新聞在網絡廣傳,要幫手過濾,或甚至負責監察新聞真偽。 佢係空軍一號你唔係,佢講嘢大家當然要聽,於是,各大社交網絡及互聯平台老頂立即跟進,除了設立用戶舉報機制,更會透過人工智能,監察網絡活動,譬如有關某話題的搜尋數量突然大增,有疑似話題新聞爆發前的徵兆,系統便會發出警號,此外,也會增聘人手,擔綱網絡編輯。 此舉表面上好像沒什麼問題,但卻引起部分新聞從業員間的爭議,問題是,以Facebook為例,作為一個本身為用戶純粹提供社交工具,而並非是內容供應商的網絡平台,當承擔起新聞審查這角色時,除了商業模式馬上變質,更備受爭議的是,由Facebook來監審新聞的真偽,是否恰當?有關新聞內容的Fact-check(事實核查),為什麼不是由傳媒機構自行負責? 再說,在新聞工作室裡面所謂的Fact-check,本身不是非黑即白這麼簡單的一回事,或者是隨便由普通市民舉報就可辨認真偽,豈可草草了事?新聞網站The Information的創辦人兼資深新聞工作者Jessica E. Lessin在紐約時報撰文,盡數Facebook替新聞真偽審查把關的隱憂。 該文作者更指出,作為傳媒機構,每天隨時要處理成千上萬的Fact-check,雖然也偶有出錯,但傳媒機構可貴之處,就是其發放新聞消息的可靠性,而並非其可觀性,傳媒人要先自律。 而更令人值得憂慮的,是有別於白紙黑字的傳統紙媒,網絡上的內容出錯,網站可於事後神不知鬼不覺地修改,先出文後核查這風氣,愈來愈普遍。歸根究底,舉凡任何傳媒機構的責任編輯,斷不能隨便為求第一時間吸引讀者眼球,從而發表捏造或不盡真實的故事。 問題是,隨著紙媒的沒落,轉型網絡後的新聞媒體,網絡流量過份依賴像Facebook這類的社交網絡,求流量心切,於是往往重Like不重質。 追加閱讀:Facebook Shouldn’t Fact-Check

網絡假新聞,誰是幫兇?

圖片來自這裡 有別於傳統媒體機構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在社交網絡發表個人言論,或甚至是散播未經證實的消息,向來都是一個三不管地帶,加上有言論自由這道德高地作後盾,網絡發言演變成網絡造謠已是屢見不鮮,再加上,網絡一窩蜂的「分享」文化,愈是有話題性、愈是有 sound bites、愈是能夠正中讀者情緒下懷的新聞消息,便愈有機會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被廣傳在社交網絡。 剛剛過去的美國大選,大選前夕,便有大量「假新聞」充斥於社交網絡(當中以Facebook及Twitter為主),又或者是Google搜尋結果首頁,其所誤導的,不單是升斗市民,還包括了主流媒體。 上星期四,美國總統奧巴馬首次開腔,公開譴責社交網絡「假新聞」的嚴重性,尤其是在大選前的幾個月內。翌日,曾堅稱「假新聞」在Facebook被廣傳只屬極少數、並且未不足以左右選舉大局的Facebook CEO Mark Zuckerberg,終於在個人帳號上表示,該社交網絡將會嚴肅正視「假新聞」,包括一連串的監察機制,減低未經證實的消息廣傳的機會,其中更會過濾那些經常發放「假新聞」的粉絲頁或網站,除了會禁止售賣廣告,消息亦會遏止流通。 在輿論壓力下,Google及Twitter同樣作出聲明,將會採取相應措施處理網絡「假新聞」,但問題是,即使有尖端的網絡科技去為大家過濾「假新聞」,流言的散播又是否能夠被完全杜絕? 說到底,Facebook,或甚至是其他互聯網工具背後的運算機制,某程度助長了流言的散播速度,正正因為,這個時代的新聞,內容往往以吸引眼球,以及能否跟隨大眾主觀意願的情緒為優先,愈多人廣傳、被廣傳的速度愈快,被「發現」的機會就會愈高。群眾的眼睛,從來都不一定雪亮,大家亦會在不自不覺間,成為了羊群中的其中一頭羊,間接成為網絡假新聞的幫兇。

Like即是空,空即是Like。

在互聯網世界,自從Facebook發明了那個豎起大拇指的”Like”這玩意後,世界各地的朋友都為之著迷,為博紅顏一Like,每次發Post,大家都會施盡渾身解數。 可是,有Social Media專家告訴我,相比起東南亞國家或甚至是台灣等地,據數字顯示,對於「派Like」這活動,香港可說是吝嗇之都。 天啊,香港不明明是善長之都嗎?每逢天災人禍,各界朋友都樂於慷慨解囊,正所謂多多益善,少少無拘,即使不是童子軍,也樂於日行一善哦。 究竟是什麼原因,會導致香港Facebook用戶惜Like如金?莫非大家會覺得隨便「派Like」,會有失身份? 大有可能,表面上,雖然香港人相當洋化,但內心深處,我們還是是極含蓄的龍的傳人,有別於西方國家的朋友,說句讚美人家的話當食生菜,我們還是會把讚美說話藏在心裏,公開在Facebook給個”Like”,尤其是如果身為長輩的,更好像會有失儀態。 再加上,有些香港人是份外害羞表態的,也有股立場潔癖。支持好不支持也好,有心就好了,凡事何必公開力撐?若果有人知道我撐藍不撐綠,可能會招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哦。 本來,香港人惜Like如金,理應不會影響社會經濟家庭和睦,但卻苦了一班在Facebook做廣告搵食的朋友,因為,不少廣告客戶或老闆都是「認Like唔認人」,在Facebook進行的推廣活動,幾乎都要「跑Like數」。 這可能是數位廣告(又可稱之為網絡廣告)的迷思之一吧,客戶所花的媒體或製作費,雖然一般較傳統媒體為低,但對於宣傳成效,要求卻往往高出幾皮,為什麼?就是因為有「數」可尋,來到Facebook營銷,順理成章,當然也是有「Like」可尋。 評估所謂的ROI(Return on investment),表面上,純粹「跑Like數」可能是最容易的,之不過,大多數人廣告客戶卻未必有太深究,每一隻Like,表面上沒有好Like、弱Like或廢Like之分。 但其實,已經開始有精明的廣告客戶,不會再盲目追Like,而且,除了Like的數量,也會開始講究Like的質量,因為,大家都心裡有數,網上的賣Like的情況,相當普遍。 上淘寶看看就知道,執筆之時,剛剛踏入2015年,純粹Page Like,最新市價為3塊錢人民幣100隻,若果有指定地區的Like,或者是指定動作,包括Like圖、Like片、轉載、留言等等,全部服務明碼實價,任君選擇,還要說明「下單即做,不需要等」,非常專業。 為滿足龐大的客戶需求,這類我們行內人稱為Click Farm的血汗工場,其實一直也存在,從前,是幫網站點擊橫額廣告,製造大受歡迎的假象,今時今日,不少Click Farm也加入Facebook的按Like大軍,除了中國,在亞太地區,不少Click Farm的基地,都是來自印度、菲律賓、印尼,當旗下員工,也有不少為遍佈世界各地的海外僱傭,難怪,即使在香港,大家的粉絲頁都經常會出現大量印尼姐姐。 有求便有供,都是拜部份不願意花錢花時間去好好經營Facebook內容、同時又要盲目追Like的廣告客戶所賜。 雖然,Facebook在香港依然旺場,但我還是苦口婆心,勸喻客戶不要把所有雞蛋放在Facebook,更不要盲目追Like。有看清楚條款細則,你就會知道,那管你坐擁十萬粉絲,Facebook上的所有東西,其實永遠都不屬於你,話事權,始終都是在Facebook手上。閣下粉絲頁即使有再多粉絲,Facebook也可以隨時像「唧牙膏」般控制你的曝光率,留下買路錢,買點廣告,水喉才會一點一滴為你打開,在未來日子,開水喉費,肯定會愈來愈貴。 為了要與假Like黨抗衡,我建議大家久不久實驗一下,不要惜Like如金,也不要偏食,無定向地喪Like一整天,看看Facebook會派什麼Feed給你,擔保你會有意外收穫。 專欄名字:廣告吐槽 作者:Rudi Leung 標題:【Like即是空,空即是Like】 (原文刊登於ELLEMEN雜誌2015年2月號,本網誌版可能略有修改)

憤怒星戰鳥

發展到今時今日,Angry Birds憤怒鳥已經超越了一個普通的遊戲,成為了一個真真正正的品牌。 任何其他品牌與憤怒鳥埋身,都幾乎一定能擦出火花,最重要係,你有無本事同佢癲埋一份? 曾經與美國NASA合作,上太空已經不是第一次,但今次憤怒鳥卻打算衝出月球,以光速飛行,到很遙遠的很遙遠的銀河系的另一個國度,參與星球大戰。 也許,你會認為憤怒鳥與星戰兩者是風馬牛不相及,但事實上,自星戰推出動畫系列之後,很明顯,Lucas Films 這單位一直想將品牌年輕化(入戲院看星戰第一集的60/70後,請舉手),與憤怒鳥合作,正好有助將這計劃又邁進一大步。 11月8日將會是「憤怒星戰鳥」推出日期,屆時,相信絕對能同時吸引到憤怒鳥和星戰的兩批粉絲大打出手,不打機不罷休。 不可不知,今回憤怒鳥更是照顧到所有平台玩家,由iOS、 Android、Windows Phone、Kindle、Mac、PC,以至執筆時還未正式推出的Windows 8,真的不得鳥! 先來暖暖身,不妨到這個網頁(請留意,這個其實是用tumblr起的Blog),選擇投入憤怒鳥還是惡魔豬的正反各一方。 我見暫時黑暗勢力稍弱,於是我也決定棄明投暗,你,又會如何選擇?

微信微營銷時代

內地上不到facebook及Twitter,人人網、開心網等等受歡迎程度也今非昔比,所以近期談及社交網絡,仍離不開一支獨秀的微博。 最近,新浪微博換了新版面,也新增了好些功能,試用過後,發覺其意圖要成為facebook與Twitter混合體這動機,愈來愈明顯。 但微博的困局,亦一如facebook與Twitter,用戶人數縱使再增長,盈收方面,始終仍未找到一個用戶和廣告客戶皆大歡喜的商業模式。 微博營銷雖然火紅,但能否持續下去,還是一個大問號。 微博營銷一波未平,最近內地又有新話題登場,是為微信營銷。 微信是什麼?它是一個透過智能手機提供即時短訊服務的應用程序,香港人較熟悉的Whatsapp或Line,就有類似功能。 可是,微信除了文字短訊分享的功能外,野心其實更大。語音短訊,一種類似對講機的功能,就是令微信火速竄紅的原因之一。 當然,語音短訊並非微信首創,但微信厲害之處,除了有騰訊QQ撐腰的海量用戶群外,更有技術上支援的強大後盾。 難怪微信推出才短短一年多,僅僅433天,用戶便突破一億,據說,在香港下載數字也達到一百萬。 微信最近剛剛推出了4.3版本,又熊吞了好些新功能。基本上,你可以說得出的智能手機社交網絡應用程序,只要是外國大熱的,類似人家已有的好些功能,它都老實不客氣,照拷貝可也。 由一對一及群組的文字及語音短訊、透過手機數據傳送的語音及視像通訊、多媒體內容分享、狀態更新、群組內以至陌生人社交圈等等,看來,微信的野心,明顯就是要為SoLoMo(Social-Local-Mobile)營銷舖路。 品牌透過設立官方微信帳戶,邀請消費者加入,就能夠對粉絲進行點對點溝通,到達率可達百分百,作為客戶服務的平台,相當方便。 可是,始終微信的社交化屬性,與微博或甚至是facebook及Twitter大不同。 主流的社交網絡如微博等,是非對等的單帳號多向關係,而微信與用戶間,則為對等的雙向關係,微信對話的廣播性,只限於已加入該帳戶的用戶,而用戶與品牌間若有對話的話,都是止於點對點的私底下情況中進行,口碑傳播有所局限。 品牌進行微信營銷,首先,要替官方微信帳戶進行粉絲大規模徵集,粉絲未有儲夠一定人數,事倍功半。 (近期見內地不少品牌如星巴克或Nike等,都陸續在宣傳海報上印上官方微信帳戶的QR Code,邀請微信用戶,加入品牌帳戶於好友清單內,就是其中一個方法。) 再者,由於粉絲接收資訊的到達率是百分百,微信營銷所發訊息,不適宜太頻繁,如果都是非客製化純宣傳的垃圾資訊,即使是隔天一條,都容易對用戶製造成干擾,不勝煩擾的話,隨時會與品牌帳戶絕交。 所以,既然用戶都是選擇性地接受品牌透過微信所發出的訊息,品牌必先從用戶的角度設想,寧缺勿濫。時間性、相關性,都要比起在做微博營銷時所發的內容,更為精準。 基於以上幾點,加上智能手機的屬性,筆者認為,微信的最大潛力,在於客製化及或定點地域化的客戶服務,而並非以廣播式宣傳的營銷手法。 除了定時或定地點向粉絲提供優惠及實用資訊外,品牌更可以透過微信,作為手機會員卡及優惠券的發放平台,免卻了自行製作及管理品牌手機應用程序的煩惱。 雖然下載數字已達一百萬,微信在香港使用的滲透率仍有待考驗。但作為一個透過移動平台進行營銷的試點,我仍然是會鼓勵各品牌話事人儘管一試的,起碼可以考驗一下,貴公司品牌在手機平台能否與消費者互動的實力。 說到底,品牌在社交媒體上的影響力,需要時間累積,所以,愈早開始和消費者打關係愈好。 (原文刊登於2012年9月11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