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di

電子音樂101 | Logic System 三部曲

都說facebook已成了銀髮族的天堂,較早前,我無意中follow了今年已經68歲的松武秀樹,他近期愈來愈活躍的facebook page。 被譽為YMO (Yellow Magic Orchestra) 第四位成員的松武秀樹,是70、80年代最早玩電子音樂的先驅之一,對同期及後來出現的SynthPop,影響深遠。 那個時代的電子音樂人,大概可分為兩大類。 兩大電子音樂人門派 第一類是傳統琴師出身,電子琴鍵只是他們的新樂器,譬如Wendy Carlos、Vangelis、富田勳(松武秀樹師傅)等等,他們作品的音樂性,一般相對較高。 第二類,就是介乎於音樂與技術層面的電子音樂人,他們是典型的電子音樂器材控,為了開拓聽眾耳朵的幻想空間,除了在電子聲響方面,會作更多的設計與實驗性嘗試,他們甚至會在硬件上,進行多方的技術改造與創造。 當中包括Giorgio Moroder、Jean Michel Jarre、Kraftwerk、松武秀樹等等,再數下去,當然又少不了Robert Moog這位電子樂器的發明家。 電子音樂程式員 要知道,那個時代,電腦尚未普及,更遑論用電腦做音樂創作。 所以,做電子音樂的製作過程,除了編曲演奏,還包括硬件設計,以及電子樂器的聲音設計設定(那個時候的Syncthesizer,聲音要由演奏者自行設定,沒什麼罐頭聲音可用)。 此外,電子音樂人還需要應付大量的Programming工作,這類工作,真的有點像電腦程式員,要透過一部類似音樂打字機的機器Sequencer,逐粒音符,以及按節奏長短大小力度以數字輸入,然後控制不同的電子樂器,進行自動演奏,至於電子鼓「鼓機」,同樣需要大量消耗人手的輸入程序。 以上這類工作,對於大部分的音樂人來說,技術性層面的要求可能太過高,而且,工序亦可能會太流於機械化,於是,才有了音樂程式員這分工。 新時代電子樂器,造就新一代音樂人 松武秀樹可能是70年代最出色的音樂程式員,因此,當YMO成立之初,以及坂本龍一剛剛開始出道的時候,基本上,松武秀樹可以稱得上是他們背後的電子調音師兼音響工程師。 當其時,日本電子樂器品牌Roland,剛推出了一部名為MICRO COMPOSER MC-8(1977)的音樂器材,正正就是當時最厲害的Sequencer,與此同時,電子鼓Roland TR-808 (1980) 亦剛剛出現,成為了不少電子音樂人趨之若鶩的新星,而這兩件電子音樂的超級武器,都是松武秀樹常用的器材之一。 在最早期的YMO世界巡迴演出中,你總會在台上後中央,見到松武秀樹被一大堆電子樂器包圍,出去這些樂器,有點像幾個書櫃般的電子零件組合。 當各樂手在努力彈奏音樂的同時,松武秀樹也在背後忙着操控大局,除了把提醒節奏速度的訊號發送到各人的耳機,確保大家不會甩掉拍子。 他亦要同時一人分身多角,控制着已預先寫好在程式的音樂部分,期間,他還要製造一些像魔術般的環境電子音效。 不要以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工作,除了需要有技術工程的知識,更要有相當的音樂常識。雖然,大家可能都以為,電子音樂都是冰冰冷冷的,但其實,電子音樂總是還有她具人性化的一面。 開天闢地,Logic System三大經典專輯 最近,松武秀樹一口氣把他早期的三張經典專輯《Logic》、《Venus》、《Orient Express》,重新發行成數碼版本,當中包括各大音樂串流平台。 Logic(1981)電子跳舞音樂 《Logic》(1981)可說是電子音樂界開山闢石的作品,80年代的年輕人,尤其是那些有稍為「蒲」過下Disco的,即使你對日本流行樂一竅不通,你一定聽過松武秀樹的經典名作《Domino Dance》,當時他化名為Logic System,推出了一張以純音樂為主的專輯。 封面有一個竹林作背景的插畫,中間的其中三支竹卻是鶴立雞群,是一支銀色的金屬機械竹,有點像日本插畫師空山基的水銀金屬感,似乎松武秀樹是想讓全世界知道,這是一張具備東方色彩的電子音樂。 勁舞節拍的《Domino Dance》,是一首劃時代的作品,在那個Disco還是黑人音樂Funk基因主宰的時代,松武秀樹可說是開了電子機械節奏舞曲的先河,歌曲的節奏重複,旋律也只有簡單的兩段,沒什麼高潮起復,所以很合適為舞池配樂,一聽就令人想手舞足蹈。 中間有很多很含蓄的電子聲效變化,其中包括當時流行的「食鬼」PacMan遊戲的音效。更有趣的是,就像早期的YMO作品,你很難將她們歸類為那個國籍的風格。 專輯內除了《Domino Dance》,還有像《Clash》和《Logic》等等,都是後來經常被紀錄片或其他影片,採用為配樂的作品之一。 要留意的,是松武秀樹雖然是這專輯的監製和編曲人,但卻並非主要的作曲人,川上了才是居功至偉,松武秀樹的工作,較多是屬於技術層面的支援。 Venus (1981)電子音樂交響詩 舞曲意味不及《Logic》,在差不多同期推出的專輯《Venus》(1981),部分歌曲卻展現出松武秀樹深受他的老師富田勳的影響,編曲相對較為管弦樂化。 專輯的同名作品《Venus》,便有點像一首電子樂的交響詩,有如作品的序曲,歌曲編排,顯得相當大氣。 這張專輯遠赴美國LA的Yamaha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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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 Story快閃廣告

Facebook近年成為了不少大中小廣告客戶的寵兒,原因很簡單,除了落廣告埋單的預算豐儉由人,相比起Google,Facebook稍勝一籌的,就是他們會不斷推出新的廣告產品,數位營銷的潮流瞬息萬變,廣告客戶也份外貪新鮮,這方面,Facebook的確滿足了不少人的需要。 說回Facebook的廣告產品,因為收購了Instagram,而Instagram亦無可避免地成為了該公司挑戰Snapchat的主打產品。事實上,IG Story廣告已經推出了好幾個月,雖然是IG Story廣告的翻版,但始終Facebook已經有一個很成熟的廣告投放平台,對於已經習慣在Facebook下廣告的廣告客戶或廣告公司來說,這幾乎只是一個新的投放窗口。 最近,看到廣告圈的朋友分享,知道不同的本地廣告客戶,已經也有廣告推送在IG Story之上,其中,包括HSBC、Netflix和Expedia。但要留意的,是如果要充分發揮IG Story廣告的優勢,廣告客戶就要在視覺創意上花多少許功夫。 第一、由於必定是在手機上看,無論是15秒短片好、純圖片加文字也好,畫面必須是直度,好好佔用整個手機畫面; 第二、訊息內容一定不可以複雜,一個搶眼球的簡潔畫面,一條簡單的標題,戶外廣告的3秒法則,在這裡同樣適用; 第三、目標為本最重要,這類廣告的優勢,除了幫品牌搶眼球,讓更多人認識,此外,就是一個直接了當的Call to Action訊息,以優化轉換率為目標,但一如任何廣告,貪字得過貧,所以,每個廣告創意的投放,目標應該只有一個; 第四、有別於Facebook News Feed廣告,用戶看到IG Story廣告,即使想回帶再看,也未必能找得到,所以,廣告快閃無Take 2,內容更要直接了當。 當然,歸根究底,我們要先弄清楚,Facebook和Google這兩家數位廣告巨擘,其廣告邏輯是好比兩套南轅北轍的功夫。 Facebook的優勢是較為主動,可以幫廣告客戶找到他們想針對的消費者。 而Google卻可以讓有某方面需求的消費者,找到相關的廣告客戶,更有效完成交易。 在Facebook的世界,身份最重要,而在Google的世界,意圖優先。 《原文刊登於2017年7月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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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一秒生存攻略

「老人家才會玩FB(Facebook)!」 多得較早前某家補習學校拍攝的網絡視頻,街訪了好些00後,大家都異口同聲宣布FB已步入侏羅紀時代,於是,為怕錯失下一代消費者的商機,不少當廣告客戶的朋友都問:「我們是時候開個IG(Instagram)或Snapchat帳號嗎?」 事實上,2014年左右,我已陸續替部分客戶經營IG帳號,當時,品牌在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下,只可讓帳號自然增長,直至兩年前左右,IG才開始正式商業化,推出不同廣告產品。品牌現在終於開始可以在IG打廣告了,加上不斷推出如IG Stories及FollowHashtag等新功能,旋即令這社交平台成為品牌的寵兒,但問題是,站在品牌營銷的角度,此消彼長下,距離IG取代FB的日子,到底還有多遠? 我認為,投入IG營銷前,品牌經營者有幾點是先要注意的: 一、你目前的目標客戶群,主要活躍的平台在那裡?不要為了追潮流,而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及浪費資源,按目前香港的情況來看,FB還是眼球集中地。 二、的而且確,按目前用戶習慣的趨勢,Engagement在FB的世界只會持續降低,廣告客戶追數的難度高了,但要留意,即使轉到另一個較受追捧的平台,這依然是一個不能改變的用戶生態。 三、除非是直接和Influencer合作,否則,作為品牌帳號,Engagement在IG的世界,隨時會比FB更低,再者,IG用戶的注意力,一般會比FB更短。 四、影像先決是IG重點,如果三秒法則適用於FB,關鍵時刻在IG就可能只有一秒,你會放怎麼樣的圖片、文字、色彩、動態影片等創意來吸眼球?直接把FB的內容放到IG?相信此路不通。 五、不要期望在IG打廣告,就可以獲得較高的Engagement,那個同樣是追接觸率的廣告遊戲,尤其是用戶注意力極短的IG Story,可是,品牌卻可以藉此建立形象,以及接觸到較年輕的社群。 《原文刊登於2018年2月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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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onna Madame X 流行女皇回歸凡間

人始終會老。 問題是,如果,那些年,你曾經是走在潮流尖端,然後榮膺潮流教母,受到萬人景仰。 今年,你已經過了60大壽,你還很努力在開山劈石,尋找新的聲音,試圖再與天比高,你還要繼續四出巡迴演出,跳跳紮紮,演出巴辣。 人言可畏,對你批評得毫不留情的大有人在,因為,這是娛樂圈,不是樂壇。 但奇怪的是,可能是男女大不同的關係,年紀比你大,還在活躍樂壇的Bruce Springsteen、Mick Jagger,卻會被稱讚是老而彌堅。 說的,正是剛剛推出第14張專輯《Madame X》的Madonna。 我是喝MTV奶水長大的那個時代的樂迷,當時的音樂影像,重新定義了不少流行音樂人的形象,亦幾乎改寫了整個流行音樂史。 印象中,在當時的電視公仔箱,音樂錄像響起,其中最令大家為之雀躍的幾個名字,除了Madonna,就是已經先後作古的Michael Jackson和Prince。 如今,只剩下Madonna還在單打獨鬥,想起這刻,難免有點唏噓。 在今年的Billboard Music Awards中,60歲的Madonna,在後台遇上青春無敵的後起之秀K-POP少男組合BTS,在社交媒體上載合照後,居然有網民留言“LEGENDS MEET LEGENDS”。 我不知道,當年Madonna如日方中,像面前20多歲的BTS的那個年紀的時候,是否已有資格被封為LEGENDS? 我只知道,在屬於年輕人的流行音樂的世界,的確歲月不饒人,長江後浪推前浪亦一定是真的,這個世代,K-POP的確已經席捲全世界,包括美國。 可是,這麼多年來,我依然欣賞Madonna無論在形象,以及音樂品味上的勇敢嘗試,看她絕對超越了她那個年紀的體力的飛躍舞台演出,這麼多年來,試問有誰還可以比她更光芒四射? Madonna實在沒有像大部分在享受「收成期」的樂壇中人般,每次出場,隨便唱幾首經典歌就可以了事,有留意到的話,都知道她每次推出新專輯後的巡迴演出,依然是以新主題新形象新歌曲作主打。 不要說與她同期的,即使是她的後輩,環顧整個樂壇,我真的找不到多少名歌手,這麼多年來,可以比她更多堅持更加賣力。 Madonna的對上兩張「近作」,《MDNA》(2012)和《Rebel Heart》(2015),同樣被不少樂評批評為「口水多過茶」,銷量亦每下愈況,插水式下降。 如果你問我,Madonna近十年來的作品,相比起全盛期的她,實在需要更多時間去消化,有些作品,初聽時,你甚至會覺得不知所措。 而事實上,近兩三年,除了世界巡迴演出,這位昔日的Material Girl已經深居簡出,住在她於葡萄牙里斯本的城堡,試圖吸收不同的養分。 流行女皇回歸凡間,為小眾發聲。 新專輯取名《Madame X》,據說,這個名字,是源自Madonna在19歲時,舞蹈老師給她的暱稱。 這張專輯推出前,Madonna已煞有介事地,宣稱她這名戴上一邊眼罩,如獨眼龍海盜化身的Madame X,是一名出沒在世界各國、擁有多重身份的特工,她隨時可以以一名舞者、馬術師、教授、修女、歌手、老師、國家元首等等的角色出現。 有不少樂評人批評Madonna的Cosplay概念故弄玄虛,老實說,這張新專輯《Madame X》,我也聽了超過一個月才開始「入戲」,但我卻聽得出她的用心良苦,在專輯的概念上所尋求的突破。 這可能是Madonna目前為止,在語言上及音樂風格上最多元化的專輯,整張專輯亦涵蓋了Latin民族風、Reggaeton(Hip-hop與南美音樂的混種)、Fado(葡萄牙怨曲)、EDM、Disco、Art Pop等等不同的元素,語言上,除了英語,當中還夾雜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大家還記得La Isla Bonita嗎?)。 《Medellín》是為專輯打開頭炮的第一首主打歌,Madame X與哥倫比亞新晉歌手Maluma合唱的歌曲,全曲充滿南美風情,是她徹頭徹尾對南美音樂的愛的呼喚。 《Dark Ballet》以像特務電影般、充滿懸疑的序曲展開,音樂到達中段,卻像如夢初醒,急轉成電子管弦樂曲,背景彈奏著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夾子組曲,Madame X則成為一名舞台上的說書者。 《God Control》以Gospel Choir的聖詠展開,然後歌曲卻變成Daft Punk風格的電子舞曲,後半部更出現了弦樂伴奏下的Vocoder歌聲,有點70年代的士夠格的聲色犬馬味道。 《Future》找來了美國年輕一代的rapper Quavo合作,歌曲內容涉獵到弱勢群體的抑壓,歌曲風格糅合了Reggae、Hip Hop及流行舞曲。 《Batuka》是一首深受位於非洲西岸的佛得角(Cabo Verde)共和国民族歌曲影響的作品,歌曲以民族合唱吟詠,以及如傳統軍鼓般的敲擊樂作骨幹,伴奏的是清一色女性的Batukadeiras Orchestra,歌曲充滿革命歌曲的意味。 《Kill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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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你的耳朵懶惰

你知不知道,耳朵也會變得懶惰? 我身邊有很多喜歡聽歌的朋友,都會抱住種「有聲就可以」的心態去的聽歌,所以,有時聽到我向他們發表的「偉論」,總是不以為然。 因為,我總是認為,聽歌既是一種享受,也是一種欣賞過程,而過程中,有很多值得你仔細咀嚼的細節,要用一定水平的音響器材及軟件播放,才可以聽得出來。 更何況,若果你任由耳朵變得懶惰,你的耳朵對於分辨很好與好、好與普通的聽力,會自然地消失。 我不是音響發燒友,但因為從小就開始學音樂,經常進出大會堂音樂廳。 什麼是好聲音?我的耳朵大概有個概念,所以,對於播放音樂的軟硬件,我一直都有最基本的要求。 像Spotify或Apple Music這類串流音樂平台,帶來了無限方便,亦令我夢想擁有一個大型音樂圖書館的這願望成真,其實,我是很喜歡的。 但問題是,當我靜下來,想以欣賞和享受音樂的心情來聽歌時,串流音樂平台在音響質素上,與我理想中的聲音,始終有一段距離。 平日,在家或者在我的辦公室聽歌,我用的都是KEF LS50W喇叭,不是什麼名貴音響器材。 雖然我老早已經主打電腦聽歌,但在家的時候,我還是會盡量用無損音樂檔播放。 因為,播放Spotify或Apple Music,很容易就感到聲音的混濁感,樂器亦始終欠缺質感與層次。 平日出外,即使智能手機老早都可以聽歌,但好幾年前,我還是一直會帶著我的iPod Classic。 我的iPod 裡面,收藏了好些我直接從CD rip出來的ALAC無損音樂檔,讓我在上班的途中,或者在辦公室裡享受音樂。 但大概是四年前左右,有位好朋友見我如此Old School,於是便送了照片中的這台Sony ZX100 Walkman給我,讓我可以享受到Hi-Res音樂檔的樂趣,相比起ALAC的CD質素,更上一層樓。 於是,今時今日,我還是會經常帶著這台Sony Walkman出外,掛在耳朵的,是這對有線的舊款耳機UE900。 有朋友看到,問:「這是什麼年代啊?你不嫌麻煩嗎?」 我告訴他/她,聽歌的過程,「麻煩」往往就是一種樂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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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人啊,你們都是賣花讚花香的戲子?

「你正在替這個品牌效力做廣告,你當然會賣花讚花香。」 我們這些做廣告的,離開了自己的工作崗位,走在非廣告業朋友們的圈子的時候,總經常被人這樣質疑。 雖然,正所謂「受君之祿,擔君之憂」,這當然是無可厚非的。 就像很多年前,我曾經為桂格這品牌效力,因為有段日子日對夜對,日久生情,於是,每天早餐煮個麥皮,已經成為了我的生活習慣,而這個習慣,持續了差不多20年。 雖然,在我首十年做廣告的生涯中,也曾經為過全球三大香煙品牌效力,但我卻是從來沒沾過一口煙(二手煙除外),也沒有和這些品牌發生任何感情。 因為,我心知肚明,這只是工作哦。 但回想我從前還在國際4As廣告公司打工的日子,大部份國際客戶,都是被總部「恩賜」給我們的,基本上,本地辦公室亦無權拒絕。 這些被總部「恩賜」的客戶,始終「有辣有唔辣」,於是,有部份要被逼就範的同事,會做得分外氣餒,邊做邊罵。 但其實,客戶的那一方,又何嘗不是都一樣?這段廣告公司與品牌的本地婚姻,始終都是盲婚啞嫁。 因為做得氣餒,如非必要,有些同事,在工作以外,就會堅決惠顧該客戶的產品。 我舉個例(但大家不要當是真的哦),譬如你明明是做麥當當漢堡的,你在午餐叫外賣時,居然買了肯德德炸雞回辦公室吃,你還不特止,居然要筵開幾席,幫同事一起買回來吃。 「我只是打工的,你買到我的靈魂,但你不要指望能夠買得到我的肉體。」同事B於是說。 湊巧有外國人高層路過,看到,勃然大怒。於是,馬上回到自己的辦公室,霹靂啪嘞,使出一貫外國人高層最厲害的招數—–出email給全宇宙。 「我們公司大部份同事,出糧都是靠這個客戶的,你們豈有此理,竟然在這個地頭作出這不忠不仁不義的事情?由即日起,我鄭重宣佈,這個辦公室,一律嚴禁炸雞!」 我覺得這位外國人高層所說的,其實真的不無道理,因為,這其實已經牽涉到一個工作道德的問題了。 可是,我卻經常反省,究竟我們這些廣告人,替客戶效力的時候,究竟要對客戶的品牌有多忠貞? 的而且確,我真的認識有些朋友,做得百事,就永遠不會飲可樂;做得Nike,就永遠不會穿adidas;做得Canon,就會一世反Nikon,即使轉了工,也依然不變。雖然未至於要發毒誓,但卻真的是義無反悔地,100%投入。 「你們這些廣告人和廣告代言人,其實都只不過是品牌妓女(Brand Prostitute),那個客戶給你錢,你就會為那個品牌說好話。」 某一年,有位從總部剛剛調任到香港,客戶方新上任的外國人高層,在第一個會議上,就這樣地狠狠恥笑我和我們的一眾同事。 因為這始終是一個大客戶,席間,我見我的老闆,繼續強顏歡笑,唯唯諾諾,沒有絲毫反駁。 那一刻,雖然很難受,但我明白,我的這位老闆,始終是一個大局為重的人,他和客戶翻了臉的話,我們這些繼續要每天面對這個客戶的小兵,生活會不好受。 自此之後,我的體會是,如果有一天,我有機會開自己的公司的話,我會盡我所能,只選擇和我及我團隊喜歡的客戶及品牌合作。 職場生涯好,人生也好,最痛苦的,莫過於沒有選擇。 可是,如果我還是在某個工作崗位的話,我會堅持使用客戶的產品。 舉個例,我明明本來是用iPhone的,但有一段日子,因為同時效力Microsoft和Nokia關係,我換上了當時剛剛推出,行Windows OS的Nokia手機。 這款手機好不好用?老實說,其實不容易用,但我卻堅持用了一段時間,因為,不是這樣的話,我根本沒可能全情投入,替客戶把這個品牌的廣告做好。 最近,在網絡上,見到有朋友討論,某個政治光譜的朋友,明明頭上戴著某個顏色光環,還應否接手或投標政府委任的廣告工作云云。 有朋友問我看法如何,說真的,我真的沒有答案,我只覺得,這是一個自由的商業社會,大家都應該尊重人家的商業決定,何必對人家的決定,彷彿大義凜然,指手劃腳? 如果你批評我「賣花讚花香」就是廣告人的特質,這一點,我會欣然接受,因為,如果賣花的人不讚花香,我反而會自問:「我會否已是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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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必分先後的廣告作品Credit

廣告公司作品的參與者名單趣聞 就好像奧斯卡大星得獎,上台時向所有幕後人員致謝的名單一樣,每次見到廣告公司新出品的精彩創意,新聞稿都會出現如水蛇春般長的參予者名單。 但有趣的是,有別於奧斯卡大製作,很多時候,這些廣告公司的精彩創意作品,通常都是精緻小品為主。 而這些作品,一般只會在廣告頒獎禮中大放異彩,一般平民百姓,通常只可緣慳一面。 一時間,你會驚訝為何製作一個如此小規模的作品,為何要驚動全公司十多廿人?其中包括一些月薪20、30萬的高層,莫非大廣告公司就不用講求工作效率? 其實出作品Credit這回事,在大廣告公司來說,是一門學問。 除了排名必分先後,但凡有份開會,參與過腦風暴會議,甚至是CC電郵中有回覆過一句Thank You的,很多時,由於是跨部門的參與,即使將來未必有機會一起上台得獎致辭(九成都沒有),作為管理高層,好好醜醜,都會懂得給每名參與者派糖,而這一粒糖,通常就是作品Credit。 當然,你也可以說,廣告創意是集體創作,尤其是影片廣告,所牽涉的人物,實在眾多,因此,台前幕後,作品Credit是水蛇春一般長,實在是長得有道理的,這一點,我深表贊同。 一家廣告公司的作品Credit,某程度亦反映到那家公司的權力核心,譬如,我見過某些創作部高層,除了在全公司的出品也有他的冠名參與,他/她更可以在同一作品中,幾乎在每一個工作崗位上,你都會見到他的名字,彷彿他/她就是有三頭六臂。 作品Credit,其實也是辦公室政治。 有些明明有份參與的朋友,因為剛好離職,他/她們的名字就會自動被消失。 又或者,一家公司內,某部門/人士因為政治籌碼較少,於是被用完即棄,即使本來明明是水蛇春般長、正所謂「多你一個唔多」的作品Credit,他/她們也會榜上無名。 當然,我也見識過不少「純粹搭枱」的朋友,也有本事在作品Credit上爭取到一個席位,好讓將來見工,又可以多一件作品入袋。 說穿了,一如任何頒獎典禮,作品Credit其實都是一個名利場,每個人都隨時可以是居功至偉,每個人亦隨時只是搭順風車的乘客。 至於何許人才最是勞苦功高,其實真的沒甚所謂,只要是榜上有名,大家就心安理得,人人有Credit,部門間就可以減少摩擦,天下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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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e致Kobe Bryant的告別式

When I retire, I want to look back the way I walked past, every day, I have paid my all! Kobe Byrant 不需要重溫昔日的精彩畫面與片段,簡單的聲音與文字,竟勝過千言萬語。 因為,長存在腦海中的記憶,原來,單靠聲音與文字,已可以令人感到歷歷在目。 人生匆匆,來到盡頭一刻,不必在乎你得到了什麼,而是要自問一聲:「你究竟留下了什麼?」 Inspiration is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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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das Orginals 都市系列 | 利物浦 Liverpool

任你說有很多人都是行屍走肉也好,我相信,世界每一個的城市,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靈魂。 70年代,adidas以城市之名,推出了她的城市系列球鞋,以最基本沒花巧的球鞋造型,為歐洲大陸及後北美各大城市,各自打造一對屬於某個城市的球鞋。 80年代,香港很多球鞋迷都可能擁有過的ROM、Montreal,及London,都是屬於這個系列的經典。 來自英國的運動鞋專門店Size?,最近與adidas合作,推出了2020年版本的Liverpool。 依然是一貫經典生膠底麂皮面,有點像硬地足球鞋的造型,無論你是18歲抑或是80歲,一穿起來,就馬上變成在利物浦市來穿梭的都市型人。 我為什麼會覺得是這樣? 看看以下的短片,你自然就會感受到,這個城市的靈魂,都已經灌注了進這雙球鞋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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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本龍一香港音樂會門票火速售罄說明了什麼?

因為見過我多年來寫過的文章,好多朋友都知道我是坂本龍一粉絲,實不相瞞,我甚至在撰寫一本關於他的作品的書,只可惜一直未找到合適的出版商。 於是,可能因為這樣,這兩天來,很多好朋友都過來私訊問我,我有沒有買到坂本龍一即將來港的音樂會門券。 我昨天(1月13日)確實有嘗試在10點左右上網購票,但結果,連龍尾都沒機會見到,過了20分鐘左右,就已經見到網站說全部售罄。 那一刻,我除了大聲仰天爆了幾句粗口之外,我一直都盡量保持佛系地冷靜。 後來,我亦問了好幾位長期是坂本龍一擁躉的友人,他們有沒有買到票,但他們都和我一樣,只是撲了個空。 我心想,看不到坂本龍一這一次在香港的演出,真的不知道有沒有下一次了,但沒辦法,如今一切只可隨緣。 之不過,我覺得錯愕的是,雖然坂本龍一的音樂,在香港來說,算是小眾。這個音樂會,亦將會演出一些較為另類的實驗音樂(除了電影配樂,坂本近年作品,大多都是以旋律性較低,近乎無調性、實驗性電子化噪音/環境聲響為主要素材),門券依然可以大賣,這是否證明了,香港並非文化沙漠? John Cage如果泉下有知,相信他也會打算來香港紅館開十場八場音樂會。 說穿了,「坂本龍一這四個字,始終有一定的商業價值(包括AsiaMiles的9萬分積分換飛,以及地下炒賣市場),於是,這次音樂會的門券,依然火速售罄。 音樂會門券炒賣,我不知道這個是否全球普遍現象,但我想告訴大家,在香港,其實還有很多很多經常乏人問津的精彩音樂演出,當中,尤其是古典或爵士音樂的,譬如,包括了我最近經常向大家推介的香港管弦樂團、香港小交響樂團、香港國際爵士音樂節等等的音樂會。 每次在大會堂或文化中心,見到台上優秀的演出者,台下觀眾席卻是冷冷清清,我的心裡,總是感到不好受。 我今次和坂本龍一緣慳一面,固然感到有點可惜,但深想一層,在香港,其實還有很多值得我們赴會的高水平音樂會,再說,其門券亦不難買到。 這個世界,不是人人都在搶的音樂會,才值得大家欣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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