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Column

品牌最大公因數

最近頻頻有學生問我什麼是Co-brand,那算不算是Cross-over的朋友?怎樣才為之成功? 我不想在這裡向大家拋書包,我只想用最草根的方法,向大家解釋一下,就當這是生活小百科吧。 每個品牌都有自己的DNA,兩個不同的品牌結合,就會產生奇妙的化學作用,像忌廉溝鮮奶,可樂加萬樂珠,能夠「撞」出一些特殊的品牌效應出來。 當然,兩個品牌交叉感染,都希望一加一不止於二,你稱這形式做Co-brand也好,Cross-over也好,其實都是異曲同功。 但拜託不要隨便用個X字,譬如黎明最近的Leon X U,看起來就有點不雅了。 重點是,一如優生學中強調遠親相交,兩個品牌愈是風馬牛不相及,所能繁殖出的化學作用,爆炸力便愈強。 譬如張敬軒與香港管弦樂團兩個品牌合作,便同時把流行曲與歌手高格調化、古典樂大眾化。 這條方程式由當年的關正傑,以至較近年的張學友或李克勤等也歷久不衰,兩個品牌單位也各取所需,雙贏。 但在大部份的情況下,遠親相交卻經常會出現怪胎,譬如將曾特首與MC Jin這兩個品牌硬生生地配對,便立即洋相大出,貽笑街坊,起錨變嬉錨。 也有些情況,會妹仔大過主人婆,譬如每次任何品牌與Hello Kitty Cross-over,這頭沒咀巴的貓卻永遠會搶盡主人家的鏡,那管你是輩份極高的麥當勞叔叔。 但反正每次都大賣,主人家們通常都不會太介意。 但也有些品牌聯盟,是主人家想借助對方的品牌基因,令自身產品產生Halo effect(光環效應)。消費者電子產品方面就有較多案例,要數最成功的一宗品牌婚事,便莫過於Sony與Ericsson了。 此外,譬如Panasonic及Sony的數碼相機,會分別採用專業的萊卡及蔡司鏡,突顯專業形象;大眾化的消費者電子品牌LG,又會找Prada合作推出時尚高檔的手機。 最近,兩大手機品牌htc及Nokia,都分別找了一個音響耳筒品牌BEATS及Monster(其實都是同一家公司)合作,大打音樂潮牌這張牌。 兩個品牌合作,如何找出最大公因數,難度極高。 箇中究竟是誰靠誰,誰滔對方的光,形式千變萬化,手法五化百門。但萬變不離其宗,假使配搭得宜,愈是遠親相交,遺傳基因愈是優秀。

永不停步跑Offline

今年沒有報名任何馬拉松的比賽了,但跑步練習,還是要繼續的。尤其是,近期秋高氣爽,躲在家裡上網不到外面跑一趟,是暴殄天物哦。 身邊有很多朋友都嚷著要參加渣打馬拉松,但貫徹了香港精神,大家花在討論和研究買那個品牌的跑鞋的時間,又總比真正練習跑步的時間為多。 先申報個人利益(其實也沒什麼好申報),市面上所有運動品牌,沒有一個是我的客戶,我對大部份品牌的跑鞋,亦沒有什麼特別個人喜好。 New Balance、RunBird、Nike、adidas我都各有不止一對。而其實,我的云云跑友中,大部份都很少會告訴你那個品牌的跑鞋才好跑才專業的,大家所集中的注意力,很多時反而都是如何改善跑步姿態。 但話雖如此,我還是對Nike Running的廣告及營銷手法還是有點情有獨鍾,我曾經在此欄向大家推介過Nike+ Running這個Branded Utility的概念,那個Nike+ GPS iPhone app,即使我未必每次都會穿著Nike跑鞋練跑,但卻很少不會啟動我的Nike+ GPS,陪我一邊跑,一邊計算里數,當然,更重要的,還有那堆陪我練跑的歌曲菜單。 跑步季節又來了,Nike+ Running最近又有新廣告出爐,廣告中採用了一位名為Alice的女主角,故事由始至終,她一直都在跑步。 期間在途中遇到趕上來與她寒暄幾句的爸爸媽媽、祖父祖母、男朋友、小狗、好朋友、合唱團詩班團友等等,但她一概也沒有一刻把腳步放緩,和大家搭訕兩句後,便繼續加快步伐往前走。 跑步,彷彿就是Alice的人生,朋友家人為了和她一敘,唯一的方法,就是在Alice跑步的路途上,與她相聚一刻。這一幕,令我馬上聯想起當年電影Forrest Gump中的場面(事有湊巧,電影中Tom Hanks也是穿著Nike跑鞋)。 廣告暗諭:馬拉松只是人生長跑的熱身賽,最後一句廣告標語Never Stop Running,算是鼓勵大家要努力不懈吧。 上Inside Nike Running的YouTube頻道,還可以看到故事中配角的虛構訪問,從他們的角度,談一談對Alice的看法。 其中最不滿又最無奈的,當然就是被冷落了的Alice男朋友和小狗了,內容十分幽默有趣。 創意算不算很精彩呢?不算,但這則廣告,卻很能觸動到愛跑人士的心,看完這輯廣告時,會有種難以言傳的會心微笑與溫馨感動。消費者對品牌的好感,除了產品與服務的質素,有些時候,就是如此建立的了。 廣告當然也要賣產品,但故事中那對最適合長跑的LunarGlide+ 3 Shields,一分鐘的廣告片內,最後才出現了秒半一鏡,卻又足以令你印象難忘。要洗消費者的腦,有時不一定要疲勞轟炸尖尖尖點點點的。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Steve Jobs的i-戰衣

除了icon這個字,我似乎已不找到一個更貼切的詞彙,來形容剛剛離我們而去的Steve Jobs。 作為一位icon,他的一舉一動當然備受眾人關注,而但凡人都是先看外表的,所以衣著亦往往成為焦點所在。 眾所周知,近期亦備受談論的,就是Steve Jobs自從於1997年回歸那一家由他一手創立,後來又把他踢了出局的Apple Computer時,他開始逐漸樹立起的一套衣著「風格」。 Steve Jobs生前是惡名昭彰的偏執狂,更是簡約主義的忠實信徒,從他的衣著品味,大家亦可見一斑。 一件黑色長袖高翻領(Turtleneck)毛衣、一條Levi’s經典501牛仔褲、一對灰色的New Balance 991球鞋,就成為了Steve Jobs每次站在演講台上,宣佈那些令全世界為之歡喜若狂的蘋果產品時,最iconic的形象。 大家都幾乎可以肯定,這一式一樣的衣著組合,就如蝙蝠俠放在蝙蝠洞裡的戰衣,Steve Jobs應該擁有無數套。 牛仔褲及球鞋的品牌早已揭盅,都是美國貨(但牛仔褲卻不肯定是否美國製造了,那款球鞋卻肯定是),唯獨是那件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一直帶點兒神秘感。 最近的一個解說,是來自已經出版的Steve Jobs個人回憶錄(由Walter Isaacson執筆)。話說80年代,Steve Jobs曾一度拜訪Sony創辦人盛田昭夫,席間他對Sony企業內的員工制服,產生了濃厚興趣,而事實上,當時的服裝設計師為三宅一生(Issey Miyake)。 為了加強員工歸屬感,Steve Jobs認為Apple員工也應該有自己一套制服,於是他找來了三宅一生擔綱設計。之不過,此構思後來遭到Apple員工強烈反對(這個當然,那個是崇尚個人主義的美國哦),最後胎死腹中。 雖然如此,Steve Jobs繼續與三宅一生保持密切聯繫,後來更要求大師為他設計屬於其個人風格的「制服」,最後,Steve Jobs選了一件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作為他的戰衣,三宅一生亦為他一口氣製作了一百件。 三宅一生當年為Steve Jobs量身訂造的一百件毛衣,未必永遠合穿吧,難怪過去多年來,Steve Jobs要找其他代替品。 但到頭來,他還是選了一個美國牌子,這個來自明尼蘇達州的品牌叫St. Croix,據該公司的發言人稱,Steve Jobs平均每年會向他們公司購買兩打同款同色的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 最近,St. Croix這個品牌亦因Steve Jobs的離世而人氣高漲,只短短幾天,這款外表平平無奇,賣175美元的毛衣,已經售罄,銷量升幅為100%。 但奉勸大家,這既然是Steve Jobs的個人標誌,除非閣下為了製造搞笑效果,否則還是不要照樣模仿了。 更何況,這並非一個合適的搞笑時候,小心惹來Steve Jobs粉絲咒罵。(放心,我一定會帶頭) 伸延閱讀: Steve Jobs on Why He Wore Turtlenecks Steve Jobs’s style: New turtleneck details revealed Brand Behi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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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 Code軟著陸,NFC已殺到。

(圖片來源) 任誰都知到,香港是一個手機滲透率極高的城市(7月份OFTA公佈的最新數據,全港手機滲透率達200.6%),保守估計,香港人口中,智能手機用家最少佔三分之一。 香港消費者往往追求最新、最快 、最好的智能手機。可是,香港卻是個在硬件上講究,應用上落後的城市。幸而拜智能手機以及無限上網數據服務日趨普及所賜,手機除了打出打入發短訊或打遊戲機外,在應用層面上,港人近年已有明顯進步。 就以在日本風行十多年,在香港一直是小眾玩意的QR Code(Quick Response)為例,最近終於在香港的大街小巷開枝散葉,由一些針對年輕人的時尚品牌,以至是一些保險機構的戶外廣告牌,另加上大大小小的本地報章雜誌廣告或專欄內容,這個正方形框框的QR Code,好像已逐漸滲透入我們的生活中。 (圖片來源) 遲了足足十年,姍姍來遲香港的QR Code,應用層面廣泛。你大可視之為一個普通條碼,這條碼只要透過手機鏡頭(或其他條碼掃瞄機),配合讀碼軟件,便能透過手機的數據傳輸,讀取不同的資訊。在一般商業應用的層面而言,用智能手機嗶一下QR Code,就能把你帶到相關的產品網站,或者是直接從手機收到該產品的折扣優惠券,免卻輸入網址或上網搜尋等的繁複程序。 較有創意的做法,亦可以QR Code作為讀取抽獎或過關密碼的鑰匙。除了平面或戶外廣告,最常見到QR Code的地方,還可包括產品包裝、便利店或超市貨架、旅遊景點指示牌、博物館內的展品解說等等。 正當QR Code才在香港安全著陸,但部份電子資訊業的業內人已經認為,這技術其實已開到荼靡,最新的寵兒,是為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距離無線通訊技術」,一項你連讀取條碼的軟件也不用啟動的技術。只要拿著附有NFC晶片的智能手機,在有關地點的NFC標籤幾公分距離附近嗶一下,雙方就能互讀資料,智能手機的一方,除了可獲取類似QRCode模式般的商業資訊,更可透過事先授權的信用卡,進行支付交易。 (圖片來源) 聽起來很熟悉,對不?基本上,NFC的應用,與我們香港人常用的八達通極之相似,只不過,如今你的智能手機,將會變成一個電子錢包,再進一步,更可以應用在其餘我們日常使用的電子拍卡器,譬如智慧型住宅或商廈的電子鑰匙、交通工具或活動場館的通行證等。 過去,NFC的應用還只是一個概念,但今年下半年開始,不少智能手機的生產商,都即將陸續推出NFC智能手機,其中包括大眾消費者市場的龍頭諾基亞,最近便在香港推出過一個採用了NFC應用技術的戶外廣告,消費者只要在廣告牌上嗶一下,便能夠馬上進行抽獎。微軟即將與諾基亞合作推出的Mango手機,據知亦會加入NFC晶片。 在美國,已經和citibank及Master Card聯手推出Google Wallet這智能手機電子貨幣的Android平台,相信其生產商亦會在不不久的將來,於大部份的Android手機中加入NFC晶片(即將與Samsung合作推出的Galaxy Nexus,便為其中一例)。至於備受內地炒家追捧的iPhone,則預計會在下一代的手機內,引入NFC這元素。 最近,國際電訊業調研機構Juniper Research便指出,NFC應用技術已準備就緒,並將帶動行動支付市場起飛。今年,全球的行動支付市場金額大概為2400億美元,到2015年,將可望大幅增長達6700億美元。 (圖片來源) 至於香港市場,有了八達通涉嫌侵犯私隱的前科,預料NFC應用,尤其在行動支付市場上,可能會有一定阻力。但由於香港智能手機的普及,加上NFC應用上的方便,相信部份商家仍會願意嘗試,尤其是在產品推廣上活動上。 但有了硬件與技術的支援,其實也有賴其他產業或商家的支持。在台灣,諾基亞已經與台灣大車隊合作,推出NFC叫車服務,在全台灣過萬個服務點設NFC標籤,讓諾基亞手機用家只要嗶一下,就能召喚該車隊的計程車。 人家連的士台也已經玩NFC,不知道香港那一家商業機構,會率先打破我們這個硬件先進、應用落後的悶局? (原文刊登於2011年9月27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伸延閱讀: Nokia 701/700/500 三機上市 Anna 升級起跑 行動付款技術解析:NFC篇 

你的名字我的可樂

如果有一天,當你行落7仔,想買支可樂解下喝之際。你居然發覺,咦?見慣見熟的可樂樽,上面印著的居然不是Coca Cola,而是改了一個和你一樣的名字? 譬如你叫Rudi,可樂樽上原有的紅底反白Logo,就正好變成了Rudi。 你沒有發夢,這其實是真有其事。澳洲的Coca Cola,最近便推出了這個名為Share A Coke的宣傳活動,在不動聲色之下,在超市便利店靜靜雞上架大批包裝改了名的Coca Cola,除了大名改了,上面只印有簡單的一句譬如Share a Coke with Rudi的字樣,字款也與經典的Coca Cola一模一樣。 正當大家,尤其是榜上有名的朋友們,都開始在facebook或其他的社交網絡議論紛紛,討論著究竟Coca Cola葫蘆裡在賣什麼「可樂」時,他們才施施然地宣佈,其實這個不是惡搞,而是Coca Cola最新推出的Share A Coke宣傳活動,印在可樂樽/罐上的名字,正好就是澳洲全國最常見的150個名字。 想知道自己有沒有榜上有名?當然又是上Coca Cola澳洲的facebook page啦。這還不特止,Coca Cola更加為這150個名字,度身訂做了150首可樂歌,聽見自己的名字變成了歌曲,真的是未喝已經快樂爽透。 據知,Coca Cola澳洲打算發售最少2億樽/罐這些印有個人名字的特別版包裝汽水,到聖誕期間,樽/罐上更將會印上Santa、Rudolph(幫聖誕老人拉雪橇的那頭紅鼻子馴鹿)或其他應節名字。 既然上得facebook做宣傳,例湯例水的病毒式營銷(Viral Marketing)當然少不了,只要透過facebook connect,你就可以將你朋友的名字虛擬地印在可樂罐上,然後分享給你的那個他和她,簡簡單單,就可以逗人開心。 名字太獨特?不在這150個之列?Coca Cola也會照顧你,到澳洲某些指定商場的可樂自動販賣機,你就可以自家印製擁有你個人名字的特別版可樂罐,哈,如果連中文或其他非英語文字也可以印上的話,就真的皆大歡喜了。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史詩式超牛逼的網絡廣告片

「目前我的拍片檔期已經排到了12月初。我計劃明年開始弄電影,少量接拍廣告。」 最近,胡戈在他擁有33萬多粉絲的新浪微博上如是說。 誰是胡戈?如果你稍有留意內地的視頻網,幾乎都可以肯定看過他的惡搞視頻。沒錯,胡戈就是那位當年惡搞了陳凱歌大導演的《無極》,移花接木剪輯成在網絡上可能比原作更受歡迎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的那位。 事實上,胡戈與好些終日在高登討論區發表二次創作的巴打同出一轍,大家也是從事惡搞出身。 但後來成名了,居然吸引了好些廣告商,直接找他製作網絡廣告短片,當中合作得最多的,首推七喜,其他還包括了阿里巴巴、麥當勞、威猛先生等大品牌。 最近的人氣之作,就有家安空調消毒劑及全城熱戀鑽石等等,你隨便根據以上這些品牌+胡戈這組關鍵字,你就會不難找到這一批網絡短片。 當我們的政府官員嚷着要立例打壓二次創作,內地以這類創作起家的胡戈,除了廣泛受到那些常被視為離經叛道的網民推崇外,更受到主流商業單位的認同,你說諷刺不諷刺? 事實上,胡戈一下子間成了人氣廣告導演,最近更要籌備進軍大銀幕,也不得不拜二次創作的磨練所賜。 胡戈的廣告創作,一般製作其實極之粗糙,由主角以至臨時演員,來來去去其實也是那幾個。 他的說故事方式,其實也只有幾度板斧,通常都是先以一個你可能會認為與產品最風馬牛不相及的時間人物地點的設定,然後以腦筋急轉彎式的密集式笑話,引你入局。 然後,到了最出奇不意的一刻,產品就會以最生硬的資態出現,主角或旁白更會調侃地向觀眾給力硬銷,反高潮卻成了廣告的高潮所在。 是的,胡戈的創意有點無賴,他的製作水平,亦可能與時昌迷你倉不相伯仲。 更重要的是,他每支的所謂廣告片,最少也要花幾分鐘才看得完,不可以和限定在三十秒或頂多六十秒的電視廣告相提並論,因為即使明明是廁所時段,在電視台的廣告時段,都是一寸光陰一寸金的。 但為什麼胡戈的廣告片,會在網絡上如此受歡迎?我呢,就是特別喜歡他的作品語言夠草根。 是哦,你看,除了科幻奇情的樓盤廣告,我們香港的電視廣告,隨時就連賣包花生都要扮中產扮潮人似的(哦,還有歷久不衰的老餅品牌扮Hip-Hop這方程式)。 於是,小市民如我,只好無奈地打個呵欠,關掉電視,開電腦上土豆去搜一搜胡大導的新作,找到一支超牛逼的,馬上就在臉書分享,多賺幾個讚。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家安空調消毒劑的反置入式廣告 七喜汽水幸運大抽獎 七喜汽水幸運大抽獎(前傳)

2011不再是2011

1984年,第一台Macintosh電腦橫空降世,推出時,蘋果電腦製作了一支長達一分鐘的電視廣告。當年,只在美國超級碗Superbowl廣告時段中播放過一次,導演是當時已拍了Blade Runner的Ridley Scott。 廣告以George Orwell的名著1984作藍本,暗諭當時壟斷電腦市場的Big Brother「大佬」—- 藍巨人IBM。 在「大佬」管治下鐵幕世界,每個人的外表與衣著都一式一樣,人人都活得像具機械人,一起跟隨大隊前進。 廣告中,見眾人進入大禮堂內排排坐,呆望著大屏幕,聽「大佬」訓話。他說我要聽,聽過就要信。 同時間,一名身穿白色小背心紅短褲的金髮少女,在武警追逐下,闖進了這廣播大堂。 然後,她大喊一聲,竭盡全力把手中的鐵鎚,擲向「大佬」正在向大家洗腦的大屏幕中,然後傳來一聲隆然巨響。 「大佬」的權威被毀,新時代即將誕生,屏幕爆炸的同時,眾人也嚇得目定口呆。 此刻,旁白娓娓道來:「1月24日,蘋果電腦將推出Macintosh,你將會明白,為何1984不再是”1984”。」 整支廣告中,Macintosh的產品,連半秒也沒有出現過。 ”1984”這則廣告,開創了廣告的先河,除了因為即使只在電視播過一次,卻反而成了可能是廣告史上被人看過次數最多的廣告之一外;更因為廣告中勇於破格,膽敢以如此富象徵意味的含蓄手法,作為一件新產品推出的宣傳。 大家敬佩的,不僅是製作該廣告的創作人,更重要的,是那一家公司老闆的勇氣。 但最後,在現實世界中,「大佬」沒有被打敗,當年,Macintosh賣得不太好,蘋果電腦繼續是個小眾玩意。這一家公司的老闆也輸了,Macintosh推出後一年,他被自己一手創辦的這家公司開除。 廣告也好、電影也好、文字作品也好,「看不懂」是我們做傳播最常聽到的三個字,我們都愈來愈怕得不到大部份人的認同,所以都怕得要思前顧後,得把想像空間降至零。 最好就是,十個人看,十個人都「看得懂」,接收到的訊息也一模一樣,這才算成功。 到底”1984”這廣告算不算成功?我沒有答案,我只想和你說,如果這個世界真的有平衡宇宙,1984年的世界又有兩個的話,我們應該慶幸,大家都活在Steve Jobs存在過的那個宇宙中。 那一個宇宙,會容許大家有較多的想像空間,大家也不願因循苟且,有更多的勇氣去改變這個世界。 2011年,Steve Jobs離開了,但多得他的出現,令2011不再是”2011”。 多謝。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復刻「回到未來」夢幻號球鞋

那些年,我們都在旺角波鞋街門口看球鞋,但只看不買。 正所謂「男孩愛球鞋」,畢竟唸書的時代不是每一個人都家境富裕,可以負擔得起為孩子買一雙他們心中夢幻號球鞋。 大品牌當然都深明此理,為了一圓當年小男孩的夢,每隔十多二十年,總有好幾款經典球鞋復刻再現,價價一般由數百至僅僅過千,是負擔得起的小奢華,讓當年望門只可望門輕歎的小男孩,今天終可彌補那個少年時代的小遺憾。 過去這些年來,三葉草adidas就一直令我等當年的窮小子,圓了不知多少個美夢。復刻的經典球鞋,不斷輪迴再世,好像永遠出不完。 另一邊廂,Nike當然也不甘示弱,兼且更懂得借經典搞品牌營銷之道,最近的復刻經典,更絕對是夢幻中的經典,因為,這是一雙從來沒有在現實世界中出現過的球鞋。 1989年推出的電影「回到未來II」,劇中男主角邁克爾.J.福克斯,為了拯救他未來的兒子,乘時光機去到2015年的未來世界。其中經典一幕,就是Michael J. Fox穿上了一雙不用繫鞋帶,只需按一個電子感應鍵,便會自動調節鬆緊的Nike球鞋,這雙球鞋還有閃燈,並用上了像太空衣的物料製作,酷得非比尋常。 想當年,相信不少男孩都在電影院裡看得雙目發光, 並一廂情願地,希冀Nike真的會推出這一雙球鞋。事隔二十二年,這一雙夢幻號球鞋的真身終於出現,但它卻有非常任務在身。 事實上,這位當年在「回到未來」電影系列中硼硼跳跳的傻小子Michael J. Fox,1991年被診斷患上帕金森氏症,由於病情日益嚴重,直至1998年將病情公開後,他開始半退出演藝圈,同時,卻成立了一項資助帕金森氏症治療研究的慈善基金,並且身體力行,到處進行遊說,喚起各界關注。 Nike其實於去年早漏出風聲,已將當年電影內這雙球鞋的設計專利註冊,到了最近,更正式宣佈生產了1,500雙限量版「回到未來II」球鞋,取名為2011 Nike Air Mag,並放了在網站eBay上拍賣發售。所有收入,都會撥入Michael J. Fox的慈善基金,而Google創辦人之一的Sergey Brin,更會按所籌得善款數字,如數捐出同等金額。 據說投標價平均由3,500至10,000美元不等,也有說英國音樂人Tinie Tempah 出價37,500美元入手了一雙。暫時未見有最新善款數字的公佈,但相信Nike此舉已屬雙贏,既可以做慈善,亦有助宣傳品牌。 看過網上有關此球鞋的短片,造型沒錯是完全復刻了電影中的道具的,但電子感應自動索帶的未來科技尚沒有出現,LED閃燈亦只屬聊勝於無的「高科技」裝飾。雖則如此,看見此夢幻號球鞋的誕生,確實已令我輩的大男孩非常興奮,不知山寨版會否在淘寶出現? (原文刊登於Esquire中文網–時尚先生網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廣告狂人》時裝系列

喜歡追美劇的朋友,一定對Madmen《廣告狂人》略有所聞,事實上,這套美劇雖然故事圍繞一班廣告人的職場生涯,但《廣告狂人》這名字又實在翻譯得爛透,此劇中的廣告人,生活雖則有點放浪,卻肯定未至於為廣告而狂。 是這樣的,紐約麥迪遜大道 (Madison Avenue),可說是美國廣告業搖籃,但凡所有大公司,總部都一定設於此區。所以,美國對廣告人的暱稱,亦取Madison一字的Mad,從此以Madmen為名。 Madmen這套劇以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美國為背景,那個年代,除了社會以男性為主導,兼且充滿性別及種族歧視外,透過此劇,你亦可留意到,這一班麥迪遜大道的廣告上班族,終日煙不離手,酒不離口,對衣著也極之講究。 劇中男士的西裝一般也修身畢挺,並主要以碳灰色為主要基調,此外,女士們身段則普遍較豐滿,套裝的剪裁,當然也更要突顯其女性線條美。 所謂的時裝潮流,向來都是十年一個輪流轉,廿年一次大回歸,由於此劇大熱,Madmen一劇中的懷舊服裝,頓然成了不少時尚中人的參考對象。 雖然Madmen第五季的播放期再三推遲,卻仍無阻Banana Republic與該劇首席服裝設計師Janie Bryant的合作,這系列因Madmen之名的時裝,合共六十五款單品,於八月剛剛上市。 雖然以走戶外休閒服路線的時裝起家,但過去十多年來,Banana Republic已成功轉營為走中價上班服路線的品牌,定位介乎Ralph Lauren與Zara之間。 近年美國經濟欠佳,一般成衣品牌都變得更為親民,Banana Republic也不例外,目前一件西裝外套,平均也不過兩百美元。 這個Madmen系列也如是,定價算頗平易近人。造型靈感當然亦來自劇中如Don Draper及Betty Draper等主要角色。 雖然名為Madmen系列,但看來其中男士系列的選擇卻較女士們為少,兼且款式亦較為單調,西褲、西裝背心、領帶和紳士帽,色調也是一貫如劇中的碳灰為主。最特別的那件單品,反而可能是那個銀色的鈔票夾。 當然,經典與單調往往都在一線之差。我向來嚮往六十年代初那個百物待興時期的好風光,過多一個月便秋涼漸漸,屆時這類經典紳士套裝便可大派用場,假使你在中環的ifc與我這身六十年代造型擦身而過,不要以為這是時光倒流,我也不是什麼《廣告狂人》,其實我只是一個普通的Madmen。 的。 (原文刊登於Esquire中文網–時尚先生網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臉書變臉 圖象化你的人生

「facebook 又改版了。」 在辦公室內,或在facebook的留言「牆」上,八十前至九十後的朋友們,都紛紛像初生嬰孩般呱呱叫嚷,怨聲此起彼落,有甚者更發誓要和facebook分手。 但過了兩三天,已暫時撤離或喊着要離開的,一切生活依舊,週日晚上,他們繼續忙碌地把自己的週末大事回顧,圖文並茂地上傳到facebook去,朋友間在網上隔空傳情,互相給個「讚」,不亦樂乎。 這可能就是現今的網絡生態。就是大部份的網絡平台,其實都是長期處於一個beta(測試版)階段,常變是理所當然。雖然不少用家都會對「改版」產生不安,甚至短時間鼓噪起來,但只要誰有真本事,誰就能繼續留住用家。反而,假使用家對你的「改版」毫無反應,你其實便更要擔心了。 上週四,雖然沒機會親身到美國三藩市,我卻與一小撮香港網絡營銷界的朋友,被邀請到facebook香港的辦公室,一起透過網絡觀看剛於美國當地舉行的facebook年度開發者大會f8(可讀作fate),因為這一天,facebook又有大事宣佈,但其實這也是大家早習以為常的「新聞」,是的,他們又要「改版」。赴會前,已在網絡上讀到瘋傳的消息,這次的「改版」,是個大變臉。 先來個下馬威,可能一來為了對數個月前的北美用戶流失潮闢謠,二來又要向虎視眈眈的對手Google+展示實力,facebook 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在會上先宣佈,該社交網絡目前在全球坐擁逾8億用戶,單單是過去兩個多月期間,用戶數量已增加了五千萬(據觀察,增長最迅速的大部份人口是來自印度及印尼,他們是美國以外的facebook大戶),另一個驕人數字,是自創立以來,facebook首次出現5億用戶同步上線的紀錄。 有趣的是,Google+這與facebook短兵相接的社交網絡,亦湊巧於剛於這f8大會開幕前兩天,宣佈全面對外開放(之前為測試版,只讓受邀請用家試用),據資深網絡作者Paul Allen統計,短短兩天內,Google+用戶增加了最少30%,保守估計,目前用戶應該有四千萬以上。 說回facebook今次的「改版」,對於一般用家,尤其是香港的用家而言(因為當中新增的音樂及影片分享功能我們都無福消受),當然便莫過如這個令人耳目一新的功能「時間軸」(Timeline)。 一言以敝之,這是一個將你的人生圖象化的新介面,今後,你曾經在facebook上分享過的文字圖片喜怒哀樂,都會按一條長長的時間軸,順著年月日,依次地顯示出來,基本上,這就像你的人生剪貼薄,畫面亦有點像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等一類新聞雜誌近年最常做的圖象化大事年表一樣。但這一次,這一則新聞故事的主角,就是你。 雖然暫未正式對外開放,但我已急不及待,在我的個人facebook頁面上安裝了「時間軸」,第一個感覺,這個介面十分「炫」,有點像我的個人網誌,由於我是在2007年才開始玩facebook的,所以我的個人簡史就在那一年開始,但由於我在事前已填上過我在那一年加入過那一家公司、在那一家大學念過書等個人簡歷,「時間軸」在這些年份上也有記號,好讓我可上載些舊照片,輕易地為我這部份暫時留白了的人生,填上想告訴朋友的內容。 除了在個人主頁版面的「時間軸」,最大的改變,還有放了在右上角的最新狀態更新(Ticker),今後在主要頁面上的好友狀態更新,頻率最會進一步減少,取而代之,就是這個會不斷同步刷新好友最新狀態的視窗。 事實上,在f8大會前,這新增功能其實早已推出,但初步反應卻劣評如潮,有網友投訴被更新次數過密、在facebook上活動頻繁的朋友們「洗版」,不勝煩憂。以facebook一貫從善如流的作風,此功能在不久將來,很可能又會「改版」。 最後一個值得留意的新功能,就是facebook即將與軟件開發商合作,讓今後他們在整合其在facebook分享的按鍵時,除了一向我們見到的Like(讚),更可設定其他的動詞,令該分享活動更為直接了當,更繪聲繪影。 譬如,電影網站可用“Watched”、音樂或廣播電台可用 “Listened”、新聞或圖書網站則可採用“Read”,太太看中了一隻鑽戒?當然就要用”Want”向老公暗示了,如此類推。不少人曾一度形容這個Like按鍵,是近年網絡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圖騰,今回facebook意圖再次將歷史改寫,但我卻在想,在這個網絡資訊分享過盛的年代,究竟我們是否可以承受得到更多? 總括來說,我對這次的facebook「改版」是十分樂觀的,最低限度,這次所進行的大改動,還是以針對用戶體驗來出發,同時亦照顧了第三者開發商,讓他們可以在社交網絡所進行的推廣及服務提供上,拓展至另一領域。如此舉動,都是為了增加用家的黏貼度,在facebook上線的時間更長。 當然,我知道,對於部份廣告商來說,我想他們還是不會滿意的,因為在其他入門網站可以進行的廣告模式,如跳彈出來嚇你一跳的大型橫額,相信facebook還是不會推出的。 (原文刊登於2011年9月27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