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di

臉書變臉 圖象化你的人生

「facebook 又改版了。」 在辦公室內,或在facebook的留言「牆」上,八十前至九十後的朋友們,都紛紛像初生嬰孩般呱呱叫嚷,怨聲此起彼落,有甚者更發誓要和facebook分手。 但過了兩三天,已暫時撤離或喊着要離開的,一切生活依舊,週日晚上,他們繼續忙碌地把自己的週末大事回顧,圖文並茂地上傳到facebook去,朋友間在網上隔空傳情,互相給個「讚」,不亦樂乎。 這可能就是現今的網絡生態。就是大部份的網絡平台,其實都是長期處於一個beta(測試版)階段,常變是理所當然。雖然不少用家都會對「改版」產生不安,甚至短時間鼓噪起來,但只要誰有真本事,誰就能繼續留住用家。反而,假使用家對你的「改版」毫無反應,你其實便更要擔心了。 上週四,雖然沒機會親身到美國三藩市,我卻與一小撮香港網絡營銷界的朋友,被邀請到facebook香港的辦公室,一起透過網絡觀看剛於美國當地舉行的facebook年度開發者大會f8(可讀作fate),因為這一天,facebook又有大事宣佈,但其實這也是大家早習以為常的「新聞」,是的,他們又要「改版」。赴會前,已在網絡上讀到瘋傳的消息,這次的「改版」,是個大變臉。 先來個下馬威,可能一來為了對數個月前的北美用戶流失潮闢謠,二來又要向虎視眈眈的對手Google+展示實力,facebook 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在會上先宣佈,該社交網絡目前在全球坐擁逾8億用戶,單單是過去兩個多月期間,用戶數量已增加了五千萬(據觀察,增長最迅速的大部份人口是來自印度及印尼,他們是美國以外的facebook大戶),另一個驕人數字,是自創立以來,facebook首次出現5億用戶同步上線的紀錄。 有趣的是,Google+這與facebook短兵相接的社交網絡,亦湊巧於剛於這f8大會開幕前兩天,宣佈全面對外開放(之前為測試版,只讓受邀請用家試用),據資深網絡作者Paul Allen統計,短短兩天內,Google+用戶增加了最少30%,保守估計,目前用戶應該有四千萬以上。 說回facebook今次的「改版」,對於一般用家,尤其是香港的用家而言(因為當中新增的音樂及影片分享功能我們都無福消受),當然便莫過如這個令人耳目一新的功能「時間軸」(Timeline)。 一言以敝之,這是一個將你的人生圖象化的新介面,今後,你曾經在facebook上分享過的文字圖片喜怒哀樂,都會按一條長長的時間軸,順著年月日,依次地顯示出來,基本上,這就像你的人生剪貼薄,畫面亦有點像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等一類新聞雜誌近年最常做的圖象化大事年表一樣。但這一次,這一則新聞故事的主角,就是你。 雖然暫未正式對外開放,但我已急不及待,在我的個人facebook頁面上安裝了「時間軸」,第一個感覺,這個介面十分「炫」,有點像我的個人網誌,由於我是在2007年才開始玩facebook的,所以我的個人簡史就在那一年開始,但由於我在事前已填上過我在那一年加入過那一家公司、在那一家大學念過書等個人簡歷,「時間軸」在這些年份上也有記號,好讓我可上載些舊照片,輕易地為我這部份暫時留白了的人生,填上想告訴朋友的內容。 除了在個人主頁版面的「時間軸」,最大的改變,還有放了在右上角的最新狀態更新(Ticker),今後在主要頁面上的好友狀態更新,頻率最會進一步減少,取而代之,就是這個會不斷同步刷新好友最新狀態的視窗。 事實上,在f8大會前,這新增功能其實早已推出,但初步反應卻劣評如潮,有網友投訴被更新次數過密、在facebook上活動頻繁的朋友們「洗版」,不勝煩憂。以facebook一貫從善如流的作風,此功能在不久將來,很可能又會「改版」。 最後一個值得留意的新功能,就是facebook即將與軟件開發商合作,讓今後他們在整合其在facebook分享的按鍵時,除了一向我們見到的Like(讚),更可設定其他的動詞,令該分享活動更為直接了當,更繪聲繪影。 譬如,電影網站可用“Watched”、音樂或廣播電台可用 “Listened”、新聞或圖書網站則可採用“Read”,太太看中了一隻鑽戒?當然就要用”Want”向老公暗示了,如此類推。不少人曾一度形容這個Like按鍵,是近年網絡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圖騰,今回facebook意圖再次將歷史改寫,但我卻在想,在這個網絡資訊分享過盛的年代,究竟我們是否可以承受得到更多? 總括來說,我對這次的facebook「改版」是十分樂觀的,最低限度,這次所進行的大改動,還是以針對用戶體驗來出發,同時亦照顧了第三者開發商,讓他們可以在社交網絡所進行的推廣及服務提供上,拓展至另一領域。如此舉動,都是為了增加用家的黏貼度,在facebook上線的時間更長。 當然,我知道,對於部份廣告商來說,我想他們還是不會滿意的,因為在其他入門網站可以進行的廣告模式,如跳彈出來嚇你一跳的大型橫額,相信facebook還是不會推出的。 (原文刊登於2011年9月27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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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午餐一起來?來一客班尼迪克蛋。

在美國生活過一年,當時是窮學生一名,我住在UC Berkeley的學生宿舍兼搭食,但每逢週末,宿舍飯堂一般便沒有宿生包伙食的早餐供應。 但反正大家通常週五週六都會玩得夜,翌日又會遲點兒起床,所以那段日子,一到週末,我也會開始習慣不吃早餐,等到11到12點左右,便到學校附近的鬼佬茶餐廳,吃美國人流行的所謂Brunch,一餐當兩餐吃。 當時,我最回味的Brunch Menu,便要首推班尼迪克蛋 (Eggs Benedict) 。 回到香港,試過很多家餐廳,但所吃過的班尼迪克蛋都一律難以下嚥,與我隨便在美國找一家地道餐廳吃過的,質素都相去甚遠,試過怕怕。 班尼迪克蛋的來源,眾說紛紜,但較多人的說法,是話說上個世紀末1894 ,有位名為Lemuel Benedict的華爾街股票broker,在一個前晚喝得大醉的翌日早上,踏入了Waldorf Hotel吃Brunch,由於餐牌上沒有合胃口的,於是他便吩咐廚房做一份私房Brunch,要有兩片牛油吐司、兩隻水煮荷包蛋、另加幾片煙肉,再在上面淋上蛋黃醬。 後來,酒店餐廳內的老闆改良了此創意餐單,用烘焙過的英式鬆餅(English Muffin)代替吐司、火腿代替煙肉,然後命名此為Eggs Benedict,並從此加了入餐牌裡,之後更世界風行。 姑勿論班尼迪克蛋是否真的由New Yorker發明,但可以肯定的,就是這聽起來像麥當勞煙肉蛋漢堡的班尼迪克蛋,製作應該難度有限,可是,我在香港吃來吃去,就是吃不出味兒。 那天週末在中環的Linguini Fini和朋友吃Brunch,本來已吃得半飽,但姍姍來遲的班尼迪克蛋一到,我居然立即食指大動。 吃過後,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這裡的班尼迪克蛋,能再次勾起我對此品的食慾,除了烹調方法與我在美國吃過的一模一樣外,更主要原因,還是那兩隻新鮮的農場蛋。 尺碼和賣相有點像馬來西亞流行的葉子媚包(何解?心照),這對蛋的份量亦頗為重手。一刀落下,蛋漿爆出,夾雜另人開胃的自家秘製蛋黃醬,蛋味甘香而不膩。 本來打算和旁邊那位遲到的仁兄對分,但吃了一口,覺得實在太美味,最終決定獨食,一於事後才去跑步減肥。 Linguini Fini以紐約派的意大利餐風味和有機食材馳名,剛推出的Brunch Menu其實還有很多好東西,但個人推介,還是來一客班尼迪克蛋,再來一杯Latte,這個週末早上,堪稱完美。 先告訴大家,六人以下,這裡不設訂位,不想等位的話,除了要早點來,就可能沒其他辦法了。 Linguini Fini 地址:中環皇后大道中139號The L Place 1樓 電話:285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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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求粉,我求你應呀承。

「你知道嗎?我們都很粉你哦。」 「哥們兒,來,大家就互粉一下吧,我先粉為敬,粉!」 某次到內地工作,首次聽到以上對白,聽到那個「粉」字,我還以為自己得罪了人,遭人家問候父母。 哦,後來我才明白自己的無知,原來這個「粉」,是「粉絲」的「粉」,是內地網絡圈的術語,來到微博年代,關注人或被關注,一般都會「粉來粉去」地形容這段微妙關係的。 是這樣的,最近新浪微博新增了一項「要求關注」功能,即是說你可以直接邀請人家「粉」你,也有內地朋友稱之為「求粉」。 可能多得e-Zone給我機會在這裡寫專欄,滔他人之光,我間中也會收到不少「求粉」的私信。 只可惜,這些「求粉」宣言,一般都像林公公向香港市民發表的錄音機言詞一樣,無誠意更無說服力之餘,未聽完你已經會打足最少三個呵欠,我真不明白,能夠成功「求粉」的,可以有多少個人。 好吧,就舉幾個例子給大家參考參考,引以為戒哦。 「有你粉我,我必粉你。」喂喂,這個未免有點太江湖味吧,你是來收跎地的嗎?拜託拜託,老哥你最低限度可以給我一個理由嗎?就是為了你這個「粉」? 「你知道我在粉你嗎?請快快來粉回我。」這個更離譜,一聽見就讓我先打了個冷震,感覺真有點像當年173173的寂寞怨婦俱樂部。 「我向你求粉我求你應呀承。」哎喲,你以為你是家英哥我是明荃妹嗎?問世間,可能只有家英哥,才有資格把肉麻當有趣,這位施主,請過主吧。 「刷粉達人,要求互粉。你我成功互粉,即可以特惠價$150人民幣刷粉一萬個。」刷粉者,幫你增加粉絲的買賣活動也,雖然這個價碼我付得起,但當我看看這位自稱刷粉達人的朋友,原來自己也只有50名粉絲時,你覺得還有說服力嗎?當然,這$150人仔我也可以省下來了。 說到最出位的,可能便要數號稱中國第一Showgirl的吳梓嫣ChinaJoy了@Cgirl吴梓嫣。最近,在某個內地舉行的動漫活動中,她便索性在其性感露臍熱褲裝之間的肚皮上,大大隻字寫上「微博求粉」,毛筆字字體極之粗劣,口味超重。但看來她頗成功呢,紛絲已過三萬。 輸了給這位內地靚模,我現在正痛定思過,密謀「求粉」大計,在我未度出驚世絕橋前,麻煩大家也來粉一粉我 @路迪涼,但凡粉我者並註明是e-Zone讀者,我必「回粉」。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可能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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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跑鞋‧迷你裙

又到了跑步季節,又到了各大運動品牌宣傳新款跑鞋的時候。 今時今日,主流品牌大多會以贊助跑步賽事,又或者找個知名運動員或名人代言,除此之外,廣告都不外乎鬥款式鬥設計鬥科技,廣告人於是絞盡腦汁,刮肚搜肠,在想,究竟還可以鬥什麼? 日本創作總監說:我想通了,不如鬥鹹濕。 (老總不用擔心,我當然知道metroPOP是本入屋雜誌,以下內容不會含色情成份。) 可能是文化差異的關係吧,日本人的創意,章法永遠是很難估計得到的。鬥鹹濕只是戲言,實質上,這一則廣告是以一個樂而不淫的手法,講述adidas running旗下的超輕跑鞋adizero的優勢。 優勢是什麼?就是超輕,輕得連廣告中的這位仁兄,一位長得絕對不像運動選手的綠短褲四眼仔(他有點像瘦版的Ian Wright),也能夠爆發驚人小宇宙。 請過來這邊的實驗室—adizero Lab看一看。先計算好所有反風阻反地深吸力等物理程式,然後,工作人員悉心把十多個穿上迷你裙半身模特兒公仔,成一直線排好. 過程一絲不苟,細微如迷你裙離地面的高度,也要精確計算。 好,槍聲一響,開跑。四眼仔以一百米短跑的動作,一個箭步,飛奔掠過這十多個半身模特兒公仔。速度實在太快,慢動作重播,見四眼仔每掠過一條迷你裙,產生恰好的風力,令裙底春光隨即乍現,連關過關,像葉問師傅一樣,中中中。 最後一關,由日本寫真女優黒澤由莉加真人示範,裙底春光再現(咳咳,不好意思),擋也擋不住,All Light All Fast的adizero,果然名不虛傳。 高科技的adizero,對決無科技的迷你裙,強弱懸殊,前者當然旗開得勝。但我想知道,這則廣告,最後又能否贏得消費者的歡心? 拜託adidas香港的客戶,千萬不要把這日本廣告拿來香港播,我等電車男當然會看得眉飛色舞,但在中環ifc上班到PURE做Gym的那一班女強人,不僅會向廣管局投訴,更隨時會拿着你對家的Nike關刀來劈你的,你最好考慮清楚。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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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簡單的微單—Sony NEX5N

借了兩個星期,已捨不得還給人家。 說的是Sony最近推出的這台NEX5N。事隔一年左右,不算姍姍來遲了,NEX5N其實是NEX 5的後繼機,外觀上的改動近乎零,但功能上卻作了不少的升級。 上一代的NEX 5最為用家咎病的操控問題,來到NEX5N,便企圖以輕觸式的 3 吋 LCD 顯示屏彌補不足,但事實上,一如較早前的Panasonic GF2和Olympus PEN3一樣,觸控式操控似乎已成為了微單的指定動作。 觸控式選擇對焦點並非人人喜歡,認識不少的單反用家中,嗤之以鼻者更大有人在,但作為習慣了用Camera+這類攝影app在iPhone進行對焦的我來說,反而用得輕鬆。 NEX5N的強項,是採用了一片尺寸接近單反相機的1,610 萬像 Exmor APS HD CMOS, ISO由100 至25,600。 對於我這類非專業用家來說,當然這些都只是數字遊戲,狂谷ISO,我更覺得有點兒屈機成份。 親身體驗後,發覺AF 對焦速度理想,在光線微弱的情況下拍攝,ISO3200絕對可用,影像細緻度表現亦理想。以成像質數而言,已肯定超越了我那台用了差不多四年的Sony A350入門單反。 一般旅行外遊,除了較常使用的Canon G12,我也會帶備這台A350,一向不喜歡頻頻換機的我,試用過這台NEX5N後,卻覺得自己是時候認真考慮減輕背相機的負擔了。 由於都是用來旅行拍攝為主,所以想活動較輕鬆自如,更不希望欣賞風景變成忙著拍攝風景,一般情況下,我背包裡帶部G12小DC,其實已經可以滿足到我的主要需要。 但當我把G12放在NEX 5N旁邊,發覺後者居然更輕便,換上餅鏡的話,願意經常放在背包裡的機會便更高。 兩支Kit鏡比較,我偏向較喜歡那支餅鏡,起碼不會像拿Zoom鏡時般頭重尾輕,但只要不把它當作DC般拿,習慣了持機的手勢後,拍攝其實也不難得心應手。 由於時間關係,加上還是想試清楚相機的拍攝質素,加上我對15款的創意濾鏡效果興趣不大,以下是我隨便主要用光圈先決試拍的照片,全部沒有用閃光燈,更沒有任何後期修圖。  入夜後,路過中環的大排檔,淡淡發黃的鎢絲燈泡影照下,四周入鏡的細緻位仍清晰可見。  沿大排檔走進後巷,即使四周光線微弱,出來的效果依然不俗,鎖櫃的鐵皮面質感可見。 在中環ifc mall參加活動,站在面前兩三排的記者後面,什麼也看不到,唯有Zoom盡然後舉手就拍,哈,居然也給我影得頗清楚。 在光線較弱的戶內位置拍攝小狗,把光圈開到最大就拍,毛色十分自然。  拍攝當日陰天,亦不容易叫小狗定下來,有點兒難度,同樣將光圈推到最大,成功捕捉。 總結:因為NEX7即將推出,所以有朋友仍對NEX5N有點保留,認為此乃過度期產品,這點我反而不太認同,事關兩者定位相差太遠(NEX7整機價$1,199美元),NEX7將會是Sony用來打其他品牌DSLR的中價半專業機的武器。NEX5N對象則仍然主要是消費者市場的微單用家,如果你仍未擁有微單,這將可能會和我一樣,正面對Sony NEX5N、Olympus的PEN3、Panasonic G3等三款機型間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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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t中的Business Chic

每次在朋友面前拿這部PlayBook出來,見我不是用一陽指篤來篤去,而是雙手捧住,然後用兩隻姆指掃左掃右捽上捽落,經常都獲得頗高的收視率。 原因無他,一來由於這是Tablet中的小眾選擇,較少和人「撞衫」。 二來BlackBerry的產品,始終也貫徹商務界潮流達人的水準,這部PlayBook的造型極Chic,正所謂「西裝骨骨,唔打得都睇得」。 只不過,PlayBook目前的定位,不太強調他與BlackBerry手機的整合性,反而在賣點上企圖說服習慣了一網一app的iPad用戶,Multi-tasking及流暢的網上Browsing Experience才是王道,這野心實在不少。 老實說,我覺得更有點難度。 話說回來,如果就上網體驗而言,在大部份flash較heavy的網頁上衝浪,PlayBook也尚算流暢(但間中仍會當機,Browser還有待改善)。 像我們這類網絡廣告公司的,經常要製作一些用flash運行的網頁,如果見客時不想帶電腦,這是一個方便的選擇。 在影片網站如IMDB播放高清片,更是PlayBook的強項,1024×600 解像度放在7吋的屏幕上,色彩極之耀目。 除了Evernote外,PlayBook上最實用的App,當然首推預設的Documents To Go了。這本身是一個收費軟件,但相信是看準了商務用家的市場,PlayBook居然來個大方送。 基本上,在PlayBook上透過Documents To Go直接打開Word、PowerPoint、Excel或PDF,過程也十分順暢。 編輯內容方面,除了PDF不可以外,其餘三個格式也沒難度,PowerPoint更是pptx檔也沒問題(但大標題偶有移位),就連修改Excel上數字也十分方便,這方面真的沒什麼可投訴了。 之不過,如果在PlayBook上讀PDF檔,只可用Adobe的PDF Reader,閱讀體驗這方面,暫時就有點怪怪的。 網上很多PlayBook用戶投訴BlackBerry在雲端檔案分享上去向未明,但如果你是DropBox 用家,其實只要下載BlueBox這免費軟件便可。 基本上,在Documents To Go上修改好MS Office的檔案後,便可以同步到DropBox雲端,讓個人或其他朋友分享同一檔案,十分方便。 如果拿著這部出去開會,做提案(可以用HDMI cable接駁大熒幕),Documents To Go加BlueBox這個配搭,加上7吋Tablet這個便攜的尺碼,其實是頗方便的。 我還在積極發掘PlayBook的優點中,但暫時最不滿的,反而不是不夠app,而是居然還未有中文手寫輸入法,一下子間,這方面就馬上被iOS和Android兩個平台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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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香港首個小圈子分享活動

正當今晚在熱切期待iPhone5的出現時,我與一眾網界友好,在10月4日公眾假期的前一晚夜,居然自發攪了一個Google+分享聚會。 與老友Jansen其實說了要搞這聚會很多遍,但某天在Google+上經我再三哀求,他終於首肯,加上大佬亞當敲鐘去馬,就連Google香港也俾面,借出場地。 場地面積有限,吹雞也在Google+進行,所以這個成為了一趟名符其實的小圈子活動。 席間各人都是在beta階段已開始試用Google+的,所以先分享了大家的體驗,其中有讚有彈,但無可否認,大家都覺得Google+令facebook這個競爭對手疲於奔命地去「改進」他的介面及功能,對於用家來說,是件好事。 各人也分享了不少對Twitter、Facebook和Google+的看法,基本上,Google+的可單方面關注,其關注者與被關注者(按Google+的語言,應該是圈人者與被圈者)之間的不對等地位,令Google+的屬性較貼近Twitter。 對這個話題有興趣的話,大可參考一下亞當的這個Presentation。 大家也討論了一下Google+的實名制究竟有多認真或是否可行,除了美國好些知名人士外,暫時已見到台灣方面的部份博客朋友已被認証,但香港方面,以他們一貫對本地用家的冷淡態度,個人不甚樂觀。 最後我們集中討論了Hangout這Google+的殺手功能,視像會議不是什麼新東西,但作為一個暫時仍然是免費的產品,大家都認同這大有取締正規商業產品的可能。 亞當更補充,當配合Google+的API,Hangout在商業應用層面上,實在前途無可限量。 最後,Jansen分享了好些以Hangout視像會議進行的好些活動,譬如有跨地域的興趣社群分享會、興趣小組現場音樂會、即場人物素描義賣活動等。 香港方面,科技潮童何韻詩其實也舉行過一次粉絲Hangout,粉絲當然開心到暈,真希望她也可以搞一趟Hangout音樂會,最好更要是在Google舉行啦。 Google+其實已經對外開放,人人可用,有興趣的話,亦不妨過來圈我,順便交流一下。 但一如玩其他社交網絡一樣,大家一定要以禮相待,+1多人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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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升的光

我經常也會想,我們這些從事所謂創意行業的,除了鼓吹消費外,究竟有否用我們的腦袋,為這個社會或地球貢獻過什麼。 你會告訴我廣告公司也很樂意做公益廣告呢,是的是的,我也衷心希望,假使做一兩則廣告出幾篇公關新聞稿,能夠喚起公眾關注就是最好解決方案的話。 我對名人效應絕無異議,我更是欣賞那些投入公益、身體力行的藝人,但事實上,我覺得大部份主流公益團體,都過度依賴名人救地球,遠高於創意救地球。 創意真的能救地球?最近我就新聞看到一個來自菲律賓的創意個案。 話說在馬尼拉的貧民窟,居民的家,就在那終日密不透光的鐵皮屋內,即使整個社區就在嘈吵的鐵路旁邊,環境如何惡劣,他們大部份時間也情願逗留在室外,因為負擔不起電費,在大白天,家裡也是漆黑一片,伸手見不到五指、意外頻生更不在話下。 一公升的光(A Liter of Light)是一個菲律賓的志願團體,他們參考了巴西於2002年經歷能源危機期間,一些民間自發的環保燈泡土製方法,再經由一群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的學生加以改良,發起了這個讓馬尼拉貧民窟居民重見天日的活動。 這個創意發明很簡單,只要一個我們常見的一公升膠汽水瓶,注入清水和幾茶匙的漂白水,在一小塊鐵皮上開一個洞,把膠汽水瓶固定於中間,然後在鐵皮屋的屋頂上,也開一個尺寸恰好的洞,把這個小裝置陷進去,陽光穿透膠汽水瓶的上半部,另一邊廂,透過光線折射,曝露在家裡天花的瓶樽底部,就自動變成一顆發亮的「太陽能」燈泡。 每一顆「太陽能」燈泡,能發出相等於一顆55-60W燈泡的亮度,並可以持續使用大概10個月。目前,該組織已為大概一萬個家庭免費裝置了這「太陽能」燈泡,他們冀望,在2012年之前,能擴展至讓一百萬戶貧困家庭受惠。 這個活動的成本很低,但推廣至菲律賓全國各地,或甚至是其他有需要的國家,卻需要更多資金、志願工作者,還有最重要的,就是大量循環再用的一公升膠汽水瓶。現在有了無遠弗屆的社交網絡,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想支持他們的話,便更加方便,你可以到他們的facebook頁面(按這裡),又或者,到Twitter關注@aliteroflight 。 看完這個創意個案,我更相信,原來創意的威力,不僅僅在於創作驕人的宣傳活動,而是以創意解決問題,令有需要的人直接受惠,這遠比任何創意大獎的金牌,更值得令人鼓掌。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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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阿貞

怎樣才可找到幸福? 很多年前,拜讀過達賴喇嘛撰寫的《幸福的藝術》(The Art of Happiness),雖找不到完美的答案,卻找到不少啟發,一直銘記在心。 較早前,我和另一位博客朋友老占,在一個與網友一起搞的工作生活分享聚會中,也是環繞在這個主題上,獲益良多。 英語中Happy這個字,按字面可解作「快樂」,但在英語世界,還有「幸福」這層次。而「幸福」與「快樂」其實又是息息相關,能夠不斷找到生活中的幸福感,人,自然會快樂。 當然,我不會像唐司長一樣,叫大家去學李嘉誠先生,因為每個人所行的路都不一樣。 以一個成功人士作榜樣,來勸香港的勞苦大眾不要太多怨氣,這更是填鴨式教育下所謂的winning formula的邏輯,是否事業有成賺多點錢就會開心一點少點怨氣? 幸福,從來就不應單純建立在物質世界之上。 其實,只要多加發掘,你就會留意到,幸福其實一直都在我們身邊,但可是呢,幸福這東西,如果你不去找她,她總又會躲起來,十分佻皮。 蘇樺偉這個名字,即使你不是劉德華的歌迷,相信也可能聽過,但你可知道他母親的名字?這位人稱蘇媽媽的偉大母親,叫阿貞。 她廿六歲那年,把蘇樺偉帶到這個世界來,棉乾絮濕把兒子養育成人,驀然回首,人家眼中她所受的折騰,其實卻充滿幸福感。 當這個年頭的廣告,大都要忙着在數十秒內,說服我們其產品之專利配方如何功效宏大細細粒容易食藥到病除不含副作用麻煩果邊出收銀機俾錢,這則廣告卻旨在與香港人互勉。 當然,廣告最終販賣的,畢竟還是品牌形象,但此舉卻足已令我這等小市民,對幸福醫藥這品牌肅然起敬。 各位特首候選人,我衷心希望你們會看看這廣告。 我相信大部份對目前社會不滿的香港人,他們最渴求的其實都不是那六千元,我們都是像廣告中的阿貞一樣,只希望活得更有尊嚴,更繁榮的社會,不見得會令大家更幸福的,你們聽到嗎?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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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人喬布斯

但凡成功人士都懂得「功高蓋主太危險」這道理,所以最吃得開的廣告公司創作總監上台領獎,第一個要多謝的,一定不是老闆同事阿媽阿爸老公或老婆,而是親愛的廣告客戶。 廣告客戶,除了他/她正好就是出錢拍廣告的那位,更重要的是,沒有他拍板,任你的創意比天高,也沒有機會面世。 正所謂「生娘不及養娘大」,無錯,創意可能是你懷胎十月生出來的,但廣告客戶就是你這個創意寶貝的養娘,呱呱落地後,沒有他/她的奶水,你的創意根本沒可能長大成人,更勿論街知巷聞蜚聲國際了。 當然,你可以和我理論,廣告界的客戶,大部份都只是打工仔或上市公司老闆,他們只是用阿公的錢,所以稱不上是養娘。 但朋友,你也要為他們設想一下,試想像你就是負責拍板的那位的話,勝負榮辱都是你的,尤其是,廣告創意這回事實在太主觀,買大不一定贏大,這個風險,誰拍板誰負。 既說廣告客戶其實大部份都是打工仔,真正由老闆親自拍板的廣告,其實少之又少,但一般情況下,這類由老闆親自拍板的廣告,通常各走極端,只會極好或極差。 眾所周知,剛卸任蘋果公司CEO的喬布斯,就是一個出了名hands-on的神級波士,加上他對廣告、對品牌的熱忱,難怪江湖傳聞,即使是日里萬機,蘋果公司大部份的廣告,還是要經他作最後拍板的。 但幸而,喬布斯始終並非一個只懂做生意的老闆,他對美學及品牌營銷有其獨特品味和見解,經他拍板的廣告,大部份都叫好又叫座。廣告史上最經典之一的兩則電視廣告:1984年的”1984”和1997年的”Think Different”,除了在兩個不同的重要階段,為蘋果公司樹立了獨特的品牌性格,並成功製造話題外,更重要的是,這兩則廣告都好像與喬布斯形影不離,彷彿成為了他兩個重要人生階段的印記。 蘋果公司的廣告合作伙伴,是美國西岸著名的Chiat\Day(後來被TBWA\收購),廣告界中人,當然會對其創作人的名字如數家珍,但有趣的是,和不少業外人談起蘋果的廣告,就有點像談起其他蘋果產品一樣,大家都總好像覺得,這些都是由喬布斯他老人家的手筆。 當然,我們也心知肚明,一個人的腦袋不可能想得出這麼多的東西,可是,大家都樂於一起繼續美化或甚至是神化這個誤會。 可能大家都明白「功高蓋主太危險」這道理,所以,這個那個精彩的蘋果廣告之所以如此成功,第一個要多謝的當然就是喬布斯,做得一般的那幾個廣告,我肯定是其他二打六趁他休假時拍板的。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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