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解讀

初戀紅豆冰

永遠懷念,某年仲夏,還穿著中學校服的我,在窩打老道上那家紅寶石餐廳嚐過的紅豆冰。 透過窄窄的飲管,我起勁地把每一粒冰凍的紅豆啜到嘴裡,甜蜜蜜,透心涼。 說來老套,但那一份「梳乎」滋味,的確,有點像初戀。 多年後,紅寶石餐廳已不知去了那裡。想重拾初戀滋味,試過在不同的茶餐廳叫杯紅豆冰,可惜,每次都沒有好結果。 為了保留美好回憶,從此決定,不碰紅豆冰。 這一晚夜,多得不眠王子邀請,我去了一趟星巴克的小茶敘。 想不到,在星巴克,我再次遇上初戀情人。 遙望著她,我略帶點兒靦腆神色,雖不知所措,卻欲拒還迎。 闊別多年,見她轉變良多,看來走了一趟去東瀛。 當年的花奶,如今換來甜中帶甘的宇治抹茶;當年硬如石頭的冰塊,如今變成入口即溶的沙冰。 軟棉棉,甜蜜蜜,卻又粒粒分明的紅豆,蕩漾在抹茶沙冰之中,初戀的感覺再回來,剎那間,已解我相思多年之苦。 寒暄過後,我親暱地叫她一聲紅豆冰,她說:「哥,我如今不叫紅豆冰,我叫紅豆綠茶星冰樂。」 「你無嘢嘛?」 回到現實,我悶哼一聲,心裡想:「這個名太難記,對不起,下次在星巴克再遇,我會繼續叫你紅豆冰。」  

快樂音樂小精靈— 可口可樂Music Family

以快樂作為品牌DNA,可樂認了第一,相信沒有多少個品牌夠膽認第二。 當快樂遇上音樂我這個老朋友,再由可樂推波助瀾,就之唔係無可擋的感覺。 我雖然老早戒飲紅罐可樂,轉飲Coke Zero,但每次經典的紅罐可口可樂推出特別版,我總又會忍不住手,入手半打看門口。 今次可口可樂與正能量滿瀉的法國插畫師Genevieve Gauckler合作,以音樂為主題,再注入可樂的快樂基因,創作了好幾隻音樂小精靈,綽號可口可樂Music Family。 這系列的設計充滿豐富幻想力,角色貫徹Genevieve的反斗風格,每次看見,都很難不想把它們捉回家據為己有。 可能經常聽到我的愛的呼喚吧,上星期,可口可樂的公關居然把這套特別版的可口可樂 x Genevieve Gauckler套裝送了給我。 我初時還以為只是我早已擁有的特別版紅罐可口可樂,但原來還有其他驚喜。 以懷舊黑膠唱片作封面設計的Box Set,內裡有一件由時尚單位CHOCOOLATE設計的 可口可樂 x Genevieve Gauckler TEE。 雙眼瞪得大一大的音樂精靈大大,戴起耳筒,邊聽音樂邊飲可樂,神情鬼馬。 此外,還有一套可換外殼的耳筒,造型十分可愛。 這幾隻音樂精靈造型的確可愛,但換來換去,男人老狗,還是這個可口可樂Logo最classic,最適合我。 這套「有可口可樂就有音樂」的別注版Box Set,只要買滿HK$40可口可樂產品,就可以憑收據前往銅鑼灣禮頓道的CHOCOOLATE專門店,以HK$399換購,由即日起至2012年6月7號止。 但數量有限,只售300套。運氣好的話,手快可能還會有,手慢就肯定沒有。

Greyhound Cafe—Fusion泰國菜

Greyhound Cafe 在香港初來報到的時候,在網絡及坊間聽到劣評如潮,但據聞後來已大有改善,於是一直蠢蠢欲試。 週末飯局,本來打算拜會在我地頭ifc的那一家,但約了的中學波友都是九龍人,最後決定轉陣,去了尖沙咀海港城。 去過泰國旅行的香港朋友,大多會去過Siam Centre或Paragon購物,對Greyhound這個泰國國民潮牌,當然不會陌生。 用Greyhound這個品牌攪飲食,走的依然是既有泰式特色,亦有國際大都會時尚感的路線,「行」一點的講法,就把她稱之為Fusion泰國菜吧。 禮拜五晚上到訪,抵達時人多得離譜,幸好我預先一天已預訂,時間一到,六人大檯,未齊人都即可入坐。 朋友們先拿了檯,自己則遲到了十五分鐘,見一眾老友已經差不多KO了兩、三碟招牌小吃。 老友們都算夠義氣,各留了一件給我,脆炸單骨雞翼頗惹味,但我覺得太過乾身,有點失望,但薄切三文魚配泰式辣汁,卻馬上挑起食慾,餐前小吃,這款不可不吃。 熱身小吃後,開始點菜,我們都是第一次到Greyhound吃飯,望著餐牌苦惱之際,餐廳經理立即親自走過來作店長推介,先前不是有人說招呼強差人意的嗎? 明明客似雲來,伙計都忙得頭昏腦脹,我們居然也獲得如此特別招待,看來今晚走運了。 經理Henry向我們推介了幾款不單單是最受歡迎,而是同事們自己都最愛點的菜,上菜速度極快,六名大漢吃完一round,再來一round。 先點飲品,店長再三推介,幾乎要說沒點會後悔的,就是Greyhound Cafe 特色凍檸茶。 杯中那幾塊大大的冰粒,全部其實都是錫蘭紅茶加香草精製的茶膽,加半顆清檸,喝到底,酸甜適中,茶味依然香濃。 第一碟上檯的,是泰式銀魚柳意大利麵,用泰式銀魚柳的海鮮鹹味吊味,混合了鮮茄、少許辣油來炒意粉,這個組合頗新奇。 最吊詭的,是當中帶點綴作用的綠色小胡椒粒,嚼下去真有點「中伏」的感覺,這味菜,我建議要用啤酒伴吃才爽。 馬沙文咖哩汁配牛膝,咖哩汁惹味而不辣,味道相當溫和,牛膝炆得極腍兼入味,但份量頗細,看見時已想獨食。 後來不出所料,我們幾兄弟玩了一圈五餅二魚,即發覺骨多過肉,每人可以分到的份量,少得實在可憐。 吃了這麼多重口味的美食,於是來一個越式鮮蝦雞肉米紙卷。薄薄的春卷紛皮,再加一層生菜,內裡包著鮮蝦、雞絲,還有少許爽口豬皮。 口感清爽而有嚼勁,再點少許甜酸醬吊一吊味,更是開胃,是當晚最有驚喜的一道小吃。 期間我們還叫了一大堆像泰式炒河及沙爹等一類的例牌菜,水準不俗,只可惜,都好像是給減肥OL吃的份量,一班大男人,狼吞虎嚥,快閃清碟。 於是,我決定要獨食了,問店長有什麼好介紹,他推薦了同事下班宵夜的最愛,泰式燴牛肉及牛丸湯河粉。 湯底有濃郁牛肉味,鮮甜絕頂,當中又混雜了好些惹味的泰式香料,味覺層次,吃得我再三回味。 當我把湯河連湯嚥下去,不得了,帶點嚼勁的小爽脆口感偷襲到來,問店長那是什麼?哦,原來是炸豬皮,很含蓄又古惑的味覺享受呢。 這,可能就是泰國菜最迷人之處了。  

5個最得我「Pin心」的Pinterest帳戶

開了個Pinterest帳戶,第一件事,當然要看看有什麼好Pin。 暫時Pinterest還是女性天下,除了女士們或女性相關的內容外,較值得Pin的帳戶,大都與設計及攝影相關的為主。 但即使我是麻甩佬一名,有好些女生取向的Pinterest帳戶,我還是認為值得大家參考一下的。 我第一個要力捧的,就是Nina Garcia。 這位大姐是誰?即使你並非時尚界中人,有看過電視節目天之驕子Project Runway的話,你一定已經略略聽過她的大名,事實上,除了上電視節目做評判外,她的正職是時尚編輯,曾經效力Elle雜誌,目前則領軍Marie Claire。出道初期,她也當過Perry Ellis和Marc Jacobs兩位設計師的公關。 Nina Garcia的Pinterest是我目前見過內容最豐富的帳戶,很多品牌相比起來也有所不及,除了主要力攻最新一季的時尚衣著及飾物外,也有以不同主題收藏最新時尚趨勢。 更重要的是,她的分類極之井然有序,如果你是好時尚此道者,又只打算跟一個Pinterest帳戶的話,釘死這個就是了。 如果你的口味較雜,你便不妨拜訪一下目前Pinterest最人氣的用家Jane Wang的Boards。 除了因為她坐擁二百多萬紛絲外,她的口味之廣,更是可能比一般的消閒購物雜誌過之而無不及,超過一百個欄目,目不暇給,所言非虛。 (靜靜地告訴你,Jane Wang其實是Pinterest創辦人之一Ben Silbermann的老媽子,難怪大家都俾面) 提起Ben Silbermann,當然不得不提他的PinterestBoards了,雖然不及老媽子Jane Wang的豐富,內容亦極之正路,但勝在整理得井井有條。 較為男生向的好些家居用品、小趣味產品、禮物、設計、趣味貼圖等等,都一一網羅其中,好歹都算是一個示範作吧。 除了個人帳戶,也有一些專業帳號是值得大家留意的。 好些雜誌報紙媒體如Time Magazine等早已進駐Pinterest,但較早前,Wall Street Journal便特意為New York Fashion Week做了一個Pinterest專頁,以一個集郵簿的形式,報導整個New York Fashion Week的花絮。 除了大會專業攝影外,當中更包含了短片,以及好些Instagram風格的snap shot,算是開創了新聞報導的先河了。 目前已經有不少品牌進駐,除了做得較為像樣的Kate Spade New York外,adidas、PUMA,General Electric等等的官方企業帳號,其實都尚在起步階段。 要數做得最出色的品牌Pinterest帳戶,可能便首推專賣有機及天然食品的Whole Foods了。 不要以為人家會一味向你硬銷他們的產品,除了可搶眼球兼令你食指大動的美食靚圖,看後會吸引你點擊往其官方網站索取食譜外,Whole Foods的Board中還有很多圖片,純粹以展現出與品牌風格及生活態度相關出發。 對呀對呀,與什麼賣廣告呀、製造官網人流通通無關,為什麼?因為這裡不是在看內容前,要逼你看爆炸出來的廣告的Yahoo!網站,這裡是社交媒體平台,大家都是來分享、來談心的。 Happy Pinning!  

用Instagram說故事

是這樣的,如果你有讀過我那一篇「來生不做蘋果人」,你會知道我對蘋果是如何既愛且恨,適逢上近期因工作需要,其實我已默默轉會Windows Phone。 之不過,正所謂「剪不斷,理還亂」,本來我以為自己既然連iTunes內 那幾百GIG歌也可以放得低,應該沒有什麼牽掛了,但想不到,我還是因一隻App而令我與iPhone繼續藕斷絲連。 那就是Instagram。 世間上有很多照片分享平台哦,為什麼一定要是Instagram?這個問題,其實就與塵世間好些感情問題一樣,關係實在太微妙,很難說得出一個具體的理由來。 我只知道,我每次我將敝宅家犬Sophie的照片放上去,總可以輕易地得到世界各地的愛犬人士或拉布拉多粉絲的起碼數十個Likes。 又或者,每次我將我在上環街頭拍到的王家衛式out foc照片分享出去,又可獲到外國朋友的讚許或甚至補一句”I love HK”,實在令小弟感到能為推動香港旅遊盡了一點綿力,其中所獲得的滿足感,遠遠又較諸於在facebook或微博上分享照片時高得多百倍。 Instagram在2010年10月推出,過了兩個月後我才開始正式接觸,那個時候我還在主力玩港產的Steply和Yahoo!的Flickr,起初覺得這不過是另一款照片分享平台吧,應該捱不過一年。 但及後的幾個月,我卻見到她在社交化方面新增的功能愈趨成熟,而且開始可以像Flickr一樣,可替照片加上不同標籤(#Hashtag),讓對同一主題有興趣的拍家,能立即眉來眼去。 加上除了那些寶麗萊式的菲林風格濾鏡,及後再追加的移軸效果,Instagram這東西不單愈來愈好玩,她更重新賦予手機快拍另一重意義。 軟件是死的,人的眼睛才是活的。作為一個提倡手機快拍的照片分享社群,除了平台上的功能事實上,我更欣賞Instagram拍家社群間的人文色彩。 即使是同一個品種的小狗小貓照片,你也可以看到在世界不同角落的它們,如何上山下海遊車河等等,生活得是可以如何地不一樣。 街頭快拍更不用說,除了被隨意攝入鏡頭的城市潮人、巴士站旁的一張椅子、地鐵車廂內打瞌睡的老人、馬路旁邊的拾荒者,都成了無數街拍好手的攝影題材。 任你罵我崇外我也要說,在創意題材這方面,我發覺的本地Instagram用家就顯得有點乏善可陳。來來去去,我見得最多的照片,也不外乎是早餐午餐晚餐宵夜,或者是在某大商場購物後的戰利品等。 事實上,Instagram創辦人Kevin Systrom及Mike Krieger這兩位仁兄都不認為他們所創造的是一個照片分享平台,而是一個說故事的工具,一個可讓大家發掘這個世界週遭故事的工具。 執筆之時,Instagram已一歲有多了,Instagram CEO亦再次公開承諾,會「儘快」推出Android平台的版本,我期望會有更多本地街拍高手加入Instagram的行列,同時也希望Instagram會推出Windows Phone的版本。 這裡有玩Instagram的朋友嗎?有機會就多多交流一下吧,我的帳號是@rudileung。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可能略有修改)

Nike+ FuelBand 運動,原來也是求分數

自從2006年推出Nike+以來,我一直都是她的擁躉,無他,因為她既巧妙地結合了我最喜愛的兩種活動—-聽歌和跑步,同時又可以把我跑過多少公里、消耗了多少卡路里,甚至是我曾經跑過的路線以GPS記錄下來。 因為用上了癮,如果有天沒帶著Nike+的跑鞋或遇上iPod無電而我又去了跑步的話,我會覺得那一程練習是蝕了的。 我一直也在想,除了跑步之外,假使Nike+能夠兼具記錄其他如行山或做瑜伽等其他運動,你說多好? 農曆年期間,發現Nike+真的推出了這樣的一件產品,名為Nike+ FuelBand,她是一隻塑膠腕計,能夠把你任何身體活動所消耗過的卡路里,24/7地記錄下來。 即是說,無論你是跑步、打籃球、踩滑板、行山、上樓梯、跳舞、耍太極、打麻雀(當真?唔知得唔得,作住先)等等,何時何刻,只要你一動起來,Nike+ FuelBand就會開始和你算帳,你的活躍指數,多動多得。 正如此產品的廣告標語所說:Life Is A Sport. Make It Count。 一如Nike+一樣,你可以將這些數字,與手機、其他mobile device或電腦同步,然後紀錄在Nike+的雲端數據庫內。 當然,在這個社交年代,你又會不忘將你的成績廣告天下,我想,當Nike+ FuelBand的數據出現在facebook timeline上時,對於那些sports geek來說,相信是一個「晒命」(炫耀)的好機會哦。 據官網資料說,現在網上訂購的話,首批Nike+ FuelBand將會在今年2月22日收到,但售價一點也不便宜,承惠美元$149,大概折合港幣$1,156。 如果Nike香港要找代言的話,除了唱動起來的郭富城外,我建議不如找幾位特首候選人,比試一下他們各人的身體力行活躍指數,看看誰最賣力親身落區、看看誰最齋吹無行動。 伸延閱讀: Nike+ Fuelband官網 吹神嫂徐濠縈被邀前往美國參加Nike+Fuelband意見領袖派對的網誌 科技雜誌WIRED UK的報導”Nike unveils Fuelband, its 24/7 fitness”  

台灣風景之美,也不及騎單車看到的美。

「哎喲,很辛苦嗎?」 可能看穿了我是偽單車友,朋友知道我剛去完台灣騎了三天單車,第一個反應,通常就是這樣。 老實說,由花蓮東部騎到台東,每天其實平均只騎50公里左右,雖然也要上斜坡下斜坡,但對於任何一個平日有騎慣單車的朋友來說,其實易過借火(非常容易)。 如果,你知道我的團友中,有三位分別70、67、64歲,來自日本的「年輕人」時,還說辛苦的話,我是會很慚愧的。 但又老實說,當然,對於家裡連單車也沒有一台,平日又很少騎單車的我來說,因為幾乎每星期都有跑步,體力而言,難度同樣極低。 唯一問題,長時間坐在單車上又穿了一條質料單薄的單車褲的我來說,男人之苦,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但總的來說,早陣子的台灣之旅,我印象最難忘的,就可能是這三日兩夜的旅程了。 出發前,我約略問過下一些朋友,再加上做了點網絡搜尋,很快就鎖定了報名參加捷安特GIANT的團。 這個團名為「花東縱騎」之旅,全程三日兩夜,我們第一天由壽豐啟程到瑞穗、第二天再由瑞穗途經三仙台到成功,最後一天,由成功經都蘭騎到台東。 沿途經過之處,都是一般旅客未必會去過的地方,就連與我們一起的好些台灣人也不禁讚嘆:「哦,原來台灣有這麼美麗的地方。」 整個旅程也照顧得相當周到,基本上,在起點check-in後,你先把大行李放在他們的大貨車,然後隨身的小包則可以放在小貨van。 起程後,他們暱稱為小白的那台小貨van,會在每次停站時成為大家的臨時補給站,加水、喝杯咖啡、吃點小吃生果等等都可以。 如果你的單車遇上故障或爆輪胎,大貨車就會出動來幫你,所以你真的可以全情投入去騎,十分放心。 捷安特的工作人員真的友善熱情,真是好得沒話好說,但我覺得,我們所到之處,這個團都獲得當地人的禮遇,更是最讓人難忘。 譬如,我們一行三十多人,經常擠在人家的7-Eleven便利店作驛站,又借洗手間又擋著門口,期間都沒有被人白眼或不耐煩地相待,對於隨時會有東主放保安出來趕走白撞的香港來說,這是匪夷所思的。 我們更試過停了在某小鄉鎮的警處,警察叔叔更居然出來泡茶招呼我們,借洗手間或要幫水壺加水嗎?歡迎歡迎。 至於其他如我們路過一些小鄉時,悠閒地坐在家門口的老伯伯老婆婆,或者是專誠走出來路邊的鄉間小孩,也一起來向我們揮手吶喊叫加油加油。 在高速公路上,我們也遇上不少有禮也會刻意因我們而慢駛的司機,間中也有些會向我們喊聲加油加油。 以上的種種配套,都是民間自發,任你旅遊觀光局再花公帑催谷的旅遊宣傳,其實也未必辦得到的。 總括而言,即使你並非單車運動發燒友,我也強烈推薦你以騎單車這種方式到台灣旅遊,因為只有用雙腿去走一趟,你才有機會看到台灣這可能更真實的一面。 報名前,建議先打電話過去,詢問一下所預定的旅行期間,有沒有合適的團成團(人數不夠未必成團),但其實,一般三日兩夜的旅程會攪搞得較密,旅途其實也十分輕鬆。 但如果時間許可,而你又是熱血單車人的話,我還是會建議試一趟9天的環島團的。 希望今年之內,我會有機會,完成一趟台灣環島單車遊的心願,但起程之前,今趟我一定多買兩條質量較好的單車褲。 報名詳情,請按這裡。

預演日試玩—反斗奇兵大本營

進入反斗奇兵大本營的那一刻,感覺上,開心得有點像在做夢。 是的,我是胡迪的粉絲,所以我也改了個名叫路迪。三集Toy Story在我家中長期Loop播,直情有點像兒童疹所的電視機。 反斗奇兵大本營的概念很簡單直接,那裡就是Toy Story故事中主角Andy家中的後園,但凡小朋友都是沒手尾的,所以Andy的玩具,放到隨處都係。 咁沒手尾,大人見到一定會鬧,但入到來這裡,好在無人可以做大人,所以個個淨係顧住玩,無人俾人鬧。 上星期六,我有幸去了反斗奇兵大本營的預演日試玩,雖然只有短短兩個小時,但已經真的是開心到飛起。 點飛起?最開心就是玩了那個玩具兵團跳降傘,我一而再再而三,被吊得高一高,驚暈未定,又立即急速墮下。 最後一跳,被吊在半空中的一刻,空氣像在凝固之際,我拿起相機,按下快門,鳥瞰整個反斗奇兵大本營,開心得不得了。 我聽到後面有位開心少女嚇得花容失色,哭了起來,我這份人十分壞心腸,聽到後我更加幸災樂禍,笑過不停。 當日除了排了很長的隊去和胡迪翠絲合照,便只玩了這個玩具兵團跳降傘,朋友們玩完連聲叫好(及尖叫)的沖天搖控車,我也無奈錯過了。 但當然,其實當日我又少不免興奮地忙於到處拍照留念,一眨眼間,兩個小時已經過了,我唯有懷著依依不捨的心情,與胡迪說再見。 反斗奇兵大本營正式開幕後,我一定會再來。

Steve Jobs的i-戰衣

除了icon這個字,我似乎已不找到一個更貼切的詞彙,來形容剛剛離我們而去的Steve Jobs。 作為一位icon,他的一舉一動當然備受眾人關注,而但凡人都是先看外表的,所以衣著亦往往成為焦點所在。 眾所周知,近期亦備受談論的,就是Steve Jobs自從於1997年回歸那一家由他一手創立,後來又把他踢了出局的Apple Computer時,他開始逐漸樹立起的一套衣著「風格」。 Steve Jobs生前是惡名昭彰的偏執狂,更是簡約主義的忠實信徒,從他的衣著品味,大家亦可見一斑。 一件黑色長袖高翻領(Turtleneck)毛衣、一條Levi’s經典501牛仔褲、一對灰色的New Balance 991球鞋,就成為了Steve Jobs每次站在演講台上,宣佈那些令全世界為之歡喜若狂的蘋果產品時,最iconic的形象。 大家都幾乎可以肯定,這一式一樣的衣著組合,就如蝙蝠俠放在蝙蝠洞裡的戰衣,Steve Jobs應該擁有無數套。 牛仔褲及球鞋的品牌早已揭盅,都是美國貨(但牛仔褲卻不肯定是否美國製造了,那款球鞋卻肯定是),唯獨是那件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一直帶點兒神秘感。 最近的一個解說,是來自已經出版的Steve Jobs個人回憶錄(由Walter Isaacson執筆)。話說80年代,Steve Jobs曾一度拜訪Sony創辦人盛田昭夫,席間他對Sony企業內的員工制服,產生了濃厚興趣,而事實上,當時的服裝設計師為三宅一生(Issey Miyake)。 為了加強員工歸屬感,Steve Jobs認為Apple員工也應該有自己一套制服,於是他找來了三宅一生擔綱設計。之不過,此構思後來遭到Apple員工強烈反對(這個當然,那個是崇尚個人主義的美國哦),最後胎死腹中。 雖然如此,Steve Jobs繼續與三宅一生保持密切聯繫,後來更要求大師為他設計屬於其個人風格的「制服」,最後,Steve Jobs選了一件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作為他的戰衣,三宅一生亦為他一口氣製作了一百件。 三宅一生當年為Steve Jobs量身訂造的一百件毛衣,未必永遠合穿吧,難怪過去多年來,Steve Jobs要找其他代替品。 但到頭來,他還是選了一個美國牌子,這個來自明尼蘇達州的品牌叫St. Croix,據該公司的發言人稱,Steve Jobs平均每年會向他們公司購買兩打同款同色的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 最近,St. Croix這個品牌亦因Steve Jobs的離世而人氣高漲,只短短幾天,這款外表平平無奇,賣175美元的毛衣,已經售罄,銷量升幅為100%。 但奉勸大家,這既然是Steve Jobs的個人標誌,除非閣下為了製造搞笑效果,否則還是不要照樣模仿了。 更何況,這並非一個合適的搞笑時候,小心惹來Steve Jobs粉絲咒罵。(放心,我一定會帶頭) 伸延閱讀: Steve Jobs on Why He Wore Turtlenecks Steve Jobs’s style: New turtleneck details revealed Brand Behind …

Steve Jobs的i-戰衣 Read More »

《廣告狂人》時裝系列

喜歡追美劇的朋友,一定對Madmen《廣告狂人》略有所聞,事實上,這套美劇雖然故事圍繞一班廣告人的職場生涯,但《廣告狂人》這名字又實在翻譯得爛透,此劇中的廣告人,生活雖則有點放浪,卻肯定未至於為廣告而狂。 是這樣的,紐約麥迪遜大道 (Madison Avenue),可說是美國廣告業搖籃,但凡所有大公司,總部都一定設於此區。所以,美國對廣告人的暱稱,亦取Madison一字的Mad,從此以Madmen為名。 Madmen這套劇以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美國為背景,那個年代,除了社會以男性為主導,兼且充滿性別及種族歧視外,透過此劇,你亦可留意到,這一班麥迪遜大道的廣告上班族,終日煙不離手,酒不離口,對衣著也極之講究。 劇中男士的西裝一般也修身畢挺,並主要以碳灰色為主要基調,此外,女士們身段則普遍較豐滿,套裝的剪裁,當然也更要突顯其女性線條美。 所謂的時裝潮流,向來都是十年一個輪流轉,廿年一次大回歸,由於此劇大熱,Madmen一劇中的懷舊服裝,頓然成了不少時尚中人的參考對象。 雖然Madmen第五季的播放期再三推遲,卻仍無阻Banana Republic與該劇首席服裝設計師Janie Bryant的合作,這系列因Madmen之名的時裝,合共六十五款單品,於八月剛剛上市。 雖然以走戶外休閒服路線的時裝起家,但過去十多年來,Banana Republic已成功轉營為走中價上班服路線的品牌,定位介乎Ralph Lauren與Zara之間。 近年美國經濟欠佳,一般成衣品牌都變得更為親民,Banana Republic也不例外,目前一件西裝外套,平均也不過兩百美元。 這個Madmen系列也如是,定價算頗平易近人。造型靈感當然亦來自劇中如Don Draper及Betty Draper等主要角色。 雖然名為Madmen系列,但看來其中男士系列的選擇卻較女士們為少,兼且款式亦較為單調,西褲、西裝背心、領帶和紳士帽,色調也是一貫如劇中的碳灰為主。最特別的那件單品,反而可能是那個銀色的鈔票夾。 當然,經典與單調往往都在一線之差。我向來嚮往六十年代初那個百物待興時期的好風光,過多一個月便秋涼漸漸,屆時這類經典紳士套裝便可大派用場,假使你在中環的ifc與我這身六十年代造型擦身而過,不要以為這是時光倒流,我也不是什麼《廣告狂人》,其實我只是一個普通的Madmen。 的。 (原文刊登於Esquire中文網–時尚先生網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