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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手機攝影時代 | ShiftCam 2.0

自從進入手機取替DC這時代,大家買手機時,「相機」質素已成先決條件,我想,這已經是常識吧。 (但話說回來,我還是鼓勵大家拿部相機出街拍攝哦,拜託不要放棄用相機拍攝。) 專業照片分享網站Flickr,長期都會發表一個排行榜,統計上載照片中最多所使用的「相機」品牌,這麼多年來,排頭兩位的,第一位就是iPhone,第二位才是Canon。 可想而知,手機當相機,已經不是一個潮流,而是一個事實。 這也難怪,近幾年,不少朋友出門旅行(尤其是短途的),一部手機當相機就起行,早已經成為了常態。 可是,為了增強照片顏值,高像素的手機以外,有些朋友更會配備強殖裝置,而其中,又會以替iPhone量身定做的外掛鏡頭為主。 由好幾年前的olloclip開始,我先後還試玩過不同牌子的外掛鏡頭,但大部分都是真真正正的「外掛」,有點似「晾衫夾」,突兀地夾在電話外邊,間中亦有對不準手機鏡頭位置這類問題。 ShiftCam是一家專為iPhone設計外掛鏡頭的Kickstarter公司,2018摘下REDDOT DESIGN AWARD大獎,它的特色,就是把外掛鏡頭設計成手機保護殼的組件,可以隨意置入不同款式的外掛鏡頭,極之聰明。 2018年ShiftCam已經推出到2.0版本,其中有一個6-in-1 Travel Set,內藏六組小鏡頭,適合平日使用。此外,還有一個ProLens系列的五支「大」鏡。 6-in-1 Travel Set的優點,就是讓你隨身配備六組後備鏡頭,既輕便,又方便。 我每次把電話拿出來,總會引來身邊的朋友注意,感覺上,大家覺得我好像Inspector Gadget上身。 但男性用家要留意,如果平時習慣把手機放在褲袋,每次把手機拿出來的時候,你會發覺,這組6-in-1鏡頭,隨時已經黏滿衣物毛粒與塵埃。 所以,這組6-in-1鏡頭,使用前,最好不要舉機就拍,先稍稍清潔一下,才進行拍攝,就可避免不必要的矇矓效果。 六組鏡頭中,廣角鏡拍攝出來的變形效果頗為明顯,照片邊緣位置,成像亦不夠銳利。 至於那兩組10x 與 20x 的macro lenses,對焦時,雖然要有多一點耐性,難度是有的,但仍屬可用。 整體而言,使用體驗是相當不俗的,但不要對成像質素期望太高,在手機看還可以,放上大電腦屏幕,就會看到銳利度不足。 但ShiftCam這組6-in-1鏡頭的真正賣點,是在於其輕便性及多樣性,隨身攜帶可即使用,平日貪方便的話,還算是相當可取的。 相反,其餘幾支稱為ProLens的外掛「大」鏡,以拍攝質素而言,與6-in-1 Travel Set相比起來,就有點像成年人與小學雞的對比。 拿上手,除了看得出的精細做工,你還會立即體會到它們的「份量」,感覺絕不兒戲,十分專業。 將鏡頭推入Shiftcam的手機套裡,就可立即使用,簡單直接,毫不費勁。一如Shiftcam的廣告標語,SHIFT、POINT、SHOOT,就是這麼簡單。 此外,每一支鏡,都有一個磁吸式鏡頭蓋,保護鏡頭之餘,拿出來使用亦很方便。 我第一支試玩的,是Wide-Angle ProLens,用這支18mm的廣角鏡來拍攝,目測其變型絕不明顯,官方數字是少於1%,是一支外出旅行,用來拍攝風景的理想隨身鏡頭。 其次在出外旅遊時時可大派用場的,便是這支60mm Telephoto ProLens,作為一支補iPhone原有鏡頭不足的「長」鏡頭。 那個我去了油塘某Live House的星期五晚上,我在陰暗的燈光下拍攝,用「長」鏡捕捉了演出者的神韻,色調柔和,但我拿在手上的,明明只是一部手機,感覺實在奇妙,這的確是一支實用性頗高的人像鏡頭。 但各位要留意,和上述的6-in-1 Travel Set一樣,使用這支外掛Tele鏡的時候,假使想同時啟動iPhone內藏的Tele鏡,iPhone內置的影相app並不可行,你需要使用其他3rd party的影相app。 我的個人選擇,是由iPhone 3時代已經開始使用,目前已經推出到第二代的Camera+ 2,此外,我還使用較早前App Store免費下載的Obscura影相app。 除了上述兩支用途較廣的常規鏡頭,我還試用了230° Full Frame Fisheye,以及75MM Long Ran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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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指揮棒 | Logitech Spotlight

雖然入行做廣告多年,經歷無數Presentation,以為自己身經百戰,但話說十多年前,我開始在HKU SPACE教書,我才發覺,若果要我站台演說個半小時(中間10-15分鐘休息,然後再戰個多小時),席間還會有學生提問,卻是兩碼子的事情,不單止臨場難度更高,體力要求亦相當高。 尤其是,我這個人,Presentation的時候總會手舞足蹈,而且,為了兼顧房室內每位同學,我又總會在場內向左走向右走。 問題來了,這個時代,一般Presentation都需要用PowerPoint的幻燈片,我走來走去的時候,誰來幫我按下一張Slide? 當時,Presenter尚未算十分普及,不是每個班房都有提供,於是,我唯有到灣仔電腦城自己找,自備一隻用來上課。 已經忘記了第一隻買的是什麼牌子,總之肯定不是Logitech,因為覺得不好用又醜樣,中伏一次後,我又買了一隻既可以做滑鼠,亦可以當Presenter用的簡報遙控器,造型像隻流線型的太空船,黑色光面,那隻才是Logitech的,除了可以控制PowerPoint的上一張下一張Slide,還可以打開滑鼠浮標,控制幻燈片播放。 印象中,買這隻Presenter時,我也許當天心情太好,於是才豪擲千金,課金過千,事後也有點後悔,學得自己太闊綽。 事實上,那個年代的簡報遙控器,缺點多多,電池的續航力很弱,而且,一般很易壞,是的,我壞了好幾隻後,我索性只用學校提供的那些又醜又笨的Presenter就算了。 最近,在客戶的辦公室,見到一隻很有「設計」味道的Presenter,重點是,簡約、輕巧,拿上手,手感甚佳。而並非從前市面上充斥著,大部分很有腦場電子產品Feel的黑膠Presenter。 打探之下,發覺居然是Logitech的產品,本來打算入手一隻自用,兩三個月後,剛剛遇上啱啱,Logitech的公關朋友知我是教書佬,於是送了一隻給我試用。 這隻Presenter名為Spotlight,外殼以具磨砂金屬感的流線型設計,按鍵只有「指標」、「下一個」及「返回」三個,簡約到不能,手頭上擁有的是碳金屬色,上網看見,還有另一款香檳金、銀色以供選擇。 把附在Spotlight底部的USB無線接收器抽出來,插進電腦,又或者,連接電腦的藍牙,就可以立即啟用基本功能,當然,事前你亦要先用Mini-USB,為Spotlight叉電。 記得一般Presenter頂部常見的Laser Pointer嗎? 對不起,可能太醜,Spotlight絕對欠奉,取而代之的,是名副其實的一個Spotlight功能,只要在電腦安裝Spotlight的軟件,按下置頂的「指標」鍵,指向PowerPoint所需注視位置,電腦熒幕周圍內容便會即時變暗,唯獨是指標下的圓形部分,才會出現一個像Spotlight般的「亮區」效果,當向著熒幕揮動Spotlight,「亮區」就會在你指揮下,隔空照射。 除了「亮區」效果外,Spotlight還可以設定「放大鏡」或者是「圈圈亮點」,十分方便,但唯一缺點,是只可以先在Spotlight的電腦軟件上設定,不能在提案期間切換。 這個「亮區」功能,非常實用,要知道,平時教書,一般課堂接近3小時,要學生持續集中注意力,跟住我的講書步伐,把重點「亮」起來,就連正好打瞌睡的同學,都馬上醒一醒神了。 Presentation的時間掌握很重要,平日我們常會依靠電腦熒幕上的計時器,智能如Spotlight,卻可以幫你倒數,並透過內部的震動,提醒你Presentation的時間已進入倒數時間。當然,這項功能,都要事前在Spotlight的電腦軟件上設定。 我認為,輕巧易用、設計簡約是Spotlight的最大賣點,最大缺點,是上述這些精彩卻實用得很的功能,都必須要透過軟件安裝才能啟動,並非完全的Plug & Play。 但對於我從前用過的所有Presenter而言,Spotlight已經是一個令我恍如隔世的大躍進了,我暗地裡想,每個辦公室、每一天、每一刻都幾乎有人正在用PowerPoint做提案,為什麼一直沒有一隻較為像樣、起碼像Apple TV遙控器般有點「設計」的Presenter出現? 這個問題,相信就連Logitech,也未必會答得到我,昨天路過腦場,我還見到一兩隻造型很「實力派」的Logitech Presenter出現。      

咖啡囊環保不環保?

曾經有段日子,大概是六年前吧,太太送了我一台Nespresso,之後我就開始經常幫襯,但每次丟棄那些用完即棄的咖啡囊的時候,我總有一種揮之不去的罪疚感,無論George Clooney在廣告內多麼的瀟灑,我還是覺得自己不能夠這麼地瀟灑。 因此,我擁有的那台Nespresso機壞掉後,我一直遲遲都沒有買過另外一台。 後來,我讀到以下這篇文章,得悉原來這些用鋁金合和膠製成的咖啡囊,需要150-500年的時間,才可以自然分解,對自然環境有著難以修補的傷害。 Former Nespresso boss warns coffee pods are killing environment 由於使用用完即棄咖啡囊的咖啡機愈來愈流行,除了Nespresso,也有不少其他品牌加入市場,今年年中,德國第二大城市漢堡,推出「綠色採購指南」,市內正式全面禁止出售及使用這類咖啡囊。 Hamburg bans coffee pods and disposable packaging 我不是環保專家,但作為消費者,在購買這類產品之前,其實亦應該多了解一下,究竟在我們方便自己之餘,是否有令地球增添了不必要的沉重負擔。 我們這些做廣告的,終日在鼓勵消費,我老早自知罪孽深重,所以,在自己好控制的範圍內,我覺得還是需要有多一點的自我醒覺。 除了Nespresso,有好些較具環保意識的企業,都開始積極研究如何能夠生產出更符合環保的咖啡囊材料,可是,在解決方案尚未出現之前,我還是選擇不會繼續使用咖啡囊咖啡機。 話說,經朋友介紹,我已經開始使用家用的即磨咖啡機,除了咖啡更味美,用完的咖啡渣,我還可以用作家中盆栽的肥料。

攝力、耐力、設計力|Sony Xperia Z3

色即是Z|色彩款式較獨特 「你想要初音綠、確不銅、抑或是林寶堅橙?」 聽見身邊的年輕同事,議論紛紛,研究應該選擇那一部顏色的Z3,似乎,大家對新一代Z系的焦點,都是先落在顏色選擇這方面。 「Z2推出的時候我沒考慮過升級,因為用得好好地,沒需要換機,但今次來到Z3,相信很難抗拒了。」 試用這部Z3期間,湊巧遇上兩位還在使用Z1的朋友,見我正在使用Z3,大家都異口同聲地如是說。 至於我,完全是白紙一張,未有親身使用上兩代Z系的經驗,無從比較。顏色方面,我還是鍾情較耐看的鋼琴黑。 機身設計|實實在在的小平版 但初拿上手,發覺整體機身,無論是正面或背面的強化玻璃面板,用料都相當紮實。鋁合金邊框的細節位,做工亦十分細緻,方方正正,感覺像塊小平板。 簡潔優雅的設計工藝,加上防水接口的細節,用料交足功課,就予人實實在在的良好感覺。 公司同事有上兩代的Z系列,借來比較一下,發覺外貌最明顯的分別,是在於弧圓框邊的設計。 審視熒幕的做工,邊位與四邊緊貼,纖薄的玻璃熒幕,背面的鏡頭位,像已花盡心思,省掉了任何的多餘位置。 拿上手,新款的弧圓邊框手感更佳,重量適中,我習慣把手機袋在牛仔褲前面的褲袋,比起舊款的巖巉方角邊,亦袋得較為舒服。 我的手汗大,此機身的光滑物料又有點跣手,用了幾個月,我已經跌了落地起碼四、五次,幸好都是側面落地,鋁合金邊框已有少許凹痕,建議最好加一條手機繩。 高質音源|讓Walkman再生 由於事先張揚,Z3可支援更多不同的高清錄音制式,於是,我分別試聽了FLAC與WAV的高質音源檔,也聽過一般320 kbps的MP3,並且啟動了Walkmam內的Clear Audio+作前後比較。 由於是最高音響檔格式,有否開啟Clear Audio+,分別不算特別明顯,如果是普通320 kbps的MP3,前後者分別就十分突出了。 我採用試聽的耳機是KEF M500,整體表現相當出眾,力水很夠,這可能是我聽過音響質素最高的手機,樂器的立體感也很強。 雖然就連iPod已經正式宣佈完成歷史任務,Walkmam卻依然不斷以不同形式輪迴轉世,說到播放FLAC這類高質音檔,依然有發燒友捧場客。 照片質素|色澤嗒得杯落 首兩星期的初體驗,期間,我剛好出埠前往京都一星期,最深印象,是此手機的照片質素,用來放上Facebook及Instagram,已經絕對不會失禮,陽光充足下戶外拍攝,一定已經超越大部分的小DC。 2,000萬像G鏡,像素與上一代的Z2一樣,但最大的亮點是今回的25mm超廣角鏡,用16:19拍攝風景的話,視野份外wide。 當然,不得不承認,Sony向來的輕味精色澤,很懂得避重就輕,對於一般朋友而言,很容易討好。 來到室內,旅行例牌需要的食物拍攝,快門、對焦反應依然敏捷,ISO可以去到12800,一機傍身,短途旅行的話,已經夠用。 朋友間嘩嘩聲,話有點驚艷的感覺,頻頻又問我為什麼又敗家買新相機,Z3不愧是Sony的旗艦機。 要投訴的話,是當戶外攝影時,遇上烈日當空,加上拍攝4K短片的話,機件便會很快因過熱而抗議,自動關機。上過很多網絡討論區,發覺暫時好像還未有解決方法。 續航能力|應付一天綽綽有餘 官方數字是12小時13分鐘,我一般每天都是日出而作,日入而Charge,除非那一天有長時間上網睇片或拍照,否則一般由早至晚,收工時份,電量還會有20%左右。 但謹記要啟動STAMINA Mode,除了自動慳電,還會時時刻刻,提醒你那個app最大食或正在食電,建議你可以的話最好關app。 用了足足三個多月,電池仍未有衰退跡象。我之前用的是iPhone 5S,自從用了這部Z3後,如果整天要出外工作,也不用再擔心中途斷電,終於可以告別帶備尿袋的日子。 結論|機身紮實攝力出眾 由於在顏色選擇上獨特而變化多端,部份色澤更加是只此一家,難怪Z系始終能夠吸引一批以貌取「機」的用家。 我作為一名攝影先決的手機用家,就認為單憑此機的鏡頭質素,已經足以把我征服,雖然,我覺得在攝影軟件上,相對於iOS而言,仍有不少改善空間。 機件容易因拍片導致過熱繼而自動投降,始終仍然是Sony這部旗艦機的致命弱點,作為用家,除了避重就輕,暫時尚未找到解決方法。 但整體而言,由於表現平均,鏡頭出眾,這部Z3算是目前我用得最愛不釋手的Android手機,暫時都不用換機了。

神Fie其技

Selfie風潮席捲全球,由美國總統以至深水埗霞姨,人人隨時隨地,無論在獨自去偷歡,抑或是三五成群,辰時卯時,拿起手機Selfie一下已是常識。 有學者追溯Selfie之風,始祖其實是蒙娜麗莎,那個神秘的微笑很明顯就是望著鏡頭的自拍神情,那位姓達名文西之男充其量也只不過是麗莎的人肉自拍神器。 只要有神棍, 人人都可以係Selfie神。難怪,最近連行山人士的拐杖、差館阿Sir的警棍、丐幫教主的打狗棒,都一律被Selfie神棍取替,後會無期。 要得道成仙,成為Selfie神人,除了Selfie神棍、Selfie神機、Selfie神油之外,你還要學懂三五招式,始可獲Like無數,於一眾神人中脫穎而出。 見你人品好又有誠意,好,就讓我過你幾招。 第一招,無病呻Fie。無論你真病好假病好,當你的朋友見到你一個病樣臥在床上,此時此刻來個Selfie,我見猶憐之心必定蜂擁而至,Like=問候。 第二招,目露兇Fie。擺出一個疑似被狗仔隊追然後回眸一「啤」的霸氣表情,Like=喂呀。 第三招,愛心爆Fie。當你拖阿婆過馬路、幫阿伯執紙皮箱、於港鐵讓座之時,緊記有圖有真相,Like=欽敬。 第四招,無心睡Fie。以高炒角度(用自拍神棍更佳),自導自演一齣海棠春夢,重點是要繼續閉目裝睡,Like=起身返工喇。 第五招,招兵買Fie。以45度斜角高炒, ChokChok可憐之眼神含羞望向鏡頭反方,若為少年十八,可考慮GEM式金魚嘴賣萌,Like=兵仔揮手區。 第六招,羣鶯亂Fie。三五知己,各人擺出一個不同姿勢,同場異夢,儼如基利戰隊列陣。Like=玩呢啲。 第七招,等一個人咖Fie。本來買定兩杯Latte等他,誰知等足半小時,於是連簽名咖啡杯公開tag他,自拍抗議。Like=今次有人要被星巴了。 說到底,正所謂「欲練神功,必先自Phone」,想成為自拍神人,一部用慣用熟,兼具強勁高像素前置鏡頭的Selfie神機,實在是居家旅行之必備良Phone,欲知今期流行那誰,詳情請參閱今期e-Zone手機大全。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

Sony RX100M3-小黑鋼完美升級

自問不是什麼攝影控,旅行拍照留念,雖然是我最享受的一件事,但我從來都不會是器材先決,近年,為了減少負擔,所攜帶的器材,由單反到微單,愈來愈清減。 所謂的拍攝樂趣,方便輕巧,也是另一種樂趣,所以,對於我來說,有些時候,其實手機快拍也不錯。 剛過去的六月底七月初,來了一個長週末假期,走了去高雄和墾丁一趟,帶了平日常用的Sony NEX7和一支標準鏡上路,出發前,順便問Sony借了一台剛推出的RX100M3,本來,目的是想多一台後備的小相機,方便譬如在拍攝食物那一類場合使用。 但誰知,到達民宿,隨便拍拍,一開始後,我便機不離手,全程使用。 晚上回到民宿,透過Wi-FI過相到手機,效果喜出望外,上載了好幾張試拍的照片到我個人Facebook,一下子便有超過160個Like,除了因為墾丁風景太動人,由於我也有標明用什麼相機拍攝,所以,看來這台RX100M3的「叫座力」也不容忽視。 到了第二天,我原先的那一台主打機NEX7,已索性收了在行李箱,留在民宿內,我的背包中,只有一台RX100M3。 朋友問,這台新版的RX100,究竟有什麼新功能?說句實話,其實,我真的沒特別考究。 既然用的是point-and-shoot 小相機,我只想把心思放在捕捉美好時刻之上,其餘一切,我都會交託給相機處理,享受風景之餘,不用花太多心神在拍攝設定上,只是專心構圖,感覺原來也很棒。 我只知道,來到了第三代,表面上,RX100M3最大的分別,是新增了一個電子觀景器,以及原來的Hot Shoe位置,變了一個可彈出的閃燈。 而且,背後的反mon,如今可以去到180度,有什麼用?當然就是拍selfie啦。只要把mon反到180度,就會自動進入3秒倒數拍攝模式,真的是科技以人為本。 RX100M3拿上手,小巧,實淨。作為男性,我的手掌其實略小,所以,拿著這台機,手持感還好。 但單手持機拍攝時,總是缺乏了點安全感,使用之時,很怕會「跣」手,去到墾丁沙灘,用得我提心吊膽。 但說到拍攝體驗,第一個小時內,RX100M3已馬上給我一個「驚艷」的感覺,完全把我征服。 無論是快門速度、成像的銳利度,質素都相當平均、優秀,小黑鋼卻有大黑頭的霸氣。 什麼也不用做,全程自動模式選擇,拿上手就拍,在戶外環境拍攝遼闊遠景,這枚等效 24-70mm f/1.8-2.8的蔡司鏡頭,發揮了24mm廣角端的最大優勢。 相機輕巧,舉手就拍,也增加了拍攝角度的可動性,可能性亦隨之而增加。 面對逆光環境,自動進入逆光拍攝模式,畫面色澤的處理能力,暗位的銳利度,同樣令我感到驚訝,效果出眾。 逆光拍攝,居然拍出癮來,追隨著光線的方向,乘著光影旅行,反而找到一些平日未發現的可能。 在低光源的室內環境拍攝,內藏的1吋感光元件,果然名不虛傳,即使是拍攝近物,營造景深效果,自動微距對焦無難度,成功率甚高。 某個下午的雨後,天色依然灰暗,雨後小路上的泥地間,出現了好幾隻小螃蟹,近距離微距追蹤,居然也給我「生擒」了好幾隻。 自動偵測的場景選擇,雖然方便,但間中會失手。 拍攝人像,如果站在遼闊的風景前,人物主角要站得很前,才會自動選擇為人像拍攝模式。 否則,由於廣角關係,經常會自動進入風景模式。有些時候,還是自行選擇為佳。 小相機的最大優點,就是拿起來將鏡頭對著人時,不會那麼嚇人,我試過好幾次近距離與小花貓搭訕,拍攝成功率近乎100%。 此外,更不用說找路人甲幫忙拿機拍攝了,平日拿著大單反去旅行的朋友,這個你懂的。 來到高雄及墾丁,這台RX100M3陪伴著我經歷了5天旅程,短短相聚,還機前,實在有點依依不捨了。 (筆者按:本文評測相機由Sony借用,本人並無收取任何稿費等酬勞)

科技界名人聯手推廣電腦程式教育

有看過那一套八十年代的校園青春片Revenge Of The Nerds嗎? 那個年代,可能沒有多少人想過,這些在學校平日沉默寡言,經常被取笑的四眼電子龜,長大後,居然會學識一身好武藝,懂得寫一些本來應該只有外星人才看得明的電腦程式,剛好迎上科網熱潮,沖浪而去,不少成為新一代的商業領袖、富貴神人。 活到像我這等接近半百年歲,聽過不少朋友都説過:「年少多好,如果人生可以回帶,我希望年輕時會學曉過一兩件樂器。」 (當然,對於八、九十後而言,此命題可能不成立,因為他們大多數都有被父母迫過去學樂器。) 而我呢?如果人生可以回帶,我多麼希望,年輕時能學懂過如何編寫一點電腦程式哦。 為什麼呢?現今世代,電腦、手機、互聯網,還有其他數之不盡如八達通或銀行提款機等等背後不可或缺的數位程式,每一日,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而除了硬件,不斷推陳出新的軟件,正如我寫這篇文時正使用的Evernote好、朋友們不斷地向我推送索命的Candy Crush也好,都是無數電腦程式員的努力成果。 這個年代,即使你自問有橋,你還是得靠這些懂得編寫電腦開發程式的朋友,去把你的想法,付諸實行出來。 事實上,來到科網世代,單純有所謂的「橋」,是真的不夠用的,看過Social Network這電影嗎?電影中飾演Mark Zuckberg的主角被指責偷橋時,有句說話我印象最深刻。 ”You know, you really don’t need a forensics team to get to the bottom of this. If you guys were the inventors of Facebook, you’d have invented Facebook”。 最近我在facebook分享了一支短片,事後有位媽咪級同事問我:你覺得我是否應該也讓我的小孩學習一下寫程式? “I think everyone should learn how to program a computer, beca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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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上的Moleskine筆記簿

朋友們總以為,既然我是做新媒體工作的,又熱愛Gadget,平日出入開會做筆記,當然都一定會是只使用電腦、Smartphone或Tablet的Paperless一族。 但事實上,我平日和同事好、與客戶也好,開會的時候,我都會盡量避免做低頭族。 首先,和人家說話,你的眼睛卻總是盯著自己的電腦屏幕或手機,而並非和人家有點眼神交流,換了你是對方,你會對自己印象如何? 其次,當你在聆聽人家講話的時候,拿起支筆來,一字一句地記錄在筆記本上,此舉總會給人家覺得,你是在更用心聆聽他所講的每一句話的。這只是基本的社交禮儀,我的小學老師也教過我,畢身受用。 所以,平日上班好,旅行也好,我的背包總會帶著一本筆記簿。 未擁有Smartphone的年代,已開始用Moleskine筆記簿,有時用來將點子記下,有時用來作開會記錄。 我不算是名Moleskine重度使用者,亦稱不上什麼鐵粉達人,但總算是名忠實用家吧。 自從擁有一台iPad後,也開始使用Evernote這個雲端儲存的虛擬記事簿,主要用來寫稿,也偶爾會用來把開會時寫了在白板上的討論內容,拍張照片,放上Evernote上作為備案之用。 因為同時有使用紙張筆記簿,其實也間中會將頁面上的筆錄內容,拍張照,放上Evernote的雲端,方便日後在Smartphone、Tablet及電腦等不同平台翻查。 最近,見Moleskine與Evernote合作推出的這本Smart Notebook,我覺得簡直就是天作之合。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高科技產物,只是每頁紙張的單行虛線,以及附送的小貼紙標籤,可大大提高透過Evernote攝影頁面時,能更準確地將掃瞄內容的分類。 掃瞄到的頁面,日後透過你Evernote個人帳戶的雲端搜尋,可以方便地找到已備檔的內容,當中,更可包含你手寫字內含的關鍵字。 文字掃瞄辨識,說起來有點高科技,但其實卻是十分人性化的好功能。 每本Evernote Smart Notebook 才港幣$160左右,但卻已經附送Evernote的三個月Premium Service(每個月大概要港幣$40),七除八扣,這本筆記簿才要你幾十塊錢而已。 如果你本身已是Evernote普通免費帳戶用家,的確十分划算,如果你是Evernote與Moleskine雙用的話,你,還在考慮什麼?

Steve Jobs逝世一周年

執筆的這個晴朗早晨,秋高氣爽,卻縈繞著淡淡哀愁,揮之不去。 除了今早聽到南丫島的海難事故又添一名亡魂外,驀然回首,才猛然醒起昨天剛剛是Steve Jobs逝世一周年。 登入Apple官網,即見到一條簡單的黑白短片,全長一分四十四秒,巴哈的無伴奏大提琴組曲G大調第一號悠揚響起,Steve Jobs與Apple一起渡過的多個歷史性片段,逐一浮現。 選擇此曲作為背景音樂,相信絕非偶然,我也幾乎可以肯定,這應該是Yo Yo Ma馬友友演繹的版本。 Steve Jobs生前,曾邀請Yo Yo Ma在他的婚禮上彈奏一曲,可惜對方卻因演出行程關係而爽約。但最後,在Steve Jobs喪禮上,Yo Yo Ma卻終於應約,並以此曲餞別友人。 昨天某科技網站的老總問我:Steve Jobs離開後,Apple最大的變化是什麼? 我認為,即使Steve Jobs健在,那個備受用家詬病的iPhone5插頭、Apple Map、只長了少許的手機屏幕,依然是會如是推出,喬老僅僅離開一年,拜託大家不要賴Tim Cook。 我只覺得,最大的變化,是現在的WWDC一點也不好看,因為當中少了一個說話有點像瘋子,但卻又充滿魅力的代言人。 沒有了Steve Jobs的WWDC,就像沒有了主音歌手的樂隊演出。 作為果迷的我,其實還沒有急著搶購iPhone5、IOS6也懶得upgrade,今個早上,我還是用著我的舊iPod Classic,來試聽我剛剛入手的新耳筒UE9000。 也許,在很多科技迷心目中,蘋果產品已逐漸失去光環,但我還是那一句:「夠用、喜歡用就好了,鬥數字鬥功能的話,悉隨尊便吧。」  “It’s in Apple’s DNA that technology alone is not enough — it’s technology married with liberal arts, married with the humanities, that yields us the result that mak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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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頭望明月,低頭See哎瘋。

「人世間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明明在你面前你卻他媽的在玩哎瘋。」 最近,在微博看到這番發人深省的話,回到家裡,我按捺不住,執着老婆的雙手,熱淚盈眶對她說:「老婆,我從前辜負了你,我答應,以後和你同台食飯的時候,我一定不會再頭耷耷玩哎瘋了。」 和人家講話時,雙眼要望著對方,本來這是基本禮儀,但多得智能手機的出現,所謂的眼神交流,彷彿已成為博物館內名畫肖像般的懷舊事了。 還在「我看著你你看著我」(《你令我快樂過》)?舊曲新詞要改寫,我們現在都習慣了用頭殼頂望對方,真心話只敢隔著手機講。 筆者本來也是這一類近代青年,但最近我已「洗心革面」,戒除手機惡習之餘,我更加入了「國民手機教育組」,希望能喚起大眾對這股社會歪風的關注 。 身為廣告界一份子,筆者當然想盡多點棉力。以下是我絞盡腦汁創作的七大標語連同建議使用方案,各界政府高官立法局議員特首辦新華社國民大小先峰或各位街坊,任君轉貼,拿來作路邊橫額廣告好,宣傳單張也好,無任歡迎。 「成功爭取零覆蓋,手機齊齊放入袋。」西隧口區區議員 「唔想隨街仆,路上行人咪facebook。」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 「除本國公民,本範圍內,嚴禁Check-in。」日本駐尖閣諸島領事 「手機玩唔停,靠右企定定。」港鐵扶手電梯安全組 「情願頭岳岳,勢不低頭玩微博。」秋官金句 「淨飲免費,手機餸飯雙計。」好運茶餐廳 「你《Whatsapp》到佢個人,唔《Whatsapp》到佢個心。」情投意合介紹中心 看過以上廣告標語,可能你已熱血沸騰,巴不得將哎瘋劈開,昂首闊步、重新做人。 說不定有一天,你會赫然醒覺,發現閣下的眼前人其實比AKB48還可愛,抬起頭做人的感覺又是那麼棒,晨早空氣哦,原來是如此清新開朗。 其實,此刻的我,正頭耷耷地忙着,在哎瘋上努力用Evernote趕完這篇稿…..@_@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