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010

潮熊熊抱Coke Zero

皆因我為人節儉(查實是孤寒),本來,對那些什麼潮牌,我一概沒甚興趣,但某天,當我手上拿起一罐新近的特別版Coke Zero,發覺罐上那隻樣衰衰、幪著眼、抱著另一頭小熊和一支電結他的啤啤熊插圖時,我便按奈不住,開始為此卡通公仔進行網上人肉搜尋大起底。 多得MILK誌帶來的潮流養份,UNDERCOVER這日本裏原宿我沒理由未聽過,其主腦人高橋盾(Jun Takahashi)我也略有所聞,只知道他向來喜愛黑底反白的「潮配」(你睇你睇,佢著衫真係得呢兩隻色),所以,找他來為原本也黑墨墨的Coke Zero設計限量版汽水罐,本來已事半工倍,經我明查暗訪下,發覺除了此罐,原來還有下文。 請得起高橋盾這位潮人設計師,你覺得Coca-Cola會就這樣便宜了他?不叫他起碼交底四五件設計品,根本無可能讓他過關,於是乎,大家就見到以上這一批Coca-Cola Zero® x UNDERCOVER的潮流精品。 本身也酷愛音樂的高橋盾,特別設計了這頭名為Blind Fold Bear的抱抱結他啤啤熊,配合”Zero Makes Noise”這概念,除了限量版Coke Zero罐外,還設計了牛仔褲、iPhone套(不用擔心,有齊iPhone 3G和 4)、Tote Bag和短袖TEE等等精品潮物,當然,設計一律是高橋盾最愛的黑底反白。 有換購了Tote Bag的朋友對其質量讚不絕口,更說絕非東甩潮誌近期那些免費附送的潮流「贈品」可比擬(當然,人家話明免費,還可以要求什麼呢?)。 我第一眼就看中了那件黑TEE,所以實不相瞞,執筆之前,我其實老早已使「橫手」,威逼去了可樂上班的舊同事,特別幫我預留了一件(但其實我個個月已有進貢啦,家中雪櫃最少買定半打Coke Zero),其他朋友若果有興趣的話,就可以參考以下換購方法。 奉勸各位,國慶在即,換購快手! 由即日起至10月17日,只要你在各大超市或便利店,購買Coke Zero產品滿港幣25元,就可以憑收據到UNDERCOVER專門店換購。 Coca-Cola Zero® x UNDERCOVER主題專門店 地址:柴灣嘉業街18號B座地下11號舖 電話:2881 8002

@何韵诗HOCC 是新浪微博的「好童鞋」

話說我於剛過去的星期一,獲頒新浪微博一周年的活動中,有幸成為了「星级童鞋」之一。 當天獲頒的「星级童鞋」中,不乏娛樂圈中名人,但我覺得我無謂再為人家錦上添花,一一細數了。 可是,在云云的娛樂圈圈名人中,我卻在獲獎名單上沒見到 @何韵诗HOCC 的蹤影 ,反而令我覺得有點詫異。 可能是屬於主流中的非主流關係吧,加上紛絲人數在藝人圈中並非最高(執筆之時為44萬多),不知是否這個關係,@何韵诗HOCC 未有因而獲選為「星级童鞋」,但對於這點,我卻有點保留。 本來,人家新浪微博頒了個獎給我,我不應說三道四的,而且我其實亦不太了解這個「星级童鞋」的殷選準則究竟為何,可是,我還是不吐不快,我覺得如果新浪微博真的要表揚一下對這個平台有所貢獻的用戶,@何韵诗HOCC 絕對應該榜上有名。 不用說在新浪微博尚未在香港流行的之初,@何韵诗HOCC 已仿如扮演著非官方大使般,四出叫和教人家開微博(當然其中又以娛樂圈中人為主),再者,在眾多娛樂圈的微博用戶中,她亦可算是更新得最密集最勤奮的其中一位。 此外,更不得不說,她的「微」影響力亦相當驚人,目前為止,在我發過的微博中,獲得轉發次數最高的的兩條貼(一條過千一條四百多),都是不得不多謝 @何韵诗HOCC 的轉發,才可獲得高度關注的。 一般人玩微博,尤其是藝人,都難免會太自我中心,主要以發佈個人訊息為主。 但就我的觀察,除了個人宣傳外,@何韵诗HOCC 亦會經常和她的大伙兒圈中朋友們,有不少互動的交流,她亦間中會留意草根網民如我等所發的微博,並作出回應或轉發,單是這點,我已經覺得新浪微博已應該頒一個「好童鞋」大獎給她吧。 但不要緊吧,我相信@何韵诗HOCC是不太介意有沒有獲得這個獎的,因為在不少微博用戶的心中,她的確是一個超越星級的「好童鞋」。

為什麼我會成為新浪微博的星级童鞋?

(圖片來自新浪香港) 有點像發了一場夢,剛過去了的星期一,我被邀出席了新浪微博一周年的慶祝派對,雖然大會事先張揚,我知道自己會有機會於當日的「童鞋星级礼」獲得嘉許,但頒獎那一刻,我才赫然發現,獲獎單位其實不算多,這個也算不上是什麼豬肉獎吧。 再看看其他獲獎的名人,我更加是覺得有點受寵若驚。 我獲獎的一刻,腦袋一片空白,除了多謝大會,以及那位沒有投訴我花時間寫網誌寫微博的太太外,我亦多謝了@Lady嘉嘉,她是來自@香港海港城 的管理高層,雖然她並非我的客戶,但平日卻有很多交流,今年農曆年前,她便興高采烈地嚷著叫我快快到新浪開微博,她亦順理成章,成為了我最早的所「關注」及「關注」了我的朋友。 等候領獎之餘,我亦遇了好些名人,@金培达 先生我差不多18年前做的第一支電視廣告(那個應該是幫President Food品牌為大陸市場做的肉鬆廣告),替我負責做音樂的作曲人(他還開金口主唱),之後我亦和Peter合作過好幾次,廿年人事豈止幾番新?Peter現在已經是首屈一指的華人作曲家之一,當天他還雀躍地告訴我,他最近正忙著一套音樂劇的製作,真的極度期待哦。 @金培达 先生身旁的是另一位樂壇中人@陈少琪 ,由達明一派的「馬路天使」開始,我一直也很欣賞@陈少琪 先生筆下的歌詞,而雖然我寫過的歌不多,亦從來沒有大紅過,但卻於很多年前有幸和他合作過,那就是陳曉東主唱的風吹草動。 然後,我又遇上了 @黄伟文,想不到我與他第一次對話,他的開場白居然是:「嗨,你好面善,你是否崇基人(香港中文大學其一書院)?」我答:「是呀,我跟你同一屆,和你同班上過幾百人的通識課哦。」究竟是(A)Wyman的記憶力超強,還是(B)我真的事隔廿幾年也沒怎麼變呢?後來,Wyman的回應是(B):「你事隔廿幾年也沒怎麼變(只由短褲變了長褲)」。 我不得不在此再次多謝新浪微博頒這個獎給我(雖然我仍然覺得自己在做夢),更讓我有這個機會,在頒獎當日,能夠和以上幾位神交已久的朋友敘敘舊,真的比獲獎更興奮。 Peter、少琪、Wyman,我們在微博再見!

GUCCI GUILTY「原罪」香水新廣告

大概不想讓CHANEL N°5的史詩式大電影廣告專美吧,GUCCI終於也不甘示弱,找來畫而優則導的Frank Miller,拍攝其最新一輯的女性香水廣告,產品是為GUCCI GUILTY。 單單是GUILTY此命名,已擺明車馬,要語不驚人誓不休,很火很爆。 漫畫大師Frank Miller曾將其經典作Sin City搬上大銀幕,開創了別樹一格的漫畫式美學電影風格之先河,功德無量。 電影中角色一律採用藍/綠幕拍攝,然後配以大量漫畫手法繪製湊併動感澎湃的唯美背景,最後以電腦合成,功得完滿。 雖則風格略走偏鋒,但「畫功」實在令人讚嘆,美指中人,人人只有讚極少人敢彈。 Sin City後,Frank Miller亦監製了叫好叫座的戰狼300,據知,Sin City 2亦已在製作中。 由風格偏鋒的Frank Miller執導,已經不難成為話題之作,選角方面,GUCCI亦似乎勇字在心頭,女主角Evan Rachel Wood雖然絕非大紅大紫,但亦屬話題性人物。 除了身為死亡派搖滾樂手Marilyn Manson背後的女人外(二人於2010年剛剛訂婚),近年她最為人熟悉的演出,便可謂是HBO電視劇True Blood中的野艷吸血殭屍女皇。 True Blood剛播完第三季,此劇向來被批評為極盡渲染色情暴力之能事,殭屍女皇此角色亦是既咸濕又毒辣的大奸角之人,GUCCI居然看上Evan Rachel Wood作為產品代言,選擇都可謂另類兼膽色過人。 GUCCI作為如此的大品牌,有此膽色,我真心由衷佩服,世間上多幾個這類的大廣告客戶,廣告界會更有趣。 長達一分鐘的導演剪輯高清版。 國內朋友可看Youku版。 廣告內容其實亦頗走鋼線,話說Evan Rachel Wood在虛擬城市的高速天橋上,駕著她的「惹火」開蓬跑車(這開場白又讓我想起Speed Racer電影),招搖過市。 途經一酒吧,遇上俊男Chris Evans(電影Fantastic Four內的霹靂火),不見由是何,一見就撻出火,兩人立即纏綿起來。 但南柯一夢,原來剛才電光火石間所擦出的火花,都是Evan Rachel Wood被GUCCI GUILTY誘發的情慾幻想而已,罪過罪過。 可以留意一下,整支廣告的大部份背景和配角都是黑白的,只有女主角和產品,是散發著微微的金黃,作為產品暗示,這電影語言表達得清晰不過。 主題曲方面,用上了當年Depeche Mode的名作StrangeLove,由Friendly Fires這新進英倫Dance Punk樂隊重新演繹,風格迷幻,較原曲與此廣告風格更切合。 用StrangeLove此曲為此產品點題,一句”I give in to sin”,擺明道出帶罪惡感的另類愛戀,我認為此實在乃神來之筆,度得很準很到位,鼓掌。 Friendly Fires演繹StrangeLove全曲。

由電飯煲到耳筒PIIQ—Sony品牌煉金術

你們猜,Sony第一件出產的產品是什麼? 不是原子粒收音機,更不是電視機,而是上面這台於1946年5月7日誕生的「電動煮飯器」,今時今日,我們簡稱「電飯煲」是也。(圖片及資料來源) Sony創辦人之一井深大(Ibuka Masaru),將一具傳統的木製飯桶改裝,在底部連接上鋁電極,接駁電流後,便成為這個現代「電飯煲」的初號機。 如果換了是今天,Sony可能會將此命名為RiceStation吧。 時至今日,Sony旗下的電子消費產品不計其數,更有趣的是,Sony很喜歡以副品牌(Sub-brand)的營銷策略,在不同的領域中開拓經營。 近年已成為業務中流砥柱的PlayStation不用說、手機SE、手提電腦VAIO、電視影音BRAVIA、數碼攝影Cyber-shot等等,都已經發展成獨當一面的品牌。 可是,我最懷念的,還是首推當年PDA界的經典,後來卻無疾而終的CLIÉ (讀作 “KLEE-AY” )。 多得近年的手機聽歌熱,隨身聽文化回歸,於是多個品牌的耳筒和入耳式耳機,都相繼入場爭一杯羹。 說起耳筒,雖然Walkman的氣勢已不可同日而語,但Sony在音響界仍有一定的地位,上圖這台肥水不流別人田的CD900ST(日本獨賣,不出口),更加是日本所有專業錄音室內的指定標準,是品牌的真正旗艦級產品,地位超然。 以我的愚見認為,Sony可能見大玩街頭塗鴉文化設計的耳筒品牌Skullcandy,虛有其型但音質平庸也能大賣,有點眼紅吧,於是最近便推出了這個全新的副品牌PIIQ (讀音Peek),希望能在這市場中搶灘。 設計上,PIIQ系列的耳筒用色大膽,出齊螢光黃綠紅,明顯也是想是走街頭塗鴉文化路線,同時亦背靠Sony的大名,在音質上給大家多點信心。 暫時PIIQ系列在香港推出了四款耳筒,主打的款式,相信是兩款頭戴式耳筒,MDR-PQ1和MDR-PQ2。 我手頭上正在試用的,是PIIQ系列頂級型號的MDR-PQ1 。拿上手的第一印象,我覺得在網上及平面廣告中的圖片(包括我拍的這兩張),實在有點虧待了這耳筒。 產品真身的物料,做工相當精美細緻,我更特別喜歡耳筒調節鬆緊部份,用上了魔術貼的設計,十分方便體貼。 這耳筒才剛剛來我家報到,熱身需時,待我煲足兩至三個星期後,我會再向大家作詳細報導,下會再續。

Kindle鬥iPad的比較式廣告,戇居又何苦?

什麼?能夠在烈日當空下用Kindle讀書,這個居然也可以成為iPad Killer的殺手鐧? 就算讀傳統書本,我也知道在烈日當空下看是一定會壞眼的,可能我見識少,但我老媽自少也是這樣教我的,所以,我一定不會左在泳池旁曝曬兼看書,如果我有小朋友,他/她這樣做的我會打鑊佢。 更何況,iPad或其他大部份的熒幕電子產品,都有不少副廠生產的防反光保護貼哦,可能美國那邊沒有先達廣場或高登吧,所以廣告中的那位iPad仁兄,只可無奈地繼續被身旁那位用Kindle的女士恥笑了。 還有,為什麼那位iPad仁兄會在泳池旁穿T-shirt?扮老套乎? 看完這個廣告,我不禁對Jeff Bezos有點失望。 言猶在耳,Jeff Bezos兩個月前在Bloomberg接受Charlie Rose訪問時,還誓神劈願地說,絕對不會把iPad當作自家Kindle的競爭對手,大家各有各做,各有各市場云云。 轉過頭來,居然有這樣垃圾的一個廣告出街,重點還要是,這回是對著iPad幹的。 基本上,但凡這類的比較式廣告,我都覺得只會是那些有著「二奶」心態的品牌才會做的,但我覺得,Amazon沒有這個必要。 學老黎話齋:「要贏人,先要贏自己。」拿一個無關痛癢的賣點來取笑人家,何苦? 以下是訪問精華片段: 想重溫整個近40分鐘的訪問,要到這裡。

溫文儒雅的「輕量感」入耳式耳機–UE700

因為以iTunes作為我的音樂管理庫,所以平日我的便攜音樂播放器,順理成章便是以iPod Classic或iPhone為主。 說到耳筒,除了天氣較熱的日子,一般我會盡量用頭戴式耳筒,但當天氣太熱,我便會使用入耳式耳機。 由於是每天「粗用」,兼且聆聽環境一般都在上下班的路途上,所以我不會選擇太貴的耳機,原則是「夠用」就好,目前使用的,是一對一千港元左右的AKG K-370。 我有位在Logitech工作的朋友,知我終日音樂不離耳,又喜歡在做運動時聽音樂,於是便給我送來了這對UE 700型號的入耳式耳機,讓我試試。 UE 700並非高階型號,造價大概港幣千二左右,較諸市面上最流行的UE TripleFi 10(在我的辦公室內,起碼有超過5位同事擁有),平宜了一千多,所以相信是屬於UE「非客製化」耳機中的中級型號吧。 隨機附送四對不同尺碼的矽膠耳塞,以及兩對記憶綿耳塞,記憶綿壓縮後能自動膨脹,佩戴時便能達到更貼耳、抗噪更佳的效果。 再看看她的基本規格: Frequency response: 20Hz–20 kHz Impedance: 40 Ohms, 1 kHz Sensitivity: 113 dB SPL/mW at 1kHz Weight: 0.41 ounces (11.6 grams) Noise isolation: 26 dB 我是一個相信音樂的直覺多於數字的人,但作為一對雙動鐵單元的耳機,能夠做到僅僅11.6 克的重量,的確又是令人驚訝。 拿上手的第一個感覺,我就是被它小巧的「輕量感」嚇了一跳,當我戴著她來做運動和跑步時,其體積及重量所帶來的輕鬆優點,更加是顯而易見。基本上,我覺得UE 700是一對即使長時間佩戴,也不容易感到疲累的耳機。 雖然是中階耳機,但其雙動鐵單元,的確讓此小巧耳機發揮著相當的解析能力,我將整套Brahms交響曲rip成WAV檔,放進iPod內讓她煲了超過20小時。 當我細味講求層次的管弦樂章,初步印象就是其音樂感相當強,每個聲部的動態對比清晰,沒多沒少,毫不浮誇,讓我想起當年我用B&W書架式喇叭,配搭Musical Fidelity Class A擴音機聽歌的日子。 「噢,太陽出來了,Brahms的樂章變得很溫暖。」 還好,此耳機亦不算「大咬」,我用iPod Classic來推,五六成音量,大小場面的音樂都應付得綽綽有餘。 尤其是,當聽大型管弦樂章時,齊奏段落的銅管樂組,音色輝煌而不火爆,更是一般入耳式耳機未必做得到的質素。 之後我再拿了好些流行曲來繼續煲機,John Mayer、玉置浩二、小田和正等等都配搭得宜,音質非常踏實,甚有書架式喇叭的「淡定」Hi-Fi味。 我的結論是,我會把此耳機定格為「溫文儒雅」型,如果你喜歡鼓音澎湃,低音粗獷的電音效果,你可能會嫌UE 700太「斯文」。 但如果你的心頭好,是編曲較為Acoustic,又或者是古典音樂為主的樂種,UE 700可能反而正合你口味,而且,你更會覺得,愈聽愈有韻味。

來生不做蘋果人

上星期,我在e-Zone出了這篇文,很多朋友只讀標題,所以在Facebook、MSN一見我就開始罵,說我為人如此虛偽相煎何太急云云。 哈哈,罵還罵,但勞煩大家將全文讀完才罵吧。蘋果人,我才不怕你們罵的。 「最憎蘋果人。」那管你e-Zone老編出了個Apple to Apple還是Apple to Orange的規格比較表,清楚列明iPhone規格中,幾乎每一項也遠不及其他品牌手機,兼且每次推出新型號時,通常又問題多多,最近的天線門事件東窗事發,依然死不認錯,送塊藥水膠布給你止痛就當了事,仿如浩蕩皇恩,小學生也知道這是「屈機」事件。轉過頭來,你們這些蘋果人已討論著何時會有行貨出售,還要心大心細不知應買黑色還是白色好。 「唉,可悲!」 那個iPad嗎?更無聊,連Flash也播放不到,說什麼這是隨身多媒體閱讀及網絡瀏覽器?你還要句句將軍人家Adobe,什麼?人家的做的軟件沒有娘親生出來的嗎?還有眾多學了這麼多年Flash要靠寫Flash幹活的朋友們,你怎麼可一句「不支援」就勒令人家要職業再培訓?但大家還未罵完,iPad代理商登個全版廣告說這星期五早上十時有售,連賣什麼也不用說,你們這一眾蘋果人又自動乖乖地去排隊,甘心被人當免費宣傳佈景板。所謂的蘋果「潮人」或者「人潮」不單是個現象,簡直是個異象。 「唉,笨獃!」 你永遠只會聽到有人自稱什麼蘋果人Mac人,但你聽過有人會這麼囂張,叫自己做Dell人或者三星人嗎?我還未罵完,蘋果人你實在太傲慢,你看,人家HP明明真金白銀贊助了電影Sex & The City 2內的角色Carrie,她居然明顯在整齣電影或甚至在廣告中,左閃右避生怕被人看到她在用HP,不要說電影了,她從前在電視版中,不是幾乎集集也與大大隻Logo的蘋果電腦出雙入對嗎?莫非做蘋果人才馨香一點?Carrie你怎可讓人家HP這個真命天子沒名沒份? 「唉,卑劣!」 有人說蘋果是個宗教,我覺得這根本是個邪教。試問有多少個品牌的產品,能令消費者如此喪失理智不能自已?一旦晉身為蘋果人,不少人更仿如得道成仙,繼而加入宣道行列,見人Sell人見鬼Sell鬼,全力硬銷勸人轉會,非我族類者,一律看低幾線再加冷語冷言。有人奉上銀兩買你的產品後再為你免費傳教,狂熱宗教份子更會替你四出揶揄對手以至對手的用家或全家。 「唉,過份!」 我覺得最最最離奇的,還是有些蘋果人可以當玩Barbie般把玩蘋果產品,周不時會幫她換件新衫呀、加點飾物呀,找一間屋呀諸如此類。更甚者,他們會視其蘋果產品為出雙入對的好朋友,間中自言自語,與她促膝談心,不管是男女老幼,戀「蘋」程度皆各具特色各有千秋,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蘋果人會對此病態引以為傲。 「唉,心寒!」 「唉唷,你是不是有病,自己罵自己?」 站在我背後的另一個我,看著我正在用我心愛的MacBook Pro寫這篇文,同時又撫摸著左邊的iPhone右邊的iPad時如是說。

品牌故事—樂人谷「終極」耳機

Ultimate Ears這名稱好不霸道,第一次聽到這品牌名字,立即讓我聯想起BMW那句經典的品牌標語”The Ultimate Driving Machine”(該品牌採用此標語達31年,至2006年才被取締),一劈頭就告訴你我是「終極」,幾乎就是貼著面告訴你:「嗨,揀我你一定無錯,因為我已經係好得無可再好。」 膽敢改一個如此囂的名字,或多或少與這品牌本身的創辦人為搖滾樂人不無關係。 Ultimate Ears由Jerry Harvey及Alex Van Halen於1995年成立,無錯,Alex Van Halen就是結他英雄Eddie Van Halen的親兄,亦是樂隊Van Halen中的傳奇鼓手。 多得Guitar Hero這遊戲,近年多隊六十至八十年代的老餅搖滾樂隊,都得以重新受到年輕一輩的樂迷認識和追捧,Van Halen這搖滾班霸當然也不例外。 話說Alex Van Halen於某次巡迴音樂演出時,突然發覺他的入耳式監聽耳機失靈,令他非常沮喪,要知道,鼓手是整隊樂隊的節奏靈魂,些微失誤都會左右大局。 為了要令日後演出更安心,於是便與他的音響工程師萌生要創做自家監聽耳機這念頭,最初Jerry Harvey還是只替Alex Van Halen量「耳」訂做,後來當然其他樂隊成員也有樣學樣,一人一對。 具一流的隔音效果(試想像一場搖滾樂音樂會的現場環境可以有多吵)、可量「耳」訂做,同時又兼具穩定高效應音質的Ultimate Ears入耳式監聽耳機,最初都是專為音樂圈中人而設,一直到了2002年,Jerry Harvey及Alex Van Halen發覺廣大的消費者市場理應大有可為,於是便嘗試將其原本為客戶量「耳」訂做的監聽耳機技術,移植於可供日常使用的量產型號產品中,至今仍然大受歡迎的Super.fi系列,便是其中之一。 多得iPod和iPhone令隨身聽音樂再次流行起來,看準了高階耳機的大有可為,兩年前,來自瑞士的電子消費產品Logitech(羅技)花了三千四百萬收購Ultimate Ears這家雖然只有40多人,卻在音樂圈中有不少擁躉的獨立品牌。 時至今日,Ultimate Ears仍然打著其「音樂人為音樂人設計的耳機」這旗號,定位清晰。她的旗艦產品中最高階、必需量「耳」訂做的入耳式監聽耳機,是為造價$1350美元的Ultimate Ears 18 Pro Custom In-Ear Monitor。 新進Punk Rock樂隊Fall out boy也是UE用家之一。 同時,由於繼續以口碑作主要的行銷工具,Ultimate Ears至今仍備受不少音樂圈中人愛戴,Van Halen當然不在話下,除此之外,Ultimate Ears的客戶中不乏由A-Z數之不盡的殿堂級名字,由Aerosmith、Bon Jovi、David Bowie、David Byrne、Depeche Mode、Fall Out Boy、F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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