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我的可樂

如果有一天,當你行落7仔,想買支可樂解下喝之際。你居然發覺,咦?見慣見熟的可樂樽,上面印著的居然不是Coca Cola,而是改了一個和你一樣的名字? 譬如你叫Rudi,可樂樽上原有的紅底反白Logo,就正好變成了Rudi。 你沒有發夢,這其實是真有其事。澳洲的Coca Cola,最近便推出了這個名為Share A Coke的宣傳活動,在不動聲色之下,在超市便利店靜靜雞上架大批包裝改了名的Coca Cola,除了大名改了,上面只印有簡單的一句譬如Share a Coke with Rudi的字樣,字款也與經典的Coca Cola一模一樣。 正當大家,尤其是榜上有名的朋友們,都開始在facebook或其他的社交網絡議論紛紛,討論著究竟Coca Cola葫蘆裡在賣什麼「可樂」時,他們才施施然地宣佈,其實這個不是惡搞,而是Coca Cola最新推出的Share A Coke宣傳活動,印在可樂樽/罐上的名字,正好就是澳洲全國最常見的150個名字。 想知道自己有沒有榜上有名?當然又是上Coca Cola澳洲的facebook page啦。這還不特止,Coca Cola更加為這150個名字,度身訂做了150首可樂歌,聽見自己的名字變成了歌曲,真的是未喝已經快樂爽透。 據知,Coca Cola澳洲打算發售最少2億樽/罐這些印有個人名字的特別版包裝汽水,到聖誕期間,樽/罐上更將會印上Santa、Rudolph(幫聖誕老人拉雪橇的那頭紅鼻子馴鹿)或其他應節名字。 既然上得facebook做宣傳,例湯例水的病毒式營銷(Viral Marketing)當然少不了,只要透過facebook connect,你就可以將你朋友的名字虛擬地印在可樂罐上,然後分享給你的那個他和她,簡簡單單,就可以逗人開心。 名字太獨特?不在這150個之列?Coca Cola也會照顧你,到澳洲某些指定商場的可樂自動販賣機,你就可以自家印製擁有你個人名字的特別版可樂罐,哈,如果連中文或其他非英語文字也可以印上的話,就真的皆大歡喜了。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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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詩式超牛逼的網絡廣告片

「目前我的拍片檔期已經排到了12月初。我計劃明年開始弄電影,少量接拍廣告。」 最近,胡戈在他擁有33萬多粉絲的新浪微博上如是說。 誰是胡戈?如果你稍有留意內地的視頻網,幾乎都可以肯定看過他的惡搞視頻。沒錯,胡戈就是那位當年惡搞了陳凱歌大導演的《無極》,移花接木剪輯成在網絡上可能比原作更受歡迎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的那位。 事實上,胡戈與好些終日在高登討論區發表二次創作的巴打同出一轍,大家也是從事惡搞出身。 但後來成名了,居然吸引了好些廣告商,直接找他製作網絡廣告短片,當中合作得最多的,首推七喜,其他還包括了阿里巴巴、麥當勞、威猛先生等大品牌。 最近的人氣之作,就有家安空調消毒劑及全城熱戀鑽石等等,你隨便根據以上這些品牌+胡戈這組關鍵字,你就會不難找到這一批網絡短片。 當我們的政府官員嚷着要立例打壓二次創作,內地以這類創作起家的胡戈,除了廣泛受到那些常被視為離經叛道的網民推崇外,更受到主流商業單位的認同,你說諷刺不諷刺? 事實上,胡戈一下子間成了人氣廣告導演,最近更要籌備進軍大銀幕,也不得不拜二次創作的磨練所賜。 胡戈的廣告創作,一般製作其實極之粗糙,由主角以至臨時演員,來來去去其實也是那幾個。 他的說故事方式,其實也只有幾度板斧,通常都是先以一個你可能會認為與產品最風馬牛不相及的時間人物地點的設定,然後以腦筋急轉彎式的密集式笑話,引你入局。 然後,到了最出奇不意的一刻,產品就會以最生硬的資態出現,主角或旁白更會調侃地向觀眾給力硬銷,反高潮卻成了廣告的高潮所在。 是的,胡戈的創意有點無賴,他的製作水平,亦可能與時昌迷你倉不相伯仲。 更重要的是,他每支的所謂廣告片,最少也要花幾分鐘才看得完,不可以和限定在三十秒或頂多六十秒的電視廣告相提並論,因為即使明明是廁所時段,在電視台的廣告時段,都是一寸光陰一寸金的。 但為什麼胡戈的廣告片,會在網絡上如此受歡迎?我呢,就是特別喜歡他的作品語言夠草根。 是哦,你看,除了科幻奇情的樓盤廣告,我們香港的電視廣告,隨時就連賣包花生都要扮中產扮潮人似的(哦,還有歷久不衰的老餅品牌扮Hip-Hop這方程式)。 於是,小市民如我,只好無奈地打個呵欠,關掉電視,開電腦上土豆去搜一搜胡大導的新作,找到一支超牛逼的,馬上就在臉書分享,多賺幾個讚。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家安空調消毒劑的反置入式廣告 七喜汽水幸運大抽獎 七喜汽水幸運大抽獎(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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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不再是2011

1984年,第一台Macintosh電腦橫空降世,推出時,蘋果電腦製作了一支長達一分鐘的電視廣告。當年,只在美國超級碗Superbowl廣告時段中播放過一次,導演是當時已拍了Blade Runner的Ridley Scott。 廣告以George Orwell的名著1984作藍本,暗諭當時壟斷電腦市場的Big Brother「大佬」—- 藍巨人IBM。 在「大佬」管治下鐵幕世界,每個人的外表與衣著都一式一樣,人人都活得像具機械人,一起跟隨大隊前進。 廣告中,見眾人進入大禮堂內排排坐,呆望著大屏幕,聽「大佬」訓話。他說我要聽,聽過就要信。 同時間,一名身穿白色小背心紅短褲的金髮少女,在武警追逐下,闖進了這廣播大堂。 然後,她大喊一聲,竭盡全力把手中的鐵鎚,擲向「大佬」正在向大家洗腦的大屏幕中,然後傳來一聲隆然巨響。 「大佬」的權威被毀,新時代即將誕生,屏幕爆炸的同時,眾人也嚇得目定口呆。 此刻,旁白娓娓道來:「1月24日,蘋果電腦將推出Macintosh,你將會明白,為何1984不再是”1984”。」 整支廣告中,Macintosh的產品,連半秒也沒有出現過。 ”1984”這則廣告,開創了廣告的先河,除了因為即使只在電視播過一次,卻反而成了可能是廣告史上被人看過次數最多的廣告之一外;更因為廣告中勇於破格,膽敢以如此富象徵意味的含蓄手法,作為一件新產品推出的宣傳。 大家敬佩的,不僅是製作該廣告的創作人,更重要的,是那一家公司老闆的勇氣。 但最後,在現實世界中,「大佬」沒有被打敗,當年,Macintosh賣得不太好,蘋果電腦繼續是個小眾玩意。這一家公司的老闆也輸了,Macintosh推出後一年,他被自己一手創辦的這家公司開除。 廣告也好、電影也好、文字作品也好,「看不懂」是我們做傳播最常聽到的三個字,我們都愈來愈怕得不到大部份人的認同,所以都怕得要思前顧後,得把想像空間降至零。 最好就是,十個人看,十個人都「看得懂」,接收到的訊息也一模一樣,這才算成功。 到底”1984”這廣告算不算成功?我沒有答案,我只想和你說,如果這個世界真的有平衡宇宙,1984年的世界又有兩個的話,我們應該慶幸,大家都活在Steve Jobs存在過的那個宇宙中。 那一個宇宙,會容許大家有較多的想像空間,大家也不願因循苟且,有更多的勇氣去改變這個世界。 2011年,Steve Jobs離開了,但多得他的出現,令2011不再是”2011”。 多謝。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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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刻「回到未來」夢幻號球鞋

那些年,我們都在旺角波鞋街門口看球鞋,但只看不買。 正所謂「男孩愛球鞋」,畢竟唸書的時代不是每一個人都家境富裕,可以負擔得起為孩子買一雙他們心中夢幻號球鞋。 大品牌當然都深明此理,為了一圓當年小男孩的夢,每隔十多二十年,總有好幾款經典球鞋復刻再現,價價一般由數百至僅僅過千,是負擔得起的小奢華,讓當年望門只可望門輕歎的小男孩,今天終可彌補那個少年時代的小遺憾。 過去這些年來,三葉草adidas就一直令我等當年的窮小子,圓了不知多少個美夢。復刻的經典球鞋,不斷輪迴再世,好像永遠出不完。 另一邊廂,Nike當然也不甘示弱,兼且更懂得借經典搞品牌營銷之道,最近的復刻經典,更絕對是夢幻中的經典,因為,這是一雙從來沒有在現實世界中出現過的球鞋。 1989年推出的電影「回到未來II」,劇中男主角邁克爾.J.福克斯,為了拯救他未來的兒子,乘時光機去到2015年的未來世界。其中經典一幕,就是Michael J. Fox穿上了一雙不用繫鞋帶,只需按一個電子感應鍵,便會自動調節鬆緊的Nike球鞋,這雙球鞋還有閃燈,並用上了像太空衣的物料製作,酷得非比尋常。 想當年,相信不少男孩都在電影院裡看得雙目發光, 並一廂情願地,希冀Nike真的會推出這一雙球鞋。事隔二十二年,這一雙夢幻號球鞋的真身終於出現,但它卻有非常任務在身。 事實上,這位當年在「回到未來」電影系列中硼硼跳跳的傻小子Michael J. Fox,1991年被診斷患上帕金森氏症,由於病情日益嚴重,直至1998年將病情公開後,他開始半退出演藝圈,同時,卻成立了一項資助帕金森氏症治療研究的慈善基金,並且身體力行,到處進行遊說,喚起各界關注。 Nike其實於去年早漏出風聲,已將當年電影內這雙球鞋的設計專利註冊,到了最近,更正式宣佈生產了1,500雙限量版「回到未來II」球鞋,取名為2011 Nike Air Mag,並放了在網站eBay上拍賣發售。所有收入,都會撥入Michael J. Fox的慈善基金,而Google創辦人之一的Sergey Brin,更會按所籌得善款數字,如數捐出同等金額。 據說投標價平均由3,500至10,000美元不等,也有說英國音樂人Tinie Tempah 出價37,500美元入手了一雙。暫時未見有最新善款數字的公佈,但相信Nike此舉已屬雙贏,既可以做慈善,亦有助宣傳品牌。 看過網上有關此球鞋的短片,造型沒錯是完全復刻了電影中的道具的,但電子感應自動索帶的未來科技尚沒有出現,LED閃燈亦只屬聊勝於無的「高科技」裝飾。雖則如此,看見此夢幻號球鞋的誕生,確實已令我輩的大男孩非常興奮,不知山寨版會否在淘寶出現? (原文刊登於Esquire中文網–時尚先生網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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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狂人》時裝系列

喜歡追美劇的朋友,一定對Madmen《廣告狂人》略有所聞,事實上,這套美劇雖然故事圍繞一班廣告人的職場生涯,但《廣告狂人》這名字又實在翻譯得爛透,此劇中的廣告人,生活雖則有點放浪,卻肯定未至於為廣告而狂。 是這樣的,紐約麥迪遜大道 (Madison Avenue),可說是美國廣告業搖籃,但凡所有大公司,總部都一定設於此區。所以,美國對廣告人的暱稱,亦取Madison一字的Mad,從此以Madmen為名。 Madmen這套劇以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美國為背景,那個年代,除了社會以男性為主導,兼且充滿性別及種族歧視外,透過此劇,你亦可留意到,這一班麥迪遜大道的廣告上班族,終日煙不離手,酒不離口,對衣著也極之講究。 劇中男士的西裝一般也修身畢挺,並主要以碳灰色為主要基調,此外,女士們身段則普遍較豐滿,套裝的剪裁,當然也更要突顯其女性線條美。 所謂的時裝潮流,向來都是十年一個輪流轉,廿年一次大回歸,由於此劇大熱,Madmen一劇中的懷舊服裝,頓然成了不少時尚中人的參考對象。 雖然Madmen第五季的播放期再三推遲,卻仍無阻Banana Republic與該劇首席服裝設計師Janie Bryant的合作,這系列因Madmen之名的時裝,合共六十五款單品,於八月剛剛上市。 雖然以走戶外休閒服路線的時裝起家,但過去十多年來,Banana Republic已成功轉營為走中價上班服路線的品牌,定位介乎Ralph Lauren與Zara之間。 近年美國經濟欠佳,一般成衣品牌都變得更為親民,Banana Republic也不例外,目前一件西裝外套,平均也不過兩百美元。 這個Madmen系列也如是,定價算頗平易近人。造型靈感當然亦來自劇中如Don Draper及Betty Draper等主要角色。 雖然名為Madmen系列,但看來其中男士系列的選擇卻較女士們為少,兼且款式亦較為單調,西褲、西裝背心、領帶和紳士帽,色調也是一貫如劇中的碳灰為主。最特別的那件單品,反而可能是那個銀色的鈔票夾。 當然,經典與單調往往都在一線之差。我向來嚮往六十年代初那個百物待興時期的好風光,過多一個月便秋涼漸漸,屆時這類經典紳士套裝便可大派用場,假使你在中環的ifc與我這身六十年代造型擦身而過,不要以為這是時光倒流,我也不是什麼《廣告狂人》,其實我只是一個普通的Madmen。 的。 (原文刊登於Esquire中文網–時尚先生網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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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變臉 圖象化你的人生

「facebook 又改版了。」 在辦公室內,或在facebook的留言「牆」上,八十前至九十後的朋友們,都紛紛像初生嬰孩般呱呱叫嚷,怨聲此起彼落,有甚者更發誓要和facebook分手。 但過了兩三天,已暫時撤離或喊着要離開的,一切生活依舊,週日晚上,他們繼續忙碌地把自己的週末大事回顧,圖文並茂地上傳到facebook去,朋友間在網上隔空傳情,互相給個「讚」,不亦樂乎。 這可能就是現今的網絡生態。就是大部份的網絡平台,其實都是長期處於一個beta(測試版)階段,常變是理所當然。雖然不少用家都會對「改版」產生不安,甚至短時間鼓噪起來,但只要誰有真本事,誰就能繼續留住用家。反而,假使用家對你的「改版」毫無反應,你其實便更要擔心了。 上週四,雖然沒機會親身到美國三藩市,我卻與一小撮香港網絡營銷界的朋友,被邀請到facebook香港的辦公室,一起透過網絡觀看剛於美國當地舉行的facebook年度開發者大會f8(可讀作fate),因為這一天,facebook又有大事宣佈,但其實這也是大家早習以為常的「新聞」,是的,他們又要「改版」。赴會前,已在網絡上讀到瘋傳的消息,這次的「改版」,是個大變臉。 先來個下馬威,可能一來為了對數個月前的北美用戶流失潮闢謠,二來又要向虎視眈眈的對手Google+展示實力,facebook 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在會上先宣佈,該社交網絡目前在全球坐擁逾8億用戶,單單是過去兩個多月期間,用戶數量已增加了五千萬(據觀察,增長最迅速的大部份人口是來自印度及印尼,他們是美國以外的facebook大戶),另一個驕人數字,是自創立以來,facebook首次出現5億用戶同步上線的紀錄。 有趣的是,Google+這與facebook短兵相接的社交網絡,亦湊巧於剛於這f8大會開幕前兩天,宣佈全面對外開放(之前為測試版,只讓受邀請用家試用),據資深網絡作者Paul Allen統計,短短兩天內,Google+用戶增加了最少30%,保守估計,目前用戶應該有四千萬以上。 說回facebook今次的「改版」,對於一般用家,尤其是香港的用家而言(因為當中新增的音樂及影片分享功能我們都無福消受),當然便莫過如這個令人耳目一新的功能「時間軸」(Timeline)。 一言以敝之,這是一個將你的人生圖象化的新介面,今後,你曾經在facebook上分享過的文字圖片喜怒哀樂,都會按一條長長的時間軸,順著年月日,依次地顯示出來,基本上,這就像你的人生剪貼薄,畫面亦有點像商業週刊(Business Week)等一類新聞雜誌近年最常做的圖象化大事年表一樣。但這一次,這一則新聞故事的主角,就是你。 雖然暫未正式對外開放,但我已急不及待,在我的個人facebook頁面上安裝了「時間軸」,第一個感覺,這個介面十分「炫」,有點像我的個人網誌,由於我是在2007年才開始玩facebook的,所以我的個人簡史就在那一年開始,但由於我在事前已填上過我在那一年加入過那一家公司、在那一家大學念過書等個人簡歷,「時間軸」在這些年份上也有記號,好讓我可上載些舊照片,輕易地為我這部份暫時留白了的人生,填上想告訴朋友的內容。 除了在個人主頁版面的「時間軸」,最大的改變,還有放了在右上角的最新狀態更新(Ticker),今後在主要頁面上的好友狀態更新,頻率最會進一步減少,取而代之,就是這個會不斷同步刷新好友最新狀態的視窗。 事實上,在f8大會前,這新增功能其實早已推出,但初步反應卻劣評如潮,有網友投訴被更新次數過密、在facebook上活動頻繁的朋友們「洗版」,不勝煩憂。以facebook一貫從善如流的作風,此功能在不久將來,很可能又會「改版」。 最後一個值得留意的新功能,就是facebook即將與軟件開發商合作,讓今後他們在整合其在facebook分享的按鍵時,除了一向我們見到的Like(讚),更可設定其他的動詞,令該分享活動更為直接了當,更繪聲繪影。 譬如,電影網站可用“Watched”、音樂或廣播電台可用 “Listened”、新聞或圖書網站則可採用“Read”,太太看中了一隻鑽戒?當然就要用”Want”向老公暗示了,如此類推。不少人曾一度形容這個Like按鍵,是近年網絡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圖騰,今回facebook意圖再次將歷史改寫,但我卻在想,在這個網絡資訊分享過盛的年代,究竟我們是否可以承受得到更多? 總括來說,我對這次的facebook「改版」是十分樂觀的,最低限度,這次所進行的大改動,還是以針對用戶體驗來出發,同時亦照顧了第三者開發商,讓他們可以在社交網絡所進行的推廣及服務提供上,拓展至另一領域。如此舉動,都是為了增加用家的黏貼度,在facebook上線的時間更長。 當然,我知道,對於部份廣告商來說,我想他們還是不會滿意的,因為在其他入門網站可以進行的廣告模式,如跳彈出來嚇你一跳的大型橫額,相信facebook還是不會推出的。 (原文刊登於2011年9月27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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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午餐一起來?來一客班尼迪克蛋。

在美國生活過一年,當時是窮學生一名,我住在UC Berkeley的學生宿舍兼搭食,但每逢週末,宿舍飯堂一般便沒有宿生包伙食的早餐供應。 但反正大家通常週五週六都會玩得夜,翌日又會遲點兒起床,所以那段日子,一到週末,我也會開始習慣不吃早餐,等到11到12點左右,便到學校附近的鬼佬茶餐廳,吃美國人流行的所謂Brunch,一餐當兩餐吃。 當時,我最回味的Brunch Menu,便要首推班尼迪克蛋 (Eggs Benedict) 。 回到香港,試過很多家餐廳,但所吃過的班尼迪克蛋都一律難以下嚥,與我隨便在美國找一家地道餐廳吃過的,質素都相去甚遠,試過怕怕。 班尼迪克蛋的來源,眾說紛紜,但較多人的說法,是話說上個世紀末1894 ,有位名為Lemuel Benedict的華爾街股票broker,在一個前晚喝得大醉的翌日早上,踏入了Waldorf Hotel吃Brunch,由於餐牌上沒有合胃口的,於是他便吩咐廚房做一份私房Brunch,要有兩片牛油吐司、兩隻水煮荷包蛋、另加幾片煙肉,再在上面淋上蛋黃醬。 後來,酒店餐廳內的老闆改良了此創意餐單,用烘焙過的英式鬆餅(English Muffin)代替吐司、火腿代替煙肉,然後命名此為Eggs Benedict,並從此加了入餐牌裡,之後更世界風行。 姑勿論班尼迪克蛋是否真的由New Yorker發明,但可以肯定的,就是這聽起來像麥當勞煙肉蛋漢堡的班尼迪克蛋,製作應該難度有限,可是,我在香港吃來吃去,就是吃不出味兒。 那天週末在中環的Linguini Fini和朋友吃Brunch,本來已吃得半飽,但姍姍來遲的班尼迪克蛋一到,我居然立即食指大動。 吃過後,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這裡的班尼迪克蛋,能再次勾起我對此品的食慾,除了烹調方法與我在美國吃過的一模一樣外,更主要原因,還是那兩隻新鮮的農場蛋。 尺碼和賣相有點像馬來西亞流行的葉子媚包(何解?心照),這對蛋的份量亦頗為重手。一刀落下,蛋漿爆出,夾雜另人開胃的自家秘製蛋黃醬,蛋味甘香而不膩。 本來打算和旁邊那位遲到的仁兄對分,但吃了一口,覺得實在太美味,最終決定獨食,一於事後才去跑步減肥。 Linguini Fini以紐約派的意大利餐風味和有機食材馳名,剛推出的Brunch Menu其實還有很多好東西,但個人推介,還是來一客班尼迪克蛋,再來一杯Latte,這個週末早上,堪稱完美。 先告訴大家,六人以下,這裡不設訂位,不想等位的話,除了要早點來,就可能沒其他辦法了。 Linguini Fini 地址:中環皇后大道中139號The L Place 1樓 電話:285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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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求粉,我求你應呀承。

「你知道嗎?我們都很粉你哦。」 「哥們兒,來,大家就互粉一下吧,我先粉為敬,粉!」 某次到內地工作,首次聽到以上對白,聽到那個「粉」字,我還以為自己得罪了人,遭人家問候父母。 哦,後來我才明白自己的無知,原來這個「粉」,是「粉絲」的「粉」,是內地網絡圈的術語,來到微博年代,關注人或被關注,一般都會「粉來粉去」地形容這段微妙關係的。 是這樣的,最近新浪微博新增了一項「要求關注」功能,即是說你可以直接邀請人家「粉」你,也有內地朋友稱之為「求粉」。 可能多得e-Zone給我機會在這裡寫專欄,滔他人之光,我間中也會收到不少「求粉」的私信。 只可惜,這些「求粉」宣言,一般都像林公公向香港市民發表的錄音機言詞一樣,無誠意更無說服力之餘,未聽完你已經會打足最少三個呵欠,我真不明白,能夠成功「求粉」的,可以有多少個人。 好吧,就舉幾個例子給大家參考參考,引以為戒哦。 「有你粉我,我必粉你。」喂喂,這個未免有點太江湖味吧,你是來收跎地的嗎?拜託拜託,老哥你最低限度可以給我一個理由嗎?就是為了你這個「粉」? 「你知道我在粉你嗎?請快快來粉回我。」這個更離譜,一聽見就讓我先打了個冷震,感覺真有點像當年173173的寂寞怨婦俱樂部。 「我向你求粉我求你應呀承。」哎喲,你以為你是家英哥我是明荃妹嗎?問世間,可能只有家英哥,才有資格把肉麻當有趣,這位施主,請過主吧。 「刷粉達人,要求互粉。你我成功互粉,即可以特惠價$150人民幣刷粉一萬個。」刷粉者,幫你增加粉絲的買賣活動也,雖然這個價碼我付得起,但當我看看這位自稱刷粉達人的朋友,原來自己也只有50名粉絲時,你覺得還有說服力嗎?當然,這$150人仔我也可以省下來了。 說到最出位的,可能便要數號稱中國第一Showgirl的吳梓嫣ChinaJoy了@Cgirl吴梓嫣。最近,在某個內地舉行的動漫活動中,她便索性在其性感露臍熱褲裝之間的肚皮上,大大隻字寫上「微博求粉」,毛筆字字體極之粗劣,口味超重。但看來她頗成功呢,紛絲已過三萬。 輸了給這位內地靚模,我現在正痛定思過,密謀「求粉」大計,在我未度出驚世絕橋前,麻煩大家也來粉一粉我 @路迪涼,但凡粉我者並註明是e-Zone讀者,我必「回粉」。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可能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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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跑鞋‧迷你裙

又到了跑步季節,又到了各大運動品牌宣傳新款跑鞋的時候。 今時今日,主流品牌大多會以贊助跑步賽事,又或者找個知名運動員或名人代言,除此之外,廣告都不外乎鬥款式鬥設計鬥科技,廣告人於是絞盡腦汁,刮肚搜肠,在想,究竟還可以鬥什麼? 日本創作總監說:我想通了,不如鬥鹹濕。 (老總不用擔心,我當然知道metroPOP是本入屋雜誌,以下內容不會含色情成份。) 可能是文化差異的關係吧,日本人的創意,章法永遠是很難估計得到的。鬥鹹濕只是戲言,實質上,這一則廣告是以一個樂而不淫的手法,講述adidas running旗下的超輕跑鞋adizero的優勢。 優勢是什麼?就是超輕,輕得連廣告中的這位仁兄,一位長得絕對不像運動選手的綠短褲四眼仔(他有點像瘦版的Ian Wright),也能夠爆發驚人小宇宙。 請過來這邊的實驗室—adizero Lab看一看。先計算好所有反風阻反地深吸力等物理程式,然後,工作人員悉心把十多個穿上迷你裙半身模特兒公仔,成一直線排好. 過程一絲不苟,細微如迷你裙離地面的高度,也要精確計算。 好,槍聲一響,開跑。四眼仔以一百米短跑的動作,一個箭步,飛奔掠過這十多個半身模特兒公仔。速度實在太快,慢動作重播,見四眼仔每掠過一條迷你裙,產生恰好的風力,令裙底春光隨即乍現,連關過關,像葉問師傅一樣,中中中。 最後一關,由日本寫真女優黒澤由莉加真人示範,裙底春光再現(咳咳,不好意思),擋也擋不住,All Light All Fast的adizero,果然名不虛傳。 高科技的adizero,對決無科技的迷你裙,強弱懸殊,前者當然旗開得勝。但我想知道,這則廣告,最後又能否贏得消費者的歡心? 拜託adidas香港的客戶,千萬不要把這日本廣告拿來香港播,我等電車男當然會看得眉飛色舞,但在中環ifc上班到PURE做Gym的那一班女強人,不僅會向廣管局投訴,更隨時會拿着你對家的Nike關刀來劈你的,你最好考慮清楚。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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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簡單的微單—Sony NEX5N

借了兩個星期,已捨不得還給人家。 說的是Sony最近推出的這台NEX5N。事隔一年左右,不算姍姍來遲了,NEX5N其實是NEX 5的後繼機,外觀上的改動近乎零,但功能上卻作了不少的升級。 上一代的NEX 5最為用家咎病的操控問題,來到NEX5N,便企圖以輕觸式的 3 吋 LCD 顯示屏彌補不足,但事實上,一如較早前的Panasonic GF2和Olympus PEN3一樣,觸控式操控似乎已成為了微單的指定動作。 觸控式選擇對焦點並非人人喜歡,認識不少的單反用家中,嗤之以鼻者更大有人在,但作為習慣了用Camera+這類攝影app在iPhone進行對焦的我來說,反而用得輕鬆。 NEX5N的強項,是採用了一片尺寸接近單反相機的1,610 萬像 Exmor APS HD CMOS, ISO由100 至25,600。 對於我這類非專業用家來說,當然這些都只是數字遊戲,狂谷ISO,我更覺得有點兒屈機成份。 親身體驗後,發覺AF 對焦速度理想,在光線微弱的情況下拍攝,ISO3200絕對可用,影像細緻度表現亦理想。以成像質數而言,已肯定超越了我那台用了差不多四年的Sony A350入門單反。 一般旅行外遊,除了較常使用的Canon G12,我也會帶備這台A350,一向不喜歡頻頻換機的我,試用過這台NEX5N後,卻覺得自己是時候認真考慮減輕背相機的負擔了。 由於都是用來旅行拍攝為主,所以想活動較輕鬆自如,更不希望欣賞風景變成忙著拍攝風景,一般情況下,我背包裡帶部G12小DC,其實已經可以滿足到我的主要需要。 但當我把G12放在NEX 5N旁邊,發覺後者居然更輕便,換上餅鏡的話,願意經常放在背包裡的機會便更高。 兩支Kit鏡比較,我偏向較喜歡那支餅鏡,起碼不會像拿Zoom鏡時般頭重尾輕,但只要不把它當作DC般拿,習慣了持機的手勢後,拍攝其實也不難得心應手。 由於時間關係,加上還是想試清楚相機的拍攝質素,加上我對15款的創意濾鏡效果興趣不大,以下是我隨便主要用光圈先決試拍的照片,全部沒有用閃光燈,更沒有任何後期修圖。  入夜後,路過中環的大排檔,淡淡發黃的鎢絲燈泡影照下,四周入鏡的細緻位仍清晰可見。  沿大排檔走進後巷,即使四周光線微弱,出來的效果依然不俗,鎖櫃的鐵皮面質感可見。 在中環ifc mall參加活動,站在面前兩三排的記者後面,什麼也看不到,唯有Zoom盡然後舉手就拍,哈,居然也給我影得頗清楚。 在光線較弱的戶內位置拍攝小狗,把光圈開到最大就拍,毛色十分自然。  拍攝當日陰天,亦不容易叫小狗定下來,有點兒難度,同樣將光圈推到最大,成功捕捉。 總結:因為NEX7即將推出,所以有朋友仍對NEX5N有點保留,認為此乃過度期產品,這點我反而不太認同,事關兩者定位相差太遠(NEX7整機價$1,199美元),NEX7將會是Sony用來打其他品牌DSLR的中價半專業機的武器。NEX5N對象則仍然主要是消費者市場的微單用家,如果你仍未擁有微單,這將可能會和我一樣,正面對Sony NEX5N、Olympus的PEN3、Panasonic G3等三款機型間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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