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解讀

Starbucks Doubleshot 醒神雙槍雄

每日無咖啡不歡,一般早上,我會先在家裡來一杯用Nespresso咖啡機沖的Soy Milk Latte,邊嘆早餐邊喝咖啡邊上網。 除了我的MacBook Pro以外,這台咖啡機相信是我在家中用得最多又最喜歡的電器,每天才幾塊錢便能夠沖出較名牌咖啡店有過之而無不及水準的靚咖啡,做人有時不要待薄自己,我平日頗節儉,這是我每天留給自己的點點奢侈。 回到辦公室,咖啡因效力已過半,開工前抖擻精神,我會再來一杯,UCC的即溶咖啡既方便又有水準,117是我的至愛。即溶咖啡不夠水準?看你是買那一款吧,UCC這一款,味道總比在辦公室用隔夜咖啡粉沖得不倫不類的滴漏咖啡好喝,不相信的話,問問神探伽利略,他也是喝即溶咖啡喝出癮來的。 多得公關公司厚愛,最近給我送來了兩廂Starbucks罐裝咖啡試飲,兩款Doubleshot的口味分別為Americano及Espresso & Cream,即一齋啡一奶啡。 什麼是Doubleshot呢?有經常到Starbucks買咖啡的就知道,除了是例牌Coffee of the day外,簡單來說,一般你點的如Cappuccino或Latte一類的咖啡,都必定是Espresso base的,意思即是用上濃烈的Espresso咖啡打底,然後才混和牛奶或打好的忌廉。 而沖Espresso一般亦會逐個shot計(你見那些小小的杯,就是所謂的Espresso shot),如果沖的是一杯較大的咖啡,Doubleshot Espresso是項指定動作。當然,有些朋友可能喜歡較強較搶的咖啡味,這個時候,你就可以要求加碼,在Starbucks,每個shot都只是加三塊錢,和在茶餐廳加冰一樣平宜。 可想而知,這兩款Doubleshot罐裝咖啡,個子雖小,Espresso shot卻是打孖上,雙槍雄。 我最討厭喝冰咖啡,所以品嚐這兩款罐裝咖啡,熱飲是唯一方法。如何炮製?先將咖啡倒進杯內,放入微波爐叮45秒便可。 我從不嗜甜,平時喝咖啡也不喜歡加糖,初嚐這兩款咖啡,Americano那款齋啡還可以,另外一款Espresso & Cream,我就覺得太甜了,奶味雖則香滑,但對我來說口感還是太厚太濃。 再試,波爐叮45秒後加少許熱開水(大概加滿一個小咖啡杯),兩款咖啡的味道也剛剛好,Doubleshot Espresso隱藏的搶勁不減,醒神!! 我多希望他們會有無糖的版本哦。 有時間的話,不妨看看以下這個為這系列產品而做的「假」網頁,內容以取笑我們日常辦公室內的無聊事為主,還有幾支短片,頗鬼馬的。 http://www.energypluscoffee.com/doubleshottimes.php

Android大芒王,SE黑白雙煞X10。

因為寫過很多篇關於Nexus One的Blog,亦有在信報寫個相關文章,唱好有關Android Phone如何前途無可限量云云,很多朋友都以為我是Android 平台的擁躉,又或者是,我的客戶中,必定有生產Android平台 的手機品牌。 但事實並非如此,首先我為人孤寒,不會頻頻換機,但另一方面,我個人向來對新款手機都有濃厚興趣,兼且作為做廣告及營銷的行內人,Android平台,更是不容忽視。 目前為止,我還是以在辦公室內借同事的Android機 來試玩為主,因為我在一家網絡廣告公司上班,當中有不少負責技術開發的同事,他們當中,又十居其九都是Google紛絲,順理成章,很多都會因為Android是Google的產品,Android手機甫推出,他們不少人已紛紛從其他如WM及Symbian等平台轉會(但iPhone用家除外)。 不要少看這個表面上較為狹窄的市場,試問你身邊有否屬於這類「電腦奇俠」的朋友,你又有否在每次購買新電子科技產品時,向他們問問意見?他們購買決定的影響力,實在不容忽視。更何況,在電子科技領域內的兩大宗教派系,是為Apple與Google,我頗肯定後者的光環效應,絕對有能力引發其信徒,一起狂熱追捧Android。 雖然事實上,第一輪的Android用家,極有可能會是以熱愛電子科技的宅男宅女為主,到了第二輪,即今年下半年打後,我相信便會迅速兵分兩路,分別是中低價的大眾化市場,以及較高端的智慧型手機市場,Android平台的手機,會因為有大量不同品牌紛紛開始推出,因而大規模搶灘,小眾不再,入屋在即。 於今年年初的CES大會上已初露鋒芒的SE X10,在網上討論區亦備受談論了多個月,大家的注意力都是集中在其1GHz速度Snapdragon處理器、480×854像素的4吋特大屏幕、還有SE手機向來最引以自豪的高質素鏡頭,今次給你來個810萬像。 一直只聞樓梯響,等了又再等,直到最近才終於在港推出,造價五千以上,以價格定位而言,走的明顯是高端路線,但如果可以配合在Nexus One造勢的附近時間面世,其上市活動相信會更有氣勢。 老友Jansen第一時間借了一台黑色版X10試機,我二話不說便借來把弄一番,身邊有朋友說此「芒」太大,但我年紀不少,可能開始有點兒老花,第一眼驟看此色彩鮮艷奪目的4吋LED大「芒」時,反而覺得剛好。 於是,我也馬上借來了一台白色版的X10試機,拿上手,純白半光澤的機殼很有「無印」feel,高級!再拿起黑色版來比較一下,又發覺其啞黑磨沙的機背卻有一股較sophisticated的味道,各有千秋,確實,針,從來沒有兩頭都利。 立即開機測試其介面觸感,老實說,用慣了iPhone的話,你未必會習慣,但Sony Ericsson的強項之一,就是在customized的介面設計上,起碼能首先在觀感上吸引用家。 我對此機未有運行最新的Android 2.1,亦不以為然,請教過公司內的「電腦奇俠」,他們便異口同聲說穩定性壓倒一切,廠方customized一個介面需時,以Android 1.6作為開發平台情有可原,而且相信作業系統更新亦是遲早問題,不用急。 初接觸此機,覺得其輕觸流暢度甚佳,暫時向同事借過來試用的幾部Android手機中,可能只有Nexus One可以媲美。 接下來幾天,這部X10會與我如影隨形,待我試真後才向大家報告。

Twitter見證歷史,微博成美國國會圖書館文獻。

平日我很少轉貼人家的文章,但鑒於有不少國內朋友都看不到這篇Twitter的官方網誌,我唯有破例如下轉載。 原文網址: http://blog.twitter.com/2010/04/tweet-preservation.html Tweet Preservation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is the oldest federal cultural institu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 is the largest library in the world. The Library’s primary mission is research and it receives copies of every book, pamphlet, map, print, and piece of music registered in the United States. Recently, 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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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港龍不同彼飛龍

站在標誌設計的角度而言,港龍不及飛龍。 但若站在品牌的角度來看,港龍就高出飛龍幾皮。因為,建立品牌不能憑空虛構大空,只有口號標誌沒實際行動更沒口碑,一切也是徒然。 說回港龍。我92年入行做廣告,當年我選擇了同期大部份大學畢業生還是不太看得起亦不太願意做的中國大陸市場入行,肥田太擠,所以我喜歡找瘦田來耕,一做,便差不多四年。 當時,我幾乎每個月都要遊走北京、上海或廣州平均一至兩次,雖然說的只是廿年前左右,但那個年代大上大陸工作,絕對不能和今天相提並論,旅途刻苦得多呢。 我自問絕非嬌生慣養,所以每次老闆要我臨危受命,叫我上大陸西跑東奔時,我都一定會義不容遲,說去馬上就去,但唯一一件事情,我還會是有所要求的。 「飛大陸,我一定要搭港龍。」 不是說笑,有次出發前,我發覺做admin的那位同事可能為了省那一千幾百錢,沒有幫我訂港龍機,我幾乎和她反面,罵她冷血無情,完全不顧及我家有高堂,尚未娶妻,大好青年一名。 請原諒我這樣說,想當年,搭港龍機上大陸,我才會覺得有安全感,更何況,我要犧牲我的私人時間遠行去工作而不是去遊玩,這是我唯一的小小要求,公司無理如此待薄員工。 就是如此這般,多年來,每次上大陸工作,我都是搭港龍機,搭不到的話,我九成扯火。 這個星期二,適逢港龍二十五周年銀禧紀念,我「無端端」被朋友請了去參加他們剛剛和JW Mariott精心泡製的新菜色的試菜會,算是和港龍結緣差不多廿年以來,第一次近距離接觸。 但話說回來,搭了這麼多次港龍機,一直也沒多注意他們的餐飲水平(我只留意他們的空姐一般都較年輕),加上近年我也很少去大陸公幹,我只覺得國泰的飛機餐水準肯定過得去,卻不知道原來港龍的餐飲,早已委託由JW Mariott統籌,屬五星級大廚級數。 事發當日,除了旅遊記者,主要都是食評家和專欄作家,我居然被安排了坐主家席,坐在我左邊是陶傑,對面是鄧達智,右邊是JW Mariott總廚Hector,身邊還有港龍CEO James 同周融,感覺上,真的有少許覺得自己是路人甲。 當曰我試足前菜加主菜共九道,想否認自己有食神的話,實在有點兒那個。主菜的羊架及牛柳,肉質鮮嫩口感一流,但我總懷疑,上到飛機翻熱後還會否是那回事,所以,我較為欣賞的,是相信上了機也不會差太遠的冷盤及前菜,那碟芒果牛油果大蝦,嚼下去爽口無比,鮮味跳脫,此刻想起還是回味無窮。 最後,我要特別感謝邀請我出席如此盛會的港龍Ivan,我不是食神蔡瀾更不是才子陶傑你居然也夠膽請我來,希望沒有累你給老闆照肺就好。

投資之王Jim Rogers留給孩子的禮物

我有位小書友,經常和我交流有什麼好書值得一看,但她看書的速度驚人地快,我經常會覺得自己是龜,她是兔。 這個人,是我的太太。 A Gift to My Children: A Father’s Lessons For Life And Investing是她最近最欣賞的作者Jim Rogers的作品之一,Jim Rogers的書她已經有好幾本,這是當中最薄的一本,我用來回上班下班的時間讀,兩三天就讀完,但讀完後的一個星期,當中還有很多對事情的想法,一直還纏繞在我的心中,逼令我反覆思量。 Jim Rogers是國際知名的投資專家,亦是一個傳奇人物,早已退休多年但仍經常亮相於財經節目接受訪問,他的敢言作風,肯定令不少人對他既愛又恨,但我那位最近醉心於學習投資的太太,卻成了他的頭號紛絲,Jim Rogers的書,她讀完一本又一本。 某天,我這位太太更異想天開地,寄了一封電郵給這位世外高人,希望大師能收她為徒,後來,奇妙的事情發生了,Jim Rogers 居然於翌日回覆電郵,詳情我不多說,有興趣這個故事的話,你可到她的網誌一讀。 http://smalltroubleinhk.wordpress.com/2010/03/30/how-i-met-jim-rogers/ 說回這本書,這基本上不是一本講什麼投資秘技的書,而是Jim Rogers以一個父親的身份,向其兩位女兒娓娓道來一些他對人生的體會,內容涉及少許Jim Rogers在金錢世界所累積的投資智慧,但精華所在,是他對社會及人生的透徹看法。 縱使Jim Rogers這位富爸爸可以留下再多的金錢給他兩位女兒,但相比起來,這本書所留下的12段雋永箴言,卻肯定是這位慈父可留給女兒們最寶貴的禮物。 作為一名讀者,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讀這本書,覺得當中循循善誘的情感很真摯,作者的文字亦很洗煉,非常易讀,當中的哲理,又值得你再三咀嚼。

Lab Series Max LS

試用了Lab Series的男士護膚三步曲差不多3個月,是時候來到第三步—–潤膚。 由於我屬於油性皮膚(我想知道那個麻甩佬不是),初時我還以為,隨便找一瓶潤膚產品也可以,反正面部油脂很快便會出來,洗面後只要隨便塗上少許潤膚產品就好,面部又乾又繃緊的情況,基本上很短暫。 但後來才知道,面油分泌過盛與否,原來又與潤膚產品能否提供足夠保濕有關。 這瓶Lab Series的Max LS高效面霜,初看包裝有點嚇人,又重又大瓶,內裡份量又不多(但我也用了差不多3個月了,還未用完),有點像專為中年女士而設的那類高級護膚品,哈哈,我以為它一定「潤」到出油。 但用過後,卻發覺這產品滋潤得來,卻相當清爽,此面霜據稱能改善面部細紋(男人老狗,是鬼旦啦),但對我來說,我只知道用後面部的水份及油脂平衡感不俗。 雖然,在天氣較凍濕度較低的那一兩個星期,我還是稍嫌此產品好像不夠滋潤的,但總的來說,由於油脂分泌得到明顯改善,我的皮膚狀態,感覺上相當良好就是了。 除了我真的有點受不了其包裝以外(為什麼不可以用正正常常又較方便攜帶的支裝呢?),整體而言,這瓶Lab Series的Max LS高效面霜效果算是頗好用的,各位男士,以後你們又多了一個好選擇了。

悼念好友爸爸—單車

那晚聽陳奕迅演唱會,聽到「單車」這首歌,不期然想起我那已離世的父親。期間,湊巧亦收到好友傳來的電郵,得知他爸爸剛離開了的消息。 不管是那個年代,代溝總是永遠都存在的問題,父與子的溝通問題,好像又份外嚴重。有些父親少說話少溝通,有些父親則過份關懷太多干預,平衡點,永遠總像很難出現。 可是,印象中,我這位好友的爸爸,和其他的父親很不一樣。 小時候,我經常上好友的家中流連,雖然我只是十歲八歲的虱豆窿一名,但世伯每次都總會和我寒暄幾句,邊嘆報紙,邊「印印腳」與我談笑風生。 到我十多二十歲,某個週末下午,他更興之所致,居然與我分享他的賭馬之道,還叫我跟他下注買外圍馬,我和他看了好幾場,到了最後一場,我終於下定決心,花掉了我那個月僅有十月八塊的「積蓄」,押注下去,好歹也領略了我人生第一次和目前為止最後一次的賭馬和輸馬的滋味。 想當年,每次與好友從他家出發去逛街前,總會和世伯說聲再見,我永遠難忘他邊盯著我這位好友、邊叮囑他不要太夜回家的慈祥目光。一覺醒來,世伯跟我們說再見的情景還歷歷在目,沒想到今天,終於要和你說再見。 世伯,相信你一直以我這位老友你的兒子為榮,所以,我亦相信你一定會能夠安心上路,請好好保重。 歌名:單車 作曲/編曲:柳重言 填詞:黃偉文 不要不要假設我知道 一切一切也都是為我而做 為何這麼偉大 如此感覺不到 不說一句的愛有多好? 只有一次記得實在接觸到… 騎著單車的我倆 懷緊貼背的擁抱 * 難離難捨想抱緊些 茫茫人生好像荒野 如孩兒能伏於爸爸的肩膊 誰要下車 難離難捨總有一些 常情如此不可堆卸 任世間再冷酷 想起這單車還有幸福可惜 (任世間怨我壞 可知我只得你承受我的狂或野) 經已給我怎會看不到 雖說演你角色實在有難度 從來虛位以待 何不給個擁抱? 想我怎去相信這一套 多疼惜我卻不便讓我知道 懷念單車給你我 唯一有過的擁抱 難離難捨想抱緊些 茫茫人生好像荒野 如孩兒能伏於爸爸的肩膊 哪怕遙遙長路多斜 你愛我愛多些 讓我他朝走得堅壯些 你介意來愛護 又靠誰施捨 Repeat *

同學們,請不要太早被磨平。

上星期到浸會大學替主修PR & Advertising的同學們每年一度的提案比賽擔任評判,今年的假設客戶是Blah Blah Bra(這客戶當天也在場),同學們分為四組,每組都要施展出渾身解數,好像一間廣告公司般向評判們提案。 每組的提案都很認真,由意念構思、活動策劃、媒體建議,以至廣告及公關上的執行,都一一網羅其中,十分完整,不,部份組別,我更可以用「極之工整,近乎專業」來形容,其中有幾位同學,提案的能力,更比我見過不少在職的同事來得成熟。 但到最後,與評判們討論那組勝出時,我有少許不同的意見。 既然有好的構思,當然同學們都希望有機會能落實執行,客戶願意「買橋」,讓廣告有機會「見光」。因此,評分中有一個「可行性」的項目,依我看來,學校用心良苦,希望學生盡快有能力和勞動市場接軌。 這做法並無任何不妥,但我只覺得,求學階段應該鼓勵同學們有多點天馬行空或甚至是無謂的想法,強調啟發性,而無需處處過份顧慮過多的所謂「實際情況」。 說真的,我實在很怕見到太早被社會磨平的年輕人,因為當有天你要供樓、結婚、生仔的時候,你會很自然地被迫磨平,急來幹什麼?

Lab Series Water Lotion,保濕控油雙管齊下。

我用了不同牌子的3-Step護膚產品近廿年,護膚常識依然貧乏,若非最近在Lab Series做皮膚測試時人家告訴我,我還真的懵然不知,原來爽膚水的作用是為何。 從前,因為用其他牌子的爽膚水時,看見化妝棉總能抹出很多污垢(嘩,好像很有滿足感似的),我以為這就是爽膚水的作用。 但其實,潔膚的工作,其實都應該交由潔面程序負責,能抹出很多污垢,只說明了(一)我的潔面方法不正確(二)我用潔面產品好極有限。 爽膚水的作用,是可讓在潔膚程序中洗走的天然保濕因子,及時補充,給皮膚回復鎖水能力,同時軟化皮膚表面的角質細胞,讓之後塗上的潤膚霜,更容易被皮膚吸收。 所以,簡單一點說,爽膚水的作用,主要就是為了保濕。因為能平衡皮膚水份,保濕程序又可幫助控油,所以相當重要。 這支Lab Series的Water Lotion,不含酒精,性質相當溫和,我更喜歡它方便使用的噴霧樽裝,大概噴兩至三下,便已經足夠一次使用。 從前用慣了那些像消毒火酒般的爽膚水,初初使用時,見沒什麼污垢可抹出來,的確覺得有點搔不著癢處。 但習慣過後,卻發覺用後感覺其實相當清爽,又不會令皮膚太過乾燥,我用了接近兩個月後,面部的油脂分泌,開始有所改善,相信這才是最重要的。

微軟IE6壽終正寢,舉行非官方喪禮。

真係大吉利是,但係又出師有名。 這間位於美國丹佛市(Denver)的設計公司Aten Design Group,上星期四,為了紀念IE6(Internet Explorer 6)於2010年3月1日正式與世長辭,居然舉行了一個簡單而隆重得來又極之無聊的追思活動,以下是有關網頁。 http://ie6funeral.com/ 喪禮以天主教儀式進行,追思會上除了有IE6的一眾生前好友外,更有前來憑弔、九成貓哭老鼠的Firefox、Chrome、Opera、Safari 和IE7等等。 典禮中大多數人都神色哀慟,棺木內的IE6,遺體極之安詳,但他的模樣,卻令我聯想起20世纪少年內,「朋友」裝死後於喪禮上復活的一幕,莫非真有如此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