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毒物

HTC One M9 | 進化就在細節中

我發覺,一直以来,歐美市場對HTC手機的評價普遍不俗,就連權威科技雜誌WIRED,對每款手機型號的評測,即使有讚亦有彈,但整體而言,幾乎都相當正面的。 可是,來到亞洲,智能手機市場的競爭便殘酷得多了,媒體亦似乎不太買HTC的賬。 HTC這品牌,在過去兩年,一直像在處於捱打狀態,媒體聚焦也較少落在產品之上,反而,大家對這品牌的廣告做得好不好,股價跌得有多低,似乎更加關注。 老老實實,近幾年來,HTC每台手機的造型,型號與型號間的分別近乎零,對於貪新鮮和換機頻密的香港人來說,實在是稍欠競爭力。 是的,既然換了件新衫,任誰都想比身邊的朋友發現,人,有時就是這樣膚淺的。 我是大概由Desire型號開始測試HTC手機的,對上兩台,分別是第一代的HTC One和HTC One Max,這一次,手頭上測試的,是HTC三個月前推出的旗艦型號HTC One M9。 有趣的是,此型號推出不久,HTC已急不及待推出了M9+以及性價比甚高的E9+。 外型貫徹,不變應萬變。 但事實上,HTC的確有它的堅持,這個Unibody的金屬外殼設計,做功上的雕琢,亦絕非一朝一夕,每一代的One系列,HTC只在細節上作輕微的改進,卻沒有石破天驚的大改動,這一點,其實可以理解。 色澤配搭,除了我手頭上的一台金銀雙配色較具特色外,其餘的紅色、鐵灰色、金色,都是從前HTC推出過的「基本色」,這方面,不得不承認,Sony Xperia就似乎進取得多。 機面上下位置與機背,都是銀鋼略帶微金的雙色調拋光金屬色澤,機邊部分及按鈕皆採用香檳金銅色,風格上,一貫地有點像MacBook的遠房親戚。 機背隱約見到的鋼絲紋理,機殼的打磨明顯下過一番功夫,很有份量和質感,但這Iron Man的缺點,就是較容易因與硬物的碰撞而刮花,我不小心地跌了在石屎地兩次,雖然手機安然無恙,身經百戰後的痕跡,卻無可避免地相當明顯。 全金屬機身,以「鋼水」來說,雖然一如上幾代One般的典型鋼鐵感,但今回初拿上手,我發覺居然有點兒刮手。 拿了好幾天還是有點不自在,雖然作為一名麻甩佬,可能我的手掌仍是屬於偏細吧,但相信這鋼鐵感,部份較man的男士,可能會頗為受落。 HTC One M9的「鋼水」如何有份量? 當你設定為震機,把手機放在檯上,那份由震機發動起來的隆隆聲響,你就會親身體驗得到。至於我,就曾經嚇到過好幾位朋友,如果把手機放在玻璃或金屬檯面,你更加要有心理準備。 攝力功能升級,表現尚欠突破。 我連續使用了這台HTC One M9兩個多月,坦白說,站在硬件上的角度而言,其實驚喜不大。 最大躍進,是前置鏡頭採用了HTC自家製的制式UltraPixel的400萬像素鏡頭,f/2.0光圈,這是昔日型號的主鏡頭級數哦,但可惜我平日不玩自拍,無福消受了。 主鏡頭也有進一步的升級,2000萬像素、f/2.2 光圈、27.8mm鏡頭、兼且有4K錄影,算是足以和其他品牌的同級旗艦機看齊吧。 我沒有用過M8,但發覺網絡上的評價都幾乎統一口徑地說:「進步不甚明顯」。 就我個人的實質使用體驗,覺得對焦速度、拍攝,還算順暢,可惜的是,由於沒有光學防手震,在低光環境中拍攝,還是有點兒難度,失焦亦在所難免。 唯一可讚的,是照片的清晰度、還原度很高,色澤十分自然,保持了一貫HTC旗艦機的水準。 另外一個拍攝功能上的新突破,就是HTC One M9可支援RAW格式拍攝,對於普通拍友來說,我覺得這方面的意義不大,一來所佔儲存記憶是一般JPEG的十倍,二來我亦相信,除了專業拍友,相信沒有多少位手機拍友會這麼「神心」,會將手機的照片再在電腦上用Photoshop修圖,除非是工作需要吧。 BoomSound音響系統,驅動前置雙喇叭震撼。 HTC引以自豪的BoomSound系統,進一步再次強化,聲音的高低頻平衡感甚佳,更具有音樂感。 我用林二汶的新歌「只怕不夠時間看你白頭」Hi-Fi Track的Wave檔來測試,直接用前置的這對立體揚聲器來聆聽,人聲的還原力很高,斯文淡定。 當然並非零瑕疵,略嫌低音力度有點力不從心,但說到底,這還只不過是手機內置揚聲器,不能苛求太多。 HTC One M9亦內置了杜比音效的5.1聲道環繞音響模擬技術,音效分別可選擇【音樂模式】或【劇院模式】,我用YouTube播放Ant-Man的HD Trailer進行測試,杜比音效的立體感,實在有點出乎意料地強,真正是「細」不可擋。 畢竟,站在物理性而言,這對前置揚聲器的設計,實在可將市場上任何一台的手機比下去。 用我常用的KEF M500耳機測試,發覺驅動力甚強,6成音量播放我的Wave檔音樂聲軌,已經應付得綽綽有餘,聲音不浮誇,表現溫文,播放爵士樂,尤其合適。 插入耳機,用家還可以根據耳機的耳塞式、或者是耳道式,為HTC BoomSound系統的聲音最優化設定作選擇,這方面的設計,實在細心。 但如果純粹聽歌,我還是會選擇把BoomSound系統關掉,音樂的細節位,反而可以聽到更多,人聲及低音少一點喧染,多一點溫暖,似乎較合我杯茶。 Sense 7系統,貼心設計更上層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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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F旗艦店|Dolby Atmos初體驗

自小在旺角長大,念中學的年代,尤其是在暑假,週末如果沒事忙,與三五同學仔蒲旺角音響店,好比現在的後生仔去卡拉OK,但我們卻不費分文。 那是一個美好的年代,有幾家相熟的音響店的叔叔,都不介意我們這班靚仔來齋聽歌無幫襯,說到底,可能就等同賣白粉一樣,慢慢地毒你,睇死你遲早會連本帶利歸還。 於是,那天我問:現在還有這類任試任玩又不會給你壓力的音響Showroom嗎? 忽發奇想,不如看看有沒有音響Showroom,願意借個場地,給我毒一下我的一班老友,回味一下當年的美好時光,這,就是男人的浪漫。 我很幸運,經知名數位廣告公司Fimmick的老闆K介紹,我認識了KEF的H小姐和E先生,我冒昧向他們借場,居然一口答應。 KEF是我讀中學年代的夢想號喇叭品牌之一,我獨愛她的斯文淡定,人聲傳真,而火爆起來,卻又可以力拔山兮。 這一晚夜,6位住家男人,各自帶著個人珍藏的CD及Blu-ray影碟,各人一杯紅酒在手,試聽這對KEF Blade 2超級喇叭,同場加映Dolby Atmos劇院系統。 排隊試聽期間,各人雀躍之場面,有點像小學雞一人拿著一個大銀(CD及Blu-ray),在機舖排隊打機。 最難忘的,是體驗這套Dolby Atmos系統時,作了AB版比較,發覺我們聽開原本已經不俗的5.1或7.1劇院效果,和Dolby Atmos頂天立地效果相比之下,相形見絀。 除了要再三多謝KEF營銷部的H小姐和E先生,成全小弟美意,並且精心安排豐富美食招待大家,此外,還要衷心感謝KEF Showroom的鍾哥,特別為我們加班至差不多晚上9點,並且即場負責指揮器材。 如果大家都有興趣體驗一下這套Dolby Atmos系統,不妨到這裡預約試機。 KEF Flagship Store地址: 2/F, Cubus, 1 Hoi Ping Road, Causeway Bay

攝力、耐力、設計力|Sony Xperia Z3

色即是Z|色彩款式較獨特 「你想要初音綠、確不銅、抑或是林寶堅橙?」 聽見身邊的年輕同事,議論紛紛,研究應該選擇那一部顏色的Z3,似乎,大家對新一代Z系的焦點,都是先落在顏色選擇這方面。 「Z2推出的時候我沒考慮過升級,因為用得好好地,沒需要換機,但今次來到Z3,相信很難抗拒了。」 試用這部Z3期間,湊巧遇上兩位還在使用Z1的朋友,見我正在使用Z3,大家都異口同聲地如是說。 至於我,完全是白紙一張,未有親身使用上兩代Z系的經驗,無從比較。顏色方面,我還是鍾情較耐看的鋼琴黑。 機身設計|實實在在的小平版 但初拿上手,發覺整體機身,無論是正面或背面的強化玻璃面板,用料都相當紮實。鋁合金邊框的細節位,做工亦十分細緻,方方正正,感覺像塊小平板。 簡潔優雅的設計工藝,加上防水接口的細節,用料交足功課,就予人實實在在的良好感覺。 公司同事有上兩代的Z系列,借來比較一下,發覺外貌最明顯的分別,是在於弧圓框邊的設計。 審視熒幕的做工,邊位與四邊緊貼,纖薄的玻璃熒幕,背面的鏡頭位,像已花盡心思,省掉了任何的多餘位置。 拿上手,新款的弧圓邊框手感更佳,重量適中,我習慣把手機袋在牛仔褲前面的褲袋,比起舊款的巖巉方角邊,亦袋得較為舒服。 我的手汗大,此機身的光滑物料又有點跣手,用了幾個月,我已經跌了落地起碼四、五次,幸好都是側面落地,鋁合金邊框已有少許凹痕,建議最好加一條手機繩。 高質音源|讓Walkman再生 由於事先張揚,Z3可支援更多不同的高清錄音制式,於是,我分別試聽了FLAC與WAV的高質音源檔,也聽過一般320 kbps的MP3,並且啟動了Walkmam內的Clear Audio+作前後比較。 由於是最高音響檔格式,有否開啟Clear Audio+,分別不算特別明顯,如果是普通320 kbps的MP3,前後者分別就十分突出了。 我採用試聽的耳機是KEF M500,整體表現相當出眾,力水很夠,這可能是我聽過音響質素最高的手機,樂器的立體感也很強。 雖然就連iPod已經正式宣佈完成歷史任務,Walkmam卻依然不斷以不同形式輪迴轉世,說到播放FLAC這類高質音檔,依然有發燒友捧場客。 照片質素|色澤嗒得杯落 首兩星期的初體驗,期間,我剛好出埠前往京都一星期,最深印象,是此手機的照片質素,用來放上Facebook及Instagram,已經絕對不會失禮,陽光充足下戶外拍攝,一定已經超越大部分的小DC。 2,000萬像G鏡,像素與上一代的Z2一樣,但最大的亮點是今回的25mm超廣角鏡,用16:19拍攝風景的話,視野份外wide。 當然,不得不承認,Sony向來的輕味精色澤,很懂得避重就輕,對於一般朋友而言,很容易討好。 來到室內,旅行例牌需要的食物拍攝,快門、對焦反應依然敏捷,ISO可以去到12800,一機傍身,短途旅行的話,已經夠用。 朋友間嘩嘩聲,話有點驚艷的感覺,頻頻又問我為什麼又敗家買新相機,Z3不愧是Sony的旗艦機。 要投訴的話,是當戶外攝影時,遇上烈日當空,加上拍攝4K短片的話,機件便會很快因過熱而抗議,自動關機。上過很多網絡討論區,發覺暫時好像還未有解決方法。 續航能力|應付一天綽綽有餘 官方數字是12小時13分鐘,我一般每天都是日出而作,日入而Charge,除非那一天有長時間上網睇片或拍照,否則一般由早至晚,收工時份,電量還會有20%左右。 但謹記要啟動STAMINA Mode,除了自動慳電,還會時時刻刻,提醒你那個app最大食或正在食電,建議你可以的話最好關app。 用了足足三個多月,電池仍未有衰退跡象。我之前用的是iPhone 5S,自從用了這部Z3後,如果整天要出外工作,也不用再擔心中途斷電,終於可以告別帶備尿袋的日子。 結論|機身紮實攝力出眾 由於在顏色選擇上獨特而變化多端,部份色澤更加是只此一家,難怪Z系始終能夠吸引一批以貌取「機」的用家。 我作為一名攝影先決的手機用家,就認為單憑此機的鏡頭質素,已經足以把我征服,雖然,我覺得在攝影軟件上,相對於iOS而言,仍有不少改善空間。 機件容易因拍片導致過熱繼而自動投降,始終仍然是Sony這部旗艦機的致命弱點,作為用家,除了避重就輕,暫時尚未找到解決方法。 但整體而言,由於表現平均,鏡頭出眾,這部Z3算是目前我用得最愛不釋手的Android手機,暫時都不用換機了。

iStick|Lightning+USB雙用記憶棒

家裡有一台iPad Air,在對上最近兩次進行系統更新時,才開始發覺,由於我原先已機內安裝了大量的apps、也下載了很多本電子雜誌,再加上因工作關係,而存儲了好幾條公司portfolio的影片,32G的內置記憶體,原來早已用得八八九九,系統因記憶體不足,因而拒絕更新。 我有作業系統更新強迫症,於是,我唯有大刀闊斧,刪除了大量先前下載的內容。 那個時候,我還未遇上iStick。 iStick是什麼?簡單來說,它是一支Lightning及USB兩頭雙用的記憶棒,即是說,一般使用Lightning連接插頭的Apple產品,譬如iPhone 5S、iPhone6、iPad Air、iPad Mini或最新一代的iPod Touch等,都同樣適用,另一邊的USB,當然是大部份電腦最流行的插頭。 相信不少朋友都遇過類似情況,就是當你去到外國旅行,旅途上用iPhone或iPad影了很多相、拍了很多片,一下子間,內置記憶體的儲存量全滿,可是,人在旅途,你卻又未必有電腦跟身,未能將內容備份,騰出記憶儲存空間,好讓你繼續相照影、片照拍。 這個時候,如果你有一支iStick跟身,就可以將所有在iPhone或iPad上的內容,透過iStick提供的軟件,直接備份到iStick之上,易如反掌。 有別於一般類似的淘寶貨色,iStick是Apple官方認可的產品,所以,你不用擔驚受怕會否弄壞的你的Apple器材,也不用為使用非官方的外置記憶體,因而要被逼越獄(Jailbreak)。 大概是5、6個月前,iStick在Kickstarter.com募集資金,成功籌集了超過一百萬美金,最近,iStick已經正式付運,我有位朋友代理了這個產品到香港來,於是我第一時間借了一隻來試用。 除了可以將如照片、影片、文件檔等檔案備份至iStick上,你也可以直接在iStick上,透過iPhone或iPad讀取預先儲存的檔案,拷貝的速度還好。 譬如,我便試過將一個3G以上的MP4電影檔案,直接在iPad上讀取播放,畫面播放,還算流暢。 除了Apple本身支援的MP4,iStick亦可以直接讀取MKV或wmv等非Apple支援格式,功能相當強大,唯獨是在播放期間進行快速搜畫的話,非MP4檔案就有嚴重的延滯問題,但相信,這一方面,可待軟件更新時優化改進。 此外,iStick更有一個將在Apple產品內的聯絡人資料清單備份的功能,存取速度相當快,亦可用作聯絡人資料備份之用。 從前,我經常都會帶iPad出去開會見客,一般情況下,我會將PowerPoint檔案放上雲端,然後再透過雲端的硬盤,將檔案下載到iPad。 現在,我就可以先把檔案從電腦直接備份到iStick,然後,到開會時才把它打開。 此外,間中我也有工作要在戶外邊用手機影相,然後馬上用手提電腦或iPad整理文字,最後同時文字圖片一起發放,有了iStick後,相信會方便得多。 更厲害的,是iStick連zip壓縮檔案也可以直接打開,由此可見,對於像我這一類,經常會以iPad代替手提電腦去開會的流動職人來說,絕對值得考慮。

閉上眼,我就像回到中學時代的大會堂音樂廳|KEF The Reference 5

音樂,就是如此玄妙的一件東西,她可以跨越時空,把你帶到很遙遠的地方,同時間,又可以將那很遙遠的地方,帶到你面前。 無可否認,我是一個非常幸運的人。雖然在油塘灣徙置區長大,父母目不識丁,但他們卻千辛萬苦,把我送到一家優秀的學校上課,在那裡,我又有機會遇上我的啟蒙音樂老師。 已經忘記了那一年我是小五小六,某個午飯時間,我在為於頂樓的音樂室裡,初次接觸到老師正在播放的澎湃無比的交響樂章(他最愛播斯特拉文斯基的「春之祭」和「火鳥」來炸機),從此,我就開始沉醉於浩瀚無邊的古典音樂世界。 中學時代,家裡仍負擔不起Hi-Fi(其實根本沒有地方放),除了經常躲在老師的音樂室享受音樂之外,下課後我更愛流連於旺角的音響店,或者是某家在地庫專賣古典音樂的唱片店,與賣唱片的那位事頭婆談天說地。 那是一個美好的八十年代,音響店唱片店的叔叔嬸嬸明知我混吉,閒著的時候,就當吹吹水吧,都會招呼我一下的。 還有還有,間中,我也會在窩打老道的圖書館,也會舉辦一場古典音樂欣賞會,我想當年應該是有些音響器材公司贊助,依稀的印象中,當時面前總會有一對和當時的我差不多高的座地大喇叭,高中音三個單元,所發出的聲響,包圍在整個空間內,完美得像身處於大會堂音樂廳,為我們帶來《醉人音樂》的,是陳浩才先生。 古典音樂,不一定只是上流社會附庸風雅的玩意。 期間,我更開始對某幾個牌子的大喇叭,印象分外深刻,其中包括B&W、KEF和Celestion,記得當年旺角音響店叔叔說,這些都是英國喇叭,特色就是一個字—真,所以BBC電台,都指定使用KEF喇叭,作為鑑聽之用。 其實我一生人都未曾擁有過一對接近身高的大喇叭,但我經常有去大會堂和文化中心聽音樂會,印象中,我依稀記得這幾個牌子的大喇叭,音色真的和我坐在音樂廳內聽過的管絃樂團現場演出,相當接近。 如果味覺是很多人的童年記憶,對於我來說,聲音也是另一種印象深刻的記憶。 上個月底,某個下午,我一個人帶著數張CD,獨自去到KEF位於銅鑼灣的陳列室,就是想回味一下我這中學年代的回憶。 音響室内盡是頂級的音響器材,屹立在我面前,就是一對KEF座地大喇叭—The Reference 5。 KEF的朋友向我娓娓道來,有關這品牌及The Reference系列喇叭的歷史,譬如,話說每一對KEF喇叭,都是由同一位工程師,由頭至尾負責組裝的嚴謹過程的心血結晶;創新專利的Uni-Q同軸共點單元,是如何將中高音合而為一,讓人聲更純美;無論聲響多爆棚,音箱頂上那個二元硬幣,仍然是絲毫不動的完美穩定結構。 最後,最令我最難以置信的,是原來這跨越接近半個世紀的英國品牌,老早已經被某本地集團收購,KEF的老闆,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香港音響發燒友。 我把我當年最愛聽的幾套古典交響樂曲的版本,交給這套音響器材播放,同時,也帶了好些我在80年代愛聽的爵士樂和日本流行樂,順帶回味一下。 打頭陣作暖身的,是大貫妙子和山下達郎,隨後我也播放了John Coltrane的經典名作。果然名不虛傳,中音的人聲、色士風聲,立體感很強,聲音沉澱在空氣中,音質很通透,完全沒有一般喇叭的所謂箱聲。 正場上演,我挑選了蘇提及卡拉揚分別領軍下的芝加哥交響樂團及柏林愛樂樂團,白遼士的幻想交響曲、霍爾斯特的行星組曲、威爾第的安魂曲、穆索尔斯基的圖畫展覽會等等。 雖然我未有幸聽過這兩位大師的現場演出,但這些作品,我都曾經分別試過身為音樂廳聽眾,以及樂團演出者的角色參與,所以,我對樂曲的好些細節,算是略懂一二,我的”Reference”,就是我曾經在現場經歷過這些樂曲的一雙耳朵。 當日,我面前的這一對The Reference 5,完全沒有令我失望,音樂廳每件樂器間的距離感,由極細膩以至極爆棚的動態,就連大後方的一件小小的敲擊樂器,音樂表情,七情上面,細節表露無遺。 這個下午,我像坐著時光機,回到從前我坐在香港大會堂及文化中心音樂廳的座位上的一刻,那是我記憶中的完美時光,這一刻,透過聲音,我來了一次時光旅行,音樂,就是如此玄妙的一件東西。

鏡頭相機新世紀,可換E Mount鏡之Sony QX1。

因為整組單元的form factor實在破格,在公眾場合拿這部Sony QX1出來使用,注目度很高,相識與不相識的朋友都會問:「這是什麼來的?這東西與一部小相機比較,又怎麼樣?」 與其說這是一台新型號相機,不如說這是一種截然不同的拍攝模式。 若果你硬是要惦念著傻瓜機的快速啟動,無反機的輕巧便利,請容許我斬釘截鐵,QX系未必是你那杯茶。 QX系完全是另一種的拍攝模式,主機就是鏡頭及感光元件,觀景窗熒幕及操作調控則主要交由外置手機,兩者可分可合。 若純以鏡頭作主導,QX系的鏡頭相機,可大大提高鏡頭取景角度的便利性,或甚至是,將攜帶鏡頭拍攝與負責構圖的工作,在有限的距離內,分別交給兩名使用者同步進行。 這已經是Sony QX系的第二代,第一代的QX100我也有借過來試用,雖然攝影質素與RX100接近,但我對器材的態度,是它來遷就我而不是我來遷就它,勉強無幸福,初時有點心動,但最後我還是說服不到自己。 來到第二代了,今次這台QX1在form factor上試圖有更大突破—就是可以換鏡,或者說,貴客請自備鏡頭。   剔走了鏡頭後的QX1,卻完全未有瘦身的跡象,由QX100原先一體連鏡時的179g,增磅至目前的216g。 重量來自那裡? QX1整體的結構,最大的分別,除了內置了一枚GN4閃光燈外,還有一枚NP-FW50 專用鋰電池,即是Sony NEX系或與a5000/a5100系使用的同款電池,續航力當然更持久,可拍攝達440張照片。 沒有內置鏡頭的QX1,最大的亮點是可直接搭配E Mount鏡頭(A Mount需另加接環),內置的一枚2000萬有效像素的APS-C感光元件,感光元件尺寸亦由QX100的13.2 x 8.8 mm,大幅提升至23.2 x 15.4 mm。 感光元件夠大,相機最高感光度亦可達 ISO16000,加上支援P/A/S 拍攝模式,以及可拍攝RAW檔,令QX1更能發揮到媲美一般E Mount鏡頭相機的高畫質影像效果,對於E Mount用家來說,實在是非常吸引。 除了可換鏡頭,使用體驗上的最大不同,是今回配合QX1推出同步更新的PlayMemories 5.0手機app,手機連接單元的速度,明顯地比上一代QX100的時候大幅改善,透過Wi-Fi,大概需要5秒左右,NFC的話,3秒左右便可接通。 此外,操作介面亦經過重新設計,調教光圈 、ISO、EV曝光補償亦輕而易舉,操作一如手機攝影app,整體而言,尚算流暢易用。 除QX1主機外,Sony亦特別給我借來一支1.8/24光圈的蔡司鏡,鏡身頗為墜手,將鏡頭接上主機再夾實手機,因為頭重尾輕的關係,初時要習慣一下如何主要靠單手(左手)握鏡進行拍攝,但長時間單手托住鏡頭,久了會有點累,這方面,大家要有心理準備。 相比起QX100,操控速度流暢度,顯然已經來了個大躍進,但追焦仍偶有失手,咔啪與咔啪之間依然稍有遲緩,所以,不要奢望可連環快拍,又或是追蹤拍攝難以捉摸的小朋友及小動物。 近攝取景靜止物件、刁鑽角度則絕對可得心應手,無痛直接過相往手機,同時間,需要上載往社交網絡的話,更是絕無難度。 使用了好幾天,開始稍稍適應了它的對焦和拍攝速度,基本上,照片的成像質素,與一般NEX級數的無反機分別不大。 你大可當作,平日只需要帶一支E Mount鏡在身,便可以拍攝出相當於一台無反相機的照片質素,更重要的,是你可以手持鏡頭,嘗試更多不同實驗角度的拍攝體驗。 我相信,對於E Mount用家而言,QX1實在具備一定的吸引力,我會索性將它定性為一件專為E Mount用家而設的攝影玩具,這樣說,相信也不算過份。

Selfie女王Killersoap | Xperia C3

十個女仔,九個認細,十個用Sony手機嘅女仔,九個都話貪影相靚。 其實,通常我都唔好意思問清楚,究竟佢哋係覺得影出嚟啲相靚,抑或係拍得佢哋靚。 總之兩個字講晒,貪靚,講完。 所以,今次這一部打正牌頭是Selfie利器的Xperia C3,我就覺得絕對就是為貪靚的女士而設,可是,作為男士,給我用的話又會不會變得很乸型呢? 還好還好,這部機除了薄荷綠和白色之外,還有我較喜歡的啞光黑。 Xperia C3屬於入門機,價位定在二千多而已,但做工用料毫不馬虎。 首先,最煞食的,就是號稱PROselfie Cam的500萬像前置鏡頭,25mm 廣角,追加前置LED柔光補光燈,配合5.5吋1280 X 720 高解像度大芒,機背的防滑手塑膠物料,伸手玩自拍,無需自拍神棍,一大班朋友迫在一起,依然拍得起。 更厲害的,是那個還原靚靚自拍mode,神不知鬼不覺,幫你自動美圖,你可以堅持自己沒有用美圖秀秀,原原本本,你就是雪完美。 但作為男人老狗,用前就要考慮清楚,我試過連鬚根都唔見埋,頓然覺得自己變了如花,有點難以接受,所以,雖然我都有嘗試自拍,最後還是關了那個自動美圖mode。 至於那些內置的AR照片編輯模式,花樣百出兼極之卡哇伊,神乎其技,超級好玩,可是呢,這些精彩的變萌機會,實在是不屬於我,我還是留給女士們玩吧,我怕會嚇親街坊。 以下是我破天荒的自拍照,除了我一個男人加一條老狗外,我也嘗試將這台Xperia C3手機放了在一些出其不意的地方,然後進行自拍,我發覺此機前置的25mm 廣角鏡,實在好玩又有用。   我實在驚訝(認真mode)這部才二千多的入門手機,鏡頭可以有如此質素。 此機配備Sony自家製的Exmor RS Sensor,除500萬像的前置鏡頭,800萬像的後置鏡頭也交足功課,我是Sony NEX7系的捧場客,這Sony味的色澤,是我那杯茶。 我不用多說,自己看我所拍下的相版,成像相當銳利,全部直出無執相,朋友在Facebook看見,紛紛問我為何又買新相機這麼敗家。   可能因為是入門手機吧,此機只配備1GB RAM和8GB ROM,沒插外置記憶卡的話,你裝多幾個app,就已經肯定爆memory。 尤其是,這是一部自拍手機,你一定會有聊無聊拍拍埋埋大堆照片,所以,我會強烈建議你買一張32GB快讀記憶卡,同時將可以在外置記憶卡上運行的app,以及所有照片檔,全部搬過去,信我,你一定不會後悔。 用了這台Xperia C3接近三個禮拜,感覺上,界面仍相當流暢,因為機身輕薄,單手mode使用,一陽指亦無問題。 2550 mah電池的續航力,還好,一般情況下,我用得很粗(不斷拍照和上最大食的Facebook),也可以捱過一整日,晚上臨睡前一般用剩15%,平日傍身的尿袋,得物無所用。 我最大投訴是這部機的size,5.5 吋芒雖然悅目,拿上手手感亦不錯,但作為天天穿牛仔褲身形又接近哈比人的我,把這手機放在前面褲袋,方方正正的尖角位,就令我行動起來就有點不方便,放在後面褲袋,我又怕它會拗柴。 如果你是Selfie女王(為什麼是女王而不是男神?自己諗),平日又喜歡用手機拍照多過用手機打機,我覺得這台Xperia C3,相信是目前這個價位的最佳選擇之一了,各位Selfie女王,這將會是妳的自拍神器。 伸延閱讀:有了自拍神機,當然也要學曉自拍神技,較早前我寫了一篇【神Fie其技】,各位自拍好友,可作參考。

神Fie其技

Selfie風潮席捲全球,由美國總統以至深水埗霞姨,人人隨時隨地,無論在獨自去偷歡,抑或是三五成群,辰時卯時,拿起手機Selfie一下已是常識。 有學者追溯Selfie之風,始祖其實是蒙娜麗莎,那個神秘的微笑很明顯就是望著鏡頭的自拍神情,那位姓達名文西之男充其量也只不過是麗莎的人肉自拍神器。 只要有神棍, 人人都可以係Selfie神。難怪,最近連行山人士的拐杖、差館阿Sir的警棍、丐幫教主的打狗棒,都一律被Selfie神棍取替,後會無期。 要得道成仙,成為Selfie神人,除了Selfie神棍、Selfie神機、Selfie神油之外,你還要學懂三五招式,始可獲Like無數,於一眾神人中脫穎而出。 見你人品好又有誠意,好,就讓我過你幾招。 第一招,無病呻Fie。無論你真病好假病好,當你的朋友見到你一個病樣臥在床上,此時此刻來個Selfie,我見猶憐之心必定蜂擁而至,Like=問候。 第二招,目露兇Fie。擺出一個疑似被狗仔隊追然後回眸一「啤」的霸氣表情,Like=喂呀。 第三招,愛心爆Fie。當你拖阿婆過馬路、幫阿伯執紙皮箱、於港鐵讓座之時,緊記有圖有真相,Like=欽敬。 第四招,無心睡Fie。以高炒角度(用自拍神棍更佳),自導自演一齣海棠春夢,重點是要繼續閉目裝睡,Like=起身返工喇。 第五招,招兵買Fie。以45度斜角高炒, ChokChok可憐之眼神含羞望向鏡頭反方,若為少年十八,可考慮GEM式金魚嘴賣萌,Like=兵仔揮手區。 第六招,羣鶯亂Fie。三五知己,各人擺出一個不同姿勢,同場異夢,儼如基利戰隊列陣。Like=玩呢啲。 第七招,等一個人咖Fie。本來買定兩杯Latte等他,誰知等足半小時,於是連簽名咖啡杯公開tag他,自拍抗議。Like=今次有人要被星巴了。 說到底,正所謂「欲練神功,必先自Phone」,想成為自拍神人,一部用慣用熟,兼具強勁高像素前置鏡頭的Selfie神機,實在是居家旅行之必備良Phone,欲知今期流行那誰,詳情請參閱今期e-Zone手機大全。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略有修改)

Sony RX100M3-小黑鋼完美升級

自問不是什麼攝影控,旅行拍照留念,雖然是我最享受的一件事,但我從來都不會是器材先決,近年,為了減少負擔,所攜帶的器材,由單反到微單,愈來愈清減。 所謂的拍攝樂趣,方便輕巧,也是另一種樂趣,所以,對於我來說,有些時候,其實手機快拍也不錯。 剛過去的六月底七月初,來了一個長週末假期,走了去高雄和墾丁一趟,帶了平日常用的Sony NEX7和一支標準鏡上路,出發前,順便問Sony借了一台剛推出的RX100M3,本來,目的是想多一台後備的小相機,方便譬如在拍攝食物那一類場合使用。 但誰知,到達民宿,隨便拍拍,一開始後,我便機不離手,全程使用。 晚上回到民宿,透過Wi-FI過相到手機,效果喜出望外,上載了好幾張試拍的照片到我個人Facebook,一下子便有超過160個Like,除了因為墾丁風景太動人,由於我也有標明用什麼相機拍攝,所以,看來這台RX100M3的「叫座力」也不容忽視。 到了第二天,我原先的那一台主打機NEX7,已索性收了在行李箱,留在民宿內,我的背包中,只有一台RX100M3。 朋友問,這台新版的RX100,究竟有什麼新功能?說句實話,其實,我真的沒特別考究。 既然用的是point-and-shoot 小相機,我只想把心思放在捕捉美好時刻之上,其餘一切,我都會交託給相機處理,享受風景之餘,不用花太多心神在拍攝設定上,只是專心構圖,感覺原來也很棒。 我只知道,來到了第三代,表面上,RX100M3最大的分別,是新增了一個電子觀景器,以及原來的Hot Shoe位置,變了一個可彈出的閃燈。 而且,背後的反mon,如今可以去到180度,有什麼用?當然就是拍selfie啦。只要把mon反到180度,就會自動進入3秒倒數拍攝模式,真的是科技以人為本。 RX100M3拿上手,小巧,實淨。作為男性,我的手掌其實略小,所以,拿著這台機,手持感還好。 但單手持機拍攝時,總是缺乏了點安全感,使用之時,很怕會「跣」手,去到墾丁沙灘,用得我提心吊膽。 但說到拍攝體驗,第一個小時內,RX100M3已馬上給我一個「驚艷」的感覺,完全把我征服。 無論是快門速度、成像的銳利度,質素都相當平均、優秀,小黑鋼卻有大黑頭的霸氣。 什麼也不用做,全程自動模式選擇,拿上手就拍,在戶外環境拍攝遼闊遠景,這枚等效 24-70mm f/1.8-2.8的蔡司鏡頭,發揮了24mm廣角端的最大優勢。 相機輕巧,舉手就拍,也增加了拍攝角度的可動性,可能性亦隨之而增加。 面對逆光環境,自動進入逆光拍攝模式,畫面色澤的處理能力,暗位的銳利度,同樣令我感到驚訝,效果出眾。 逆光拍攝,居然拍出癮來,追隨著光線的方向,乘著光影旅行,反而找到一些平日未發現的可能。 在低光源的室內環境拍攝,內藏的1吋感光元件,果然名不虛傳,即使是拍攝近物,營造景深效果,自動微距對焦無難度,成功率甚高。 某個下午的雨後,天色依然灰暗,雨後小路上的泥地間,出現了好幾隻小螃蟹,近距離微距追蹤,居然也給我「生擒」了好幾隻。 自動偵測的場景選擇,雖然方便,但間中會失手。 拍攝人像,如果站在遼闊的風景前,人物主角要站得很前,才會自動選擇為人像拍攝模式。 否則,由於廣角關係,經常會自動進入風景模式。有些時候,還是自行選擇為佳。 小相機的最大優點,就是拿起來將鏡頭對著人時,不會那麼嚇人,我試過好幾次近距離與小花貓搭訕,拍攝成功率近乎100%。 此外,更不用說找路人甲幫忙拿機拍攝了,平日拿著大單反去旅行的朋友,這個你懂的。 來到高雄及墾丁,這台RX100M3陪伴著我經歷了5天旅程,短短相聚,還機前,實在有點依依不捨了。 (筆者按:本文評測相機由Sony借用,本人並無收取任何稿費等酬勞)

Jabra Rox Wireless無線靚聲一身輕

年多前,試用過Plantronics Backbeat Go的那款無線入耳式藍牙耳機,雖然相當輕身亦夠方便,但音質一般,兼且電力的續航力欠佳,我又專揀出門前才發覺忘記充電,用了個多月,最後就放棄了。 最近,從公關公司收到了另一款藍牙耳機,今次是來自丹麥的品牌Jabra,型號名稱Jabra Rox Wireless。 說到底,聽歌始終是一種享受,所以,向來除了因為做運動這原因外,對這類藍牙耳機興趣不大,但誰知,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連續試用了兩個月,這一次,居然好用到唔捨得除下來。 是的,我對入耳式藍牙耳機的音響質素,向來有偏見,覺得總是音量大夠力水就算,很少講究音質,但這一次,我卻因Jabra Rox Wireless這套單元有所改變。 隨套裝附送了4對不同大小的矽膠耳塞,為了獲得較「充實」的隔音感覺,我選了較大的一對,再配合有3對大小尺碼選擇的耳翼,配戴上後,固定得很好,稍微的壓逼感,包圍感,剛好。 打開Spotify,選了些跑步常聽的快歌試聽,低音力度相當強勁,kick drum夠punchy,絕不含蓄,尚未流於粗枝大葉,細節尚可接受。 再聽了ColdPlay的新作A Sky Full Off Star和Magic,樂器層次逐步推進,分音玲瓏浮凸,人聲自然細膩,中音溫暖,音色之佳,有點喜出望外。 隨機還附送了一組Jabra Sound App密碼,下載iOS或Android的免費版後,輸入密碼就能夠升級,據稱配合Dobly Digital Plus技術,能自動提升音響效果。 我用剛幫襯iTunes買的Michael Jackson新專輯稍作試聽,覺得動態力度的確是明顯提升了,但音色卻有點喧染,重口味,不是我那杯茶,先多謝了。 北歐設計,向來簡約,同時強調功能實用強,這款Jabra Rox Wireless也不例外。 事實上,她除了在CES 2014國際消費電子展覽中,於耳機產品類別獲得了創新設計與工程獎外,在Red Dot 2014頒獎禮中,亦獲得優秀產品設計大獎,獲得業界的青睞。 Jabra Rox Wireless設計貼心特色之一,是在兩邊耳機各內置了一顆磁石,非使用時,將兩邊耳機互相貼上,單元就會自動啟動省電模式。 平日把耳機掛在頸項,反正很容易會跌下來,有了這個設計,兩邊一貼,馬上變成小頸圈。 有電話打入時,你就會知道多方便,是的,除了聽歌,我更喜歡用此耳機來打con call。 整組耳機單元,主要採用不銹鋼打造,接線方面,則以Kevlar強韌合成塑膠物料製造,因此不容易打結。 此外,物料更具有防塵防水功能,夏天的我,在戶外出沒時經常大汗淋漓,實在最合適不過。 但戴着來跑步的話,我就發覺,以這組單元的重量,舒適性一般。始終,金屬外殼兼內置磁石,「墜」手是必然,戴着來做運動,在下嫌它略重,不太自在。 支援藍牙4.0及NFC技術,連接相當方便,我上班沿途中用手機聽,回到辦公室轉用MacBook,二十秒左右,機過機無問題。 Jabra Rox Wireless一次充滿電後,一般來說,我斷斷續續地使用,大概可以用兩天半左右,電量尚可接受,與官方描述可連續使用5.5小時,備用時間18天,相差不遠。 此單元零售價大概$900(港幣),以音質而言,加上藍牙無線,算是物有所值,藍牙耳機,今後又多了一個選擇。 (筆者按:本文產品由品牌贊助提供,本人並無額外收取任何稿費等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