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的藝術與技術

Photo by Martin Shreder on Unsplash

“Knowing is not enough, we must apply.

Willing is not enough, we must do.”

Bruce Lee

廣告就是藝術與科學的交匯點

我大學時代本來主修音樂,後來卻神推鬼㧬地,去了選修一科要在星期六早上回老遠的中大校園上課的《廣告101》,那位教授是廣告界的大前輩江燕來。

江教授講學旁徵博引、生動有趣,他的課,可能是我大學時代,唯一從來不會走堂,唯一上課不會打瞌睡的課。

而當中,江教授有句話,我至今還是印象最深刻的。

「廣告就是藝術與科學的交匯點」。

從來沒想過,居然有人會說廣告其實也是科學。

因為我自小很喜歡看日本特撮和推理小說,所以我經常自以為自己,或多或少,都應該有點科學頭腦。當年聽到這句話,讓我立志要成為一個既有藝術細胞,又有科學頭腦的人。

畢業後第二份工作,我就誤打誤撞入了行做廣告,入行初期,這句話依然對我影響深遠。

可能,我本人就是一個很喜歡邏輯分析的人,所以,當年我很多創意部同事最怕的focus group和research,我都會踴躍參加。

那是90年代初,那個時候的廣告公司,都沒有創意公司及媒體公司之分,大家同一屋檐下,我每次聽媒體部同事向客戶講述媒體採購策略的時候,以一大堆統計數字輔助,雖然我似懂非懂,但我還是覺得趣味央然。

我像發現新大陸,這就是科學啊。

而這些廣告科學,當中又存在很多技術,透過只有大廣告公司才掌握到的一些資訊,再輔以統計數字,邏輯分析,從而給客戶專業的廣告建議,而並非單單一句「我認為」、「我覺得」、「我喜歡」就了事。

做了一段日子的創作總監後,我感到創意有時實在太主觀,同時間,我又發覺我的創意部老大,都只是顧著做給廣告大獎評判看的打獎廣告,感到有點納悶,於是,我開始萌生去意。

大概在15年前,我在每天還是要在廣告公司加班加得暗無天日的日子裡,每逢星期六,我回到校園,走到老遠在清水灣的科大,修讀MBA的課程。

我身邊的同學,八成以上都是從事金融及會計的企業人,大家的思考模式與我迥異,除了課堂上的老師,他們也成為了我的好老師。

畢業後,我加入那個時候還算是當時得令的Yahoo!,然後,我又轉戰媒體廣告公司,重新歸零,差不多是由學徒身份,開始重來。

數碼廣告,技術隨時比藝術重要。

後來,數碼媒體這滔滔勁浪,終於席捲廣告界,我赫然發現,老師當年的這句話,變得愈來愈實用。

唯一分別,是我覺得科學想法的部分,到了數碼廣告時代,除了科學化的邏輯思考,廣告業變得需要更多的應用技術。

是的,當你有了想法,你還要知道能否克服技術上的障礙,把想法執行出來,空有創意還是不夠。

對於我這類非技術科班出身的,當初學習起來,的確有點吃力。

我不是說傳統廣告創意不含技術成分,只是,大部分傳統廣告的創意總監,在執行上的技術,一直都很依賴廣告導演、攝影師、製作公司、後期公司等代勞。

但來到數碼廣告,有太多技術上的認知,執行上的可能性,找人代勞之前,創意人都必需掌握技術,當中亦包括媒體採購上的技術,要有一定認知,不能夠空談,然後就把責任推給別人代勞。

就我與不少大型廣告公司執行創作總監合作的經驗中,就遇過不知多少次的「創意」要求,每次我只好苦笑,告訴他/她們,即使我認識Larry Page或Mark Zuckerberg本人,也不可能找到解決方案。

我分別在以技術先行的Digital Agency,以及以藝術先行的Creative Agency都打過工,發覺兩者無論在Mindset及處事手法,基本上是南轅北轍。

傳統的大型Creative Agency的管理層,經常會以為從Digital Agency獵頭一個Digital Lead過來,就能夠解決其被客戶詬病公司不夠Digital的問題,但到最後,大家還是執著在BIG IDEA的紙上談兵,很少夠決心去解決執行上的技術問題。

傳統Creative Agency,尤其是在Working Level的,始終還是戴著所謂的ATL (Above-the-line)光環,那些負責Digital或Social或PR的,都只可淪為受其差遣的BTL(Below-the-line)部門,所謂的合作,十居其九,都是等ATL出了Concept,然後要求其他人跟從。

到頭來,還是嘴巴掛住大家一起轉型做Digital,指指點點的人佔了大多數,願意承擔起落手執行,要一起捲起衣袖弄污雙手的,只是少數。

要兩者融合,絕大部分的情況,都淪為管理層政治正確的動作,執行起來,卻經常會把幾家人捲入政治困局。

而另外一個重點,就是每一家廣告公司旗下的不同部門,又或者是一個廣告集團旗下的廣告公司,合作起來的時候,都有一個部門總覺得自己是大腦,是公司這條船的舵手。

最後,這支龍頭棍應該花落誰家,爭來爭去,兩三年過了,又會遇上人事上的變遷,重新洗牌再來過。

廣告界近年過份執迷於數碼技術?

我最近看到一位前輩寫的一篇文章,他說覺得近年的廣告公司,太過執迷於數碼技術,卻忽略了BIG IDEA的重要。

但事實上,我覺得,執迷於數碼技術而忽略了大創意的,並非傳統廣告公司專美,大部分情況下,是在客戶那一方。

因為,客戶方也開始數碼轉型,他們的生意,需要數碼廣告的整合,才可以計算ROI、改善效率、優化成果,而當中,即使細微如SEM、SEO和Display Ad,都包含了個別專業領域的技術。

而創意藝術主導者始終依然故我,認為BIG IDEA是至高無上、神聖不可侵犯的專業,很多時候,其實都只是我等創意人的一廂情願。

但數碼技術由於日新月異,要掌握等到當中竅門,除了基本的技術,還需要一種對未知不安的不畏懼精神。

當中,因為技術多變,經驗隨時會變成負資產,再有經驗的,如果未能與時並進,基本上,沒有多少個人能夠在業界生存下來,繼續高高在上,充當什麼大師。

這是赤裸裸的現實,很可惜的是,我發覺很多年輕一輩的所謂的ATL創意人,還是眷戀著那個所謂的ATL光環。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她們的老闆還在做夢,因為他/她們的老闆還可以因為做了幾個「飛機稿」平面廣告,然後升官發財,這是廣告業界的可悲現實,亦是過了20多年後還沒有改變過的遊戲規則。

廣告能否創造價值,才是真正的核心價值。

當某些人繼續在醉生夢死做「飛機稿」打獎,坊間卻開始陸續出現一些表面上藝術層次很低,但在數碼技術和策略上,卻正中消費者下懷的成功廣告案例,在數碼廣告界這領域,這類盲拳打死老師傅例子,比目皆是。

你雖然未必會在廣告大獎中見到他們的蹤影,但這些活生生的案例,因為掌握到客戶還未熟悉的數碼或社交媒體上的技術,加上具備一定的成效,因此受到廣告客戶們的青睞。

無可否認,這方面,令不少傳統廣告人感到不知所措,因為這些廣告作品,在他們一貫的好作品標準,有很大差距。

「廣告就是藝術與科學的交匯點」這句話,多年後,依然繾綣在我的腦袋中,我一直努力在領悟當中的真義。

當然,我還是覺得,廣告中的藝術成份是相當重要的,尤其是一些概念能令人再三回味的創意作品。

此外,我也會沉迷雕琢作品中的藝術美感,而並非一味只求目標為本,以技術性擊倒的執行手法。

技術可以複製,但一個品牌的藝術品味,始終較難複製。

於是,今天,我想把當天老師這句話,重新演繹為「廣告就是藝術與技術的交匯點」。

一方面,我不想被技術的浮光掠影牽著鼻子走,另一方面,我亦不想被藝術的孤芳自賞蠶食心靈。

藝術好、技術也好,真正的核心價值,就是能否為客戶創造價值。

因為,能夠創造價值,我們為客戶所創作的廣告,為品牌所說的故事,才具備真正的價值。

這是我今天提醒自己的事情,各位創意同儕,請和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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