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探長巧遇路迪涼?我與泰迪羅賓的訪問(1991年)

九十年代初,我剛從中文大學畢業,我一邊在經濟日報的專題組當個小記者,另一邊廂,我又有替由香港樂評界鼻祖馮禮慈先生主理的TOP音樂雜誌做兼職編輯,那個時候,這本全港號稱全港No.1的音樂月刊(SIZE已肯定最有氣勢,尺寸和號外一樣),一口氣做了一連兩期的60年代香港樂隊專輯,其中,我被派負責了Teddy Robin & The Playboys的故事。

當時樂隊成員中的鄭東漢(鄭中基父親)已貴為寶麗金高層,關維麟(關楚耀父親)亦忙於替譚詠麟監製唱片,我一直都聯絡不上,最後,給我第一個找上的,反而是主角泰迪羅賓(是呀,羅賓探長就是當年叱吒樂壇的樂隊Teddy Robin & The Playboys的領隊兼主音),然後透過他,我又找到當時在新藝寶當高層關偉(其實泰迪羅賓原名關維鵬,上述三位姓關的,都是親兄弟)。

想像一下,當年沒有Google Search,要找一個人,你只可以靠搭上搭上搭,幸好馮禮慈與電影雙周的朋友相熟,於是給我找到了泰迪羅賓電影公司的電話。

我對泰迪羅賓這位樂壇及影壇泰斗既敬且畏,打電話前幾乎要深呼吸幾輪,誰知電話接通,甫一接聽的,就是那把熟悉的聲音,我的腦海裡,當時第一個反應,「咦,羅賓探長?」

幸好我沒有出醜,沒有一開口就問他是不是羅賓探長,我對Teddy表明來意,說我正在籌備一個關於60年代香港樂隊的特輯,內容上希望能令現今(當時)的年輕人,認識一下夾Band背後的精神,因為60年代有不少Band仔,到了80年代都好像在其他非音樂領域也很有成就兼且有不少又是社會精英云云。

「哈,死靚仔丫,夠膽吹到咁大?」這雖然是我的設計對白,但我好像真的隱約聽到泰迪羅賓在電話另一邊好像幾乎笑了出來,於是他就爽快地一口答應,還叫我馬上過去他在太子道的電影工作室。

對於當年我這個小伙子來說,那是一個一生難忘的下午,泰迪羅賓先生為人十分隨和,又很健談,他和我暢談了差不多三個小時,我水也沒喝多滴,但依然意猶未盡。

當談到音樂,泰迪羅賓雙眼更是立即有火,是呀,比羅新門的羅新師傅更有火。我告訴他我也有夾Band,他便更顯得熱情,還叫我一定要繼續夾,工作再忙也要夾,得閒就來他這裡Jam一下,現在回想起來,當時他的叫我夾Band的語氣,就有點像現在叫人練武的羅新師傅一樣,一個字「勁」。

當年,我對泰迪羅賓的認識,除了1981年「鬼馬智多星」及1983年「我愛夜來香」內的羅賓探長,他在我心目中,就是像徐克導演那類的香港新浪潮電影人。音樂方面,由於Teddy Robin & The Playboys的年代我還是塞斗窿一名,所以沒甚印象,最難忘的,首推1979年章國明導演的點指兵兵主題曲, 其次就是他1983年推出的那張令我驚為天人,充滿電影感的概念大碟「天外人」,當然還少不了還有1987年的經典電影「龍虎風雲」的配樂,以及Maria Cordero以藍調唱腔喊出的一句「蹝氣」的主題曲要爭取快樂,深入民心。

事實上,泰迪羅賓一直也遊走於音樂和電影之間,如影隨形。

寫到這裡,我想告訴大家,本來我這篇網誌,是想講一下泰迪羅賓近年重出江湖所拍的那套新經典打擂台的,但當我在Google做Research的時候,居然給我撞入了人家的一個網站,裡面又居然轉載了我當年和泰迪羅賓做的這個訪問。

版主Samson Sir,希望你不會介意我轉載了你網站內的這篇訪問,當年我那全套期期齊的TOP音樂雜誌,已一次過給我老媽子當廢紙賣了給收買佬,當時所寫的文章,完全沒有副本,無意中在網上找到這篇訪問時,我真高興得淌下了兩滴眼淚,說真的。

從這個訪問中,你會隱約看得出,泰迪羅賓先生為人其實有少許像羅新師傅,好勝,但對生命充滿熱情。我幾乎彷彿聽到羅新師傅在說:「唔打Band唔會輸,要打Band一定贏」。

Beyond的黃家駒說過:「香港只有娛樂圈,沒有樂壇。」我很慶幸我曾經當過TOP音樂雜誌的編輯和樂評人,最低限度,那個年代還容納到一本內容認真,又厚又大本的音樂月刊。

音樂,不止是單純的娛樂,又或者是幫你考入名校的直通車票,而是能夠培養到年輕人至老年人待人處世的態度的一門興趣與學問。

(以下訪問轉載自這裡)

(按:貫徹TOP 音樂雜誌的編輯風格,所有英文字,一律大楷。)

當年,你們這班被指為夾飛仔BAND的,  究竟有沒有與那些斯斯文文,夾FOLK的另一群人產生對立呢?

不會!其實,那只不過是人家硬把我們CLASSIFIED開來吧!無論夾甚麼類型的歌,基本上也沒什麼分別,只不過是不同BAND吧!

那批較斯文的FOLK GROUP成員,又有沒有把自己關在一角,很少出來「蒲頭」?

我想也不會吧!好像當年也是夾FOLK GROUP的敏怡(林敏怡),她也不是一樣走來叫我教她彈結他,而我亦照樣教她,與她研究音樂,我差不多當她好像是妹妹般來看待。後來她那個GROUP,也照樣用電結他, 而並非單純用木結他。

那麼,飛仔BAND之間,又多不多機會因音樂風上的差異,例如彈THE BEATLES 與彈 STONE之爭,而形成一些派系的衝突?

那時侯香港時興COPY外國樂隊(尤其是英國樂隊)的歌曲,所以基本上我們聽到了甚麼好歌,便立刻一起學、一起執歌、一起夾,反而很少會想一些派別方面的問題。引起衝突的,很多會是來自人與人之間的爭執,而並非來自音樂 上的問題。

整隊BAND的成員是如何湊在一起?

簡單來說,便是由幾隊未成形的BANDS,其中一些成員湊在一起,然後才逐漸成形,過程其實是頗為複雜的。

其實,那個年代可以負擔起夾BAND的,家境會不會比較富裕?

我想未必,最初夾BAND的一群,其實家境也一般,反而後來夾BAND的潮流吹開來後,才漸漸多了一班家境較富裕的BAND仔。

但最低限度,你們也算是買得起自己的樂器。

無呀!我最初也只不過是問朋友借結他回來學,我學完之後,還借給弟弟學和練習。

那時彈PARTY,幾隊BAND輪流用一支電結他的情況經常出現,當時,香港的經濟基本上不太好。還記得有一次我們出PARTY時,看見有隊BAND出場前,推了兩部FENDER AMP出來,立即便引起了全場嘩然,而這隊,才是當時名副其實的有錢仔BAND了,至於我們,當然也負擔不起買這麼靚的AMP,算得上是隊窮鬼BAND。

當我們成了名的時候,香港樂隊流行的程度,已經可說是五步一樓,十步一閣,到處也是BAND,隨街也可以聽到有人在家夾BAND的聲音,而那時,夾BAND更加成了有錢仔的玩意。

成名之前,你們夾歌的情況又是怎樣的?

通常我們也只是用木結他,在家中執歌,出PARTY之前,才向別人借電結他、借AMP來用。

後來,我們靠彈PARTY,賺了些錢,便一起夾錢買樂器。記得那時我們是先夾錢買了支電結他給NORMAN(樂隊的主音結他手, 名歌星”鄭中基”的父親),到儲得多點錢後,便繼續夾錢買樂器給隊中各人。

PLAYBOYS 是怎樣被發掘出來的?

當時,我們大擔地自己錄了一盒DEMO,  直接寄給UNCLE RAY,希望可以有機會出碟。最初,他未曾向我們有過甚麼表示,只是叫我們到他的FAN CLUB PARTY 內彈。由那時開始,我們便漸漸多了些機會,被邀請到不同類型的SHOW內演出,  知名度亦隨著增加。最後,UNCLE RAY   也做了我們樂隊的經理人,之後亦終有機會出碟。

那個時候,DEMO是怎麼錄的?

我們問朋友借了一些AMP回家,一起對著一部錄音機來彈,錄完之後聽一聽,覺得效果不好,便將樂器執過位,然後再錄,錄至滿意為止,一切操作也十分原始和簡陋。

到那時才感到自己已經紅了起來?

我最難忘的一次經驗,便是某次我們被邀請參加一個在MARYNOLL舉行的CHARITY SHOW,我當日從流浮山趕出來赴會,一路上,我與一個朋友風馳電掣地駕著一部電單車,在公路奔馳,弄得滿身也是灰塵,真正是十足一個飛仔的模樣。

當趕到會場時,那場SHOW早已開始,NORMAN亦正在表演其DRIVING GUITAR,待他彈完之後,全身污槽得很的我,立即衝出台前,台下觀眾便即時的SCREAMING起來,是真真正正從喉嚨發出聲音的SCREAMING,因為那時還沒時興吹BB。

看見反應這麼熱烈,我第一個反應便是先看看自己是不是沒有拉褲鍊,以為自己出了洋相。我還清楚記得那次我第一首唱的歌是  “SHAKING ALL OVER” ,第一次領悟到台下有歌迷對你SCREAMING的感受(當時THE BEATLES的CONCERT,歌迷們也很流行SCREAMING),印象很深刻。

雖然那時我們仍未出唱片,但原來,由於我們已經在很多不同的場合表演過,不知不覺間,遂漸已經擁有了一班FANS。 到了首張唱片面世,反應十分熱烈,記憶之中,好像是OUT SALE了差不多五年的香港唱片銷售紀錄。同時,我們這隊BAND在香港音樂界的TOP GROUP之席上,地位也保持了很多。

樂隊轉向低潮,國語時代曲興起的時候,有甚麼感受?

其實,當時他們(國語時代曲歌手)根本和我們生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兩個不同的音樂FIELD,彼此沒有甚麼衝突。而且,那時的翻版唱片、卡式帶也很猖狂,基本上,由我們最紅的時候,一直至後期,唱片的銷量數字差別也不大,所以便更加沒有令我們有走下坡的感覺。

還有一件有趣的事情,七十年代初的時候,我已經為SOLO SINGER,我記得我首次到印尼登台,當地也原來是因為我唱過一首國語時代曲「愛情的代價」(一首電影的主題曲) ,而請我過去登台,但我演出時,甚麼也不管,照彈LED ZEPPELIN,台下的反應也依然十分熱烈。

那為何後來脫離樂隧生涯呢?

其實,我們的樂隊一直也沒有正式解散過,但到了七十年代初,正值樂隊潮流減退的時候,大家也已經讀完書,開始各奔前程。當時大家也有一個想法,就是不想一世做BAND仔。

事實上,當年的夜總會BAND亦早已給菲律賓樂手壟斷。但我們只想做一隊POP GROUP,於是乎,一直便只是間中到夜總會內客串,賺點錢來買樂器便算。我們都當自己是ARTIST,對於金錢的追求,總有點瞧不起的感覺。

其實,外來的壓力基本上不大,壓力反而是來自自己。

當我開始感到自己已經很紅,一切也來得好像很快、很容易的時候,便有一種NO WAY UP的感覺,令我十分難受。而我相信,現今阿MUI(梅艷芳)、LESLIE(張國榮),以至亞SAM(許冠傑)引退,都與我當時的情況十分相似。於是,後來我便毅然隻身走到外國流浪,ON THE ROAD。期間亦有JOIN不同的樂手和樂隊,那時方體會到天地之大,自己只不過是井底之蛙。而隨著接觸的事物(音樂、電影等等)多了,視野亦更加廣闊。有段時期,我真有點樂不思蜀的感覺。

幾年之後,回到香港的時候,發覺整個社會也變了很多….。

當年夾BAND的曰子,似乎很影響你對友誼的看法。

那個年代的年青人不會那麼個人主義,TEAM SPIRIT很重,彼此也十分CLOSE。而且,各隊BAND之間其實亦很有淵源,直至今天,很多人依然是很要好的朋友,間中仍會有些聚會,大家見見面,甚至乎再一起JAM歌。

你覺得自己當年算不算很反叛?

那年代後生仔的所謂「壞」,與現在比較起來,根本上是兩回事,我們最多也不過是很貪玩,喜歡夾BAND、踢足球罷!

彈PARTIES的時候,曾遇過台下有人打架嗎?

最初彈PARTIES的時候沒遇過,反而到我們成了名之後便遇過。因為那時多了一批FANS,而他們之中,甚麼三山五嶽的人也可能有,到了六十年代後半期,香港的環境六己經變得愈來愈複雜,治安也開始差。但幸而,那時打架也只維持在「拳頭交」,而且很多時很快便能夠被平息,對我們台上夾BAND的影響不大。

有經常參加比賽嗎?

有,但以我自己來說卻不算很多,兼且我幾乎每次當樂隊的主角去參賽,都是輸的,還記得有一次,我們的樂隊在比賽中得了第三,事後我們不服氣,原因是冠軍那隊樂隊,不單彈得不好兼彈錯,而且更是和我們彈同一首歌,我們氣憤之餘,便沒有上台拿獎,事後更拿著自己當場錄了的錄音帶,去找那些評判理論、翻案。當時大家也十分「細路仔脾氣」,正所謂「唔輸得」,那個時候,便有這股做事的傻勁。

回首這段夾Band的日子,你會如何去總結它?

六十年代那時候,夾BAND的確十分好玩,好玩在於大家也沒有甚麼機心,而且思想又頗幼稚,一心一意只為音樂。到我一朝成名的時候,我仍懵然不知,因為一切也好像來得太容易。直至現在,我真的仍很TREASURE這段日子,而我TREASURE的,並不是我們樂隊的那些GLORY,而是樂隊成員之間,以及其他夾BAND認識的朋友之中,存在著的那份友誼。而我那種不喜歡追逐名利的性格,亦影響至現在,我做事時亦不喜歡太搏。

錢固然重要,但賺夠了便算,錢總不會是我一生人AIM AT的東西。最後,我亦十分PROUD OF 我們這個年代,一班曾經一起夾BAND的朋友。因為他們之中,現今有很多人也成了推動本地樂壇的幕後功臣,現時香港音樂事業那麼發達,他們亦居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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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oughts on “羅賓探長巧遇路迪涼?我與泰迪羅賓的訪問(1991年)”

  1. Top,音樂一週,年青人週報,Sam Jor,廟街精美唱片,梁安琪……通通係香港流行樂壇的集體回憶,老友你教完HKU Space,好好度一度點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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