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 some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做廣告,也做風景。

14 年前,我還在廣告公司擔任創作總監,這是我最後一套作品。

前天去見 Pacific Place 的客戶,自我介紹時,我告訴她,我當年曾經為他們做過這套題為 See some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 的廣告,可惜自己一直沒有留底,於是問她有沒有存檔。

客戶效率很高,當天便把整套海報電郵給我。

今天回頭再看,我忽然想起,從前,相比起影片廣告,其實我更享受做平面廣告。

原因很簡單。

拍影片,製作預算通常較高,參與的人和事自然也更多、更複雜,很磨人。

反觀平面廣告,主要合作的,通常就是一位文案、一位藝術指導、一位攝影師,再加上一位修圖師。很多細微細眼的工夫,就像雕花;雕花,就是不斷去蕪存菁,那個過程,很好玩。

這套作品,雖然不是什麼得獎名作,可是,我一直都很喜歡。

正如那個年代大部分的地鐵海報,我對自己有幾個要求:排版,一定要簡潔得體;文字,一定不能累贅;構圖,一定要符合品牌氣質。

更重要的是,只要製作預算許可(其實創意上總有方法遷就),我都會盡量做成一個系列,至少三個版本。

直到今天,即使我主要做的是網絡廣告,無論是 Facebook Post,還是 Banner Ad,這些創作原則,依然適用。

還記得十多年前,這套海報在金鐘地鐵站通往 Pacific Place 的通道,一連六塊 4-Sheet,左右兩旁同時出現。我看見前面一位打扮優雅的女士,路過時停下腳步,看了幾眼。

我的心,快樂了半天。

現在,我幾乎每天都搭地鐵。

我發現,除了愈來愈擠迫,地鐵廣告的訊息也愈來愈爆棚,好像生怕你接收得不夠多,非要把所有東西一股腦兒塞進眼睛裡。

但問題是,這個年代,大家都是低頭族。在地鐵站裡,內容如此爆棚的廣告,究竟還有多少人會停下來看?

或多或少,我還是覺得,地鐵廣告除了賣東西,也應該肩負一點點美化環境的責任。

拜託,不要讓大家的眼睛受罪。

P.S. 這個系列還拍了一支 TVC,也是我第一次做的純英語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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