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雙腿的20分鐘

這是我的舊日記一則,從前不太明白寫日記的樂趣,那次Moleskine送了我一本,嘗試亂寫了兩三個禮拜,一寫就上癮了。 後來,我這「大作」更居然給Moleskine拿了去作巡迴展覽之用,讓中港台的朋友都見到我的「真跡」,真的獻醜了。 事隔多個月,今天再翻開來,發現用紙筆想到什麼便寫下來,沒有什麼修飾的感覺,跟在電腦上打字,原來真的很不一樣。 將這段文字重寫一次,原來我還是會忍不住手,作了少許的修改。 與其說我喜歡走路,不如說我享受雙腿踏在地面上走路時的那份實實在在的存在感。 每天早上,我最享受這步行20分鐘的獨處時刻,聽著從iPod傳來的好音樂,觀察著路上比我更早已展開一天工作的辛勞一族,這能讓我有更多的動力,應付接下來一天的工作。 早上遇上我的話,請不要和我打招呼,我不喜歡這20分鐘的獨處會被打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