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oth Jazz有多Smooth?Bob James

2015年有一齣叫《Daddy’s Home》美國荷里活喜劇,主角之一的Will Ferrell,飾演一名雖然是大好人、但卻又是窩囊不堪的繼父,為了把他的角色設定顯得更既中產又cliche,於是,編劇便刻意安排了他在Smooth Jazz Radio內工作。 70年代尾、80年代頭開始出現,Smooth Jazz是一件令人又愛又恨的的優皮產物。 因為滿足到一大批有消費力的中產樂迷,論商業成就,可能是眾多爵士音樂品種之冠,聽眾層面亦甚為廣泛。提起Smooth Jazz表表者的Kenny G,幾乎無人不識。 但另一邊廂,卻由於Smooth Jazz音樂一般都極為「安全」,即興成份甚低,與靡靡之音的流行曲無異,於是,又會往往被死硬派的爵士樂迷恥於認同為爵士音樂。 即使是今時今日,Smooth Jazz仍然受到不少主流樂迷的愛戴,把這些音樂當作是茶餘飯後的甜品,或者是起居飮食之餘的背景音樂。 而我的看法是,音樂無分貴賤,好音樂就是音樂,Smooth Jazz亦有其可取之處,無論是Kenny G或是較近年的Chris Botti也好,他們的演奏技巧,其實不錯。 到底應該怎樣界定什麼是Smooth Jazz呢? 基本上,我認為Smooth Jazz就是純音樂的流行曲,除了Jazz Standard,音樂淵源還包括了R&B、Funk,以致較近年的變種Hip Hop,旋律大多極為容易消化,與主流流行音樂曲式相當接近。 我敢說,幾乎沒有一位爵士樂評人會認同Smooth Jazz可以算是Jazz,但論據大多圍繞在作品的即興演奏比重及其技術之上,作為一名業餘樂評人的我,總覺得這論據有欠公允,管他媽的什麼音樂界別,總之聽眾喜歡就好了。 Bob James可說是Smooth Jazz音樂始祖之一,我最初接觸到他的作品,是剛剛升上中學的時候,我同班有一名同學,家裡有幾位都是在美國留學的哥哥,他們的音樂品味,絕對切合那個年代的美國中產。 我這位同班同學,可能是我認識第一名家裡有整套多件頭高級Hi-Fi的朋友,於是,下課後,我總是會找藉口到他的家裡流連,而且,每次我都會隨身準備兩三盒全新卡式帶,在他的家聽到什麼好音樂,我就會順便錄落卡式帶。 我有很深印象,他的哥哥有一批爵士音樂的黑膠唱片,有幾隻封面只寫著Bob James One、Two、Three。 除了爵士音樂,那個時候,我也開始接觸古典音樂,Bob James的專輯內,居然有改編自古典樂章的Bizet的《L’Arlesienne》,以及Mussorgsky的《Night on the Bare Mountain》,也有改編自Paul Simon的《Take Me to the Mardi Gras》。 這幾張專輯的編曲,當時我覺得都是純音樂作品的神作,好像是古典、爵士、流行的總和。 作品中的樂隊編制,除了基本的五件頭流行樂隊做膽之外,還加上大概十多人的弦樂組,以及接近十個人左右的吹奏樂器,整隊樂隊加起來,平均都有20-30人左右,編曲甚為壯觀。 Bob James是這隊樂隊的領班,亦是鍵琴手。強將手下無弱兵,在Bob James大樂隊中出現過的樂手,後來,不少都成為了Smooth Jazz或者是Jazz Fusion界的中流砥柱。 由70年代早期的Grover Washington, Jr.、J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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