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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大芒王,SE黑白雙煞X10。

因為寫過很多篇關於Nexus One的Blog,亦有在信報寫個相關文章,唱好有關Android Phone如何前途無可限量云云,很多朋友都以為我是Android 平台的擁躉,又或者是,我的客戶中,必定有生產Android平台 的手機品牌。 但事實並非如此,首先我為人孤寒,不會頻頻換機,但另一方面,我個人向來對新款手機都有濃厚興趣,兼且作為做廣告及營銷的行內人,Android平台,更是不容忽視。 目前為止,我還是以在辦公室內借同事的Android機 來試玩為主,因為我在一家網絡廣告公司上班,當中有不少負責技術開發的同事,他們當中,又十居其九都是Google紛絲,順理成章,很多都會因為Android是Google的產品,Android手機甫推出,他們不少人已紛紛從其他如WM及Symbian等平台轉會(但iPhone用家除外)。 不要少看這個表面上較為狹窄的市場,試問你身邊有否屬於這類「電腦奇俠」的朋友,你又有否在每次購買新電子科技產品時,向他們問問意見?他們購買決定的影響力,實在不容忽視。更何況,在電子科技領域內的兩大宗教派系,是為Apple與Google,我頗肯定後者的光環效應,絕對有能力引發其信徒,一起狂熱追捧Android。 雖然事實上,第一輪的Android用家,極有可能會是以熱愛電子科技的宅男宅女為主,到了第二輪,即今年下半年打後,我相信便會迅速兵分兩路,分別是中低價的大眾化市場,以及較高端的智慧型手機市場,Android平台的手機,會因為有大量不同品牌紛紛開始推出,因而大規模搶灘,小眾不再,入屋在即。 於今年年初的CES大會上已初露鋒芒的SE X10,在網上討論區亦備受談論了多個月,大家的注意力都是集中在其1GHz速度Snapdragon處理器、480×854像素的4吋特大屏幕、還有SE手機向來最引以自豪的高質素鏡頭,今次給你來個810萬像。 一直只聞樓梯響,等了又再等,直到最近才終於在港推出,造價五千以上,以價格定位而言,走的明顯是高端路線,但如果可以配合在Nexus One造勢的附近時間面世,其上市活動相信會更有氣勢。 老友Jansen第一時間借了一台黑色版X10試機,我二話不說便借來把弄一番,身邊有朋友說此「芒」太大,但我年紀不少,可能開始有點兒老花,第一眼驟看此色彩鮮艷奪目的4吋LED大「芒」時,反而覺得剛好。 於是,我也馬上借來了一台白色版的X10試機,拿上手,純白半光澤的機殼很有「無印」feel,高級!再拿起黑色版來比較一下,又發覺其啞黑磨沙的機背卻有一股較sophisticated的味道,各有千秋,確實,針,從來沒有兩頭都利。 立即開機測試其介面觸感,老實說,用慣了iPhone的話,你未必會習慣,但Sony Ericsson的強項之一,就是在customized的介面設計上,起碼能首先在觀感上吸引用家。 我對此機未有運行最新的Android 2.1,亦不以為然,請教過公司內的「電腦奇俠」,他們便異口同聲說穩定性壓倒一切,廠方customized一個介面需時,以Android 1.6作為開發平台情有可原,而且相信作業系統更新亦是遲早問題,不用急。 初接觸此機,覺得其輕觸流暢度甚佳,暫時向同事借過來試用的幾部Android手機中,可能只有Nexus One可以媲美。 接下來幾天,這部X10會與我如影隨形,待我試真後才向大家報告。

你到底有多聰明地使用你的聰明手機?

近期各大手機門派相繼派出至高無敵一號種籽,為成為新一代聰明手機武林盟主,互相群揪鬥得你死我活,另一邊廂,各敗家手機苦主議論紛紛,大家都話一早預左呢五千幾蚊但都唔知分俾邊個至真。 某網友份外心大心細,一時又話果部靚仔一時又話果部功能最齊,於是同儕便建議不如開個盤,賭下佢大姐Final Answer會花落誰家。 哎,講真,世上沒有完美的機,部部機都一定有一兩個死位,但重點是:「你平時有多聰明地使用你的聰明手機(smart phone)?這麼多的花巧功能你是否又真的用得著?你最最最需要的又是那一兩款功能?」 這不是Steve Jobs的親生仔,加上搵銀有限,難怪他老哥回巢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去Newton而後快,唉,教我如何不想她? 無論在介面及電池的續航力,將當年的Handspring 和Palm比起今天的Smart Phone,依然不會失禮。 SE P1i外型醒目,但用起來經驗卻麻麻。 我就覺得自己向來不太聰明,我的第一部PDA係第三代Newton(但有人話Apple從來無認呢部係PDA)、之後又用過Handspring visor和Palm V,但當PDA踏入電話年代,我反而一直卻步,前年轉手機台時,順便出了部SE的P1i,都算是半部PDA Phone吧,但發覺手機wi-fi上網原來係大食王,根本係一個笑話,加上話音質素一般(都唔知賴PCCW定係SE好),使用體驗一直麻麻,加上某次不 小心跌過落地,一跌即爆mon,即使修理好後,已經少用,還在用的,反而是買了三年有兩,跌了幾次落地爛左自己合番埋又照樣收得用得的諾記N73。 Nokia N73是目前為止我擁有過的電話中,耐用得最匪夷所思的一部。 我對電話的要求,就是想它起碼先要像個電話,其次,一定要可以Syn OutLook的contact、calendar、to do list,然後才要求可以影下Snapshot咁話。 手機聽歌?未必會,就算係iPhone,試過比較過還發覺和我的iPod Classic在音色上有頗大距離,我未接受到。 還有,我有電話突然無電歇斯底里恐懼症,所以,就算部電話的功能加起來勁過MacBook Pro,對於我來說,也是徙鬼氣的,因為我絕對受不了因為上網睇片打機而令我晌街突然手機無電。 最後,我即使從前是名PDA用家,卻發覺當我在翻查電話簿及打SMS時,也是最憎最憎最憎用Stylus的,這純粹是個人喜好問題,電話介面如果唔可以單手攪掂,無論你有多聰明,都唔該咪攪我。 聰明手機,有時我覺得反而會被聰明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