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Facebook,在那些你訂閱了的Facebook Page上,這個標題,相信大家都見慣見熟。
大部份「圖片來自互聯網」的精彩內容,都是沒有註明出處,拿了人家的圖片或者是文字,加一兩句描述,就變成了自己的內容。
是的,這個年頭,幾乎每一個消費品品牌、傳媒、甚至是個人都要來搞一搞社交網絡,開一個Facebook Page諸如此類。
可是,開一Page事小,天天都要有內容更新卻可大可小。
任誰都會說Content Is King,只可惜,自從互聯網教曉了我們:「舉凡放了上網的,都是屬於世界的」,於是,這個所謂的King,一下子間變得一文不值。
沒時間?沒錢?沒創意?沒問題,上Google找一下,天下新知趣聞美圖靚靚應有盡有,花心機做原創內容,儍的嗎?
問一問做這本書的老總:「嗨,為什麼要約這個什麼專欄作者寫稿?上網找些內容來東拼西湊就可以啦,為什麼要付稿費?」
不幸中之大幸,原來大家的邏輯是這樣的—實體書最低限度還要給錢去買,內容當然還值得落本製作,互聯網嘛,內容大都免費,於是,既然是免費提供的內容,就當然要用免費的方法做。
個人真實體驗,話說有某大國際知名雜誌的內地版網站,北下找我約稿,雖然見對方誠意拳拳,但我還是硬著頭皮問:「借問聲有稿費嗎?其實多多少少都沒問題哦。」
但對方居然回應說:「暫時我們還是較為非商業呢,希望閣下能體諒體諒。」即是說,希望閣下能免費供稿。原來,即使是網絡媒體,對於網絡內容的態度,同樣是有市無價。
難怪,來到社交網絡的世界,「圖片來自互聯網」這手法會如此吃香,而且,這句聲明的確好使好用,最低限度,大家的惻隱之心可稍微舒緩,「借用」並不代表偷竊。
說到底,我還是頗支持二次創作的,因為起碼仍包含創作成份。只可惜,眼見大部份「圖片來自互聯網」的Facebook Page內容,都是純粹借用,不註明「借用」出處,更加是主流。
如果只是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博客,分享内容純粹是興趣,還勉強可以接受(但依然不代表你可以直接偷),可是,假使你為那些大型商場、出版媒體、或者是各大品牌營運Facebook Page,這明明是你工作一部份,明明是純商業活動的話,「圖片來自互聯網」就有點說不過去。
我最不明白的,是那些明明本身也是靠賣內容為生的傳媒,為什麼在經營出版社的Facebook Page的時候,就連向路透社買圖片也要慳,「圖片來自互聯網」那一類的內容,比目皆是。
説穿了,可能由於來料正斗,於是Like數不弱,隨時超越來自該傳媒的原創內容,可能亦因為這樣,搜尋「圖片來自互聯網」已成為工作一部份,而且變本加厲。
作為品牌管理人,Google到一張可愛的貓仔狗仔BB仔圖片,加一句聰明的文字說明,你滿意為發功呃Like大功告成?我可以向你保證,即使那張圖被Like被Share多少次,大家對閣下品牌的印象,依然濛糊。
更甚者,正所謂英雄所見略同,名媛去Ball最怕撞衫,我亦見過同一界別的不同品牌,居然發生「圖片來自互聯網」撞圖事件,兼且湊巧在同一天出現,名符其實,飛機撞紙鳶。
最近,Facebook進一步打壓YouTube片在Facebook的曝光,於是,各大Facebook Page的管理員,唯有索性把人家的網片,先下載,然後再上載到自己的粉絲頁,連「影片來自互聯網」這句聲明都懶得寫了,更上一層樓。
我比較幸運,我替客戶經營的Facebook Page,大部份都堅持原創內容,當然,這些客戶亦明白「內容有價」,於是,亦願意付出相對可觀的製作預算。
既然Content Is King,這位King也要出糧哦,否則,只好變成國王的新衣中的國王了,是的,除非你可以註明「新衣來自互聯網」的話。
(原文刊登於ELLEMEN雜誌2015年1月號,本網誌版可能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