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Book Pro

來生不做蘋果人

上星期,我在e-Zone出了這篇文,很多朋友只讀標題,所以在Facebook、MSN一見我就開始罵,說我為人如此虛偽相煎何太急云云。 哈哈,罵還罵,但勞煩大家將全文讀完才罵吧。蘋果人,我才不怕你們罵的。 「最憎蘋果人。」那管你e-Zone老編出了個Apple to Apple還是Apple to Orange的規格比較表,清楚列明iPhone規格中,幾乎每一項也遠不及其他品牌手機,兼且每次推出新型號時,通常又問題多多,最近的天線門事件東窗事發,依然死不認錯,送塊藥水膠布給你止痛就當了事,仿如浩蕩皇恩,小學生也知道這是「屈機」事件。轉過頭來,你們這些蘋果人已討論著何時會有行貨出售,還要心大心細不知應買黑色還是白色好。 「唉,可悲!」 那個iPad嗎?更無聊,連Flash也播放不到,說什麼這是隨身多媒體閱讀及網絡瀏覽器?你還要句句將軍人家Adobe,什麼?人家的做的軟件沒有娘親生出來的嗎?還有眾多學了這麼多年Flash要靠寫Flash幹活的朋友們,你怎麼可一句「不支援」就勒令人家要職業再培訓?但大家還未罵完,iPad代理商登個全版廣告說這星期五早上十時有售,連賣什麼也不用說,你們這一眾蘋果人又自動乖乖地去排隊,甘心被人當免費宣傳佈景板。所謂的蘋果「潮人」或者「人潮」不單是個現象,簡直是個異象。 「唉,笨獃!」 你永遠只會聽到有人自稱什麼蘋果人Mac人,但你聽過有人會這麼囂張,叫自己做Dell人或者三星人嗎?我還未罵完,蘋果人你實在太傲慢,你看,人家HP明明真金白銀贊助了電影Sex & The City 2內的角色Carrie,她居然明顯在整齣電影或甚至在廣告中,左閃右避生怕被人看到她在用HP,不要說電影了,她從前在電視版中,不是幾乎集集也與大大隻Logo的蘋果電腦出雙入對嗎?莫非做蘋果人才馨香一點?Carrie你怎可讓人家HP這個真命天子沒名沒份? 「唉,卑劣!」 有人說蘋果是個宗教,我覺得這根本是個邪教。試問有多少個品牌的產品,能令消費者如此喪失理智不能自已?一旦晉身為蘋果人,不少人更仿如得道成仙,繼而加入宣道行列,見人Sell人見鬼Sell鬼,全力硬銷勸人轉會,非我族類者,一律看低幾線再加冷語冷言。有人奉上銀兩買你的產品後再為你免費傳教,狂熱宗教份子更會替你四出揶揄對手以至對手的用家或全家。 「唉,過份!」 我覺得最最最離奇的,還是有些蘋果人可以當玩Barbie般把玩蘋果產品,周不時會幫她換件新衫呀、加點飾物呀,找一間屋呀諸如此類。更甚者,他們會視其蘋果產品為出雙入對的好朋友,間中自言自語,與她促膝談心,不管是男女老幼,戀「蘋」程度皆各具特色各有千秋,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蘋果人會對此病態引以為傲。 「唉,心寒!」 「唉唷,你是不是有病,自己罵自己?」 站在我背後的另一個我,看著我正在用我心愛的MacBook Pro寫這篇文,同時又撫摸著左邊的iPhone右邊的iPad時如是說。

你到底有多聰明地使用你的聰明手機?

近期各大手機門派相繼派出至高無敵一號種籽,為成為新一代聰明手機武林盟主,互相群揪鬥得你死我活,另一邊廂,各敗家手機苦主議論紛紛,大家都話一早預左呢五千幾蚊但都唔知分俾邊個至真。 某網友份外心大心細,一時又話果部靚仔一時又話果部功能最齊,於是同儕便建議不如開個盤,賭下佢大姐Final Answer會花落誰家。 哎,講真,世上沒有完美的機,部部機都一定有一兩個死位,但重點是:「你平時有多聰明地使用你的聰明手機(smart phone)?這麼多的花巧功能你是否又真的用得著?你最最最需要的又是那一兩款功能?」 這不是Steve Jobs的親生仔,加上搵銀有限,難怪他老哥回巢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去Newton而後快,唉,教我如何不想她? 無論在介面及電池的續航力,將當年的Handspring 和Palm比起今天的Smart Phone,依然不會失禮。 SE P1i外型醒目,但用起來經驗卻麻麻。 我就覺得自己向來不太聰明,我的第一部PDA係第三代Newton(但有人話Apple從來無認呢部係PDA)、之後又用過Handspring visor和Palm V,但當PDA踏入電話年代,我反而一直卻步,前年轉手機台時,順便出了部SE的P1i,都算是半部PDA Phone吧,但發覺手機wi-fi上網原來係大食王,根本係一個笑話,加上話音質素一般(都唔知賴PCCW定係SE好),使用體驗一直麻麻,加上某次不 小心跌過落地,一跌即爆mon,即使修理好後,已經少用,還在用的,反而是買了三年有兩,跌了幾次落地爛左自己合番埋又照樣收得用得的諾記N73。 Nokia N73是目前為止我擁有過的電話中,耐用得最匪夷所思的一部。 我對電話的要求,就是想它起碼先要像個電話,其次,一定要可以Syn OutLook的contact、calendar、to do list,然後才要求可以影下Snapshot咁話。 手機聽歌?未必會,就算係iPhone,試過比較過還發覺和我的iPod Classic在音色上有頗大距離,我未接受到。 還有,我有電話突然無電歇斯底里恐懼症,所以,就算部電話的功能加起來勁過MacBook Pro,對於我來說,也是徙鬼氣的,因為我絕對受不了因為上網睇片打機而令我晌街突然手機無電。 最後,我即使從前是名PDA用家,卻發覺當我在翻查電話簿及打SMS時,也是最憎最憎最憎用Stylus的,這純粹是個人喜好問題,電話介面如果唔可以單手攪掂,無論你有多聰明,都唔該咪攪我。 聰明手機,有時我覺得反而會被聰明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