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引爆,全球電商進入3.0時代

電商1.0 | 電子平台取代實體店 如果不包括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話,談起電商,不少業內人士,都會視90年代中期為電子商貿的第一個引爆點。 時間表上的里程碑,由1995年Amazon和eBay開始,然後於1997年,出現了當時還是以網店和速遞租借DVD的Netflix,1998年,網上支付PayPal,進一步催化了電子商貿的新一頁。 來到亞洲,阿里巴巴於1999年出現,初期主打B2B原材料,2003年開設了淘寶網,力攻消費者市場,翌年亦推出了支付寶,中國電商的崛起,令世界從此不一樣。 以上的所謂電商1.0,其實主要以互聯網取代實體店的購物體驗,在網絡虛擬世界,建立產品目錄龐大的Marketplace,同時,亦以最方便消費者找到產品的方式,去中間化後可給予的最優惠價格,成功創造了一套全新的生態鏈。 商業無情,電商更是一個風聲鶴唳的殺戮戰場。 Amazon淘汰了不少傳統實體書店,逼使Barnes & Noble關閉了大部分店舖,及後力推電子書,更把傳統出版印刷業逼到牆角。Netflix更兇狠,本來是全美最大型DVD錄影帶租借連鎖店Blockbuster,也因它的出現而關門大吉。 除了零售類的實體業務,這種去中間化的電商1.0特色,間接令很多傳統旅行社,或者是靠作為中間人運作的業務,逐漸在實體市場上消失。 電商2.0 | 網店普及化 大概又過了10年,電商逐步踏入2.0時代,2006年,Shopify及後來的Etsy的出現,令電商革命性地普及起來,世界各地的獨立小商戶,都可以參與成為電商老闆,除了本地消費,物流業供應鏈的普及,亦令更多商戶可以參與跨境電商。 在差不多的時空內,傳統的大型零售企業終於醒覺,不想坐以待斃,紛紛投入資源,建設品牌購物網站,零售巨人如Walmart、Home Depot、BestBuy、Costco和Target等,逐一在互聯網上架。同時,亦透過會員制度,讓消費者可以自由地,不管是線上還是線下,都可以享用購物退貨換貨等服務。 電商3.0 | 購物社交化 電商2.0之後,到了2017年左右,開始陸續有學者和商界人士提出電商3.0之說。這個時代的電商,最大特色,就是購物體驗的社交網絡化、電商店舖的碎片化。 同一家電商,已經不再囿於一個網站,或者是一個手機App。 電商可以隨時出現在品牌某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官方帳號上,也可以是一個NewsFeed上的廣告模組,亦可以出現在某位網紅的網上直播活動之中,甚至是,電商的客服,可以是在手機即時短訊軟件中的聊天機械人。 基本上,電商3.0的模式,比起上兩代的電商,來得更無遠弗屆、甚至更無形無相。 直播營銷,網紅帶貨 此外,除了在社交網絡界活躍的明星,電商3.0亦令到更多網絡素人,都可以一同參與這一場電商營銷活動。 成為品牌贊助的網絡素人,是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銷售對口,他/她們在社交網絡發表相關網誌、照片或短視頻,以消費者的角度,為大家推薦產品。 手機4G上網已經是基本動作,5G亦已蠢蠢欲動,網絡直播視頻(Live Video)技術和硬件亦同時取得突破,除了中國,直播營銷(Live Commerce)已經在北美,以及東南亞國家如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地陸續興起。 網絡紅人會在指定時間,於他/她們的社交網絡賬號中,進行視頻直播推廣活動,與潛在買家直接互動,直接在平台上下單。自娛娛人之餘,更可獲得收入,不少商家,更會直接與廠家分紅,多勞多得。 當5G進一步普及,相信AR和VR亦會帶動電商3.0的直播營銷購物體驗,再來另一次的革新。 同時,電商3.0將會賦予消費者更多的參與機會,他/她們會更不甘於成為被動消費者,渴求給予商家有關產品和服務的反饋,希望能改善其購物及產品體驗。 互聯世界,好像要在每十年左右,就來一次世代交替,電商世界也是一樣。 Google及Faceboo兩大廣告平台,積極加強電商整合 2020年,一場全球世紀疫情,引爆了電商3.0的全球發展,社交距離除了造就了全球網絡零售激增,亦加快了社交網絡平台與電商的整合。 過去一年,互聯網巨人Google及Facebook已先後啟動各自的電商平台(Google Shopping、Facebook Shop、Instagram Shopping),讓用戶可以在他們的平台上開店,費用全免。 最近,他們亦先後宣布與Shopify和Woocommerce合作,讓更多廠商,可以將其電商網店,在Google及Facebook的多種互聯網產品中,開一度隨意門。消費者在瀏覽期間,遇上商品,並可以直接進行網上購物交易,連跳出相關軟件都不需要。 另外,兩大巨頭亦推出了影像識別功能,讓用戶可以在觀看/搜尋影片或照片內容的同時,以人工智能,協助用戶搜尋畫像中出現的相關或類似商品,並顯示在那家網店可以買到,價錢又如何等資訊。 最後,更值得留意的,是今年Google I / O上宣佈的Shopping Graph,據稱,用戶透過人工智能搜尋,可以同時獲得同一產品相關的電商網站、網絡評測、價格比較、視頻內容等等的實時資訊。 目前,尚未知道這商業模式會是怎麼樣,但預計都會是另一場的SEO排名遊戲,有本事做好內容,自然排名便有可能升高,但想更快爭取曝光的話,當然亦可以靠廣告投放推動。 (原文刊登於2021年7月3日信報《經管錦言》,我是本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