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投放力度夠,就可以造就熱門廣告?
今天早上,Facebook回帶提醒我這個十年前的PO,「港版三輪哥」是一個當時我替Sony Playstation做的廣告的網絡綽號,還記得那一天,我雀躍地,把這個網絡截圖存下來,並且上載到Facebook,立此為記。 差不多十年前,你做的廣告Campaign是否成功,能夠上到Yahoo!熱門搜尋(那個時候Yahoo!還是網絡世界的龍頭),幾乎就是最佳證明,這是無論你落多少錢賣廣告,都不能夠等價交換回來的成果。 慶幸當年我還在AGENDA(現在已易名Wunderman Thompson)的時候,我和我的團隊,不止一次上過這個榜,我們不需要憑什麼廣告獎告訴我們是否成功,這,就是最佳證明。 十年人事幾番新,時移世易,現今所謂的熱門廣告,都已經再難成為Yahoo!或Google的「熱門搜尋」(除非出了事),近期成功爭取到人們爭相討論的熱門廣告,頂多都只是一個周末的事情。 今天我城,大家的注意力都進一步碎片化,話題亦甚少正面,「造謠」反而成為「熱門話題」的新出路。這現象是可悲還是可喜?大家可自行判斷。 從前的廣告客戶,只要投放一定的媒體資源,即使創意穩打穩紮,力度夠,就有一定的效果。 但大家看看每年爭妍鬥麗,大花金錢的月餅廣告,今年的效果,已明顯大不如前。今年唯一較多香港人留意的大班冰皮月餅,卻因為一個相信他們公司也不想發生的原因,才備受注目。 當然,追求Mass Awareness的大型廣告開始不奏效,你也可以歸咎於近期的社會事件,但事實上,我的愚見是,即使國泰民安,大眾(尤其是年輕一輩)對昔日那類大型宣傳的廣告,老早逐漸麻木,這又是不爭的現實。 回歸基本步,廣告客戶除了要好好把產品做好(當然國際品牌的本地客戶會比較被動),把資源投放在服務和體驗,更重要的,就是努力經營好用戶社群(這不代表是做好Facebook Page就了事,因為這個年頭,在Facebook經營社群也開始不奏效)。 好好建立你的用戶data base,對「好客(好顧客)」再好一點,他/她們才會反過來更愛你,你多放一點資源給明星做代言、大花金錢在最搶眼(最貴)的媒體做廣告這模式,這個時代,已經不會再與昔日般,回報十倍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