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替這個品牌效力做廣告,你當然會賣花讚花香。」
我們這些做廣告的,離開了自己的工作崗位,走在非廣告業朋友們的圈子的時候,總經常被人這樣質疑。
雖然,正所謂「受君之祿,擔君之憂」,這當然是無可厚非的。
就像很多年前,我曾經為桂格這品牌效力,因為有段日子日對夜對,日久生情,於是,每天早餐煮個麥皮,已經成為了我的生活習慣,而這個習慣,持續了差不多20年。
雖然,在我首十年做廣告的生涯中,也曾經為過全球三大香煙品牌效力,但我卻是從來沒沾過一口煙(二手煙除外),也沒有和這些品牌發生任何感情。
因為,我心知肚明,這只是工作哦。
但回想我從前還在國際4As廣告公司打工的日子,大部份國際客戶,都是被總部「恩賜」給我們的,基本上,本地辦公室亦無權拒絕。
這些被總部「恩賜」的客戶,始終「有辣有唔辣」,於是,有部份要被逼就範的同事,會做得分外氣餒,邊做邊罵。
但其實,客戶的那一方,又何嘗不是都一樣?這段廣告公司與品牌的本地婚姻,始終都是盲婚啞嫁。
因為做得氣餒,如非必要,有些同事,在工作以外,就會堅決惠顧該客戶的產品。
我舉個例(但大家不要當是真的哦),譬如你明明是做麥當當漢堡的,你在午餐叫外賣時,居然買了肯德德炸雞回辦公室吃,你還不特止,居然要筵開幾席,幫同事一起買回來吃。
「我只是打工的,你買到我的靈魂,但你不要指望能夠買得到我的肉體。」同事B於是說。
湊巧有外國人高層路過,看到,勃然大怒。於是,馬上回到自己的辦公室,霹靂啪嘞,使出一貫外國人高層最厲害的招數—–出email給全宇宙。
「我們公司大部份同事,出糧都是靠這個客戶的,你們豈有此理,竟然在這個地頭作出這不忠不仁不義的事情?由即日起,我鄭重宣佈,這個辦公室,一律嚴禁炸雞!」
我覺得這位外國人高層所說的,其實真的不無道理,因為,這其實已經牽涉到一個工作道德的問題了。
可是,我卻經常反省,究竟我們這些廣告人,替客戶效力的時候,究竟要對客戶的品牌有多忠貞?
的而且確,我真的認識有些朋友,做得百事,就永遠不會飲可樂;做得Nike,就永遠不會穿adidas;做得Canon,就會一世反Nikon,即使轉了工,也依然不變。雖然未至於要發毒誓,但卻真的是義無反悔地,100%投入。
「你們這些廣告人和廣告代言人,其實都只不過是品牌妓女(Brand Prostitute),那個客戶給你錢,你就會為那個品牌說好話。」
某一年,有位從總部剛剛調任到香港,客戶方新上任的外國人高層,在第一個會議上,就這樣地狠狠恥笑我和我們的一眾同事。
因為這始終是一個大客戶,席間,我見我的老闆,繼續強顏歡笑,唯唯諾諾,沒有絲毫反駁。
那一刻,雖然很難受,但我明白,我的這位老闆,始終是一個大局為重的人,他和客戶翻了臉的話,我們這些繼續要每天面對這個客戶的小兵,生活會不好受。
自此之後,我的體會是,如果有一天,我有機會開自己的公司的話,我會盡我所能,只選擇和我及我團隊喜歡的客戶及品牌合作。
職場生涯好,人生也好,最痛苦的,莫過於沒有選擇。
可是,如果我還是在某個工作崗位的話,我會堅持使用客戶的產品。
舉個例,我明明本來是用iPhone的,但有一段日子,因為同時效力Microsoft和Nokia關係,我換上了當時剛剛推出,行Windows OS的Nokia手機。
這款手機好不好用?老實說,其實不容易用,但我卻堅持用了一段時間,因為,不是這樣的話,我根本沒可能全情投入,替客戶把這個品牌的廣告做好。
最近,在網絡上,見到有朋友討論,某個政治光譜的朋友,明明頭上戴著某個顏色光環,還應否接手或投標政府委任的廣告工作云云。
有朋友問我看法如何,說真的,我真的沒有答案,我只覺得,這是一個自由的商業社會,大家都應該尊重人家的商業決定,何必對人家的決定,彷彿大義凜然,指手劃腳?
如果你批評我「賣花讚花香」就是廣告人的特質,這一點,我會欣然接受,因為,如果賣花的人不讚花香,我反而會自問:「我會否已是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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