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大手機門派相繼派出至高無敵一號種籽,為成為新一代聰明手機武林盟主,互相群揪鬥得你死我活,另一邊廂,各敗家手機苦主議論紛紛,大家都話一早預左呢五千幾蚊但都唔知分俾邊個至真。
某網友份外心大心細,一時又話果部靚仔一時又話果部功能最齊,於是同儕便建議不如開個盤,賭下佢大姐Final Answer會花落誰家。
哎,講真,世上沒有完美的機,部部機都一定有一兩個死位,但重點是:「你平時有多聰明地使用你的聰明手機(smart phone)?這麼多的花巧功能你是否又真的用得著?你最最最需要的又是那一兩款功能?」
這不是Steve Jobs的親生仔,加上搵銀有限,難怪他老哥回巢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去Newton而後快,唉,教我如何不想她?
無論在介面及電池的續航力,將當年的Handspring 和Palm比起今天的Smart Phone,依然不會失禮。
SE P1i外型醒目,但用起來經驗卻麻麻。
我就覺得自己向來不太聰明,我的第一部PDA係第三代Newton(但有人話Apple從來無認呢部係PDA)、之後又用過Handspring visor和Palm V,但當PDA踏入電話年代,我反而一直卻步,前年轉手機台時,順便出了部SE的P1i,都算是半部PDA Phone吧,但發覺手機wi-fi上網原來係大食王,根本係一個笑話,加上話音質素一般(都唔知賴PCCW定係SE好),使用體驗一直麻麻,加上某次不 小心跌過落地,一跌即爆mon,即使修理好後,已經少用,還在用的,反而是買了三年有兩,跌了幾次落地爛左自己合番埋又照樣收得用得的諾記N73。
Nokia N73是目前為止我擁有過的電話中,耐用得最匪夷所思的一部。
我對電話的要求,就是想它起碼先要像個電話,其次,一定要可以Syn OutLook的contact、calendar、to do list,然後才要求可以影下Snapshot咁話。
手機聽歌?未必會,就算係iPhone,試過比較過還發覺和我的iPod Classic在音色上有頗大距離,我未接受到。
還有,我有電話突然無電歇斯底里恐懼症,所以,就算部電話的功能加起來勁過MacBook Pro,對於我來說,也是徙鬼氣的,因為我絕對受不了因為上網睇片打機而令我晌街突然手機無電。
最後,我即使從前是名PDA用家,卻發覺當我在翻查電話簿及打SMS時,也是最憎最憎最憎用Stylus的,這純粹是個人喜好問題,電話介面如果唔可以單手攪掂,無論你有多聰明,都唔該咪攪我。
聰明手機,有時我覺得反而會被聰明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