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1

今年社交網絡較往年更為熱鬧,一年既終,我特別嚴選了十大事件,看看當中有那些也和你息息相關?

(一)社交網絡示威風雲

就連時代雜誌也將示威者選為年度風雲人物,可見2011年的而且確是一個示威之年,而其中社交網絡亦扮演著推波助瀾的重要角色。率先啟動事故始於年初,前埃及總統穆巴拉克被透過社交網絡組織及策動的群眾要求下台,開羅政府先禁推特(Twitter)臉書(facebook)後封鎖互聯網及手機短訊,最後演變成海外人士同心協力,千方百計將當地被封訊息繼續散播(譬如有人提供話音轉成文字短訊的技術),裡應外合。#egypt除了成為了推特2011年的標籤排行榜首位外(即最多人以此話題作標籤發言),引來的骨牌效應,是令今年接踵而來,發生在世界各地的示威活動的策劃及參與者,更懂得借助社交網絡的力量,由英國及溫哥華暴動以至佔領華爾街,角色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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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東北大地震
今年三月期間,這場接近9級的大地震及接連發生的核幅射事故,震撼全世界,同時間,亦突顯了在這非常時期,當傳統移動通信網絡癱瘓時,大家能如何透過社交網站,更有效地協助大眾了解事態發展、提供人道支援、協助尋人、發放支持慰問訊息等。同時,透過在社交網站發佈圖文,日本當地民眾亦扮演了提供第一手資訊、在社區中互助等角色。當然,造謠及惡意破壞者也會趁此非常時期出來搗蛋,將未經證實的訊息盲目轉發,某程度亦反映在社交網絡應用上,民智仍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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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國皇儲大婚微直播
可能是首個大規模地透過不同社交網站進行直播的國民慶典,在現場的,在世界另一個角落的,都在婚禮舉行期間,一起以文字、圖片及視像,同步參與證這場世紀婚禮派對。有趣的是,當中參與人士佔了六成來自美國,婚禮前的24小時,最少有280萬人透過facebook一起討論皇室大婚這話題,婚禮期間以主題標籤#royalwedding撰寫的推文,平均每秒就有237條。除了證明了英國皇室在這場公關秀中,成功將國家出口,有助將來吸納外國觀光旅客,另方面,透過無遠忽屆當中又以年輕人為主的社交網絡,成功地將皇室的形象年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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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特搶先傳出拉登死訊
國家大事件不向傳媒放風,有關拉登的死訊,卻是先由美國前國防部長Donald Rumsfeld的幕僚長Keith Urbahn在推特上放風,聊聊數十字,即令各大傳媒網站輾轉相傳並向白宮爭相確認,在電視發表廣播前,奧巴馬亦特意在推特事先張揚即將有大事宣佈,此事件破了推特發貼的次數紀錄,最高峰期間的一個小時內,合共發貼1千2百40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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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微博造謠闢謠
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事件、溫州動車事故後的不實報導、日本核事故被渲染、諾基亞公司倒閉等等,無論是大事小事民事國事商事,由於微博已成為了全國3億用戶每日的訊息脈搏,因此亦成了想成名想惡搞等人的窩藏地。為此,新浪微博雖然下半年推出了微博闢謠服務,但造謠作假之風仍沒可能杜絕,隨便相信謠言事小,就連所謂的名人也隨便將謠言廣傳,才是微博社區內的真正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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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騰訊微博英文版
可能你會覺得事不關己,你更有權質疑,面對言論自由開放的外國社交網絡,要符合中國國情才能生存的微博,針對外國人的英文版究竟存在意義何在?姑勿論如何,這是微博意圖吸引海外社交網絡用戶的中介點,對有興趣和中國人進行文化交流或做生意的,這可能是一條重要的新渠道。不相信?問問老早於多個月前,已經在新浪開了個官方微博帳戶的湯告魯斯,你就知道他多有先見之明,畢竟,中國網民4.9億這數字,說一點也不吸引真有點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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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臉書推出時間軸
先於9月向開發人員推出試版,然後在12月中,趕及在聖誕節前正式推出。臉書將版面進行大規模變臉,以圖像化的時間軸(Timeline)來增加用家的粘貼度,迎戰來勢洶洶的對手Google+,試版時已獲得相當的好評。目前臉書坐擁全球超過8億用戶,成為網絡瀏覽量高於Google的平台,一拖再拖的IPO預計會押後至在2012春天,時間軸能否讓投資者認同臉書的吸金潛力,將有機會影響上市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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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Google+進軍社交圈
臉書宣佈推出時間軸的接近時間,經歷了三個多月只接受被邀請者的試用後,Google+也於本年9月公開接受用戶登記使用。雖然被批評為小眾的玩意,但首16天已吸納了過1,000萬用戶,首100天則邁入4,000萬大關,Google+已肯定成為社交網絡史上成長速度最快的社群。Google+的殺著,肯定會與搜尋引擎的結果排名有微秒關係,有否被你社交網絡中的朋友”+”過的網頁,有可能會直接影響搜尋結果,搜尋引擎社交化,或甚至是社交網絡的搜尋引擎,都可能是2012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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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向喬布斯致敬潮
相信沒有多少個企業領袖的離世,會在民眾間掀起如此廣泛迴響。2011年10月5日,當喬布斯的官方死訊正式宣佈,社交網絡立即爆發出一輪向喬布斯致敬潮,推特上對相關話題的發貼速度最高達每秒1萬條,以#iSad或#ThankYouSteve等致敬標籤發貼也數以十萬計,一時間,喬布斯的名言如廣告語”Think Different”或演講詞”Stay Hungry. Stay Foolish”也成了社交網絡上的熱門詞句,自逝世消息公佈後的24小時,最少已有超過280萬條在各大社交網絡出現過的致敬訊息(數據來自澳洲社交媒體監察機構SR7),其中當然不乏社會名人,最廣為備受轉載之一,首推喬布斯宿敵兼老朋友蓋茲在推特那句「Working with Jobs was an insanely great honor」的留言(註:喬布斯生前常以insanely great來形容自己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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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社交網站IPO潮
社交網絡全球大熱,掀起了新一輪的科網熱潮,社交概念企業磨拳擦掌,由專業人士必用的LinkedIn以至團購網站Groupon,紛紛上市集資,就連中國的A貨臉書人人網及交友網站世紀佳緣也成功越洋到美國上市。社交網絡概念成為股壇新貴,靠在臉書上做社交網絡遊戲起家的Zynga亦趕上2011年的尾班車,於上星期上市,但上市首日即跌5%,出師不利,同時亦向這社交網絡泡沫潮敲響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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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2011年12月20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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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07

除了icon這個字,我似乎已不找到一個更貼切的詞彙,來形容剛剛離我們而去的Steve Jobs。

作為一位icon,他的一舉一動當然備受眾人關注,而但凡人都是先看外表的,所以衣著亦往往成為焦點所在。

眾所周知,近期亦備受談論的,就是Steve Jobs自從於1997年回歸那一家由他一手創立,後來又把他踢了出局的Apple Computer時,他開始逐漸樹立起的一套衣著「風格」。

Steve Jobs生前是惡名昭彰的偏執狂,更是簡約主義的忠實信徒,從他的衣著品味,大家亦可見一斑。

一件黑色長袖高翻領(Turtleneck)毛衣、一條Levi’s經典501牛仔褲、一對灰色的New Balance 991球鞋,就成為了Steve Jobs每次站在演講台上,宣佈那些令全世界為之歡喜若狂的蘋果產品時,最iconic的形象。

大家都幾乎可以肯定,這一式一樣的衣著組合,就如蝙蝠俠放在蝙蝠洞裡的戰衣,Steve Jobs應該擁有無數套。

牛仔褲及球鞋的品牌早已揭盅,都是美國貨(但牛仔褲卻不肯定是否美國製造了,那款球鞋卻肯定是),唯獨是那件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一直帶點兒神秘感。

最近的一個解說,是來自已經出版的Steve Jobs個人回憶錄(由Walter Isaacson執筆)。話說80年代,Steve Jobs曾一度拜訪Sony創辦人盛田昭夫,席間他對Sony企業內的員工制服,產生了濃厚興趣,而事實上,當時的服裝設計師為三宅一生(Issey Miyake)。

為了加強員工歸屬感,Steve Jobs認為Apple員工也應該有自己一套制服,於是他找來了三宅一生擔綱設計。之不過,此構思後來遭到Apple員工強烈反對(這個當然,那個是崇尚個人主義的美國哦),最後胎死腹中。

雖然如此,Steve Jobs繼續與三宅一生保持密切聯繫,後來更要求大師為他設計屬於其個人風格的「制服」,最後,Steve Jobs選了一件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作為他的戰衣,三宅一生亦為他一口氣製作了一百件。

三宅一生當年為Steve Jobs量身訂造的一百件毛衣,未必永遠合穿吧,難怪過去多年來,Steve Jobs要找其他代替品。

但到頭來,他還是選了一個美國牌子,這個來自明尼蘇達州的品牌叫St. Croix,據該公司的發言人稱,Steve Jobs平均每年會向他們公司購買兩打同款同色的黑色長袖高翻領毛衣。

最近,St. Croix這個品牌亦因Steve Jobs的離世而人氣高漲,只短短幾天,這款外表平平無奇,賣175美元的毛衣,已經售罄,銷量升幅為100%。

但奉勸大家,這既然是Steve Jobs的個人標誌,除非閣下為了製造搞笑效果,否則還是不要照樣模仿了。

更何況,這並非一個合適的搞笑時候,小心惹來Steve Jobs粉絲咒罵。(放心,我一定會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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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1

1984年,第一台Macintosh電腦橫空降世,推出時,蘋果電腦製作了一支長達一分鐘的電視廣告。當年,只在美國超級碗Superbowl廣告時段中播放過一次,導演是當時已拍了Blade Runner的Ridley Scott。

廣告以George Orwell的名著1984作藍本,暗諭當時壟斷電腦市場的Big Brother「大佬」—- 藍巨人IBM。

在「大佬」管治下鐵幕世界,每個人的外表與衣著都一式一樣,人人都活得像具機械人,一起跟隨大隊前進。

廣告中,見眾人進入大禮堂內排排坐,呆望著大屏幕,聽「大佬」訓話。他說我要聽,聽過就要信。

同時間,一名身穿白色小背心紅短褲的金髮少女,在武警追逐下,闖進了這廣播大堂。

然後,她大喊一聲,竭盡全力把手中的鐵鎚,擲向「大佬」正在向大家洗腦的大屏幕中,然後傳來一聲隆然巨響。

「大佬」的權威被毀,新時代即將誕生,屏幕爆炸的同時,眾人也嚇得目定口呆。

此刻,旁白娓娓道來:「1月24日,蘋果電腦將推出Macintosh,你將會明白,為何1984不再是”1984”。」

整支廣告中,Macintosh的產品,連半秒也沒有出現過。

”1984”這則廣告,開創了廣告的先河,除了因為即使只在電視播過一次,卻反而成了可能是廣告史上被人看過次數最多的廣告之一外;更因為廣告中勇於破格,膽敢以如此富象徵意味的含蓄手法,作為一件新產品推出的宣傳。

大家敬佩的,不僅是製作該廣告的創作人,更重要的,是那一家公司老闆的勇氣。

但最後,在現實世界中,「大佬」沒有被打敗,當年,Macintosh賣得不太好,蘋果電腦繼續是個小眾玩意。這一家公司的老闆也輸了,Macintosh推出後一年,他被自己一手創辦的這家公司開除。

廣告也好、電影也好、文字作品也好,「看不懂」是我們做傳播最常聽到的三個字,我們都愈來愈怕得不到大部份人的認同,所以都怕得要思前顧後,得把想像空間降至零。

最好就是,十個人看,十個人都「看得懂」,接收到的訊息也一模一樣,這才算成功。

到底”1984”這廣告算不算成功?我沒有答案,我只想和你說,如果這個世界真的有平衡宇宙,1984年的世界又有兩個的話,我們應該慶幸,大家都活在Steve Jobs存在過的那個宇宙中。

那一個宇宙,會容許大家有較多的想像空間,大家也不願因循苟且,有更多的勇氣去改變這個世界。

2011年,Steve Jobs離開了,但多得他的出現,令2011不再是”2011”。

多謝。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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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0

但凡成功人士都懂得「功高蓋主太危險」這道理,所以最吃得開的廣告公司創作總監上台領獎,第一個要多謝的,一定不是老闆同事阿媽阿爸老公或老婆,而是親愛的廣告客戶。

廣告客戶,除了他/她正好就是出錢拍廣告的那位,更重要的是,沒有他拍板,任你的創意比天高,也沒有機會面世。

正所謂「生娘不及養娘大」,無錯,創意可能是你懷胎十月生出來的,但廣告客戶就是你這個創意寶貝的養娘,呱呱落地後,沒有他/她的奶水,你的創意根本沒可能長大成人,更勿論街知巷聞蜚聲國際了。

當然,你可以和我理論,廣告界的客戶,大部份都只是打工仔或上市公司老闆,他們只是用阿公的錢,所以稱不上是養娘。

但朋友,你也要為他們設想一下,試想像你就是負責拍板的那位的話,勝負榮辱都是你的,尤其是,廣告創意這回事實在太主觀,買大不一定贏大,這個風險,誰拍板誰負。

既說廣告客戶其實大部份都是打工仔,真正由老闆親自拍板的廣告,其實少之又少,但一般情況下,這類由老闆親自拍板的廣告,通常各走極端,只會極好或極差。

眾所周知,剛卸任蘋果公司CEO的喬布斯,就是一個出了名hands-on的神級波士,加上他對廣告、對品牌的熱忱,難怪江湖傳聞,即使是日里萬機,蘋果公司大部份的廣告,還是要經他作最後拍板的。

但幸而,喬布斯始終並非一個只懂做生意的老闆,他對美學及品牌營銷有其獨特品味和見解,經他拍板的廣告,大部份都叫好又叫座。廣告史上最經典之一的兩則電視廣告:1984年的”1984”和1997年的”Think Different”,除了在兩個不同的重要階段,為蘋果公司樹立了獨特的品牌性格,並成功製造話題外,更重要的是,這兩則廣告都好像與喬布斯形影不離,彷彿成為了他兩個重要人生階段的印記。

蘋果公司的廣告合作伙伴,是美國西岸著名的Chiat\Day(後來被TBWA\收購),廣告界中人,當然會對其創作人的名字如數家珍,但有趣的是,和不少業外人談起蘋果的廣告,就有點像談起其他蘋果產品一樣,大家都總好像覺得,這些都是由喬布斯他老人家的手筆。

當然,我們也心知肚明,一個人的腦袋不可能想得出這麼多的東西,可是,大家都樂於一起繼續美化或甚至是神化這個誤會。

可能大家都明白「功高蓋主太危險」這道理,所以,這個那個精彩的蘋果廣告之所以如此成功,第一個要多謝的當然就是喬布斯,做得一般的那幾個廣告,我肯定是其他二打六趁他休假時拍板的。

(原文刊登在筆者於MetroPop週刊的「廣是廣非」專欄,本網誌版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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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8

午夜夢迴,遇上喬教主,見他手執蘋果,向我啟示。

「蘋果來,為要拯救宅人,叫一切信它的,不至電車,反成潮人。 」

教主背後的光環太刺眼,我頭也不敢抬起,只敢閉目合十,然後拱手接旨。

「香江一眾善信不怕風吹雨打日本奶粉加價,年中進貢無間,本尊每逢現身,必上蘋果頭條,每次蘋果上架,必現通宵人潮,更有善信為助我教造福內地同胞,一嚐蘋果甘露,於是大舉向北送蘋,實是感人。」

我雖然沾沾自喜,但仍得一邊強忍得戚之情,一邊歌頌教主功德無量。

「我更見香江曾官雖位在九重,未能盡見天下事,卻依然受蒼生打動,紓尊降貴,願為蘋果當奴,實愚子可教也,本尊實感老懷安慰」教主瞇起雙眼,露出和藹神情。

哎,聽到此處,我心即有陣陣絞痛,正所謂蘋果樹大有低B,並非人人手執蘋果就能收成正果,此君豈可與我等蘋果人民相題並論?

「One More Thing…….有見及此,現本尊賜建蘋果聖壇,讓一眾香江善信從此無需遠赴花旗,也可一親蘋果香澤,趁今年耶誕節慶,人人於平安夜朝聖,豈不美哉?聖壇座高兩層,玻璃幕牆拾級而上,壯麗非常。」教主說得興起,噬了一口蘋果。

我的心突然由谷底反彈,開心到比大快活Logo上的那個公仔跳得更高,我驚喜之餘,即忙著問:「臣敢問教主,蘋果聖壇,將坐落何方?」

「汝自稱蘋果信徒三十載,怎可猜不到半點端倪?試問,本座一手打造的蘋果江山,有何共通之處?」說時,教主再噬了一口蘋果。

iMac、iPod、iPhone、iPad、iPhoto、iMovie、iSight、i乜i物,ic ic…我念念有詞,一下子間靈光乍現,茅塞頓開,即問:「蘋果聖壇,會否就是與”i”字有關之地?」

「是也是也,該地名既有”i”字之首,上頂更有一瞻天樓觀,甚具”i”字形神,眺望維港,大俠蝙蝠,亦曾蒞臨展翅。」

說時遲那時快,我本來想追問教主iPhone5是否真的會在暑假前出貨,iPad2什麼時候會在香港上架,但教主卻已人如飛箭,衝上雲霄,在耀目的強光中閃電消失,留在我視網膜上的,卻還隱約留有他那筆直身影的烙印,形態正好像個”i”字,彷彿在向我再三提示。

一字記之若”i”。

(原文刊登於e-Zone,我是本文作者,本網誌版本略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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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6

互聯網的創業者,多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可能因為這樣,大家普遍會認為這只是個年輕人的天下,可是,隨着日新月異的電子電腦產品愈來愈親民易用,所謂的主流互聯網用戶,又或者是尖端科技產品的消費者已在默默地起革命,一個在較高年齡層的族群已逐漸集結起來,形成一股不容忽視的主流。

看看目前互聯網界的大戶facebook在擁有最多用戶的美國情況,在其一億五千二百多萬的用戶中,佔最大塊餅的,雖然還是佔30%的18至24歲,其次是22%的25至34歲;但留意45歲以上的群組,加起來其實也有22%以上。

比較一下也坐擁了三百七十多萬人口的香港facebook用戶群,整體而言傾向更較為成熟,最大塊餅的32%則落在25至34歲,35至44歲這年齡層也不弱,佔了14%,45歲以後的群組加起來也有接近11%,兼且升勢不弱。

記得有次在網上看美國科技界著名的D Conference,便曾經聽過Steve Jobs提及,當年首次在iMac電腦上新增了iSight(Web Cam)這配置後,便意想不到地多了一班「銀髮族」的用家。

而且,在Apple Retail Store內所提供的電腦應用課程中,也來了一批為數甚多的退休人士,他們開始學習使用電腦、上互聯網,甚至是撰寫個人網誌,不是為了工作,而是透過現今平易近人的科技產品,方便用來促進與孫兒或子女的溝通。

大家還否記起當年諾基亞電話的名句? 科技以人為本。的而且確,只要是以人為本的科技,就不難無分年齡獲得眾人的愛戴。看看周遭的iPad用戶,由我們的曾特首到星期天與爺爺一起去飲茶的幾歲大小朋友,都能一網打盡。

前兩天,我看到華碩電腦的價廉物美的ASUS Transformer 已經出動,此公司曾一手牽起Netbook熱潮,所以我敢說,2011年的平板電腦市場,肯定會極快普及。

而作為一部集電子書閱讀器及多媒體電腦於一身的平板電腦,更勢將成為不少成年人,尤其是長者們的新玩具。

到時,他們可以在每天一邊嘆早茶時,一邊上網閱覽《信報》,興之所致,再到《信報》論壇一抒己見;發表完一番偉論,再順道將在報章讀到的有趣港聞,於facebook上分享給在加拿大彼邦移民三十多年的老友;靈感到了,不如又到新浪發一篇微博,然後回覆一下粉絲的回應;下午茶轉眼又到,邊呷一口奶茶,邊上TVB的網站追連續劇,又或者讀一下剛下載回來的蔡瀾散文集,樂哉。

這不是我憑空捏造的奇想,最近拜讀國際市場調研公司Synovate的Media Atlas(思緯)香港研究報告,當中就有數據顯示,香港人口中有超過一百四十萬年齡介乎50至64歲的「銀髮族」,而他們正好是目前在網誌和討論區貢獻內容的「新貴」,平日除了經常上網看東西,並與其他發表內容者進行互動,其中達四分一的「銀髮族」網民,更為積極發表內容的原創人,有文字的,更有影象的,單是去年,他們的活躍度便有達42%的增長,在社交媒體的平台上,參與率極高。

有別於上一代的「銀髮族」,他們對於新科技,更是需求若渴,31%認同擁抱最新科技產品的重要性,是眾年齡層中,比率最高。研究更指出,雖然遠不及八十後備受關注,惟不少市場推廣及企業,已開始積極籌備如何打入這「銀髮族」向來未受重視的市場。在互聯網及科技產業的世界,正好因為「銀髮族」被長期忽略,所以我覺得更加是商機無限。

因此,在品牌制定其網絡策略時,譬如在設計有關網頁、平板電腦及智能手機的應用程式上,也應多加考慮,看看能否化繁為簡,顧及較年長用家的用戶體驗。

就以蘋果這品牌的設計美學為榜樣,你的設計能否在用戶毋須閱讀說明書的情況下,也可憑直覺一用即曉?你的設計,能否提供愉快的用戶體驗,而並非是令人家感到自己是科技盲而氣餒?

能夠掌握到以上種種,不管是針對「銀髮族」還是「黑髮族」的市場,你的產品推廣及品牌建造,當然就更能無往而不利。

(原文刊登於2011年2月15日香港信報【經管錦言】專欄,本人是上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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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7

iPad2在美國開售僅24小時,已經售出了超過30萬部,當中佔了70%是iPad的首次買家,相對於iPhone4初開售時23%為iPhone首次買家這數字,今回這第二代產品,在吸納新客戶方面,速度更快。

連同預先網上訂購的數目,據預計,一個月內售出1百萬部應該毫無難度(據Fortune雜誌報導,此數字可能已於開售後第一個週末達到),首三季售出1千5百萬部更是大有可能。

除了自家專門店Apple Store外,今回Apple更聯同兩大網絡供應商AT&T及Verizon幫手推貨,此外,新加入的還有Walmart,可見Apple今回銳意打入大眾化的市場。

事實上,以最低入場費的訂價而言,iPad 的確較同類型競爭對手如Samsung、R.I.M.或HP更佔優勢,雖然在可見的未來,機價更便宜的山寨平版電腦會繼續湧現,競爭對手在繼續壓價及改善產品,但以目前的Apps供應數目而言,iOS以外的其他競爭對手,暫時仍是望塵莫及,這個年頭,銷售電子產品,已經不能僅僅硬銷硬件。

此外,不得不留意的是,Apple電腦自80年代已是不少美國大學或甚至是高中的寵兒,先從教育滲透,鞏固用戶使用習慣,向來是Apple擅長的營銷技倆,iPad第一浪,除了一眾追科技一族外,更重要的是成功地吸納了大批商業,或甚至是政府機構的老闆級人馬用戶;iPad第二浪,除了在大機構中更廣泛使用外,相信在大學內的滲透率亦會加快提高。

金融時報的商學院教育版,最近便有多篇文章探討,以iPad為主的平版電腦,將如何取代傳統筆電,逐漸成為MBA學生上課必備的工具,更有文章提及,除了電子版的個案文稿和筆記可節省大量紙張外,以可閱讀6個月或更長時間為期的電子教科書,環保之餘,更可減省學生的課本支出,以及減輕背著重甸甸的課本的肩膀負擔。

今回任你再恨他大言不慚也可,我仍不得不相信喬老闆在發佈iPad2時的預言,在平版電腦這市場上,2011年依然會是iPad領先的一年。當然,作為消費者,我還是希望有更多其他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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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03

任你再雄辯滔滔,口才了得,世間上,可能再沒有任何的演說內容,能夠比得上訴之以實實在在的數字,來得更可鏗鏘壓場。

Steve Jobs演說之精彩,其中在於他擅於把弄數字的力量(魅力),來增加他整場「銷售秀」的說服力。

無論你從事的是那一行業,無論你的工作崗位是否要你擔當說客,大家都要好好學習,如何能增強表達個人意見時的說服力。

先說說有關iPad的數字,看看Steve Jobs今回如何像以往般,甫一開場便展現出壓倒性的強勢:

  • 1,500萬台iPad銷售紀錄(9個月內)
  • 95億美元總收入
  • >90%市場佔有率

iPad再強,還有賴整個Apple自家製的網絡生態系統支持(潛台詞是,有錢齊齊搵):

  • 2千5百家出版社已進駐iBookstore(坐擁強大合作伙伴群)
  • 1億本iBooks下載紀錄(合作伙伴皆大歡喜)
  • 2億個iTunes帳戶,每個皆有信用卡記錄(龐大潛在客戶群投以信任一票)
  • 35萬apps可供下載(開發公司紛紛進駐,努力做apps)
  • 二十億美元收入已盡歸App Store開發公司(有錢齊齊分)
iPad前景為何如此樂觀?
  • 80%的Fortune 100企業已經磨拳擦掌,紛紛投入製作iPad app或進行iPad營銷活動
  • 6萬5千個專為iPad而設的app,佔整個app store的18.6%
  • 1億台iPhone的銷售紀錄(用家中不少已經或將有可能成為iPad用戶)
說了這麼多數字,哈哈,差點漏了今回的主角iPad2:
  • 較上一代iPad薄了33%/輕了15%
  • 10小時電池備用
  • 2倍速度的CPU(處理器)
  • 9倍速度流暢播片
  • 售$499-$829美元
相信今早已經夠多朋友在談論iPad2,我反而不想多講了。但願Steve Jobs能在發佈會後能好好休息,健康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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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7

大家都像早認定我一定會看了Social Network這部戲似的,好吧好吧,我終於看了。

但當我發現,原來很多像我般活躍於社交網絡的朋友們,都有透過不同途徑獲得贈券前往觀看時,我呢,反而是自己賣票入場看的。

其實對於Mark Zuckerberg的故事,像我這類網絡八卦公,當然老早透過不同的”Social Network”途徑,聽過不少了,其實早沒多大興趣。

但由於Aaron SorkinDavid Fincher這對編/導組合,反而引起我對此片有莫大興趣。

(不知道這對黃金編導拍檔是何許人的話,請點擊他們名字的連結,然後到IMDB起他們的底吧,不想多講了)

作為兩名非Facebook用戶,我覺得Aaron SorkinDavid Fincher說得實在好,大概是兩個月前吧,在TIME的訪問中,他們是如是說:

Sorkin:

It really didn’t have much at all to do with Facebook itself. I wasn’t on Facebook. I don’t spend a lot of time on the Internet, and social networking wasn’t really part of my life.

But the story itself! There are elements of it that are as old as storytelling: friendship and loyalty, class, jealousy, betrayal — all those kinds of things that were being written about 4,000 years ago.

It struck me as a great big classic story. And those classic elements were being applied to something incredibly contemporary.

Fincher:

That was the thing that fascinated us in doing the research about Zuckerberg.

I think in a weird way his inability to connect with those next to him — who better to have invented this technology than somebody who needs it?

單憑這兩位重量級編劇和導演,已經足以吸引我入場,更何況,未看你已經會知道,這不會是一套太過Geek和特別拍給Geeks看的的電影。

說到底,電影中所說的重點,反而是當中的人性,一切與科技可以無關,對白妙語連珠,即使你沒有上Facebook,這部電影,劇味不俗,不難令你看得投入。

主角Mark Zuckerberg的心路歷程,在電影中盡量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詮釋,讓你有一半是要去猜的,十分之open-ended,沒有說得太白。

感覺上,此片令我聯想起另一部也是講及像Mark Zuckerberg這類名校尖子故事般的電影21,當中也是講述一些絕頂聰明的年輕人,如何靠小聰明闖出另一片天空,同時又在友情、名利與金錢的決擇間,弄得一敗塗地,不能自拔。

所以,這部電影,我預料一般網絡怪Geeks看後,會可能覺得不夠喉,如果你是其中一位的話,我會建議你補看另一部,曾經只在HBO播放過的單元劇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

故事正是講述Steve Jobs和Bill Gates,這兩位是敵也是友的科技巨頭,想當年還是己廿歲出頭時,究竟是如何識於微時,以及如何闖出名來的野史。

當中固然涉及很多恩怨情愁,內容也極其Geek的能事,譬如,看完你會知道為何Steve Jobs曾經命名其一實驗階段的電腦系列為Lisa,其中,又會講及Bill Gates如何將DOS「出租」給IBM。

我更獨愛劇中將目前Microsoft的CEO Steve Ballmer,居然會被描繪為Bill Gates身旁的一名既傻兮兮,又無殺傷力的小胖老友般的喜劇角色,娛樂性極之豐富。

此外,有關Steve Wozniak,這位當年其實是Apple 大腦的創辦合夥人,又是如何與Steve Jobs由最好的朋友,變成陌路人的小故事。

劇中飾演Steve Jobs 的Noah Wyle,曾經出現於1999的Macworld,他居然夠膽老虎頭上釘虱乸,扮起Steve Jobs來,兼且負責了當日活動的開場白,大家且看看他的表現,能否與家英哥爭一日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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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8

Apple (蘋果)又有新公佈?」

「哦,原來只是宣佈Beatles(披頭四)所有唱片,Apple (蘋果)的iTunes店即日有售,有什麼大不了嗎?」

大家可能年紀輕,未必知道Apple與Beatles的恩怨情仇,但其實,這兩家人甚有淵源。

任誰都知道,Apple CEO Steve Jobs是一名超級樂迷,除了Bob Dylan,他最欣賞的就是Beatles。

但不說不知,想當年,Steve Jobs命名自己創辦的公司為Apple,其實就正好與Beatles有關。

Beatles出版音樂的唱片公司,正好就是叫Apple Corps。如果你是黑膠年代的樂迷,買過Beatles唱片,你就一定見過以下這個蘋果招牌,出現在所有的Beatles唱片中。

作為Beatles迷,Steve Jobs便由此啟發,直接借用了Apple 這名字。

當然,對於此命名出處,還有不少其他的官方(牛頓發現萬有引力實因蘋果而起)或非官方的傳聞,但無可否認的事實,就是Steve Jobs本人,的確對Beatles情有獨鍾。

(江湖傳聞,當年的黎智英亦因崇拜Steve Jobs,後來命名了旗下兩大出版為NEXT和Apple,但亦有人說這是當年該集團的創作總監林振強欣賞Steve Jobs的關係。)

Steve Jobs此舉當然惹來Apple Corps版權持有人對簿公堂,最後(1981年)Steve Jobs敗訴,賠錢了事(8萬美元),雖然可繼續保留Apple這品牌使用權利,但雙方達成協議,Apple Computer將來一定不會踏足唱片業。

協議後期間的多年來,Apple Computer都會間中因為產品中與音樂相關的成份,多次被Apple Corps控告,紛爭不斷。

2003年Apple Corps再次入稟控告Apple Computer,指其經營的iTunes store直接染指唱片業,違反了當年兩家公司有關Apple這品牌的使用協議,2006年,法庭最終判Apple Corps敗數。

2007年1月,在首個iPhone的Keynote大會上,除了播放了Beatles 的名曲”Lovely Rita”,在iPhone的介面中,更出現了”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的封面。

同時,在Macworld 2007 大會上,Steve Jobs亦正式宣佈,Apple Computer從此改名為Apple Inc.,標誌著Apple作為一家電腦產品的時代之結束,正式邁步電子消費品的領域。

其中主打,除了iPod,當然亦包括了售賣音樂產品的渠道iTunes store。

當時已有業內人士揣測,相信這兩家Apple人已達成協議,結束多年爭拗,Beatles 即將登陸iTunes store。

一等再等,直至2010年11月15日,Apple突然在官網上事先張揚,告知天下,明天iTunes將有大事宣佈。

「13張Beatles(披頭四)的錄音室唱片,數碼復刻版,全部iTunes有售。」

眾所周知,Beatles(披頭四)的作品版權擁有人關係複雜,再加上早年兩家Apple人的品牌官司,iTunes store一直未能有Beatles歌曲出售,事必有因。

但近年唱片業每下愈況,Beatles(披頭四)當年所屬唱片公司EMI,近年亦陷入財困,如今Beatles歌曲於iTunes store出售,相信多少能會為該公司帶來點兒新財源,而這亦成為這宗交易最後能達成協議的主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對於年邁的Steve Jobs而言,30年的歲月無聲而過,今天最終能夠與Beatles和解,兼且可以在iTunes store中售賣Beatles歌曲,可說是讓他能完成了人生中一件心願,意義重大,豈有不令他興奮的道理?

Beatles,Apple歡迎您。

想參考更多詳細資料,可到以下連結。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0001424052748703326204575617004052395816.html

What’s In a Name? Apple Corp vs. Apple Computer

http://lowendmac.com/orchard/07/0110.html

At the core of the Apple dispute

http://news.bbc.co.uk/2/hi/entertainment/4750533.stm

Apple Corps v Apple Computer

http://en.wikipedia.org/wiki/Apple_Corps_v_Apple_Computer

Apple Finally Snares Beatles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0001424052748703326204575617004052395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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